论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与生态文明
2009-04-26高德菊韩照波
高德菊 韩照波
摘要: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生态哲学、环境伦理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古代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问的和谐扩充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和思想源泉。在中国传统的天人和谐基础上对近代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使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无论对中国自身发展还是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天人和谐;生态循环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环境破坏和生态恶化已经成为危及人类生存的迫切问题,生态哲学、环境伦理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并把“生态文明”写进党代会政治报告,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追根溯源,我国古代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为生态文明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天人合一”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了解这一思想,了解儒家文明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大地的无比重视,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天人和谐,生态循环
“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学者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儒家认为宇宙万物是矛盾变化的统一体,只有把相异的或对立的方面按其内部的规律统一起来,相反相成,相辅相济,融合涵化,才能推动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和”不是事物的简单相加,而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矛盾统一。只有兼容对立的两极,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因此,“和”乃天道,“和”是天、地、人关系的协调与统一,是人、自然、社会的相辅相生、相互依存。在儒家学者看来,“和”还是多样的统一性,是在承认事物差异的基础上,互相聚合、靠拢,相兼相惬,“和”才能产生新的事物。
儒家的基本态度却是与自然共生共存。儒家文明自觉地把人的存在和自然环境结合在一起,把自然环境作为文明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认为人对天地万物承担有道德义务,所以,它不把人置于自然的对立面,而是注重二者的和谐。据《论语》记载,当曾点说自己的志向是“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时,孔子曰:“吾与点也!”意思是赞同曾点的志愿:在暮春时节,穿着春装,陪同五六个成年人,带几个小孩子,在沂水边洗澡,到舞雩台上吹风,然后,一路唱着歌走回家。这说明他主张人类的生活乐趣在与自然,而实现人类与自然界的整体和谐应当成为生活目标。人首先要处理好身心内部的关系,在向社会、自然扩充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牵涉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儒家和谐思想以独特的思维方式来处理这些关系,以实现人生和社会的普遍和谐。所以,《中庸》认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孟子也很重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将自然界视为人类生存条件的最亲近的保障和来源。孟子认为,人类的一切生活资源都来源于自然界,人类是依靠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生活的。而荀子则希望达到的是“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的和谐状态。《易传·系辞上》认为,人要“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士孰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意思是和天地的道理相似相通,所以不违背天地自然的规律;智慧周遍于万物而道德足以匡济天下,所以动止不会偏差。安处自身的环境而温柔敦厚地施行仁义,所以能泛爱天下。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学者主张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不违”、“不过”,讲究的是真正的天人和谐。
在儒家学者看来,人与自然界不仅仅只是外部的依存关系,而是一种内在的统一关系。自然界是和谐的统一体,有其固有的秩序,其和谐的破坏,皆由于人没有顺应自然。荀子认为:“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天人共同依据礼而存在变化,表现为某种共同的秩序性和规律性,因而是天人合一的。即天地人是相互联系的一个生态系统,它们分工合作,不能破坏,否则就会有“自然之罚”。
二、敬畏天命,趋利避害
孔子倡言“畏天命”即敬畏自然规律,并把它列为君子“三畏”之首。在孔子看来,自然界是最高大的,因此他心存敬畏。《乡党》曰:孔子“迅雷风烈,必变。”他听到迅疾的雷声,遇到猛烈的风势,都要改变神色以示敬畏。孔子“知天畏命”的天命观体现了孔子的生态伦理意识。《论语,阳货》记载,孔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用八个字揭示了天命即“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正是天地万物自然变化的规律,明确肯定了天是包括四时运行、万物生长在内的自然界,天即自然界的功能,就是运行和生长。“生”的意义非常重要,自然界是有生命的,它本身就是生命整体,而不是与人相对立的机械的物理世界。天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如四时变化,万物生长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人们只有掌握它,春耕播种,才有金秋收成;人们只有适应它,热天降暑,冬日防寒,才能健康不病。孔子并不消极地停留在对自然的敬畏上,而主张积极地去了解自然及其规律,他认为不了解自然及其规律的人,不配称君子。只要了解了自然及其规律,非但不会对它们感到畏惧,还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体现着孔子的伦理精神不仅贯穿其人生之道,也贯穿其天命之道,亦即孔子不仅仅是对人类讲伦理,亦对天地自然讲伦理,这正是孔子生态伦理意识的自然流露。
孟子认识到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顺天者存,逆天者亡。”他不止一次地引用《尚书》中的“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来说明。孟子说,“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夏禹按照水的性质和规律疏导,而不是用填塞的方法使之改变其性质,因此取得了治水的成功。因此,当自然界的灾害威胁到人类生存的时候,应当按照自然界本身的法则去消除这些灾害,而决不能以破坏自然的办法去消除,鸟兽害人者可驱逐到适宜其生存的沼泽地带,却不可用杀害的办法消灭之。这样,人兽各得其所,既保存了自然界生命的多样性,又保证了人类生活的安定,从而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另外,孟子认为,只要按照自然规律行事,自然界就会为人类提供取之不尽的资源。《孟子·梁惠王上》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顺应万物生长规律,才能取之不竭,指出了人与自然协调,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人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提出“以时禁发”是“王者之法”,认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主张人“不与天争职”,但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即天人各有其责,“人”的活动不能影响“天”的运行,人必须遵从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规律,但人类可以在掌握“天”的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利用它为人类谋福利,根据四季变化安排生产,使天地万物为人类发挥好的作用,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和谐共处。
三、节制欲望,有限索取
有限索取才能用之不竭。孔子主张生活俭朴、节用资源,讲究内在的道德修养和君子人格,不追求外在的奢侈与气派。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即治理千辆兵车的国家,必须严肃对待,发号施令要讲信用,节用资源,爱护众人,用工不违农时。孔子还把“君子惠而不费”作为五种美德之首。在饮食起居方面,孔子认为:“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即君子吃饭不要求太饱,居住不要求安乐舒适。饮食太饱、居住太奢华势必多消耗自然资源。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仅要发展自然经济,农、桑、家畜并养,而且要“谨庠序之教”,使子弟懂得孝悌之义,从而能够尊老养老。树桑以养蚕,要尽力而为之,但首先要供养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因为“五十非帛不暖”,这是合乎养生道理的。养畜以食肉,不仅要尽力而为之:还要照顾到家畜的生长情况,所谓“无失其时”,就是不能随便杀而食之,要考虑到家畜的繁殖等问题,亦即不仅要考虑到人的需要,还要考虑到动物自身的生命需要。《礼记·祭义》中记载,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在孔子和曾子看来,树木要依照时节砍伐,禽兽要依照时节宰杀,乱砍乱伐乱捕杀,就是不孝。
在我国,虽然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还是要大力提倡生态节用消费观。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应当成为全社会崇尚的一条生态伦理规范。
四、尊重生命,博爱万物
儒家没有把征服自然视为己任,而是将人与自然万物看作是血肉相连的一体,将人类的仁爱情感倾注于天地万物。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广泛地惜生与爱人悯人,这是儒家的生活态度,也是整个中国哲学与文化的重要传统。“爱物”是指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在儒家看来,山川河海,走兽飞禽,都与人一样是上天所化生,天地自然是神圣的,人应该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儒家认识到一切生命的可贵,认识到自然界的生命有其生存的权利和价值,而人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一切生命。孟子讲人禽之辨:“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有君子人格的人,把道德情感保存起来;小人就把它丢掉了,成为禽兽。因此,孟子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人之所以高贵,就在于仁爱,而不是无情,不是麻木不仁。
尊重万物的生命的思想,落实到对待动植物上,表现为“时禁”的观念,即动植物不到成熟之时,不得渔猎和砍伐,《论语·述而》中记录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即钓鱼不用大绳做网上的纲来横断水流拦鱼,不用带生丝的箭射鸟,不射杀归巢的鸟。孟子、荀子都把“时禁”作为仁政或圣王之制的内容。《礼记》里的“王制”篇也有记载:“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廊,不卵,不杀胎,不夭牝,不覆巢”。
同时,儒家认为山水、树木和森林都是有生命的,而且是人类生存环境和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对于山水和植物也要有爱惜之心、保护之心。孔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在孔子看来,“智者”和“仁者”都是有道德修养的人。要做到“泛爱众,而亲仁”,因为只有心中充满了仁爱之情,才会“乐山乐水”,爱护好山山水水,对水中的鱼、山中的鸟才不会去赶尽杀绝。孟子也对人和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山、水表现出极大的关怀。他认为树和草就是“山之性”,就是说,山也有生命的。人不应该破坏山之性,当然更不该戕害人之性。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牛山之木”表达了孟子的生态观,即对于自然界的万物如森林树木,是要“养”的。树木的生长需要自然条件,需要雨露的滋润,但是在人类活动所能到达的地方,就容易造成破坏,如果对树木没有爱惜之心,就很容将其毁坏殆尽。养护万物,使之“各得其所”,这正是人类的职责所在。
“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意思是天下至诚之人,能尽量发挥自己的天赋本性,能发挥万物的本性,就可以赞助天地促成万物的生长,也就可以和天地并列而为三了。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和生态伦理智慧,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扩充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天道和人道之间的和谐,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和深厚的理论源泉。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提出按照自然的本来面目,按照各种生态规律来认识自然、探究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这是在中国传统天人调谐基础上对近代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理念在处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方面的升华。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