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与走私
2009-04-14陈荣
陈 荣
科举考试是国家的“抡才大典”,与偷税漏税本属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但由于大比之年走私往往特别猖獗,出现“凡遇乡试年份,此数月中厘捐因之大为减色”的局面。科考之年为什么走私猖獗呢?
科考之年,各省官员为了保证考生们按期赴试不误行程,要求各地官员在应试考生过境时,不能为难和阻碍考生通过。这一政策既是对科举考试的尊重与重视,又体现了对应试士子的体恤与关怀。另外,各地官员也普遍认为:考试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果不是家里比较贫寒,万不得已,绝不会去私带货物来弥补自己的经费不足,所以有时候明知有人私带货物也是装聋作哑,默许其通过。
这就为一些不法奸商和应试考生打开了方便之门,出现“奸商藉此舞弊,商通船户,船户利其厚贿,愿为之包送,乃钻营谋干,专做试船生意,黄旗高扯,度局越卡,得以遄行无阻,而偷税之弊至于不可究诘”的局面。
一些贪图小利、素质低劣的应试士子曲解政府的本意,主动参与到走私的队伍中。由于走私能够带来丰厚的利润,一些贪利的应考者或自己夹带私货,或“包揽客商货物,代为漏捐以图酬礼”。每到科考之年,“船上高扯黄旗,上书‘奉旨乡试字样的舟中,多藏税货”,各地巡查人员,虽然明知过往应试船只有私藏货物,但是碍于官府的明确要求,“厘局不问,巡丁不敢上前查验”。即使面对政府的巡查,也由于不少士子有意抗拒,使得巡查工作很是被动。他们藐视官长,文者恃众,武者逞强,遇到盘查往往发生冲突,这也极大地影响了缉私工作的顺利进行。关于这样的报道也是屡见报端。如《申报》在1886年6月30日的《武童肇事》一文中报道:“晋江武童携带货物路经泉州南门外新桥厘卡,被局中巡丁查获,彼此争论,继以用武,武童党类甚多,巡丁力不能敌,大受损伤”。有的冲突甚至酿成人命,如“淮安府应试武生甲乙者,夹带私盐数包,藉充旅费,舟抵扬州某厘局,不服盘查,扬帆迳去,局勇鼓槕追之,相离约数十,武燃放空枪,将以助威,不料匆忙中误装铅弹,洞穿甲乙二人肋骨,登时毙命”。
由于科举考试是获取地位、权力、财富等社会稀缺资源的主要途径,一旦中举,便可山川变色,天地为宽,正所谓“十年寒窗无人晓,一举成名天下知”。科举入仕,被读书人和他们周围的乡邻亲友视为最高荣耀,就连来华的外国人也说,“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中,知识置于财产、高贵门弟之上”。中国的科考人群在这样的观念中不断地发展和壮大。
科考之年,应试考生之多可以从《申报》的记载中略知大概。“就江浙两省而论,浙江考生约一万二三千人,江南则合江苏、安徽两省人才,约计总在二三万人之间”。
赴试时间往往也很长,一般从该年七月初持续到八月初,鱼龙混杂,给缉私带来很大的困难。政府缉私不力,就出现了有人借机贩卖毒品的情况。
1902年清政府在河南开封举行会试,云南举人马太元利用这次赶考的机会,在途中大卖鸦片,他“至辰州,登岸售鸦片二百,每百价三十五两,抵常德又售鸦片二百五十两,价每百三十三两”。
科考为走私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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