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与他乡
2009-04-10赵敏
赵 敏
赵敏,1965年生,白族,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大理州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先后从事过中学教师、教研员、政府公务员、编辑等工作。现供职于大理学院民族文化研究所,任副所长,主任编辑。
至今已在《青岛文学》、《边疆文学》、《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文汇报》、《辽宁日报》、《青岛日报》、《厦门日报》、《云南日报》、《中国文化报》、《今晚报》、台湾《中国时报》、等近百家全国和海外报刊发表文学作品。作品被《小小说选刊》、《读者》、《中国剪报》、《参考消息》和台湾《讲义》等报刊转载。出版有文学作品集《流年》,与人合著《大理上下四千年》,为《大理民族文化研究论丛》副主编。
一、故乡与他乡
我总有这样奇特的感受:在离开故乡越来越远的时候,故乡反而与自己靠得更近了。
故乡是每个人生命开始的地方,又是每个人最后的精神归宿。从离别故乡到回归故乡中间的那段历程就是我们所谓的人生。那里有母亲生我们时留下的血迹。那是一方将母亲子宫里深沉的温暖的恐怖和我们看到的人世间最初的那一线生机和烦嚣混和在一起,让我们每个人第一次惊异的神秘之地。任何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将故乡读懂的。
我有许多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朋友,他们心目中的故乡大多都是空泛而琐碎的,是大同小异的,他们是不会理解我所经常赞美的故乡的真正蕴意的。有些时候,在城市人看来,故乡只是“小市民习气”的代名词。而我则庆幸自己的故乡是个还留存着些许原生态意味的小山村,它因此而让我的人生拥有了一份更加独特和丰富的故土思念。对于我来说,故乡是一种慰藉,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地理意义上的故乡,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能选择的。但每一个人从一生下来那天起,就开始踏上他寻找故乡的旅程,都要去寻找自己的一方精神故园。在不断地离别故乡和回望故乡的历程中,我的心渐渐长大,我明白了原来真正的故乡是在故乡之外。我离别故乡,是因为它的边僻和贫寒,是因为我向往城市物质生活的纷繁。我承认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回到故乡生活的能力和毅力了,但故乡在我心中的分量却与日俱增。我的俗世之肉身总在追随着都市的繁华与喧嚣,已经彻底地变成了都市生活的奴隶。在梦里,我却常常回到故乡,流连于故乡那葱郁的山林和明澈爽神的溪泉之间。故乡就是罪魁祸首,是故乡将我一分为二。为了我生存得更好,故乡将我的俗身给予了城市,却留下了我的精神,并紧紧地抓牢了它。看来此生走得再远,飞得再高,也不会越过故乡那无边无际的领地了。
想起了父亲栽种过的那棵故乡人叫做“十里香”的木本花来。那年父亲回到老家,在故乡山林中闲游,他又一次见到了自己童年时曾经领略过的千树万树“十里香”花开的情景。他一下子心血来潮,挖了一株带回到他生活的省城栽种起来。那“十里香”也很争气,不仅成活了,而且第二年就开满了雪白的花朵。父亲高兴极了,逢人便说“十里香”的话题。到了第三年,父亲被确诊得了肺癌,他的“十里香”也无缘无故地枯死了。父亲将二者联系起来想,情绪非常低落。他说起了他儿时在故乡“十里香”花丛中采摘花朵的情形。被称作“十里香”的野花,其实是故乡野生的木本玉兰花,花朵有一种清雅的香气。老家人用它制作出一种名贵的花茶。父亲说,这“十里香”是水土不服,树木都是故土难离啊,何况人呢!父亲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的那段日子,他拒绝再做化疗,执意要我们将他送回老家度过他最后的时日。他像个孩子一样很神往地说,回到老家那美丽的“十里香”林中养病,说不定病就会好呢!我们照着他的心愿,把他送回故乡不几天,他老人家就去世了。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就要离开人世的游子来说,故乡就是他最后的牵挂了。不能了愿,他是不会瞑目的。
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里,就故乡的话题说过一段极为精彩的表述:“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中、自己的记忆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
任何一个生活在他乡的人读到这段话,都会情不自禁地在心中频频赞同的。我读到沃尔夫的这段话的时候,是在一个阴冷的冬日下午,它一下子激起了我无尽思绪。想想我自己在故乡上了小学以后就离它而去,开始到异地求学、谋生的游历,故乡像是一块被突然唤醒了的心病,隐隐的疼痛顿时在我的周身溢漫开来。
二、山地向日葵
故乡的山地中,农作物们常常以她们扑面而来的群体阵势,打破山间的宁静。她们开花的色彩,她们花败后果实的饱满,都让人感觉到生命的绚烂和生存的分量。满山遍野的荞麦花使出全部的雪白绽放一种罕见的火热和火热中的忧郁;葵花们则在山地的一隅,以成群站立的身躯捧托出炽目的金黄,倔强了整个花盛叶繁的季节。故乡山地的向日葵开放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中。它们那浓重的金黄和那争先恐后,款款向着蓝天白日的花腮最是牵引起山地少年心底那无名的惆怅。原来生命竟可以如向日葵这般张狂和炫耀;少年的生命也应该是像葵花一样在金黄的火焰中燃烧啊!
多年以后,我读到了凡高那名震世界的《向日葵》,但我不理解凡高的感受。我只读到他单个的向日葵画面中有的只是生命个体的炫耀和铺张,而缺少了我以为应该具有的忧伤,像我少时在故乡葵地里分明感觉到的那种滚滚而来的金黄色梦想背后的淡淡忧伤,一种生命漂动的色彩。
向日葵不是可以充饥的农作物,只是作为山地里节日吉庆时的休闲食品,但每家每户都要栽种向日葵。山地里最具诗意命名的农作物仅有向日葵,最具象征意味的农作物也仅有向日葵。向日葵是那么地不实用,山地人种下它仅只是为了种下他们心中埋藏着的一段梦吧。种下了向日葵就种下了山地农作物的一种精神。而种下一种执着的精神,就能够收获整个山里的世界了吧!
“像葵花一样站直啰,朝向日葵整天盯着的地方看看!”这是故乡长辈们看见年轻后生垂头丧气时常用来激励他们的一句口头禅。
山中的一代又一代后生,就在这一次次如向日葵的色彩般醒目醒脑的勉励中站直了,心中的阴云顿时被金黄一扫而空,重头拾回了向日葵所指引的方向。故乡的山地滋养了满山满坡的向日葵,那静默在大山怀中的故乡葵地供养着诸多的梦想。有一天梦里,我又一次回到了故乡的葵地。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就是一株山地里的向日葵。如今已移植到了城市喧闹的缝隙,在孤独地扎根,默默地拔节,开花,永远向着光明的国度。我又想起了凡高的那幅名画来,我开始读懂了凡高的忧伤了,品味出了那种离开了故乡群体而孤独开放的单株向日葵的辉煌和浓烈的忧郁。在宁静的山地里,向日葵的群体怒放是一种放纵和忧伤,但在城市中孤独地绽放的向日葵,更是一种无言的绝望和失落。
怀念故园的葵地,想念它们蓬勃拔节的模样,和那群葵倔强地向往阳光的精神。想象中,故乡山地里,一群向日葵捧着金黄而无价的向往,翻越千山万水,直抵我思乡难耐的心田。那些故乡山地里的向日葵,有忧伤,有挫折,但从不见它们低头。
三、天 籁
我们的先人为什么要发明乐器,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深信他们是要想留住奇妙无比的天籁之音而发明了种种乐器;他们深知人类自身有许多情感难以直接表达,难以言传,得借助身外之物来延长自己的幸福、意愿以及忧伤,好让自己的存在感觉起来显得更加实实在在。在云南,民歌就像那里的植物一样繁茂多样;民族乐器就像那里的立体气候一样“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听到葫芦丝就让你马上想起静美悠远的傣乡;大三弦响起来,仿佛将你一下子推到了壮美的彝家汉子身旁,叫你情不自禁地闻乐而舞。在云南的无论哪座村落里,每一个小孩的音乐启蒙跟电子琴和音乐教室无关;真正的音乐欣赏与冷铁似的音响和豪华的音乐大厅无关。
我对音乐的最初理解就缘于一种简单的乐器——叶笛,缘于表姐的一支用树叶吹奏的醇美情歌。在山中,情之所衷,摘片嫩叶一吹,悠悠的音乐就好像从天上飞来,这是何等怡人而超然的人生啊!在山中,小河淌水,孤独的人儿心中燃烧着渴望之火,叶笛吹响了,在叶笛吹出的清丽的情歌中,爱情就会更加炽热,更加纯洁,灵魂就会变得一尘不染。那时,我少年的心中就萌发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愿自己也能吹出这等美妙的曲子,让我心中的姑娘动心,哪怕她爱上的仅只是我吹奏的叶笛曲。
我对愁肠寸断的思念之苦的了悟也缘于三弦琴。儿时,我家邻居大叔是个鳏夫,他一个人拉扯着四个孩子。每当我在夜半睡醒一觉起来小解的时候,都会听到他那悠怨悲凄的三弦声。他的三弦弹得不算好,但声声如刀,那曲调中含着一种剜心似的痛楚。他是在用心音来倾诉,这一点连小孩子的我都听得出来。长大以后,我才知道大叔经常弹奏的那首白族三弦曲叫做《鸿雁传书》。曲子描述的是丈夫请鸿雁寄书于冥冥中的爱妻的一段故事,诉说生死茫茫的悲情。
姑父就是个乡村唢呐手,吹一手好唢呐。他有着不歇一口气就能吹到曲终的本事,哪家有婚丧喜事都要请他来热闹一番。乡间有句俗话:“人间唢呐手,天生五斤酒”,姑父真的好酒量。在丧事上,他吹起守灵的唢呐调来可以通宵达旦,但他要求旁边的酒碗不能空着。他酒喝得越到位,曲子就吹得越真切感人。大伙都说,可以在姑父的挽丧曲里看得到逝者的音容笑貌和生前的种种好处。他那揪心撕肺的挽丧曲一经吹响就会引得孝子贤孙满堂悲恸声顿起。每当这样的时候,姑父也满面泪雨涟涟,唢呐调变成了一唱三叹,声声血泪。姑父说这样的时候喝酒再多也不会醉:酒一下肚都化作了泪水,化作了可恸天撼地的悲哭漫进了唢呐,吹成了曲调。小时候听姑父吹唢呐听得入神了我就常分不清是人在吹奏,还是天地之音找到了姑父,找到了姑父的唢呐而痛痛快快地倾泻了出来。在我的家乡,最是大悲大喜,大起大落的乐器要数唢呐了。它像是一位参悟透了生死喜悲的哲人:张家的婚事上喜悦的是它;在李家的丧事里悲号的还是它。它高亢的长音里有着痛切的低浑;沉郁的低调中又含着激越的飞升。一座座山,一条条河就常在风吹来的唢呐声中无限伸延;乡亲们生生不息的根脉在它的歌唱里得以永恒。
直到我读书识字,知道了有“天籁”一词,我顿然觉得用天籁来描述我家乡的那些奇妙的民族器乐是再恰当不过。什么时候回到故乡,不为别的,就只为再听一曲那发自丛山密林中很土很土的天籁。在天籁里,看一看我曾经走过的山路,回味我艰难生活过的乡间。
四、燕子
燕子飞过空阔的天宇,不经意间就把两相格格不入的冬季和春季剪裁缝合得那么不着痕迹,浑然一体;燕语呢喃中,岁月的艰辛和起伏被轻轻抹平,然后花红柳绿的春天就扑面而来了。燕子偶尔穿越都市的上空,要回到它们乡下的青瓦土墙的小院,找它们的旧巢忙着生儿育女。就像我们老家的人急匆匆去城镇赶了一趟集,又急匆匆回家忙活去了。看到成群结队的归燕,那浓浓的乡愁就会骤然袭上像我这样久别乡野里的老家,寄身于都市谋生游子的心头。
乡村少年与鸟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很奇特的关系:爱小鸟就要将它捉来,占为己有而不让它自由高飞,这种对小鸟的爱是一种近乎残酷的爱。爱小鸟就要给小鸟设下各式各样的陷阱机关,与小鸟斗智斗勇,看小鸟束手就擒。每当小鸟被我们玩死了,我们又会陷入十分悲痛的境地,后悔不已。但对燕子,即便再顽皮的恶少也会爱护有加,因为乡间有一种禁忌:谁家孩子捉了燕子,头上会生癞子,永世找不到媳妇。如果赶走屋檐下的巢燕,就是赶走了自家的福气,而福气是请都请不来的好处啊。那么多的野生鸟类中,最具人情味,生来就与人类亲近的小生灵当数燕子,老家的人就爱把燕子亲昵地叫作“家燕”。
在所有鸟儿里,燕子的飞翔姿态最是让人浮想联翩。儿时爱看乡村上空的燕舞是因为它最能寄托少年那远飞漫游的愿望。在燕子的去了又来,来了又去的季节飞越中,少年的雄心早被她们掠得起伏不平;少年也想到山外的世界走走看看。那似剪刀一样的燕尾,在乡村上空裁剪轻风流云的同时,也曾无数次地剪乱少年那初恋的心情;像剪过的春草更显活力一般,燕尾剪过的少年心空,更加疯长着蜂拥而至的春梦。
敢于在乡村院落间低空飞掠的鸟儿也只有燕子;敢于站到乡村少年肩上的鸟儿也只有燕子。儿时,我曾在猫爪下救起过一只小燕子的性命,那只被救的小燕子脚上落下了残疾。第二年燕归时节的一天中午,我放了学端了大碗饭在院子里吃,一只燕子翩然降落到我的肩头。我放下碗筷,抚着它的羽毛细看,我惊异地认出它就是我上一年救起的小燕子。如今已长大了,可它那脚上的残疾如故,它是在向我告知回来了,它还记得我的救命之恩哪!
燕子的辛勤和巧艺有如我们乡间劳碌而安分的父母。燕子衔泥做窝也许就是跟我们的父辈学的吧,因为老家院落的土墙就是用一种叫作“筑板墙”的方式,用红泥一点一点筑成的。儿时,每年春天快要来临时,爷爷总忘不了带着我检查家里的燕窝,在屋檐下钉上些新的木板小台,以备新婚燕子夫妇归来筑巢之用。我很乐意地给祖父递上钉子小锤什么的,心中却早在想象着新燕在我家院落中飞出飞进,整理着嘴中的小泥点,像精致艺术品一般的燕窝越垒越大的幸福场景。儿时最爱驻足燕窝下,仰头看母燕给雏儿喂食的情形。母燕嘴里叨着虫子飞临燕巢,巢中的小雏儿们老早就喃喃开了。但它们似乎很懂事地,每次轮流一只雏燕到巢门口,大张着嘴接食,决不贪嘴争抢。看久了看呆了,小雏燕有时将小尾巴挪到巢门口,小屁股一撅,白白的一滩稀屎掉到了额头上,叫人又好气又好笑。母亲则在一旁说,你们小时还不就是这样奶大的,稀屎比小燕子的还多呢!想想就觉着更好笑。
离乡在外的日子,读唐诗“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就会让人想到燕子的淡泊,不欺贫爱富;就想念遥远的地方春光里那炊烟袅袅的老家,忆起草长燕语中的故乡。现如今已没有了王公贵族之堂榭,到处代之而起的是大都市里金璧辉煌的高楼大厦。可燕子依然是爱怀旧的精灵,不爱筑巢于都市,还是爱回到乡间青瓦土墙的院落去。
莫非燕子也像人那样,是一种染上思乡病就再无痊愈之期的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