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食品行业年度盘点
2009-03-30
2008年已渐行渐远,2009年的脚步已悄然而至。2008年对于中国来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对于中国的食品业来说,也意义非凡。2008年,中国食品业留下了太多的悲伤与沉重,2008年,中国食品业在质疑与反思、梦想与考验、踌躇与失落、挫折与希冀中前行。让我们共同来回忆那些留在记忆中的片断。
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本是一个化学名词,却在2008年成为食品行业最热的一个词。从三鹿到伊利、蒙牛,国内22家婴幼儿奶粉企业检出三聚氰胺,并且从国内到国外,雀巢等国外奶粉品牌也检出三聚氰胺:从奶粉,到相关奶制品,奶糖、巧克力、饼干等也有检出。这极大地挫伤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后又曝出鸡蛋也含三聚氰胺,饲料业添加三聚氰胺已成行业潜规则,那将影响整个食品产业链,引发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风暴。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问责,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受审,被判无期徒刑,三鹿破产。虽有各种有关检测三聚氰胺的方法问世,但三聚氰胺之谜,还远未解开。
限塑令:
2008年5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俗称“限塑令”。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中国告别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时代。“限塑令”的实行,对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影响。限塑令促行业洗牌,雄县过半塑料袋企业面临倒闭,“限塑令”引发环保无纺布产业热,也有人提出意见:限塑令岂能仅是限袋令。云南省政府又将“限塑令”直接升级为“禁塑令”,说是对环保作贡献,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价格干预:
2008年1月11日,北京市2008年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会上透露,今年本市将着手研究制定特殊时期价格干预办法,依法界定和打击哄抬物价行为。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2008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水源门:
网上一篇《康师傅:你的优质水源在哪里?》将康师傅拉入“水源门”,有人指责康师傅的水源是自来水,并开始集体抵制康师傅的“饮用矿物质水”。康师傅称矿泉水实为自来水,已成行业潜规则,更有称“用自来水生产矿物质水已是行业普遍现象”,从而引发整个行业信任危机。康师傅就“水源门”道歉,更换包装,但仍遭受冷遇,陷央视点名危机。农夫山泉也借机开始宣传,并提出“饮用水应标注水源地”等建议,引发水种王者之争。
拉动内需:
2008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发展趋缓,中国的经济也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对于出口型企业和沿海企业而言,影响较大。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初步匡算,实施十项措施,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食品工业企业要抓住此次机会,受内需拉动,成长可期。
物质生活的日益丰裕,在使广大人民摆脱了温饱困扰的同时,也带给人们新的忧患,即食品安全问题。而这些还仅仅是足以震惊全国的大事件,更多隐藏在人们普通生活中和没有被媒体公布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在更宽更广的范围内侵蚀着人们的身心健康,黑心月饼、腐烂辣椒、有毒米粉、甲醇白酒等越来越多地成为毒害老百姓的主要凶手,如果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人民的生命健康就无法得到保障,社会也必将陷入恐慌和动荡当中,长此以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受到严重削弱。
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对于食品的生产安全,法律不可谓没有,惩处不可谓不严,但依然屡禁不止。首要原因就在于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置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或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料或添加剂生产劣质食品,或者违法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其次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又出于主观(例如某些官员的腐败、官僚主义下的保护伞等)或客观(例如执法力量单薄等)原因,出现执法漏洞或者权力真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公民自身警惕性不高、对食品安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是主客观相结合、不能一概而论的,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我们应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首先,最为根本是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只有切实提高人民的收入,大家才有可能选择更为优质和安全的食品;其次,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不仅在物质上保证执法的可行性,而且要清除执法机构的腐败现象,保证执法严格、公正;再次,要重视情节,分别对待出于不同原因而销售带有安全隐患食品的销售者。对出于牟取暴利而放任其危害后果而不顾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严惩不贷,从经济上、人身上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仅仅是为了生活所迫而销售带有卫生安全食品的人则要注重教育、引导,政府、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相应的财力、场所支持,而绝不能单纯给予暴力处罚,否则将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最后,要教育广大市民不可放松食品安全的警惕之心,不可为了些许小利而付出生命、健康的代价,鼓励大家到正规、安全的商家去购买食品,彻底斩断不良的供需纽带,用无利可图来迫使不法商家放弃不法行为。
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人们基本生活所需的关键性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复杂问题,各级政府机关及各相关部门必须从源头着手,治标治本,切实保障和维系人民的饮食安全,保证“菜篮子”工程的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