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公安局长的爱好是杀猪
2009-04-14乔志峰
蓝盾 2009年4期
乔志峰
广东韶关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涉嫌受贿千万元被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群众印象中威严的公安局长。却有一个特别爱好——杀猪。
人各有好。公安局长也是人。他喜欢杀猪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居然有基层领导为投局长所好。在其下来检查工作时备好肥猪供其小试身手!为了满足领导的杀猪瘾,下属想必费了不少事吧。
一位基层民警向记者回忆了一次观看叶树养杀猪的经过:“猪在楼后被捆好后。他连刺几刀,未中要害。猪挣扎,久不断气。旁人上来,补上一刀,猪死。”由此可见。局长大人尽管相当热衷于杀猪。可技术确实不咋的,也就是图个娱乐。落到他手里。肥猪可算是倒了血霉了,临死还受尽了折磨。不过。能够让领导过把瘾,肥猪也应当感到“纵挨刀、也幸福”吧。
幸好公安局长的爱好是杀猪。如果他喜欢杀羊。那羊就要跟着倒霉:如果他喜欢杀虎,那周正龙恐怕就要夜以继日上山为他找虎了。要不咋说当领导好呢。不管你喜欢什么,都有人挖空心思满足你。领导爱钱。送钱的人就排队;领导附庸风雅,就有人送古玩、送字画;领导爱美女,就有人拉皮奈介绍情妇……领导爱杀猪。下属怎能不尽心尽力呢。让领导杀高兴了、杀爽了。今后也不会亏待自己嘛。
有个疑问:下属单位供局长小试身手的肥猪从何而来?是自掏腰包孝敬局长的,还是用公款支付的购猪费用?抑或是干脆找养猪户“借”的?按常理推断。自掏腰包的可能性极小。给领导送钱是金钱贿赂,给领导送情妇是性贿赂,那么。给领导预备肥猪算不算猪贿赂呢?连肥猪都能成为讨好上级的道具。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公安部门,再次让我感受到中国的官场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