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要素
2009-04-14李志海
李志海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放方面。
一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教育侧重于教化,制度侧重于规范,监督侧重于制约。要立足教
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特别是要把权力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核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努力营造廉洁的社会文化氛围。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相结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会走向反面,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要环节和部位,为加强监督指明了方向。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和依法执政情况的监督。要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的监督、司法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整合监督资源,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克服好人主义,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担负起监督职责,勇于监督。要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发挥整体效能。
二是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关系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党风廉政问题的关键,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发展和改革有效地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通过防治腐败来保障发展和改革的进程,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大张旗鼓地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氛围,营造勤政廉洁的政务环境。充分发挥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严明的纪律促进和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中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监管,堵塞漏洞,防范问题的产生;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和效率。加强和改进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经济监管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腐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坚持惩治和预防紧密结合,治标与治本相辅相成
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两个方面。只有惩治得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只有预防有效,才能巩固治标成果,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注重预防,绝不是放松惩治,在当前,一方面要针对一些部门和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必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同时,也要看到,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讲,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是根本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战斗力不强,软弱涣散,对党员干部监督乏力,好人主义盛行,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理的不处理,使干部缺少应有的监督和管理;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也是导致干部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法规制度执行不力,使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有可乘之机,这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客观原因。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与特点,统筹考虑,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努力减少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更为重要的成果。党中央提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的深化,是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略上的与时俱进。教育、制度、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三个关键环节,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教育要取得经常性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要靠制度和监督作保障。制度的实施,不仅需要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还需要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只有“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才能更好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四是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
既要总结实践经验,继承优良传统,又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树立系统观念,以全面、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加以总体规划,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机制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体系建设要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公民思想道德现状等情况相适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既要有宏观的架构,又要有微观的措施,要注意结合实际,立足于解决问题,便于操作和执行。要紧紧抓住当前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件一件地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既要注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体系建设的成效。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体系建设的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保证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