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信访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
2009-04-07任颐
任 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法制教育普及不够,各种社会矛盾处理不及时,影响到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虽然各地、各级政府都成立了信访接待部门,接待处理了大量的信访案件,但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有一种偏见和误解,总认为各级信访部门官官相护,致使各种“赖访”、“缠访”、“误访”的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媒体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强,媒体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群众对媒体的信任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媒体信访工作也就成了各种“赖访”、“缠访”、“误访”的最好释化剂。
利用法理驳“赖访”
有些信访者并没有什么充足的信访理由,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想通过不断地上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赖访”者在信访部门多次上访后,虽然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并不能满足他们的私欲,仍然不断地上访。当他们在政府的信访部门得不到什么时,就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帮他们达到某种目的。
对于这类“赖访”者,我们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的条款破解他们的诉求理南。通过情理开导,使他们悟出道理,最后放弃他们的无理诉求。我市东宝区某镇一位王姓妇女早已出嫁到了其他镇,老家只剩下一位70多岁的母亲。前几年,她母亲家庭欠村里不少欠款。虽然这位母亲的户口还在该镇,但前些年已到女儿家居住了,将多年的欠款留给了村里。村里只好将其自留山承包给了他人来抵欠款。近年实行林权制度改革,王某觉得有利可图,多次上访要求归还其自留山。村里归还了自留山后,她仍然不满意。要求得到更多的山林面积。
她多次到市里、区里、镇里上访无果后,就多次到报社反映,要求本报给予关注。我们通过调查了解情况后,与这位上访者进行了多次的沟通,用法律法规来驳斥她的信访理由,使她最终放弃了上访。
晓以情理释“误访”
“误访”事件在我们接待的信访者中屡见不鲜,特别是上访者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碰到一些纠纷和法律事务后。总是将问题推给对方,怪罪有关部门处理不公,或者认为有关部门有违法行为而到处上访。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误访”者没有进行耐心的解释和细心的开导,有的“误访”者对政府的信访部门总有一种误解,认为他们是“官官相护”,不愿接受调处意见而上访到我们媒体。
如果我们媒体在处理这类信访事件时接待不当,很可能导致矛盾的加剧。只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各种专业的知识来释疑解惑,才可能将各种矛盾在媒体这一关进行化解。某企业因工伤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家属和企业双方经过谈判达成了协议并办完了丧事,但事后家属们又觉得有些地方不妥,想再次与有关部门和企业闹事,并选派代表到报社找我们反映问题,要求我们媒体给予监督。我们了解情况后,与来访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细心的解释,并以情理进行开导,最后终于使他们打消了上访和闹事的念头。
舆论监督解“群访”
在一些信访案件中,有的因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群众的上访。有的是因为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伤害了大多数群众利益,而引起群众的集体上访。往往这类上访案件可能会受到部门之间和领导之间的相互庇护和推诿,使有些“群访”案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这样必然会造成群众的不断上访,甚至会造成堵门、堵路等恶性群体事件。
如果媒体信访工作仅仅是向来访者问问情况,然后再推给有关部门处理。一定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而恰恰这类信访案件是媒体舆论监督的最好素材。沙洋县某镇一林业站长和一村支书将一个村里的3000亩森林贱卖给了他们自己的两个亲戚,而购买者疯狂地盗砍盗伐森林,使数千亩森林损毁严重。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当地群众多次以书面形式向镇、县、市有关部门举报,并选派群众代表多次到有关部门去上访。上访数月无任何结果,最后这些群众只好到报社来投诉。
我们接待后,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并到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写出了一篇《贱卖资产触目惊心监管缺位背景有疑》的内参,很快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之后,当地政府也很快作出了撤销森林购买协议的决定,有关部门对乱砍滥伐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