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为了要讨一个说法
2009-04-07杨剑
杨 剑
他是江苏省灌云县侍庄乡陆庄村一名身患癌症的农民,今年43岁,名叫陆金洋,几年前因赴京上访反映政府违规圈地问题,被所在地政府列入重点帮助对象。2008年4月28日,陆金洋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施行了食管中段癌切除手术,2008年7月23日,陆金洋被灌云县公安局侍庄派出所以涉嫌上北京“欲上访”为由,从北京强制带回关进了“灌云县侍庄乡‘三个讲清楚学习班”,期间灌云县人民政府尹哲强县长在侍庄党委书记和乡长的陪同下前往“学习班”看望陆金洋,并送给陆金洋3000元慰问金;2008年8月25日,仍被关在“学习班”学习的陆金洋被灌云县公安局又以“仍继续无理上访和窜至北京欲上访”的罪名上报连云港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收容劳动教养一年,并被予以立即押送到江苏省方强劳教所执行劳教;2008年12月17日,陆金洋因身体状况被执行所外就医。2009年元月23日,灌云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加保前往陆金洋家看望了还在所外就医的陆金洋,并送给陆金洋1000元慰问金。然而,作为一名被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县委和政府领导的这样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慰问,陆金洋却不领这个情。现在,他正在寻求通过法律诉讼和向新闻媒体求助,以引起社会关注,给自己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上访反映“圈地”问题
灌云县位于江苏省的西北部,是江苏省贫困县之一,这里的农民大部分的收入是来自于土地,而该县的侍庄乡陆庄村位于县郊,近几年随着县城发展,这里的农民的承包地在逐步丢失,导致老百姓反响极大。上访不断。
“我们陆庄村以前有土地5500多亩。现在仅剩下土地不到400亩,我家兄弟四人共16.763亩土地都被违规强占去了。全家都变成下岗农民了。”2009年10月26日下午,在侍庄乡陆庄村7组已经被强拆圈占的蔬菜大棚园区废墟边,陆金洋忍着病痛,愤愤不平的告诉记者:这块蔬菜大棚约150亩,当时是县委的试点工程、省市领导多次参观的蔬菜生产示范园,今年10月19日上午,有城建、监察等300多人,将这块土地重新整理规划了。在旅社,陆金洋从怀里掏出厚厚的材料,告诉记者这是他近几年收集整理的政府违规圈地材料和多家媒体记者写的关于侍庄乡陆庄村土地被违规征用的新闻报道。其中新华社江苏分社“江苏内参”第29期;蔡玉高和王骏勇两位记者写的《没有批文政府强征地,引发冲突村民被判刑》和江南时报的记者任志刚写的《批准面积200公顷,实际将扩大20倍,直击“地盘扩张”后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两篇文章引起记者注意,简要摘录如下:《没有批文政府强征地,引发冲突村民被判刑》2002年8月,灌云县政府在既没有政府批文,又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也没有公告的情况下,征用陆庄村205亩土地,用于修建县城西苑南路及商业开发,同年9月28日,在土地补偿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施工队进入征地现场,摧毁农田里的庄稼,强行施工,遭到村民的强烈反对,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县政府动用公安干警、城管人员、乡村干部等到现场,将阻挠施工的村民强押上车,对二十多名村民进行行政拘留,有两名村民被灌云县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罪名分别被判处5年和4年有期徒刑。
2006年5月,灌云县政府再次征用侍庄乡陆庄村的土地,这次征地是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200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共批准村镇建设规划用地28.8084公顷,其中陆庄村被征用了20.1196公顷(合301.794亩),但土地不是用于村镇建设,而是建设现行政、文体中心及四星级的大酒店。由于2002年的征地补偿费没有完全到位,群众对此次征地更是激烈反对。9月8日,村委会不顾村民的阻挠,强行用收割机把即将成熟的稻子收割喂猪,乡政府用拖拉机把剩下的稻子全部毁掉,群众和政府再次发生冲突,有三名村民被以“妨碍公务”为名强行抓捕。
《批准面积200公顷,实际将扩大20倍直击“地盘扩张”后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06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第六批通过审核的省级开发区名单,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名列其中,核定规划面积为200公顷(2平方公里)。然而,1年后,记者不断接到灌云当地群众反映,早在2003年就启动建设的灌云经济开发区,因为盲目招商引资,致使合法征用的2平方公里土地被众多有头无尾的工程和企业项目圈占,为缓解园区用地紧张状况,开发区又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像摊大饼似的将园区地盘扩大10倍。
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些被灌云开发区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大都是“空壳”或“半空壳”企业,这些企业非但圈占了大片土地,而且长期开而不发,造成大量土地闲置。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即便在2006年6月14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紧急通知》实施1年之后,灌云经济开发区“地盘扩张”的步伐仍未得到遏制。按照灌云县对外公布的总体规划,这个经济开发区的面积还将扩大到40平方公里,也就是说在国家批准的规划面积基础上。灌云经济开发区要扩大20倍。这意味着在耕地资源匮乏的灌云县,数万亩耕地即将消失。
赴京看病看进“学习班”
据陆金洋回忆说:2008年4月28日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施行了食管中段癌切除手术后,该院胸外科医生有的建议他要实施辅助放疗,有的建议不用放、化疗,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对自身及家庭负责,2008年7月22日他乘车赶赴北京寻求高档医院诊疗。23日下午,他正沿着一条马路找旅社,被北京市的两名警察拦住盘问,之后又被带到派出所盘问,他均如实回答,之后,北京警察说他没有违法,但为了防止他在奥运前上访,要将他送往北京市马家楼社会接济站。让他家乡的人接他回家。7月23日晚上大约10时,陆金洋在马家楼社会接济站被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侍庄派出所所长徐成等人连夜带回侍庄乡派出所。7月24日下午大约6时,换了一个地方,到了7月25日晚上,他又被换了一个地方。到了第二天,他才知道他被拉到了侍庄乡医院(后来他发现关押他的那问房门上贴着“灌云县侍庄乡‘三个讲清楚学习班”的标记)。7月26日下午,侍庄乡党委书记李祥、乡长武卫东等人到侍庄乡医院看望陆金洋,他们说“考虑到你的身体状况,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我们把你弄到侍庄医院来,你看病也方便,吃饭也方便,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于是,陆金洋如实告诉他们他被“学习班教员”折磨的情况。李祥、武卫东等走后,那帮“学习班教员”说他让他们在领导面前丢脸了,又将他狠狠折磨了一通。8月2日下午,侍庄乡党委书记李祥、乡长武
卫东陪着一个人到“学习班”看陆金洋,李祥介绍说:“这位是尹县长(尹哲强),他今天在日理万机之余专门抽空来看望你,百万人民的县长专门来看你一个人,这是你的荣幸啊!”尹县长问陆:“身体状况怎么样啊?在这儿过得还好吗?”尹县长还问:“你家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要是给你自己来解决你该如何解决呢”陆回答说:就四个字:依法办事。尹县长临走时,给他放下一个信封,说“你的身体不好,给点钱给你买点营养品,你一定要保重身体。”他不要,他们就将信封放下走了。陆捡起信封,将里面的钱数了数,整整3000元。8月5日下午,灌县公安局干警付伟(警号:078263)、078141(警号)等到“学习班”拿出一份盖有“连云港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教委”)印章的《聆询告知书》(连灌云劳教聆询字[2008]第17号),对陆金洋说,他“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将要被“劳动教养贰年”,并告诉他“有申请聆询的权利。”8月7日陆递交了一份《要求聆询申请书》,8日,市劳教委给他送达了一份《聆询通知书》,定于8月11日16时在灌云县公安局举行聆询。8月11日,聆询之前陆金洋提出让他的代理人及家属参加聆询遭拒绝。
癌症患者被劳教
聆询后,陆金洋仍然被送回“学习班”。在“学习班”他每天都要学习《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及《信访人须知》、《关于依法处理进京上访违法行为的解答》。
2008年8月25日下午,灌云县公安局及侍庄乡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学习班”,拿出一份《劳动教养决定书》(连劳教委决字(2008)第211号),告知陆金洋他已经被决定劳动教养了。随后,陆被送到了江苏省方强劳教所执行劳教。2008年12月1 7日陆金洋因身体状况被执行所外就医。2009年元月23日,灌云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加保到陆金洋家看望了在所外就医的陆金洋,并当场给了1000元“慰问金”……
陆金洋告诉记者,他被劳教后,他的哥哥陆金星于2008年11月13日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在劳教期间,他本人也多次写材料投诉、控告,同样是石沉大海。对于“连劳教委决字(2008)第21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陆金洋说他想不通,也不明白,灌云县公安局及市劳教委均认定:“陆金洋在其信访事项被江苏省信访局于2007年7月20日决定不再受理后,仍继续无理上访。2008年7月23日16时许,陆金洋到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光华路英国驻华使馆门有欲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外大街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训诫。”陆金洋说他从来就没有看见过江苏省信访局不再受理他的信访事项的决定,更不存在无理上访的事实。他说他于2008年3月4日给县委书记唐铁飞寄过一封《关于要求解决我家问题的申请》(有邮寄单)。7月14日,“灌云县侍庄乡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才给他一份《关于侍庄乡陆庄村陆金洋反映组内98年二轮土地调整时有关信访问题的调查报告》。也就是说陆金洋的信访事项是2008年3月4日向县委书记提出的,而江苏省信访局怎么可能在2007年7月20日就“决定不再受理”了呢?且陆说从来就没有去过江苏省信访局,也没有给江苏省信访局寄过信件、发过电子邮件,甚至从来也没有委托过别人与江苏省信访局发生过联系,江苏省信访局怎么就突然“决定不再受理”他的信访事项呢?
其次是按照《劳动教养决定书》的说法是到英国驻华使馆门前“欲上访”。“欲上访”这三个字可以这样确定:没有“上访”的具体行为,如果有,仅仅是停留在“欲”的阶段,也就是“想”或者“将要”的阶段,还没有到“具体实施”的阶段,也就是没有具体实施上访行为,即没有具体违法犯罪的事实。而《劳动教养决定书》上说:“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力法》第十条第五项、第十三条及有关规定,决定对陆金洋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其中《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第十条:对下列几种人收容劳动教养:……(五)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阻和制止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劳动教养时间,从通知收容之日起计算,通知收容以前先行收容审查或羁押的,一日折抵一日。”很显然,这两条规定与“欲上访”之间没有关联性,是毫无交集的两个概念!另外,《劳动教养决定书》上说:“该陆2007年3月16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灌云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对此陆金洋说实际情况是:他将灌云县县委、县政府的机关报《今日灌云》上的一句话“灌云县经济开发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发布在互联网上,便被灌云县公安局指为“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而拘留了10天,并且拘留后不给任何手续,致使本人蒙受了不白之冤。然而,就是这次不白之冤奠定了他被劳教的基础。
最后陆金洋告诉记者,他认为:上访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发挥社会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是为了防止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救济方式。更何况他还没有上访,就这样被以“欲上访”之罪名予以“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