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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而不惑

2009-04-19俄尼.牧莎斯加

含笑花 2009年6期
关键词:彝人凉山彝族

俄尼.牧莎斯加(彝族)

一支好的歌曲,不管是它的歌词,也不管是曲调,我都认为是给我力量。我是一个歌曲迷,这一点都不假。早些年,我还唱过一段时间的歌呐。像《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三峡情》、《白云啊白云,你飘向哪里》、《在那遥远的地方》等等,都是我所爱听并且爱唱的一些歌曲。时不时还有一些人,对我这样说:“你唱得太好了,像蒋大为一样!”口气显得很真挚、语气显得很在意,仿若我就是第二个蒋大为似的。其实,这些都是我在二十几岁时的事了。我这样说,仿若我已经是一个中年、老年人了似的,严格意义上说,我正处在上不上、下不下的年龄段,今年三十有九了。这个按彝族规矩来说,虚岁是四十了,正是俗话所说的四十而不惑,所以,我不再跟随别人影子的蛊惑而漂泊在他乡了。

我为什么不唱歌了呢?一句话,青年时的我是一个不喜欢束手束脚的人。我觉得唱歌,始终在别人既定的作词和作曲的歌曲里面转,始终是没有把我的心唱出来。我唱歌,我思考。于是,我有了一个爱好,偷偷地或公开地写作,不管诗歌也好,散文也好,小说也好,影视剧也罢,我都热爱。只是,相对而言,我的诗歌要写得出色一些罢了。功夫不负有心人:1996年我加入了四川省作家协会;2001年我去参加《诗刊》社办的第十七届“青春诗会”;2005年我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话说我这个唱过歌的人,曾经说话头头是道、口齿伶俐,为什么变得如此之凶,变成——话都“抖”(说)不清楚的人呢?!这当中,我清楚:世道啊,确实可以把人整垮!我从中共九龙县委宣传部回到我祖籍(我的父亲还是凉山人。凉山,我在诗集《女妖》中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阐述的内容说出来就是一句话:“凉山”,是彝语,是送祖灵的人居住的地方。上凉山上来,中间相差八打八个年头,八年中的我所遇着的事情、个中的酸甜苦辣,只有、也只有我自己最清楚不过。我仿佛希望着而来,失望地活着,我又希望着向明天奔去,我是—个远行者,精神上的远行者,我始终停不下来。我这样了,我怎么不能这样呢?我不想说,人际关系是何等的复杂,金钱是何等的重要,我也不想说我做了什么?……最重要的是我只想说:我依然还活着,依然还思考着,依然还写着。这其中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在我生命里出现了使我不得不伪装的“虚荣心”,而我尽量避免这个“虚荣心”,可是何等地艰难、困苦!我在我一个人的时候——喟叹、摇头、晃脑……但是,这些有什么用呢?!“明哲保身”;有东西可不敢拿出来,怕别人挖苦你!有东西,能够有几人看得起呢?……久而久之,我沉默,再沉默、又沉默……最终只是落得个说话不清楚了的人!

当初由我作词,俄木沙马先生作曲时,我们所作的歌曲名叫《部落与情人》,和我的第二部诗集同名。俄木沙马先生可谓了解我的了,苍凉、悲壮又高亢、轻松、愉悦、希望的心情,都被他写出来了。不是敝帚自珍,他作曲确实作得很好。而今天,因为太熟悉的缘故,我还唱不来,令人欣慰的是已有人在传唱这首歌曲了。我要说的是另两支歌曲,一支是《把根留住》,一支是《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把根留住》风靡全国时,我才刚刚是一个二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这支歌由童安格演唱,深深地吸引了我。其中:“让血脉再相连,擦干心中的血和泪水,留住我们的根”,唱得多么地好,使我入醉人痴、醉生梦死。而《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是前几年我在听凤凰传奇的歌时听到的,立即,我在网上发表了这样的话:“《我和草原有个约定》这支歌,直听得我入了迷。我是一个彝族同胞,只要我把这支歌,换成是《我和‘彝族有个约定》来听就可以了。”而今天,我把我在虚岁四十岁时所写的诗命名为《把根留下》,与这些经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是什么样的“根”呢?是彝族人的根骨!现今,许多彝人看起来是彝族,而其内在早已不是彝族人了。他们(她们)面子上是彝族,他(她)们都只穿着“彝人”的皮,而没有了“彝人”的心;他们没有了优秀的彝族传统文化,更没有了彝人所应具备谦虚谨慎等的传统美德;他们只是在急功近利、尔虞我诈、惟利是图!从城市到农村;农村里的人相对来说,要比机关上的人好得多。而在这样文化空前拥挤而又迷惘的时代,他们的做法似乎无可厚非。而这种现象,在人类历史中,我看电视里播放的人类进化史——《突变》时,才知道现代人都是远古智人的后裔,不管是西方人、东方人,也不管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在人类演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肤色与个性、贫穷与富贵、落后与先进、守旧与文明、愚钝与智慧、被欺压和反欺压等等的区别,形成了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差别。其实,人类的祖先是一种人——最终是一个大写的——很公平的“智人”的。形成这么多年了,至少是几千年,以致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把根留下》,我说的是把彝族的“根骨”留住,因为它已形成了自己的相对完整意义上的民族,这个民族的形成是相当漫长、深远而深刻的。在这个民族形成史的过程中,她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审美观念、风俗习惯等等。如今,“文化混同”趋势也许是必然的。然而,就是这个“文化混同”,却引起有识之士的思索,文化混同了还有没有活力?有没有生气?……固然,没有了活力、没有了生气!所以说,我们必须要提倡的是——保留。保留不等于保守,保留对于我们彝族人而言,就是保留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骨,并且发扬光大。这样,童安格和凤凰传奇两支歌曲,即《把根留住》和《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早己成为了我珍藏的歌曲。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四十不惑了,形成这种心态的原因,我遇到了足可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我和朋友谈论起我的家事时,朋友说:“你得了儿子,作为一个搞写作的人,比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都还要高兴!”朋友所说的话,是完全对的,只是我还想谈一点自己的想法。那就是俗话说得好:女人是朵花,男人是根骨。我如今已有了女儿和儿子,算是再理想不过的了,虽然个中含满了几多辛酸、而又有几多梦想。我在儿子与女儿之间来回循环,我不想偏袒其中的哪一个,因为对于儿女,都是妈妈的心头肉、爸爸的心肝!尽管儿子与女儿相比来说,儿子是要被写进彝族人的家谱,而女儿则不。我现在是在文联工作,文联工作我主要是从事我所喜爱的事。这样说,令许多人羡慕不已,原因是我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虽然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与我的诗歌《把根留住》相比,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上和在生活中。而我写成了“把根留下”,不是“把根留住”。这个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在“住”与“下”之间,我仿佛觉得“下”要放的开得多,“住”仿佛就停止不前了,而“下”,仿佛、至少还有着希望的存在。

一支歌曲、一些诗歌,引出了这一系列的思考。诚然,《把根留下》,是我要写而且已经写好的作品,在我无比激动而又静下心来的时候。我有着精神的富翁,物质(金钱)的匮乏;我也有着快乐,有着痛苦……许多时候我在想:亏得我这样了!这样我才具有了诗人的品质,一个比常人更多一点的多愁善感的情怀吧?!是的,我愿意这样活着,因为“把根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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