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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批评的爱国者,国必兴

2009-04-01

师道 2009年2期
关键词:立案侦查神圣爱国者

李 辉

网上一条题为《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的帖子曾引起大众热议。帖子转载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教授的一篇博客文章,其中透露两名女大学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检举他在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等内容,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诗人艾青《我爱这土地》里的这两句名诗曾经感动过很多中国人。据说,愤慨地指责杨师群教授批评中国文化、批评政府的两名女大学生当时也是眼里“含着泪水”的。

笔者绝对相信这两位可爱的女大学生对于中国与中国文化的爱是真诚的——虽然在这一“告密”事件中,她们指责的是杨教授的批评政府,但我相信她们的指责是出于爱国之心,只不过是把政府与国家当成了一回事。然而,笔者却不能不说,她们的爱国热情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专横的、可怕的,甚至是具有巨大破坏性的热情——在很大程度上,这与她们从小所受的教条主义的爱国教育有关。

这两位头脑简单、幼稚可笑、自以为是、动辄挥动“爱国”之类的“宏大叙事”砸人的谢惠敏(刘心武小说《班主任》中的女主人公)式的女大学生的“革命思想”令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更可怕的是,有关部门居然因此而“立案侦查”。

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到底是否拥有批评本国文化与本国政府的权利呢?答曰:这是每一位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若说中国文化与中国政府不能批判,除非凡与中国文化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绝对正确的,凡中国政府所做所为的一切都是神圣的、绝对正确的——事实上,有史以来,世界上似乎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全智全能的“上帝”般的文化或政府。故为了改良文化和改良政府,使我们生活于其间的世界更适合人类生存,凡有责任心和公共精神的公民都应该对其本国的文化和政府进行理性的反思与批评,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改良社会的有效途径。在此意义上,批评本国文化与本国政府不但是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他们的神圣义务——也只有如此这般才是真正的爱国。故无论以“革命”的名义还是以“爱国”的名义,甚至以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阻止公民行使其批评本国文化与本国政府的神圣权利与义务,都是对全体公民与整个国家的犯罪。

“革命”的女大学生爱国,但她们的爱国却是一种放弃了一个理性正常人的思考能力和思考权利的、狭隘的、唯我独尊的、不宽容的、教条主义的爱国。这种爱国并非真正的爱国——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也不会提倡这种盲目的爱国主义。

被污为“反革命”的扬教授何尝又不爱国呢?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因批评政府与中国文化而被学生“含泪”指责和告发已经够悲哀的了,更何况有关部门还真的“立案侦查”了呢?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假爱国受到鼓励,而真正的爱国却因其反思性与批判性而获罪,这将是一个多么堕落和多么可怕的国家呀!正如艾青的诗歌所表明的,真正的爱国其实是对生于斯长于斯的脚下“这土地”的爱,是希望生活于其上的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幸福、更快乐,而并非对诸如“国家”“民族”之类虚幻的共同体的盲目狂热。

多有批评的爱国者,国必兴!多有盲目的爱国者,国恒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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