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调研粮食发展战略重点
2009-03-30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了粮食发展有关问题的调研,分析我国粮食发展的潜力,提出粮食发展的战略重点。调研结果摘要如下:
一、我国粮食生产潜力分析
一是单产潜力。从目前粮食作物实际产量与潜在产量之间的“产量差”看,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实际单产仅为品种区试产量的58~78%,为区域高产示范水平的48~63%,粮食单产提高潜力很大。从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高趋势看,继续增产的难度会不断加大,未来12年粮食单产年增速能够达到1%以上。从国际间及国内区域间的单产比较看,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还有较大潜力。从优良品种、栽培措施及耕作制度等技术进步潜力看,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高潜力较大。
二是面积潜力。通过耕作制度改革、扩大地膜玉米种植、开发利用冬闲田等措施,到2020年可增加粮食面积5000万亩左右。其中,通过“单改双”和发展再生稻,可增加水稻面积2000万亩;通过扩大春玉米种植和玉米套种等措施,可增加玉米面积2000万亩;通过间套复种等方式,可增加大豆面积2000万亩;西北地区地产小麦改种马铃薯等高产作物,小麦面积调减1000万亩。我国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约13.12亿亩,可开垦耕地约2亿亩,重点区域约8000万亩,后备耕地具有一定开发潜力。
三是品种潜力。在稳定耕地面积的情况下,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到2020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四大粮食作物生产能力可提高1150亿斤。其中:水稻增产潜力300亿斤,小麦增产潜力为200亿斤,玉米增产潜力550亿斤,大豆增产潜力100亿斤。
四是区域潜力。到2020年,主要区域实现粮食增产1200亿斤。其中,东北平原地区面积保持稳定,单产提高10~15%,总产增加400亿斤以上,是我国粮食生产潜力最大的地区;黄淮海平原地区面积保持稳定,单产提高10%,总产增加400亿斤以上,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用和地位突出。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单产潜力可望提高10%左右,总产提高的潜力在200亿斤以上;西南地区粮食单产可望提高10~15%左右,总产增加100亿斤以上;西北地区单产提高10%,总产增加100亿斤以上。华南地区通过扩大粮-菜轮作和冬闲田利用等途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生产能力。
二、粮食生产的工作重点
一是打造粮食核心产区。集中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商品粮调出量大的粮食核心产区。重点是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地区、江淮地区、四川盆地等5个核心产区,以及西北旱作区、东南沿海、西南丘陵、杭嘉湖平原等4个区域优势产区,涉及27个省(区、市)的1411个县(场)。
二是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农机作业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实施耕地土壤配肥,提升耕地土壤肥力和农田基础地力。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与土壤墒情监测点,建设耕地质量预警体系,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三是实施品种替代改良工程。实施粮食品种替代改良,新建一批育种创新基地,建立健全种子管理与公共服务网络,扩大良种繁育基地规模,提高优质粮食品种的覆盖率,优化品种结构,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力争到2020年,主要粮食新品种更换2代以上。
四是推进“五个区域”开发。重点开发南方冬种区、西北旱作农业区、西南晚秋作物区、黄淮海中低产区、东北松嫩平原低产区等5个增产潜力较大的区域。加强小型水源工程、田间水利设施、土地平整改良、坡改梯、机耕道、农田林网建设,逐步把中低产田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标准农田,充分挖掘中低产田的增产潜力。
五是开展重大技术增粮示范行动。扩大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加快增产栽培、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现代粮食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挖掘技术增产潜力上取得新的突破。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加速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应用。
六是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是推进基层农技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服务,加强土肥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监测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
三、强化粮食生产政策保障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坚决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对各省(区、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自给水平提出考核指标,使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都对国家粮食安全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实施《全国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加大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对粮食生产投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现有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商品粮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土地整理等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提高建设标准。完善粮食生产奖补制度。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建立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真正实现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增加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规模,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农业科研投入机制建设,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支持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中试熟化和推广普及。完善粮食价格调控机制。继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探索建立粮食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完善临时收储制度,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进出口、储运等监测,建立预警监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