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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楼市不是救高房价

2009-03-31吉建军

记者观察 2009年3期
关键词:购房人高房价楼市

吉建军

2008年是房地产市场冷热反差巨大的一年,到年关之际,国内楼市一派低迷,各地纷纷出现房产熊市,房价开始松动,并部分出现下跌,这种迹象当然是老百姓所乐见的。然而房价尚在“上涨趋缓”的时候,各地开发商就纷纷大叫亏本、利润低,而不少地方政府亦纷纷出台政策拯救楼市,名为“刺激楼市”,实际是为了GDP。

针对各地纷纷出台的救楼政策,各界弹赞不一。讽刺的是,广大消费者对于出台的救楼新政大多持否定态度。原因在于,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各地政府的救楼政策是在不触及高位运行的房价的原则下出台的,房价过高的本质问题基本没有触及,所以消费者认为救楼政策有救高房价之嫌。

当然也有人会说,政府财政救楼市,购房者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实惠,比如降息政策,老百姓毕竟买房子少花了钱,怎么能说仅仅是房地产商受惠呢?而且各地政府的救市政策也并非一无是处,同样也是顾及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利益的,应该感到欣慰才对。

问题很简单,之前中国各地惊现的高房价,根本不能真实反映建房成本,房价高完全是由各种投机资金和政府行为推动,事实上远远超越了大多数人的购买力。这样第一个问题就来了: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政府救楼市,更有很多地方政府对购商品房者进行补贴,南京那位“抽名烟、戴名表”、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房管局长”的周久耕更是曾叫嚣“私自降价将受处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得起房的人与购不起房的人哪个受益?当然是前者。这补贴商品房购房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用的纳税人的钱,无论购得起房与否,都得照章纳税,那么在同样的纳税条件下,购房人因为能买得起房就享受了一笔全部纳税人的税金,这不是“劫贫济富”是什么?

如此说来,购房人在政府的救楼政策中受益颇多了?当然不是,这些政策的作用只是救楼意图的一小部分,与动辄几十万的房价相比,几千元的“房补”无疑是杯水车薪。而房地产商才是真正的赢家。试想,如果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大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将房地产的泡沫挤掉,还原建房成本,楼市还用救吗?早就一片繁荣了。所以地方政府纷纷补贴购房者,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刺激买得起房子的人,让他们在不动摇房价成长趋势的大背景下购房,获得房地产商大锅利润的一杯残羹。

最终的结果便是,各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保证房价不会大跌,房地产商在没有出钱的情况下保障了原来的大笔利润,而购房者也能得到些许实惠,买不起房子的纳税人依然“望楼兴叹”。

说白了,政府救楼,其意在GDP,实际在支持开发商。君不见,中国各个城市的房地产行业都是纳税大户,当然也是对地方GDP大有贡献的行业。如果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对一个地方的税收、财政收入、投资、银行业务等都会产生严重影响。然而,在保证房地产价格不出现大幅下跌和房地产的高额利润的情况下,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了。房地产行业的繁荣不仅可以带动钢材、建材等行业的繁荣,还可以解决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问题,如此一举多得的行业,岂有不救之理?至于普通大众,当然要服从地方经济增长的大趋势了。

其实,只要房价降低到合理的水平、大部分老百姓能买得起房子,房地产商的利润仍然可以保证,整个房地产行业同样可以繁荣,也能拉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政府的GDP在房价降下来之后依然可以持续增长。

一言以蔽之,地方政府与其花钱、花心思在高房价的背景下救楼市,意欲保证房地产行业利润,继而达到拉动GDP增长,倒不如多花费精力在如何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上。要挤掉房地产泡沫,不仅要平抑房价,还要切实提高百姓的收入水平,不断缩短收入和房价的差距,使之处在合理的范围内,房地产业的发展才能回归到健康有序的轨道上来,真正发挥其作为地方GDP增长的火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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