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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在哪里,都要找到你

2009-04-10王伟杰

法律与生活 2009年5期
关键词:谢家养父母亲生

王伟杰

提要:前夫将亲生女儿卖与他人做养女,苦心妈妈千里寻找……

29岁的年轻母亲龙在蓉,与8岁的女儿失散长达5年,而造成这一切的正是女儿的亲生父亲、龙在蓉的前夫陈立彬。

5年来,龙在蓉费尽周折,终于在2008年10月打听到了女儿养父母家的地址,并于10月25日在女儿的学校旁见了女儿一面。

但是,与此同时,龙在蓉也遭到了女儿的养父母及当地人粗暴的阻拦。“他们说如果我再来看女儿,他们就采取暴力行动打我,我太无助了。”龙在蓉说道。

事后,龙在蓉多次跟女儿的养父母家沟通请求见女儿,都被养父母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沟通无效后,龙在蓉打算向法院正式起诉她的前夫和女儿的养父母,以此获得重新抚养女儿的权利。

“女儿不见了”

2004年5月,我去陈家看望孩子,发现孩子竟然不见了。

我很着急,就问原来的公公婆婆,他们说被谢小琼带到德阳去玩了。“什么时候的事?”我问。一听他们说是2003年10月份的事,我就火了。

女儿是在我和前夫陈立彬离婚时判给他的,而谢小琼是陈立彬当时的女朋友。孩子跟着谢小琼出去了这么久没回来,难道陈立彬不知道?

我立即给陈立彬打电话,但是找不到他。陈家人说,他外出打工了。

1年以后,我才联系到陈立彬。但是,他竟然说他也不知道孩子在哪儿,他说自从谢小琼带走了孩子,他就和这个女人失去了联系。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对女儿竟然这么不管不问。

唯一的线索就是,谢小琼曾经说过要把我女儿送到罗江一个亲戚家里玩。

女儿就这么失踪了,我夜里经常在噩梦中哭醒,梦见她生活得不好;我的内心充满自责,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她,不能把她留在身边?

扑朔迷离的寻女路

女儿9个月大的时候,陈立彬提出跟我离婚。他说我们两个性格不合适,虽然我当时很难过,但也同意了。那一年是2001年,我才21岁。

因为我没有工作,离婚协议上,女儿就归他抚养。后来,我开始外出打工,只能每隔半年回到陈家看看女儿。

可是,女儿在陈家才住了两年就消失了!我真的想不通,曾经追问陈立彬是不是卖了孩子。可是,他对天发誓,说自己也不知道谢小琼会把孩子带走。那个叫谢小琼的女人为什么如此狠心?她把我的孩子弄到哪里去了?

无奈之下,我试着给四川电视台《黄金30分》栏目的记者打去电话,希望他们能帮我找到失散几年的女儿。

2008年的10月,就在我给四川电视台打去电话后不久,陈立彬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找到了谢小琼。

听到这个消息,我兴奋不已,立刻赶到陈立彬家里,想赶紧问清楚当年她对我女儿到底做了些什么。但是,陈立彬说谢小琼拒绝见面。为了不打草惊蛇,还是由他来给谢小琼打个电话。

一开始,谢小琼并不愿意承认孩子的事情。当再追问下去时,谢小琼突然生气了,她的意思好像是说送走孩子不是她的主意,此时,陈立彬挂断了电话。

陈立彬告诉我,谢小琼说,孩子送到她的一个叫谢泽华的亲戚家里,他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地址。

孩子终于有了下落,可是当我追问为什么当年谢小琼要偷走孩子时,陈立彬支支吾吾的,说自己没有问谢小琼。可是,我在刚才电话中谢小琼说话的口气里,分明感觉到她不是悄悄领走孩子的,这件事情可能不像陈立彬描述的那样简单,而陈立彬非常着急地打断谢小琼的抱怨,这是为什么?当年孩子失踪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可是,当时陈立彬打断了我的猜想,他说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把孩子找回来,其他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我想想也是,把孩子找回来比什么都重要。

2008年10月25日,我兴奋又忐忑地跟着陈立彬赶到了德阳的罗江县金山镇。谢小琼说,当年她把孩子送到了这里的亲戚家里。陈立彬说,上午他已经到这里来瞧过了,打听到谢小琼说的那个亲戚谢泽华的家就在这个村里。他们家正在修房子,据说那个小孩子现在叫谢雪,就在镇上上小学。我想在小路上等等,看看能不能在一旁见见我的孩子。

找到女儿之后

当谢雪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激动得无法控制自己。眼前的小女孩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秀气可爱,她长得太像我了。

她说她8岁了,父亲就是谢泽华。我想没有意外的话,这个孩子就是我的亲生女儿。

“谢雪,我就是你的亲生母亲啊。”我扑倒在女儿面前泣不成声。

可是这时,周围的同学开始哄笑,谢雪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她突然挣脱了我拉着她的手,哭着跑开了。

我飞快地追上去,但此时,突然围上来很多人,有些是路边盖房子的谢家人,有些是周围的邻里,有几个人不由分说跟我前夫扭打在一起,大家都在帮谢家说话,指责我们来打扰孩子,让孩子受到这么大的刺激。

孩子的养父谢泽华出现了,他非常愤怒。

他并不否认,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好像对于我们也没有怀疑。但是,他就是不肯让我们再见女儿。

争吵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天暗下来,谢家人打了110。当地派出所的民警了解了基本情况后,通知我们两家第二天一早在当地镇政府调解处理。

在第二天的调解会上,谢泽华承认了女儿是我们的。但是,他又说出了一个我最难以接受的事实:女儿是她的亲生父亲陈立彬当年亲自送给他们家的,他还举出了几个证人。

谢泽华说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如果说谢家收养的孩子是被人偷来的,那理所当然应该立即把孩子还给亲生父母,而且追究那个偷孩子的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真的是亲生父亲陈立彬送的,那又涉及很多相关的法律问题,事情就不是那样简单了。

但是陈立彬大呼冤枉,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谢家人。

而谢家人虽然提出女儿是亲生父亲送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

最后,我们和养父养母暂时达成一个协议,在事情没有查清楚前,为孩子着想,先让孩子住在养父母家里,谢家人也答应我,可以随时去见女儿,跟她沟通一下感情。

“我对他不是一个恨字能形容的”

可是1个月过去了,我一直没能再见到孩子。

因为实在是太想孩子,我就跑到了孩子所在的学校,心里想着能瞧上一眼孩子。

“让我见见我的孩子吧,我女儿叫谢雪,就读三年级,我是她的亲生妈妈。”

可是班主任老师坚决拒绝了我的要求:“你是谁啊,我们不认识你,谢雪的家长来跟我们说不允许任何人来这儿见孩子。”

这时候,谢泽华家的人出现了,他们情绪很激动:“谁让你又来这里的,自己的女儿不要了送了人还有脸再来这里找,你现在就给我走,再来闹我就叫人打你!”

我太无助了啊,女儿就在学校里,可是我却没有权利见到她。我就被一扇铁门无情地拦在了外面。1个月前,在镇政府里,这家人明明说好了,我可以看孩子。可如今,他们的态度来了个彻底的大转弯,孩子就是他们的,哪怕是我再看一眼孩子都是不行的。

找到了女儿却见不到,这比当时找孩子时心还痛。我要找到我的前夫一起想想办法,毕竟孩子是我们两个的,他也有责任。

但是,自从那次调解之后,陈立彬的态度就完全变了。每次给他打电话,他很不耐烦地挂掉。

想想这所有的疑惑,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又立即给谢小琼、那个送走孩子的女人打电话。

电话里,她说孩子就是陈立彬提出来送走的!

孩子找了5年,这时,我心里头最苦。

“我要打官司”

想想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男人,把我和女儿这几年都毁了。

我找到了律师,既然孩子是被送出去的,那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我有权利再要回孩子。

但是在了解了整个事情后,律师给了我一个答案:“法院肯定判决你亲生女儿归你抚养,你可能要经过两个程序,第一你要与你的前夫变更抚养关系,把娃娃的抚养关系变更给你;第二是你要再向法院起诉他们那种收养关系不成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把孩子要回来。”

另外,律师还告诉我,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谢家对谢雪的抚养关系在民政部门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是不符合我们国家收养法的。

但是,律师又告诉了我另外一个事实。

“你要考虑现在的孩子,毕竟跟着她的养父母生活了6年多了,起诉的话必然将伤害她幼小的心灵。你得考虑娃娃跟你过后,是否接受亲生的母亲。作为律师,不建议通过诉讼的途径,最好是通过协商。”

我的心都要碎了,律师说的是事实,作为一个母亲,当然要为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如果这个官司对孩子打击太大,最后我赢了,女儿的心里肯定也很难受。

痛定思痛后,我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放弃官司,要让女儿好好生活。

“哪怕是我能经常站到校门外看看她,其实我做出这样的决定心里好难受啊!”

(本文由本刊与四川卫视“真情人生”栏目联动)

【律师说法】关于送养孩子

针对此案,本文编辑请教了北京世方永泰律师事务所赵卫东律师。赵律师认为,此案就民事部分涉及两个法律关系:收养关系和子女的抚养关系。

首先,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该女不具备被收养的条件、送养人也不具备送养的主体资格,且没有履行法定的收养手续,因此谢某收养该女不具备法律效力,龙某有权到法院要求确认该收养无效。

其次,鉴于陈某作为抚养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龙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办更抚养权。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3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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