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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视角审视网络价值观

2009-04-07田建平

网络传播 2009年3期
关键词:论者媒介价值观

田建平

价值观,简言之,即对事物价值的确立,亦即对事物价值的基本认识与语言表达。互联网价值观,即对网络价值观的确立,亦即对网络价值的基本认识、基本理论与语言表达。

从网络诞生那日起,人类就开始了对网络价值的思考与探讨。在网络价值观上,存在着两种尖锐对立的观点。一种是所谓“技术论”者,对网络充满了乐观的情怀,认为全球网络的建立是“人类学会取火以来最伟大的技术变革”,向世人许诺了一个虚构的乌托邦,认为网络将削弱独裁政府的统治,创造新的财富,提高少数派的地位并带动社会变革。一种是所谓“灾祸论”者,对网络充满了忧惧与悲观的情怀。他们声称:网络是一条非法的肮脏之所,其中充斥着罪犯和变态者。如果你的孩子登录上去,他将受到色情作品的腐蚀和恋童癖的引诱。如果你下载某个软件,病毒会吃掉你的硬盘。

显然,无论是技术论者(乐观派)还是灾祸论者(悲观派),都体现了人类对一种伟大的技术发明的复杂心理、理性诉求及文化上的终极关怀。但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看,二者的观点不免严重失之偏颇。技术论者兴奋过度,把网络想象成了上帝头顶的“光环”,无视其负面效应及有害的一面;灾祸论者悲伤过度,把网络想象成了一只潘多拉匣子,大有末世将临之感,无视网络的正面效应及有益的一面。

网络价值观的8个哲学视角

哲学与文化需要的是冷静与明智。只有当我们以客观的心智去对待网络这一“技术客体”时,也才有可能取得关于这一“技术客体”的本质认识。

初始阚值。计算机技术及其网络的发明,本来是出于资本主义与生俱来的“贪婪攫取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掘并利用劳动者的“潜能”,迫使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完成最大量、最大值的工作之目的。假设离开了“初始”目的,离开了人们的使用,网络不过是一堆“垃圾”而已。因此,人是第一位的,是根本的,是完全主动的。

工具与工具性。网络是为了工作与生活,也许,较之人类前此的一切科技发明及工具发明来,现在网络具有显著的集中的普遍的强力的工具性。这一客观的工具性更加强化了并且放大了人类的工具理性。同时。网络也“培育”出了人类近乎“迷信”与“崇拜”一样的“工具理性”。

技术值。网络既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技术化——技术之上的“技术”——技术之“形而上”的客体化事物。这种技术媒介之所以较之“单纯”的媒介工具有着显著的不同,就在于它提供了媒介“内存”的极大的丰富性、多样性与似乎是无穷的可能性、中间性。因此,掌握了网络的人才必然有可能在网络世界实现其“黑暗”的各种可能。

语言。网络语言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还是中和的以及间性的。事实上,较之古典时代意义上的“语言文字”,网络语言尤其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不确定性、符号化、不规则性、非线性及延殖性——非程序性。网络语言的这种特性称之为它的“变异性”。但不论网络语言如何“变异”,也逃不出人类既有语言文字这只如来佛的手掌。

异化。异化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自然本性的丧失或异变。在网络环境中工作与生活将使人们远离崇高的大自然,远离客观的原生态环境,远离古典时代诗性的文化,造成普遍的生存“阻隔”,从而自觉抑或不自觉地“囚禁”于“人——机对话”的单一而又“狭窄”的“羊肠小道”上。现实中,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吧,彻夜不归,其时已经“异化”为“网络人”而非复“自己”。

潘多拉匣子。网络的即时、速率、隐匿等特性使它成为了“发泄”基于人类“原欲”与“原罪”的“智能化”超级武器。例如,一位匿名者在网上污辱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副教授,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显然,网络这只“潘多拉匣子”传播的并不都是乐观派们扬言的“福音”,而是还有乾坤颠倒的、令人作呕的斑斑“罪恶”。然而,佛经有云:正人用邪法,邪法也正;邪人用正法,正法也邪。以正抑邪,理应成为网络媒介传播中的永恒主题。

网络自由。网络自由正是基于网络客体之“时空”性上的人的自由的展现。网络为人类自由提供了似乎是无穷的“可能”。人类关于自由的潜意识、梦幻、欲望、精神、灵魂、文化、言论,凡此种种,都在网络自由的时空中实现了其现在的“表达”。但是这种美好的“网络自由”又引发了人们深刻的惧怕与担忧。归根结底,“网络自由”实质上还是人的自由。人的自由受制于其时一般的社会物质状况与文化状况,因而只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自由,而不可能成为绝对无限的自由。

虚拟现实。虚拟世界是真实与梦幻的混合体,是一个人自身“裂变”出来的世界,在“虚拟”的时空与语境中,人们的生存方式将变得简单而单一,地球也将变得“狭窄”,而每当人们走出“虚拟现实”的“美满姻缘”时,则往往会感到周围客观世界的陌生,甚至不知何去何从。作为传播主体,不论是在客观现实中,还是在“虚拟现实”中,人都不应“忘我”。

网络文化。只有将网络置于科学技术的语境及人类历史与现实社会的语境中来考察,网络文化才具有它的内涵及价值。网络文化在其纯技术层面、工具理性层面以及物质客体层面是既定的,它的丰富而独特的文化内蕴则主要在于其“人化”(或主体性)上。网络创造了文化,它本身也成为了文化。网络文化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文化。

关于网络之正面作用的论述和赞美之词已经非常之多。例如德克霍夫使用了“共和国”、“环球村”、“全球意识”、“透明性”、“即时性”、“改变现代身份”、“技术假体”、“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集体智能”等词语来加以论述。

不论网络媒介发展到何种地步,也无论是超越论者还是实证论者的论述,网络媒介终究只是一种工具,潜伏于其背后的决定因素不外乎是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以及民族国家的哲学习惯及文化治力。

在当今甚嚣尘上的“全球化”(其实是西方化)浪潮中,网络媒介扮演了“媒介帝国主义”“文化霸权”的媒介“主角”。

网络价值观的科学重塑

鉴于网络的双重属性(有利、有害)以及网络世界存在的严重现实问题,必须树立科学的网络价值观。

普及网络科学知识,树立科学的网络价值观。我们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消除进步与发展中一切不良的、有害的现象,而不是利用互联网去从事违法乱纪、伤风败俗、危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的行为。

以人为本,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互联网的使用者和技术更新者是人,网上信息的“操纵者”也是人。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是根本的,因此提高网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保障正确对待并使用网络的根本之道。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道德水平。治理网络低俗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五项要求为指导,全力以赴地做好这项工作。

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以法治网。大力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以法治网。对于网上作奸犯科、违背公德的“害群之马”应毫不手软地绳之以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优化社会环境,创造健康的网络外部空间。学习与借鉴中西方一切成功的治理经验,引导人的正常发展,优化社会环境,创造促进人自身全面发展的良性公共空间才不失为解决网络低俗化问题的万全之策。

倡导网络文明,提升公民的媒介素养。倡导网络文明与提升公民的媒介素养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网络文明的进步与公民媒介素养的提高必将使网络成为人类诗意的田园,促进人类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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