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国际发展导论
2009-04-10卢越赵崴
卢 越 赵 崴
[摘要]《二十一世纪议程》中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以来,可持续发展教育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了方兴未艾的发展,并迅速成为环境教育的主题。针对可持续发展的自身特点,此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并迅速成为新时期环境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中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三国率先开始以可持续发展教育取代环境教育。近几年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虽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完善和提高,但仍存在着不足。因此,应在注重亲身体验的儿童环境教育;高等教育中的人才培养等方面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教育;环境教育;先进经验
[中图分类号]G40—0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1—0122—02
可持续发展理论自提出以来,得到了方兴未艾的发展。众多学者将可持续发展应用到人口、环境、资源、经济等一系列具体学术研究中。可持续发展也已成为90年代以来我国环境教育的核心概念。目前,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定义应用最广:“可持续发展是这样一种发展,它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可持续发展之所以能够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与其自身优势密不可分。
一、可持续发展的自身特点
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科技的迅速发展使人类得以大刀阔斧地改造世界。同时,机械论自然科学也极大地弘扬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自然是一个具有内在规律的大机器,人类只要掌握了控制机器的诸般规律,就能随意支配自然。正如机械论哲学代表大师笛卡尔所说:“借助实践哲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然而人类摒弃自然内在价值的盲目发展却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危害人类自身生存和后续发展的环境问题。经过众多学者、群众的不懈努力,环境问题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问题。
发展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人类在探索环境与发展过程的十余年时间里,曾先后提出一系列的发展概念:“有机增长”、“同步发展”、“协调发展”等。
1980年,可持续发展一词最早出现在由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制定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而后成为这些概念中使用频度最高、辐射范围最广的词汇。“可持续发展”脱颖而出的原因在于:
其一,与其他种说法相比,它能更全面、生动地描绘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之间的微妙关系;
其二,它能有效揭示出人与自然的不可分离。主张在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不破坏自然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其三,它能将增长的概念成功地从“生态学范畴引申到经济学和社会学范畴”,从而具有更广泛的普适性和易受性特点。
二、可持续发展教育地位确立
国际层面
正是由于可持续发展的自身特点,此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并迅速成为新时期环境教育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二十一世纪议程》,第一次明确提出“面向可持续发展重建教育”的导向;1995年希腊雅典环境教育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将环境教育重新定向到可持续发展方向;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希腊塞萨洛尼召开了名为“环境与社会国际会议——教育和公众意识为可持续未来服务”的会议,并发表《塞萨洛尼宣言》,指出环境教育是为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国家层面
我国1992年7月发布的《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以及随后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均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做出肯定。2003年提出的科学发展观、2006年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均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思想。2007年10月16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无疑为我国的环境教育输入新活力。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教育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因为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下,才能更好地向公民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使公民明白人类生存与环境不可分。人只有在自然环境可持续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永续繁衍,只有确立了正确发展观念,公民才有可能更好地将环境知识与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促进公民环境意识、环境友好行为的形成,提高公民环境决策能力,最终成为有社会实践能力和责任感的公民。对整个国家而言,公民实践能力和责任感的提高意味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三、各国的可持续发展教育
二十一世纪以来,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三国率先开始以可持续发展教育取代环境教育。因此。这里着重介绍这三个较有特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制定。
英国:
早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教育就溶入到英国初、高级中学教学实践中。《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之后,环境教育正是成为了英国国家课程规定的5门跨学科课程之一,在学校获得了合法的稳定地位。1990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国家课程指南7;环境教育》,在这之后,针对国际“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英国又率先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组,以全面负责可持续发展教育的事实情况。
澳大利亚:
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基本方向。90年代末,《阿德莱德宣言》提出了环境教育的目标。“学校应全面、充分地发展所有学生的智慧和能力,当学生离开学校后,能关注和理解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并形成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和技能。”
2005年7月。也就是“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年)国际实施计划”的第一年,澳大利亚环境与遗产部颁布了《为了可持续未来的教育——澳大利亚学校环境教育国家声明》,为学校环境教育提供了前景、目标和实施框架。
新西兰:
新西兰是世界上最早提倡并积极发展环境教育的国家之一。1993年新西兰政府正式颁布学校教学与评价的基本政策《新西兰课程框架》,其中规定的七个基本学习领域和技能都包含了与环境教育直接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199S年新西兰环境部颁布了《2010年环境战略》,提出新西兰在未来十年里要解决的11个环境问题,其中有6项内容是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另外项内容则涉及如何缓解自然资源短缺的压力。
1998年新西兰环境部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学会关爱我们的环境:环境教育的国家策略》,以意识、知识、态度、技能和参与为环境教育目标,将环境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促进商业教育与培训中的环境教育;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环境教育被公认为是提高公民环境道德意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虽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和提高。但仍存在诸多不足,需从外国借鉴先进经验:
注重亲身体验的儿童环境教育
儿童的世界观没有完全形成。因而应该加强对这一年龄层次人口环境道德、意识的培养。而我国的儿童环境教育主要在教室中进行,在抑制了儿童想象力发挥的同时。减少了儿童与环境的接触机会,不利于儿童可持续发展观的建立。为此,应该借鉴德国“以小见大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和澳大利亚“在学生与自然接触中推进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育方式,建议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要从身边的事物做起。建立更多的户外环境教育基地,让学生在与自然的接触中建立与自然的情感,培养良好的环境意识,值得我们学习。
高等教育中的环境人才培养
我国高等教育的环境教育开展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本科及专科的学科设置主要局限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等理科层次,对于环境教育等能够直接带动全民可持续发展教育水平发展的专业设置存在漏洞;第二,有限的环境专业,在实际课程设置中,存在培养人才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无特色等问题。第三,环境教育并不能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在大学内普及。为此,应该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在本科乃至研究生、博士生层次开设环境教育专业,并将环境教育作为大学的一门基础课。
以环保NGO为推动的环境教育
公民是社会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在针对社会公民层面做得还远远不够。环保NGO能够深入民间,根据深入地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宣传,而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只有2000多个环保NGO,韩国国土面积仅为我国1/43不到,可是拥有的环保NGO数量与我国相差无几。为此,应该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鼓励环保NGO活动,增强其在人群中的影响力,为社会公民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贡献力量。
以法为媒,完善环境教育
我国的环境立法存在许多漏洞和不尽人意之处。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以立法为手段来维护公民的环境行为也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内容。环境法制教育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能有效约束生产第一线职工、环境问题处理人员以及企业、政府决策人员的环境行为,从法制的角度维护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建设。针对此点,应借鉴日本、韩国的法制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