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网瘾网恋与违法犯罪问题研究
2009-04-21李康熙
李康熙
[摘要]当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部分中小学生长期迷恋网络、沉醉于网吧密切相关。根据随机抽取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1000余名未成年犯的调查,了解未成年人被捕前迷恋网络的情况,以及违法犯罪的基本现状,从而分析中小学生网瘾网恋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并在对所得数据统计整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归因分析,从而为预防未成年犯罪而建言。
[关键词]中小学生;网瘾网恋;违法犯罪
[中图分类号]D917.6[文献标识码]A
本文所研究的网瘾网恋问题,是指中小学生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沉醉于网吧、过度使用网络而导致精神上依赖、渴望,当个体突然下网或有一段时间不上网时便会出现坐立不安,心烦意乱,焦躁痛苦,难以忍受,为了摆脱这种不适就会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又重新上网沉迷其中,从而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身心健康的心理疾病。
据调查统计,目前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1000余名未成年犯中承认被捕前经常钻网吧,已迷恋上网的已占57.34%,比5年前提高了一倍多。可见,当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部分中小学生长期迷恋网络、沉醉于网吧密切相关,应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最近,我们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组织了471名承认被捕前经常钻网吧已迷恋上网的未成年犯集体问卷,收取有效卷458份,并对25名进行了重点个别访谈,还通过查阅未成年犯档案,到附近8所中小学调查,与部分来所会见的未成年犯家长进行座谈等形式,对未成年犯被捕前迷恋网络、沉醉于网吧最终导致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并在对所得数据统计整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归因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本文拟就这次调查的结果对中小学生网瘾网恋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参考依据。
一、被捕前迷恋网络情况
(一)10-15岁属于开始迷恋网络(上网)的高发期
在458人中有31人占6.77%承认在10岁以前就开始喜欢网络(上网);10-15岁的有269人占58.73%;16-17岁的有158人占34.50%。在11-15岁(一般处于小学四、五年级至初中一、二年级)属于喜欢网络(上网)的高发时期,请广大家长和老师特别注意。
(二)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都消耗在网上
在458人中有154人占33.62%承认一天数次上网,一天一次的有135人占29.48%,半周左右一次的有70人占15.28%,不定期的有99人占21.62%。可见,他们被捕前已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上网了,成为“网虫”、“网疯子”。多数自接触上网后,一发不可收,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有的对玩游戏的痴迷已达到了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的地步。正如一名未成年犯家长所说:“小A最长一次上网时间是在网吧里连续泡了两天三夜,事先从家里偷出270元钱,饿了在网吧里喝口水,困了伏在电脑桌上打个盹,通宵达旦地玩游戏,当我们找到他时,身体已极度虚脱,眼睛发红,蓬头垢面,两腿发软,形似枯槁,差一点死了。”正如一位中学教师所说:“学生一旦对网吧痴迷,就是对人生追求的放弃;学生一旦进入网吧,成绩很快会直线下降。”
(三)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
在458人中有303人占66.16%喜欢上网主要是为了打游戏,有131人占28.60%的上网是为了聊天,有24人占5.24%的属于其他目的,其中有177人占38.65%的曾在网上查看过黄色信息。可见,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他们陷入痴迷、堕落的三大杀手。网络游戏中虚拟的英雄、美女在鼠标点击操纵下,运用各种武器,逃过各种陷阱和机关,消灭来敌,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极富惊险刺激。如果游戏者能过关斩将,既能节省花费,又能获得奖分。游戏软件设计者挖空心思,对获胜者奖分、奖美女。上网聊天可以随心所欲的交友,倾诉心里话。网上还有许多色情网站,浏览黄色信息,使他们跃跃欲试,深受其毒。
(四)网吧是上网的主要地点,是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
在458人中有319人占69.65%的上网地点是到网吧,去亲戚朋友家的有84人占18.34%,在自己家里的仅有55人占12%。由此可见,网吧是他们上网的主要地点,是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他们在网吧里交叉感染,互相影响,致使违法犯罪率上升。例如,烟台市16岁的张某暑假期间在家觉得没意思,就偷了家中的钱到社会上游荡,后在网吧里结识了六、七个辍学少年,昼夜在网吧里混,没钱花了就出去偷和抢。在不到10天内,他们就疯狂盗窃作案10余起,抢劫8起。他悔恨地说:“是网吧夺走了我的学业,夺走了我的青春,破灭了我的大学梦,但当时我就是不能自控!”
(五)上网聊天对象主要是朋友和社会上的陌生人
在喜欢上网聊天的206人中,聊天对象是同学的有36人占17.48%,是亲戚的有10人占4.85%,是社会上朋友的有109人占52.91%,是陌生人的有48人占23.30%,其他的有3人占1.46%。可见,他们上网聊天对象主要是朋友和社会上的陌生人。由于网上聊天是虚拟空间,互不相识,交友可以隐藏真实身份,说话无拘无束,毫不遮拦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诉说心里话;可以用最激烈的语言抨击、谩骂;用最亲切的话语去亲近、接触;用虚假的身份去炫耀、欺骗;用污浊的词藻去诬蔑、毁谤。因此,网上交友可以发泄感情,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找寄托,可以寻求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世界,从而刺激他们如痴如醉地热衷于上网聊天、交友。
二、遵法犯罪情况
(一)为上网筹资采用极端方式去获取钱财,导致违法犯罪
在458人中有319人占69.65%是靠去网吧的形式实现上网。上网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消费。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仅靠父母给的一点零用钱,是很难维持自身通宵达旦上网活动的。手头没钱,又很想上网,怎么办?与其本身具有的冲动武断、理性分析能力差的特点相适应,他们会不顾一切地采用极端方式去获取钱财,继续用于上网,于是便选择了盗窃、抢劫,甚至由此滋生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网络强烈的吸引力使他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由于无力负担网络消费进而铤而走险,导致发生财产型犯罪。在458人中有361人占78.82%属于这方面的犯罪。
(二)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导致辍学进而违法犯罪
在捕前已辍学失学的369人中有305人占82.66%属于沉迷网络而辍学。由于他们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都消耗在网上,无心学习,致使学业受到严重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反而加重厌烦心理,导致辍学行为发生。他们过早地辍学流失在社会上,失去了学校管理约束和教育,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在既无责任、压力又无约束监督的自由自在的日子里,很快受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染,受不良小团体拉拢和坏人教唆而步入歧途。
(三)因受网络暴力游戏影响产生暴力倾向,而导致暴力犯罪
从犯罪类型来看,458人中抢劫的有277人占60.48%,盗窃的有49人占10.70%,强奸的有51人占11.14%,故意伤害的有55人占12.01%,故意杀人的有16人占3.49%,绑架的有8人占1.75%,其他犯罪的有2人占0.44%。从他们涉及到的罪名可以看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绑架犯罪都与实施暴力有关。由于长期迷恋模拟战争、格斗、拼杀等血腥游戏,使他们逐渐形成一定的思维定势,加之其本身所具有的急躁冲动、恃强武断的特点,在处理日常问题时就将这种思维模式融入其中。遇事强调暴力解决,在吵嘴打架等事情上争强好胜、不服输。本来是件小事,因为不服输,大打出手,直到动用凶器,导致暴力犯罪。
(四)因受网络色情内容的影响产生尝试心理,导致性犯罪
近年来,互联网上黄色信息泛滥成灾。在458人中有177人占38.65%承认曾在网上浏览过黄色信息,其实无意识地接触网上黄色信息的远远高于这个比例。由于他们长期接触黄色信息,产生了模仿心理,在这种心理的驱动下,在潜意识里翻来覆去幻想色情东西,由性冲动导致犯罪。调查结果显示,在押性犯罪的未成年犯中占90.82%的与受黄色信息影响有关。
(五)由网络直接引发犯罪
网络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起着催化剂作用。由网络直接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敲诈、抢劫、强奸、伤害等犯罪活动。在458人中有35人占7.64%属于这种类型犯罪。二是通过网络利用色相作案。在网上聊天他们通常使用极其诱惑的“女性网名”,寻找男性网友聊天。当寻找到目标认为可以成为犯罪侵害对象时,团伙里的女性犯罪分子便“闪亮登场”,以娇媚的语气电话约男网友到某地见面,进一步交流。男网友警惕性不高的就信以为真,准时赴约,被犯罪团伙敲诈、抢劫。在458人中有26人占5.68%的属于这种类型犯罪。三是网吧已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滋生地。良莠不齐的网迷在网吧里交叉感染,互相影响,由此引发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抢劫、放火、故意伤害、杀人等犯罪。在458人中有134人占29.26%属于这种类型犯罪。
三、网瘾网恋与违法犯罪成因分析
(一)多数素质较差,缺乏学习兴趣,学业不良
这458名未成年犯全是男性,系家中独生子的有330人占72.05%,非独生子有128人占27.95%;在校生有89人占19.43%,已辍学失学的有369人占80.57%,其中初中毕业的有247人占53.93%,初中未毕业的有122人占26.64%;有394人占86.03%感到学习没劲,经常迟到、旷课;有302人占65.94%承认在班内学习成绩处于下游;有262人占57.21%感到学习太累,懒得动脑吃苦;有277人占60.48%承认有早恋行为;有304人占66.38%承认曾勒索过小同学的钱物;有434人占94.76%的上网是为了消遣、娱乐、图新鲜、刺激、好玩。
(二)家庭管理教育不当的影响
在458人中,父母下岗待业以及从事务农、进城务工、个人小本经营等职业的有402人占87.77%,父母曾被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的有39人占8.52%,父母离婚的有55人占12.01%,父或母亡的有54人占11.79%,父母双亡的有5人占1.09%;捕前时常与父母争吵、对立冷漠、关系紧张的有135人占29.48%,对家庭气氛感到压抑和苦闷的有170人占37.12%;自己心里话主要向好朋友说的有265人占57.86%,向恋人说的有71人占15.50%;父母经常抽出时间陪孩子学习的仅有137人占29.91%,经常过问孩子思想、心理状况的仅有135人占29.47%;当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时,父母耐心实施帮助、辅导的仅有262人占57.21%。
(三)学校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
在458人中有415人占90.61%的感到学校生活枯燥无味、没意思,有368人占80.35%的对学校活动不“感冒”,有144人占31.44%的对老师有看法,甚至痛恨老师。那些失去升学希望并倍受冷落歧视的落差生成为应试教育的“弃儿”和牺牲品,成了少数尖子生的“陪座生”,课堂上不受重视,考试成绩又上不去,老师与同学们看不起,家长整日数落、训斥,于是就逐渐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有的教师对待“落差生”的惯用手法是强行补课和批评处罚,甚至借家长之手殴打体罚学生,使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学生自然会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近年来中小学生心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占20%-30%的中学生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农村中学还没有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教师,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心理教育的“真空”。有些学校法制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不到位,法制课形同虚设,使学生缺乏法制观念,特别是无法使那些濒临犯罪的中小学生悬崖勒马。
(四)社会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对网吧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各管一段,存在着“多头管理、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实践中对网吧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以专项整治为主,搞大呼隆,这种方式只能在短时间内有效,但并非长久之计,所以国家至今仍缺乏对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对策与建议
必须通过强化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加强社会监管力度,构建“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充分发挥网络的良好作用。
(一)加强监管,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
尽快改变目前由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多头管理,谁也不负责”的状况,实行综合治理,建立专门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管理部门职权,实施一天24小时监控,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网上不良信息的过滤,进一步净化网上环境,研究推广控制网上有害信息传播的手段,掐断源头,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对网吧经营进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二)强化家庭教育、营造和谐氛围
要预防孩子网络成瘾,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多和孩子交流、沟通,努力缩小相互间的代沟,让孩子把自己当作知心朋友,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认真倾听孩子的烦恼,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让孩子从小学会自我管理,懂得要实现人生理想必须学会对欲望的克制,明白在网络虚拟世界获得的满足越多,离现实生活中成功的目标就越远。家长应加强对子女进入网吧的监管,不允许未成年子女涉足网吧,即使子女在家庭里上网,家长也应该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和网络密码,安装“安全电脑锁”,防止他们浏览暴力、色情、游戏网站。当发现孩子迷恋网络时,应认真分析孩子上网的成因,采取理性、恰当的沟通方式,给孩子更多关爱,使他们逐渐对现实生活产生兴趣,要注意循序渐进,帮助孩子解决心理问题,尽快走出泥潭,戒除网瘾,切忌训斥、打骂。因为孩子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对父母有依赖性,与孩子增加沟通、重建信任,有益于戒除他们的网瘾。
(三)强化学校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免疫力
尽快改革应试教育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定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创造一个轻松愉悦的学习环境,让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帮助学生舒缓学习造成的压力,培养学生对学校生活的兴趣和归属感,防止学生厌学、逃学辍学。
要加强法制教育和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免疫力,是杜绝迷恋网络及其违法犯罪的根本之策。同时,尽快在中小学配备足够的专业心理辅导教师,切实解决学校心理教育“真空”问题,设立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及时化解心理压力和矫治各种心理疾病。
中小学生网络成瘾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应切实开展好对中小学生网络成瘾的预防与救助行动,建立由学校心理辅导老师、社会上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中心、医疗机构三方组成的网瘾救助网络体系,帮助网络成瘾症的中小学生顺利走出困境,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来;学校和社区、家庭应联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闲暇指导,培养孩子们良好的个人爱好、兴趣,加速少年宫、科技馆及社区少年活动场所建设,扩大中小学生的课余活动空间,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开展多项学生喜爱的文体活动,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帮助他们舒缓学习、生活中的压力,尽力使上网不再是其业余时间的第一选择。这是预防中小学生由网络成瘾导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