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2009-04-22方巧云
方巧云
摘要:金融危机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凸显。造成浙江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根源主要是企业内部不完善,商业银行体制不完善,金融体制落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等。解决浙江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银行、政府、企业等多方联合起来共同努力,尤其是政府大有可为。
关键词:浙江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浙江省是一个民营企业特别发达的省份,民营企业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浙江民营企业30.1万户,在总量上次于江苏、广东,居第3位。当年浙江生产总值9200亿元中。民营经济达70.1%。到2008年,浙江民营企业达52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76.36%,民营企业数居全国第1。
民营企业也是浙江出口的主力军。2003年,浙江民营企业出口额首度超过外企和国企,占当年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6%。2004——2007年,这一比重逐年上升,依次为41%、43.3%、44.8%和48.2%。到2008年,比重首次过半,达到51.7%。
一、金融危机与浙江民营企业融资
然而,2007年下半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在2008年逐步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给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浙江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金融危机爆发后。浙江出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企业倒闭现象。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民企生存状况报告,2008年共有2.2万家浙江民企注销,死亡数创下6年来最高。究其原因,浙江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认为,浙江几乎所有企业的倒闭都可以归结到一点:资金链断裂。融资难了,民营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抗风险能力自然有限。因此,要全面提升浙江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其在各种危机下的抗风险能力,解决其融资问题迫在眉睫。
二、浙江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从企业内部来看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自有资金少、自身积累不足、管理水平低、资信程度差、投资项目前景不佳等问题,从而导致企业融资难。
第一,我国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少,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据统计,浙江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主要集中在50—500万元之间,500万元以上企业不到20%。由于银行要求抵押资产通常是房屋、土地或者大型固定资产等,而民营企业由于规模限制往往不具备此类资产的所有权。这些先天不足限制了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型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基本条件。
第二,民营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低。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健全,短期行为严重,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资信程度偏低。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的基础资料不齐全。财务数据缺乏真实性,从而导致担保单位难以落实,潜在的投资者和贷款人由于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而放弃对企业的支持。
第三,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前景缺乏吸引力。浙江民营企业从事以附加值较低的加工业为主,技术含量较低,产业前景缺乏诱人之处。经营决策者素质不高,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盲目性大,难免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抗风险能力差,从而消化信贷资金的能力较弱。
(二)从商业银行体制来看
第一,中小民营企业受“歧视”情况严重。国有商业银行不给或很少给中小民营企业贷款,觉得国字号对小企业服务是“下价”:另一方面,不愿意承担额外风险。把钱贷给国有大型企业,即使还不了,国家会解决。倘若贷给中小民营企业,一旦发生坏帐就得承担责任。
第二,担保条件过高,手续过于烦琐,贷款成本居高不下,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由于过高的担保条件,使中小民营企业因为“先天不足”而无法获得所需贷款。再者,用作担保的资产价值的重新估价成本高昂,有时费用达到企业所有资产的百分之十甚至几十,企业还得每年为这些资产进行重新注册。交付相应注册费用。这些重复性、任意性的费用,使企业望而却步。同时,银行的贷款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不符合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小、资金需求急、周期短的特点。
(三)从我国金融体制与市场结构来看
第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浙江作为全国民营企业最活跃的区域,但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却未能迅速成长。目前的金融改革主要面对的是社会稳定、机构调整和通货治理等问题,对企业的融资安排首先考虑的是大型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这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很不利。
第二,缺少与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从数量上说,浙江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金融机构,但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缺乏管理,经营混乱,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职能错位,使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度加大。近年来,虽然建立了一些中介机构,但是,由于有实力的大企业和政府部门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中介服务机构为了自身利益随意制定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反担保手续过于严格,借款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足额、能变现的反担保能力方可得到担保公司的担保,造成贷款手续繁琐、时间过长、综合费用高,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超越了企业的承受能力,迫使一部分小企业宁愿高息民间借贷。也不愿到银行贷款。
第四,服务于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建立。我国的资本市场从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选择都受到规模限制,这是现阶段绝大部分民营企业达不到的,加上国家在资本市场准人规则上的政策导向,使得民营企业不可能到沪深两大主板市场融资。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另一个表现是,政府没有根据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一实际,开辟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多层次、不同风险度的股票交易市场。比如发行债券,尽管我国民间投资的潜力巨大,但社会投资需求与民间投资供给的长期错位造成了民间投资领域的极度狭窄,目前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主要用于进行资本密集型的大规模项目的投资,带有政府主导垄断的推动型色彩,一般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这一投资领域,剩下的只能是民间借贷,而这一渠道除了资金有限、满足不了民营企业规模扩张的需求外,还因其“非法”而受到政府压制。
三、浙江民营企业融资与政府支持
民营企业融资难不仅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需要银行、政府、企业等多方面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从政府的角度,主要以下方面:
首先,应在政策面和操作面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和支持,对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如,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参考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以及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模式,建立专门的地方性机构,负责对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商业管理援助等:同时,可以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另外,可以学习日本和美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管理系统来规范信用保证制度。
其次,要从增强商业银行功能人手,改革并制定适合民营企业的贷款审批与担保程序,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种类的创新,比如开展保理与租赁业务。加强与金融中介结构、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此外还可以借鉴部分国家通过法令手段保障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
再次,积极拓展和创新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包括加快对地方性中小融资机构以及相关辅助担保、评估机构的培养;完善股市的退出机制,以提高民营企业对公众股市的介入:鼓励一定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产权交易等,将产业运作与资本运作相结合,进行低成本扩张。
最后,进行产权改革,建立规范的民营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树立现代营销理念。实施战略管理,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决策水平。
只有政府在政策上和法律上铺设平台,各种改革与创新才能顺利开展,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