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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堪回首

2009-04-07

网络传播 2009年3期
关键词:刀疤份子网吧

聂 耶

记得开始接触网络的时候,是1998年,我那会儿正在上高中,为“黑色七月”埋头奋斗。当时黑色砖头状的“大哥大”都是稀罕之物,平常人能配个“CALL机”就已经羡煞旁人了。网吧还只是一个新鲜名词,就像星星点点的小碎花一样,在城市的角落里零星地寂寞地开放着。那时当然还没有宽带,基本是电话线拨号上网,聊“QQ”的人极少,都是把网吧当作游戏厅,一群男人围在里面打单机版的游戏。遇到有人想浏览一下网页,那就和看乌龟赛跑似的,很磨练人的耐心和毅力。

过了几年我去外地读书,中国的网吧业迎来了繁盛期。人们都疯了似的,玩命地把钱往网吧里砸。那时候,大街小巷处处是网吧,有的地方甚至是网吧一条街。一个网吧里面,少说都是三四百台电脑,那还经常人满为患。

我当然也不能免俗,闲暇的时间,和身边的朋友们一起杀人了“CS”的怀抱,奋战在网吧的第一线上。也曾有过在网吧吃盒饭吃方便面的经历;也曾有过通宵达旦坐在网吧门口等机器的经历:也曾有过因为听说某某网吧开业,搞活动免费上网,于是大伙早上六点起床,连倒两趟车八点前赶去网吧占位子的经历,一切好像就在昨天。

时间一晃,我毕业了,工作了。原以为该远离网络了,却没想到网络和我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进入公安队伍后,我几乎时时刻刻都和网络发生着联系。办理案件,审核公民身份、帮助兄弟单位协查嫌疑人员、追捕网上逃犯,无一不需要使用网络。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上的违法案件也越来越多。曾经的净土,已经变成了犯罪份子的自由国度。他们建立违法网站,宣扬色情,散发反动信息;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使用木马软件盗窃他人信用卡帐号及密码等等。甚至还有一些人通过网络,在网上招揽成员,成立犯罪团伙,交流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的经验,并且策划共同作案。犯罪份子分散在全国各地,实施犯罪活动前夕才聚到一起,事后又马上分散,这都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当然有弊就会有利,网络使犯罪分子更加隐蔽,也使得我们能凭借点滴线索,在人海中把他们找出来。

有次我们辖区有个犯罪嫌疑人,犯案后一直在逃,几年都没有回过家。我们手头唯一的线索,就是知道他在本地有个女友。他女友比较喜欢上网,又没有固定工作,金钱不足以支撑她豪奢的消费。于是我们对她进行长期监视,终于在网络上发现了她和犯罪嫌疑人联系时遗漏的蛛丝马迹,并最终在沿海的一个小城市将她的男友抓获。

还有一次,我在本城的一间网络聊天室里,无意中在网上听到有人正在聊各自的“辉煌经历”。其中有个代号为“刀疤脸”的人,正在吹嘘他的本事。他的描述和我们辖区里前不久发生的一起案件极为相似。我感觉事有蹊跷,立刻在网上化装成一名窈窕淑女,说自己从小就仰慕有本事的人,但表示对“刀疤脸”的话充满怀疑。我说现在哪还有这样的“英雄豪杰”喔,边说边适时地给“刀疤脸”传去一张美女照片,说是自己的玉照。“刀疤脸”看见照片后果然中计,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英雄豪杰”,他私下里和我大聊特聊起来,先是说出套锁进门的方法,又说出了偷窃的物品,还说出了逃跑时因为被男主人发现,连捅了对方六刀的细节。那一刻,我完全确定他和我们辖区内发生的人室抢劫案,有着必然的联系。我一边稳住“刀疤脸”,和他不断地胡聊乱侃,一边迅速通知所里的电脑专家,用技术手段侦察出他上网的具体位置。大概半个小时后,我的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同事们报告的好消息:“刀疤脸”落网了!

2009年,网络离我们更近了,它就像一张网一样,撒向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肉搜索”也好,网上追逃也好,网络不再虚无飘渺,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网吧安装摄像头了,上网必须用身份证了,只要你在网络里面,哪怕你没有说一个字,也会留下自己的痕迹。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既是现实生活的保卫者,也是网络世界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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