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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与中华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2009-04-07余秀才

网络传播 2009年3期
关键词:网民信仰道德

余秀才

近年来,网络文化带给中国民众难以置信的迅猛冲击与影响,如同京剧的变脸一样,互联网在为民众变出各种五彩斑斓的生活样式与创造各种奇迹外,也同样变出让人难以消受的各种“鬼脸”。特别是在当下的中国,网络文化的这种双刃性演绎的更是淋漓尽致。

首先是网络低俗之风泛滥,从“艳照门”事件、“百度竞价排名”风波到“死亡博客”引发的“网络暴力第一案”,互联网的暴力和低俗倾向总会引起社会的诸多不安。网上色情信息泛滥,网络暴力、网络恶搞、侵犯他人隐私在网上更是不绝如缕。网络犯罪也比较猖獗,网上赌博、网络钓鱼等各种诈骗手段屡禁不绝。道德滑坡现象在网上也特别严重,中国传统文化在网上也经常遭遇滑铁卢,反传统、反权威、反经典、反主流成为网络的时髦。

中国网络上的种种乱象,有人称之为“新的文化革命”。对任何怪异、荒谬甚至可笑的现象,都会有人打压,有人吹捧,甚至“成党成派”,“真理、价值和道德在这个环境里都被扭曲了”。诸此种种,我们不禁忧虑,中华文明是否就不适应网络文化,中华传统美德如何才能和互联网紧密结合?网络文化建设是不是可以抛弃中国国情?

冲突与融合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代表,之所以产生中华文明与网络文化的是否适应的问题,关键在于当下网络文化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存在很多冲突上。首先文化的表现形态上,网络文化是一种高科技文化、虚拟文化,而传统文化要想加盟网络文化就必须改变自己的形态;其次在文化价值的取向上,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价值有一种消解的作用,有时甚至输入大量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动摇人们现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并给人们造成一定程度的价值标准混乱和精神困惑。此外,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还表现在其对汉字表意性、传统的语言方式、传统的知识存储方式等方面的影响上。

其实,网络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这些冲突更大程度上是从工具理性上衍生出来的问题,从本质上看,网络与中华文明的核心是一脉相承的。中国文化的精髓主要体现在“和谐”和“包容”上,和合文化是中国古老文明的核心思想,这和网络文化属于“海洋文化”的特征异曲同工。

从传播形态上看,由于网络文化的虚拟性,中国传统文化加盟网络文化必须改变自己的形态。但中国传统文化在传播上具有了更多和更便利的传播途径,同时只要文化的内核与本质不变,形态的变迁从某种形式上说更是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例如,很多文化典籍,平时借阅和保存都比较困难,但是通过文字上网,国人可以任意查阅、点看,还可以图文并茂、解说评论,对传统精髓文化的传播大有裨益。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在很多形式与表象上,传统媒体对中国文化传播也主要体现在对这些蕴含文化意味载体的表象进行传播。而网络媒体不断可以对各种传统中国文化现象进行多元传播,而且还可以通过网络评论、博客评论以及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对中国文化精髓进行“画龙点睛”式的互动传播。

相对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种民族文化。面对西方强势文化在网络上的殖民危机,一味的被动与因循守旧,中华文化就有被吞没和消逝的危险。因此,中华文化要想继承和发展,就必须主动出击,利用网络文化提供的契机,主动走出国门,同西方文化碰撞、交流。一方面传播我中华文明,另一方面如鲁迅先生讲的“拿来主义”,吸取一些西方文化的精华,来继承和发展我们的中华文化。如去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从缓缓拉开的巨大画轴开始,次第上演的中国历史文化,无不显现了中华文化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理念。开幕式内容在网络媒体上通过各种形式广为传播。事后,各国民众无不对开幕式所表现的中华文化交口称赞。国内外网民更是在博客、BBS和各种社区甚至是新闻跟帖上对此大加评论。中国传统文化同网络文化的这种合谋,既壮大宣扬了自己,又有效了抵御了外来文化的侵蚀与干扰。

网络文化与中国传统道德的培育

德国哲学家尼采曾说,道德是个人心目中的群居本能。从上述论证我们可以看出,中华文化与网络文化并非南辕北辙背道而驰,二者从本质上讲是相容的。而基于网络文化后喻性、虚拟性而产生的诸多网络乱象与问题之解决,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中华文明的张扬,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实现网络道德与网络的无缝链接,使道德真正成为网民心中的群居本能,成为网民行为与价值判断的一杆秤。

网络中网民道德群居本能的构建,首先需要网络道德规约,以便形成网民的网德自律。因为网民自律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统一可行的网络规约对网民进行道德规制,需要对网民进行长期教育,最后在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里形成浓厚的道德氛围,使网民在道德的规制下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如在美国,网民行为的道德标准有著名的“摩西十诫”。而在我国,至今尚缺乏一部与我国社会文化习俗相符的网络道德规范。因此,加强我国的网民道德自律,首先应该制定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道德自律规范。规范应契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与社会习俗传承;规范应明确限制行为主体,规范内容不仅要对个体网民进行规约和限制,还要对群体的组织即政府行为有所制约。

其次是注重网民的网德教育。从CNNIC2008年的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我们知道网民在家上网比例持续上升,从2007年12月的67.3%上升到目前的74.1%。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对我国公众进行学校教育的同时做好家庭教育,因为我国网民主要为青少年,做好家庭教育是父母的重要职责与义务。网民道德教育应在统一的网络规约的基础上同中国传统的文化美德结合起来,要分析那些优秀的传统美德与网络更加契合,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之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撒谎”、“慎独”等,需要专人加以整理研究。

网德教育的另一面是在教育中重树民众的信仰。纵观当下,众多网民之所以网络道德滑坡,各种道德犯罪盛行,症结归根到底是自我精神贫乏、空虚,或没有正确的人生信念做指引。信仰是人类在未知世界中探寻的精神力量,是追求理想与真理的一种精神状态,信仰分为公共信仰与个体信仰两种。一般来说,公共信仰有公共的章程约束,而个体信仰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群则有不同的层次。鉴于个体信仰的多元复杂性,统一的公共信仰难以规约,因此需要优秀的中国传统的文化道德进行调和润泽,但传统优秀文化教育正是如今的教育所缺。在当下的中国,公共信仰的不完善加之个体信仰的空虚,导致了民众精神的空虚,一个缺乏信仰的民族和国家,如何能彻底根除网民的不法行为?是故,网民网德自律,民众信仰的重塑刻不容缓。

道德氛围的形成。道德氛围主要包括道德情绪、道德情感、道德态度三个方面,道德情绪是指行为场景中的他人对道德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如赞许、默认、反感、厌恶等等,这一情绪与行为主体之间的意向是否一致,直接影响道德行为的实现程度。网络道德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制定统一可行的网络规范、积极实施网络道德教育、重塑民众信仰的基础上,尚需整个社会舆论、社会赏罚机制、法律规范等配合,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道德氛围构成人们道德选择的具体场景,对网民道德选择直接产生作用,即对道德认知的作用、对道德情感的调节作用、对道德行为的调控作用。

和谐网络文化的构建

网络文化的构建离不开中国的具体实际,也离不开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共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网络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构建,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调动各种建设因素,让中华文明在网络上源远流长。

和谐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需要长效机制,需要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进一步探索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管理、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管理机制。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管理机制需要明确以下方向与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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