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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软力量研究中若干难点问题及其思考

2009-04-21郭洁敏

社会科学 2009年2期
关键词:软实力

郭洁敏

摘 要:随着软力量研究的深入进行,一些深层次的、互相关连的问题逐渐被发现或挖掘出来。其一,软实力与软权力的异同。“软实力”和“软权力”的差异性正在显现,除了承继作为国际权力观的“soft power”论,也要重构它在我国引申的含义。其二,文化力还是政治力占主导地位?文化力和政治力是互相渗透的,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内”与“外”的关系。其三,软力量评价中的逻辑性问题。即厘清软力量性质的同一性、运用准则的规范性,以及相关观点之间的逻辑性,等等。

关键词:软力量;软实力;软权力;文化力;政治力

中图分类号: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2-0012-08

约瑟夫·奈的软力量论自20世纪90年代初问世之后,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它揭示了冷战后国际权力结构的新内涵,为审视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提供了新视角,同时也对新时期国际秩序的构建给予了有益的启示。然而作为一种理论,它还是不成熟和不完善的。一些西方学者甚至认为它“自相矛盾”,“过于肤浅”。当然,没有哪一种理论是无懈可击、挑不出毛病的,但是软力量论确有其先天不足之处。约瑟夫·奈的初衷是为美国的外交战略出谋划策,囿于一种“政策学”的角度和立场,所以在逻辑层次和理论建构上明显欠缺,许多关键地方处于“模糊状态”。

同时,软力量本身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如它的抽象性和隐蔽性决定了对其认识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多面性。不过,正因如此,软力量论在理论与实践上具有广阔的开拓空间。学者们虽然困惑于难以像对硬力量那样对其进行量化分析和明确诊断,但是对于它的探索热情一直持续高涨,有增无减。

自软力量论引进我国后,学术界对此表现出很大的兴趣。从一开始介绍和评价约瑟夫·奈的软力量思想,到对软力量概念进行诠释和修正并进行国别研究和比较,再到如何构建中国的软力量……,相关的研究成果琳琅满目,不胜枚举。这无疑推动了软力量理论的建构和发展,同时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跨学科的软力量研究队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学者的软力量研究自然带有“中国特色”,即在研究视角、立场观点以及目标指向等方面都明显具有“本土性”,甚至所面临的学术问题也与其他国家不相“雷同”。且对这些“中国特色”问题的解答,既无现成经验可资借鉴,又要在阐释和分析时不脱离约瑟夫·奈软力量论的原有框架,所以称之为“难点问题”并不为过。

本文就现阶段我国软力量研究中比较突出的三个难点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疏通 “瓶颈”,为加快我国的软力量建设步伐尽微薄之力。

一、承继与重构:软实力与软权力的异同

众所周知,约瑟夫·奈首创的“soft power”一词,中文有“软权力”、“软实力”、“软力量”、“软国力”4种译法。一般认为,这几个词语仅是译法的不同,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无非是译者和使用者的个人偏好而已。例如,张小明认为,“在已有的中文著述中,‘power一般被译为‘权力,‘soft power也应该相应地被译成‘软权力,而且大多数中国学者也是使用‘软权力这个译名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他译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外来词常常找不到十分准确的中文对应词,‘power和‘soft power就是如此,我们没有必要断定哪一种译名是最准确的,每一种译法只能做到相对准确”(注:张小明:《约瑟夫·奈的‘软权力思想分析》,《美国研究》2005年第1期。)。

然而,事实上,在我国的具体实践中,“软实力”和“软权力”的差异性正在逐渐显现,正像文化与文明的概念一样,既有涵义重叠的部分,也有非重叠的部分。它们虽然同出自约瑟夫·奈的soft power一词,但已经相互拉开距离。试举媒体上的一些标题为例:《重塑广东的软实力》、 《传媒是一种重要的软实力》、《关注教育‘软实力》、《企业软实力:品牌、声誉和服务》、《软实力:中国企业的下一个硬仗》、“中国企业软实力研修班”、《中餐也是软实力》、《城管拜年体现‘软实力》……这些场合的“软实力”显然同约瑟夫·奈论述国家权力性质的“soft power”是不同的内涵。也就是说,“软权力”和“软实力”不仅仅是译法的不同,而是各自适用于不同的场合。从字义上说,“权力”和“实力”也是有语义和语感的差异的。据商务印书馆的《汉英词典》(1980年版),“权势”翻译为“power and influence”,“权力”翻译为“power;authority”,而“实力”则翻译为“actual strength; strength”。即“权力”和“权势”是同一概念,内含权力的拥有者、权力、权力载体、权力行使对象等不同要素,形成有关权力的一个动态关系链,而实力与它们不同,仅仅指事物本身具有的品质和特性,是一个静态的概念。

弄清词语的词义以及对象所指是认识事物的前提,也是一切思维和逻辑的起点。追根溯源,“soft power”概念诞生于一场有关“权力”的论争,具有非常明显的“权力”论倾向。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场关于美国是否霸权地位动摇、正在走向衰落的大辩论。在这场辩论中,约瑟夫·奈否定美国衰落论,认为美国的权力本质及其构成只是发生了变化,即要从新的soft power的角度看待美国的权力地位。作为一个政治学教授,约瑟夫·奈是从国际政治的层面来界定这个单词的。他在《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迁》(1990)等一系列著述中认为,soft power是一种影响他国意愿的能力与无形的权力资源,当一个国家让其他国家自愿要求该国所希望的东西,那么就发生了“soft power”,这完全不同于命令其他国家做自己所希望的那种硬的或强制的权力。具体而言,soft power“是通过精神和道德诉求,影响、诱惑和说服别人相信和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拥有‘soft power一方所希望的过程和结果。归根结底,‘soft power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同化力与规制力”(注:Joseph S.Nye,Jr., Bound to 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New York:Basic Books,Inc.,Publishers,1990.)。

权力论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的一个核心理论,美英等西方国家长期把国家“权力”(POWER)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领域的巨大变迁给权力论注入了新的内容。约瑟夫·奈“soft power”论的问世决非偶然的现象,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反映。所以,它是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概念,属于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范畴,将它翻译成“软权势”或“软权力”比较合适。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术界引进“soft power”概念时,大多将它翻译成“软权力”。如王沪宁《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权力》(1993)等。应当说,这比较贴切地反映了约瑟夫·奈在分析美国霸权衰落及其权力重构时的原意。

当然,语言是发展着的,具有引申功能。它往往因语境、用途、目的、强调重点等的不同而被赋予新的涵义,有着诸如扩大、缩小、转移、易位等种种变化。随着对soft power研究的深入进行,我国学者开始更多地关注中国自身的“soft power”构建,如综合国力中的软性指标等,这时就觉得将“soft power”对应成 “软国力”、“软实力”更加妥当。美籍华人学者王红缨曾全面总结中国学术界有关软力量的讨论,发现中国的软力量概念比约瑟夫·奈的软力量概念外延更广。奈主要针对国际关系提出了软力量概念,而中国学者对软力量的讨论包括了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两方面内容。另外,奈对美国软力量的阐述主要集中在流行文化和政治模式上,而中国学者关于中国软力量的讨论则集中在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模式上,并涉及国家凝聚力、社会公平、政治改革、道德水准、反腐败等内容(注:参见郑永年、张弛《国际政治中的软力量以及对中国软力量的观察》,《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7 期。)。确实,在我国软力量概念非常广泛,如认为“不仅有国家的软力量,包括一个城市或是某一企业,也有软力量的问题。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机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地区,都有一个软力量的问题”(注:庞中英:《中国的软国力问题》,《佛山日报》2006年9月13日。)。

由于对软力量概念的阐释和运用中具有国情因素,英文“soft power”一词的应用范围实际上在中国被大大扩展了。假如我们继续认为“软权力”、“软实力”的含义是相同的,而仅仅是译法的不同,那就会出现企业家口中的软实力同政治家笔下的软权力大相径庭,国际关系学者的软权力概念同纯文化学者的软实力概念相去甚远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将“soft power”的“中国化”用法进行规范,分清“软实力”与“软权力”这两个词语的细微差别。笔者认为,我们既要承继作为国际权力观的约瑟夫·奈的“soft power”论,也要重构它被引进我国后在“本土化”过程中引伸的含义,从而在共同认识的基础上更好地推动它的发展。第一,从国际政治角度,使用“软权力”比较合适。冷战之后,文化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软权力是文化作用在国际关系领域的反映。“软权力”即“软”的“权力”,它描述一种不同于以往“大棒加胡萝卜”的能够对国际舞台施加影响的新的能力。第二,从文化战略和建设角度,使用“软实力”提法比较合适。实力是国家的属性之一,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它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当然,“实力”和“权力”是紧密相关的,一个拥有强大“软实力”的国家往往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更能在国际关系中通过对国际机制的影响来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并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但是这两者不是等同的。

区别“软实力”与“软权力”的意义在于能更好地认识一个国家的战略目标。即相对而言,它是外向性的,还是内省性的;是注重谋求霸权还是自我提升等。约瑟夫·奈主要是针对国际关系提出了软权力概念,具有强烈的“美国特色”,即对外谋求“软性”霸权。所以,他的“软权力”论有着工具性,或者说实用主义的倾向。事实上,这一理论已被一些西方大国纳入自己的“战略武器库”,成为干预和控制别国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我国“拿来”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是为了在“和谐”理念的指导下提升我国的国家凝聚力和国际亲和力。它超越了霸权概念,目的是为了减少误解、消弭冲突。它超越了“权势”的概念,具有“内生性、内省性和内驱性”的特点,无疑使用“软实力”比较合适。当然,提高国家的软实力自然会产生对别国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但是这同刻意谋求“权力”相比,还是不同的概念。所以,即便为了区分soft power在不同语境、不同文化、不同目标指向下的细微差别,也有必要将“软权力”和“软实力”视为在某些场合下不能完全重合的两个词。

二、认识与认定:文化力抑或政治力的核心地位

软力量内涵是我国软力量研究的重点之一。对此许多学者积极探讨、深入研究,并有所创新。例如,约瑟夫·奈创造性地将“力量”划分为“硬”和“软”两种(尽管软力量早就存在),认为软力量的实质是“吸引力”,包括文化( culture)吸引力、意识形态( ideology)或政治价值观念(political values)吸引力,以及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我国学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软力量概括为政治力、文化力、外交力、社会力(注:参见胡键《中国软力量:要素、资源、能力》,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院编:《国际体系与中国的软力量》(《国际关系研究》第2辑),时事出版社2006年版。)。在这方面,虽然学者们的看法和表述各有不同,但是基本认识还是一致的。然而,针对软力量中究竟是文化力还是政治力占据核心地位,则具有两种鲜明的对立意见,并引发了较大的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文化力是软力量的核心。因为文化是历史的沉淀、民族的灵魂,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原动力。如高占祥强调,文化力推动着政治、经济协调进步,要民族复兴先要文化复兴。他在集30 年之力撰写的《文化力》一书中,提出了“文化力是软实力的核心”(注:高占祥:《文化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的论断;张骥和桑红强调文化的核心作用,认为文化作为“国际政治中软权力的特殊功能”,与“国家力量”、“国家利益”,以及“国家战略”有着密切关系(注:张骥、桑红:《文化;国际政治中的‘软权力》,《社会主义研究》1999 年第3期。)。俞新天则鲜明指出,“软实力的核心是文化,而且主要是文化中的核心即价值观”(注:俞新天:《软实力建设与中国对外战略》,《国际问题研究》2008年第2期。)。最早将软力量论引入国内的王沪宁也认为,“硬权力基本上可以在一定的政治共同体内得到和扩展,而软权力更加依赖于国际间对一定文化价值的体认,依赖于一定的体制在国际上得到的支持,所以国家的软权力更加依赖国际文化的势能,即国际整个文化和价值的总趋向”(注:王沪宁:《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权力》,《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另一种意见认为,政治力是软力量的核心。一些学者认为,现在有很多人对奈的软力量的概念没有理解透,看法有点片面,好像认为软力量只有文化,其实应该是政治力起决定性作用。如阎学通认为,“国家的政治实力能决定在同一种文化的基础上建设什么样的软实力”B12) (注:阎学通:《文化资源需要政治运用——对〈政治实力是软实力核心〉讨论中某些问题的解释》,《环球时报》2007年8月2日。),贾立政指出,“寻找中国发展奇迹的动力机制,分析中国30 年经济社会高速增长的深层原因,不能忽视这个与市场力量始终如影相随的、强大的政治软实力”(注:贾立政:《从政治软实力看中国的强盛》,《人民论坛·双周刊》2008年2月。)。他们认为,中国提高软实力需要从政治实力入手,提出加快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进程,加快民主政治的发展,等等。

2007年春夏季,这两种观点以《环球时报》为平台,针锋相对地展开了一场关于什么是软实力核心的争论。起因是阎学通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软实力的核心是政治实力》一文,提出了“政治实力是操作性实力,而文化实力是资源性实力”;“政治实力的增长会带动文化实力的发展,但文化实力的发展则不必然带动政治实力的发展”(注:见《环球时报》2007年5月22日。)等观点,这立即受到持不同意见学者的反驳。如郭之纯针锋相对地指出,“ 别把文化软实力狭隘化”见《环球时报》1429期。)、陆钢认为,“文化实力弱让中国失分”(注:见《环球时报》2007 年6月19日。),等等。吴旭的《中国软实力不能吃老本——兼与阎学通、陆钢两位教授商榷》(注:见《环球时报》2007 年6月28日。)则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综合分析。后来,阎学通在《环球时报》发表了 “文化资源需要政治运用”一文作为回应和总结,进一步认为,“政治实力是指国家运用其全部资源的操作能力,而文化实力是指可以被国家运用的文化资源”,“在联合国的投票权是政治实力而不是文化实力,中国的功夫片是文化资源而不是政治资源。如果不区分两者,把它们说成是一回事,我们就会失去增强我国软实力的方向”(12),等等。对此,俞新天在《软实力建设与中国对外战略》一文中指出,“文化实力的作用不可替代,文化实力也渗透于硬实力之中。将政治实力从文化根源中拔出,似乎有与文化脱离的政治,是不妥当的。政治实力一定在文化背景下运行,在文化价值观指导下运作,否则只是政治架构的空壳”(注:俞新天:《软实力建设与中国对外战略》,《国际问题研究》2008年第2期。)。

这一学术论争在《环球时报》上已经降下帷幕,但是学术界对软力量核心到底是文化力还是政治力的探讨并没有终结。这些争议的出现,既同软力量论本身的先天不足有关,也反映出中国软力量研究中碰到了难点问题。约瑟夫·奈在提出软力量概念时,比较笼统地阐述了软力量靠吸引力影响他者行为并实现自己的目的,并没有对其中谁占主导地位发表意见。而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公认的软力量大国,似乎也不需要解答这个问题,他们只管运用一切手段将“美国价值”、“美国方式”向全世界推广。例如,他们认为自由民主应是普世性的追求,但不分析它到底是政治的还是文化的属性。或许美国的软力量已经炉火纯青,没有“建构”和“提升”的必要,所以也就不存在确定哪一种“力”处于核心地位而给予优先考虑的问题。相比之下,我国作为一个软力量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如何快速有效地推动软力量发展,以应对新时期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环境的问题。探讨软力量构成中谁占主导地位,从而有的放矢地指导实践,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这反映了我国软力量研究的深化,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倾向。然而,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并非易事。因为文化力和政治力,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是抽象无形、难以“抓住”的。

首先,必须认定何谓文化力和政治力。文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有精神和物质之别,其范围之大、涉及面之广,十分罕见,它的定义就见仁见智地多达100多种。所以,学者们对文化力和政治力的理解有所偏差也是正常现象。概言之,阎学通提出的“政治实力是操作性实力,而文化实力是资源性实力”(注:阎学通:《文化资源需要政治运用——对<软实力的核心是政治实力>讨论中某些问题的解释》,《环球时报》2007年8月2日。),是将文化力视为知识层面的静态的“力”,而俞新天等认为文化价值观决定了我们对世界一切事物的态度和观点,则将文化力视为引导一切行为的观念的“力”。正是这些认识上的分歧,导致了软力量内涵中究竟是文化力还是政治力占主导地位的争议。

约瑟夫·奈曾经描述流行文化如何影响世界,如好莱坞电影、流行歌曲、各色明星和时装诱惑人们幻想美国生活方式,并导致其思想观念“美国化”,等等。他阐述的软力量构成中,“文化、意识形态、国际制度建构能力”中的“文化”一般被认为是指大众文化(奈似乎将“价值理念”归于“意识形态”中了),而这恰恰形成了软力量理论的软肋。一些西方学者对软力量理论的质疑大多由此而来。如保罗·肯尼迪、布兰德利·沃麦克等不否定美国思想和文化的影响力,但对把流行文化计入美国实力的可靠性表示怀疑。他们不相信一场电影、一个电视节目或一首流行歌曲就可以发挥权力或实力的效力。如布兰德利·沃麦克认为,“尽管软权力无疑是有意义的,然而其内涵是从歌星艾尔维斯和好莱坞到美国之音的大杂烩,作为硬权力的替代品在诱使其他国家顺从方面并不能令人信服”(注:[美]布兰德利·沃麦克:《“软权力”评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5期。)。这或许是软力量论至今未能在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其实,在广义上,意识形态、国家制度都属于文化范畴,如意识形态是文化政治化的结果。阎学通教授可能看清了约瑟夫·奈的这一不足之处,才提出“软实力的核心是政治实力”的主张。不过他将文化全都视为“资源性实力”是不妥当的。假如能将文化价值观同文化知识、文化产品等文化资源区别开来,那么争议双方就能找到共同点。

其次,必须探明文化力与政治力的关系。文化和政治作为学科是独立并行的,但是作为软力量内涵的“文化力”和“政治力”是相互交织、界线模糊的。在物理学上,“力”是作用的一种抽象,是物质运动变化而产生的力量,因而是动态的、变化的。文化的实质是人类适应自然的生存方式,其核心是价值观念,它作用于人所产生的效应——精神力、道德力等就是文化力的具体表现。关于政治力,有学者认为它包括“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原则、政治价值观、国家战略、对外政策、领袖意志的号召力、影响力等”(注:贾立政:《从政治软实力看中国的强盛》,《人民论坛·双周刊》2008年2月。)。这样就产生一些逻辑问题——尽管这些“理论”、“制度”、“原则”前面冠以“政治”的定语,难道这与制定者的价值理念无关?应当说,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无论流行文化、意识形态还是国家制度,都是受特定的价值观念支配的,其背后都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这就是软力量的内在基础。

可以说,文化力和政治力是互相渗透的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内”与“外”的形态。即前者是内核,后者是前者外化的表现。冷战后国际政治领域之所以重视文化问题,如出现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盛行“价值观外交”等,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文化对于政治的引领作用。又如,我国提出“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亦是基于中华传统文化“协和万邦”、“和为贵”、“和而不同”等价值理念的结果。

当然,要构建和完善软力量理论,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很重要。政治力对文化力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力。文化力和政治力应相辅相成地全面提高,即在正确的价值理念引导下,确立政治理论、政治制度,以及国家战略、对外政策,等等。阎学通在文章中认为,“政治实力不仅具有运用文化的作用,而且有引导和发展文化的功能”(注:阎学通:《文化资源需要政治运用》,《环球时报》2007年8月2日。),这一阐述在某些场合是正确的,但不能概括文化力和政治力的全部关系,更不能无视文化价值理念的统领作用,得出“将增强我软实力的重点置于提高政治实力上”(注:阎学通:《软实力的核心是政治实力》,《环球时报》2007年5 月22 日。)的结论。事实上,文化力和政治力的关系不可能分得很清楚;因为硬力量和软力量的界线划分都有难度,更何况是共同构成软力量内涵的文化力和政治力呢?

三、规范与普适:软力量评价中的逻辑性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进软力量论后,学者们除了积极探讨其概念内涵和作用意义外,还重点进行国别比较和研究,主要有如下思想观点:

一是批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霸权主义”,认为它们利用自己强大的软力量达到其硬力量达不到的目的。这类成果有《西方文化霸权与冷战后的国际关系》(田德文)、《‘软实力:美国新霸权主义的‘杀手锏》(韩炎)、《软权力:美国霸权的挑战与启示》(刘德斌)、《美国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政治因素:美国‘文化外交的历史面目》(方立),等等。

二是提出我国应对“文化霸权”,维护文化安全的对策,如《全球化时代的‘软权力与文化安全策略》(赵刚)、 《论冷战结束后的国家文化安全》(胡联合)、《当前国家体系中的文化安全问题》(潘一禾)、《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主权问题》(刘杰)、《‘软权力与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张才国),等等。近几年,尤其在党的“十七大”之后,从国家实力角度探讨软力量与中国崛起关系的著述多了起来。许多学者把软力量构建提升到中国能否成功崛起的高度,如《软力量建设与中国对外战略》(俞新天)、《中国和平发展道路与软力量建设》(黄仁伟、胡键)、《中国软实力评估报告》(门洪华)、《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任重道远》(于运全),等等。

上述围绕软力量的不同类别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软力量研究的“结构”和阶段性特征。从这一粗略的“结构图”,大致可以看出在一些“边缘地带”仍然存在着“模糊点”或“空白点”。例如:

第一, 软力量性质的同一性与多重性

当前对软力量的评价是肯定的和正面的,国内外学术界概莫如此。既然软力量作为“影响他国意愿的能力与无形的权力资源”,是一种“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同化力与规制力”(注:Joseph S.Nye,Jr.,獴ound to 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玁ew York:Basic Books,Inc.,Publishers,1990.),那么这就不能不归之于这个国家文化所蕴含的先进性。一个国家凭什么能“吸引”别的国家,而别的国家又因为什么而甘愿被“吸引”呢?答案当然是那个国家拥有更丰富的物质文化、更符合时代潮流的精神文化、更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制度文化,所以成为其他国家争相“拿来”或模仿的对象。从国际权力角度看,软力量与动辄使用武力解决国际问题的方式相比,亦是历史的进步、文明的发展。然而在具体实践中,软力量的先进性是普遍性的,还是非普遍性的,即这一先进性体现于所有国家,还是因国家而异?结论似乎并不明确。例如,从上面文章的标题可以看出,美国搞“文化霸权”成为众矢之的(如认为美国新霸权是以“软实力”为“杀手锏”),也就是说美国的软力量同其“文化霸权”一脉相承。既然是“霸权”,尽管是“文化”的,但肯定偏离了软力量不靠强制而靠“吸引”——使别国自愿“追随”的原则(根据奈对软力量的定义)。显然,这一软力量走样了。那么,美国的软力量是否等同于“文化霸权”?假如是的话,它的软力量是什么性质?假如不是的话,它的软力量又是什么东西?换言之,美国的软力量是否具有特殊性,抑或软力量本身具有多样性或多重性?

提出这些问题并非吹毛求疵,而是试图将软力量研究引向深入。看一些研究成果,学者们对美国的软力量了解得很具体,大多给予积极评价,即认为美国文化具有先进性,它体现于理念、制度、效率的协调发展。如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社会体制一直处于平衡状态,并构成了良性循环;自由、平等、民主思想保障市场的均衡发展,形成了开放的社会环境;开放的社会环境积极吸收移民、广纳人才,尊重人的个性发展;这一切又对发展市场经济、构建竞争和创新机制十分有利。甚至有学者认为,“美国所推崇的自由、民主、法制、人权这套东西,在国际上很容易被认可”(注:刘建飞:《软力量应该迎合世界潮流》,《世界新闻报》2005年9月28日。)。确实,这些理念已成为国际共同价值观,尽管它并非美国或西方文化的专利。

根据上述见解,美国的软力量是符合作为软力量的基本特征——文化的先进性的。这说明不同国家软力量的性质是同一的。不过这样的话,“文化安全”论就显现出矛盾的一面。所谓“文化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文化受到外来消极思想文化的影响,使本国或本民族文化受到侵害,文化出现衰落或消亡。假如正面肯定软力量的性质,那它不应属于“文化安全”的防御范围;要是必须运用“文化安全”来进行抵制,就说明这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没有吸引力的“力量”。面对他国的先进文化,正确的态度是欢迎而不是抵制。事实证明,先进文化的引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在中国历史上,佛教传入并一度成为国教,其“文化征服”至今不被视为一种侵略;中国的文字传入日本,成为其文化的有机组成,日本人没有觉得自己的“假名”吃了亏;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由此诞生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这更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形态中拯救了中华民族,要是当时讲“文化安全”则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当然,即便是文化先进国,或曰软力量强国,其文化也是有糟粕的,不过这样的话最好是用“文化过滤”论来取代“文化安全”论。

第二, 软力量运用的合法性与非合法性

假如认定不同国家软力量的性质是同一的,即都在于其文化的先进性,同时也承认现实世界存在着“文化霸权”与“文化主权”、“文化侵略”与“文化保护”等的矛盾冲突,这就要从这两者的中介——软力量的运用准则,即行为模式上寻找原因。

软力量的生成在于其扩散性。一种文化只有当它广泛传播时,才会产生强大的力量。“文化是一种广义的信息”,“如果封闭或垄断一种文化,那么就不能使它构成‘软权力的基本支柱”(注:王沪宁:《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权力》,《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国际舞台上,每个国家都程度不同地希望以自己的文化观念影响国际关系,从而更好地谋求国家利益。正如约瑟夫·奈所言:“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重要的力量的来源”(注:[美]约瑟夫·奈:《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何小东等译,军事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当一国的文化包含普世性价值观,其政策亦推行他国共享的价值观和利益时,该国如愿以偿的可能性就得以增强”(注:Joseph S.Nye,Jr.,玈oft Power: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2004,p.11.)。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如何运作,各国差别很大,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思想观念和战略目标。例如,中国发展软力量旨在提升自我,实现“和平崛起”,即在“和谐”理念的指导下提升我国的国家凝聚力和国际亲和力,它超越了霸权概念,具有“内生性、内省性和内驱性”(注:参见刘杰《中国软力量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院编:《国际关系研究》第2辑,时事出版社2006年版。)的特点。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因袭霸权思维,将自己的文化优势作为干预和控制别国的重要手段,对外谋求“软性”霸权。如美国长期把文化渗透作为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凭借其文化产品和信息量的决定优势,把自己的文化作为主导文化,通过各种渠道,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覆盖,宣传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灌输西方价值观念”(注:史方倩:《实施全方位文化安全战略》,《理论前沿》2008年08月。 )。这样势必导致许多国家纷纷采取“文化保护”政策,高举“文化主权”或“文化安全”的大旗,使本应吸引他国获得合作和追随的软力量演变为广受指责和抵制的“文化霸权”。不过,从学术角度看,以上见解并不十分圆满,依然有“模糊”之处需要探明。第一,具体实践中,软力量和“文化霸权”的界线如何划分?第二,一个国家向世界大肆宣扬和推行其价值观、政治理念,是否应看成是有计划的文化侵略?换言之,一个国家的文化输出或曰软力量传播是否应有一定尺度?这一尺度如何确立?诸如此类问题的提出,不仅是因为美国被指搞“文化霸权”,也是为世界上所有国家考虑。因为随着世界全球化、网络化趋势的迅速发展,每个国家迟早都会面临这个问题。例如,中国在海外开办“孔子学院”,不是也听到有“新殖民主义”的指责吗?文化传播是合法的,文化侵略是非法的,这需要有较为明确的界线,以便各国共同遵守或进行衡量。从主观上说,一个国家发展软力量不是为了自娱自乐,而是期望通过对别国产生吸引力和影响力来谋取国家利益,这就决定了软力量是“涉他”的,需要通过“他者”来进行检验。另一方面,软力量之所以“软”,就在于它的非强制性,即体现“自愿”的原则,否则就与传统的“大棒加胡萝卜”作法没什么两样了。

因此,在上述两者之间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原则,这是使软力量正常发挥的基本保证。具体而言,软力量重在“感化”,即在不损害对方的前提下,柔性促使其转向预定目标,而不是在否定对方的基础上,以己方取代对方。当美国一再要求别的国家遵循它的发展模式,接受它的价值观念时,就不能不导致国家之间的矛盾,并酿成激烈的“文化冲突”。这种对软权力的不当运用,其结果适得其反。即便在发达国家,也同样对来自别国的“文化霸权”保持警惕。例如,当年美国的电影、快餐,以及所“附加”的美国生活方式势如破竹般涌入欧洲,使得欧洲大陆一片恐慌,很多学者呼吁抵制美国的“软力量”。尤其是法国,曾出台法律禁止过度使用英语等。不过,这样又引出另一个难点问题,即如何看待文化竞争?假如确立“文化主权”,构建“文化安全”屏障,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影响世界文化的正常发展?文化竞争或者说文化的冲突融合,历来是促进文化发展的原动力。先进文化就是在不同文化的比较鉴别和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尤其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信息流动是双向的、互动的,只有锐意进取的文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保持永恒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随着软力量研究的深入进行,一些深层次的、互相关连的问题逐渐被发现或“挖掘”出来。这意味着我国的软力量研究已从认识理解阶段走向联系实际和理论梳理阶段。虽然这些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但是“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一半”。语言的暧昧往往源于思想的模糊,要将软力量概念发展为软力量理论是一项艰巨而又有意义的工作。虽然软力量论在我国已经相当普及,但是作为学术研究还处于开创阶段,需要研究者们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在不断攻克难点、理顺逻辑关系的过程中,使软力量论超越“意愿”和“口号”的层次,以及约瑟夫·奈并不完善的思想认识。这也是本文撰写的初衷及其追求目标。

(责任编辑:李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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