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还是愤怒中国?
2009-03-27许斌
许 斌
42岁的李桂林是四川凉山二坪村的教师,妻子陆建芬是代课教师。由于小学建在峡谷悬崖峭壁之上,孩子们上下绝壁都要攀爬5架木制的云梯。每次放学、上学,李桂林夫妇都要把孩子一个个背上背下,18年如一日。2月5日,李桂林夫妇当选“感动中国2008年度人物”。
你被感动,还是首先被激怒了?
听到这样的报道、看到这样的图片时:小学建在悬崖峭壁之上,孩子们上下绝壁都要攀爬5架木制的云梯——就是用铁丝将木条绑在木杆上,没有任何其他安全措施,两个乡村教师,18年如一日,在上学、放学时,将孩子们一个个背上背下。
类似的报道、类似的图片,并不鲜见,甚至发生在经济特别发达、财政收入特别富裕的省份,几乎到了令人熟视无睹的地步。
我们可以想出许多种办法解决现实问题,纵然是整体的居住布局无法立刻改变,将学校外迁,给孩子们稍稍好一些的教育机会,给予困难者一定补贴,使得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不会被隔绝在稍稍好一些的教育机会之外很难么?至少,采取最起码的防护措施,便是在将孩子们留在原地的前提下,使他们上学、放学更安全一些可以做到吧,事实却是,18年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做。
好意思说钱么?其实大家都知道,早已不能再用穷来形容公共财政了,而上述种种花费,真的只需要拔公共财政的“九牛一毛”。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再苦不能苦财政、再富不能富教育、不能富民生罢了。
一位乱世军阀说:“哪个县的政府房子修得比学校好,哪个县的县长就应该枪毙。”这话早已成为网络名言,被许多人认同。因为这句话,站在我们心底的道德底线上,现代社会的法律法规、典章制度便围绕着道德底线确立,深藏在粗疏俗语中的道理,是将政府房子当做个人、小集团挥霍的标志,将学校当做民生的标志,公共财政的钱应主要用于民生而不是具体使用者的个人、小集团挥霍,没有任何力量、任何人有资格在任何时候触犯这一原则。
类似学校的存在,类似求学方式的延续,在今时今日,是一个时代的耻辱、一个地方的耻辱。
如那两位教师,他们的责任担当,他们的艰辛付出诚然可敬,而导致他们如此可敬的前提,却是触目惊心的公共责任缺失,是不正义、不公平、不人道状态的延续。这是令人恐惧的一种感动方式,是建立在本来不应该存在的痛苦基础上的伟大,“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诗句中凝结着悲凉。
也许这一所学校、将在这一所学校就读的孩子、这两位老师的命运能够因此改变,对于他们,或者就是全部;而对于我们呢,我们需要知道,究竟还有多少所学校、多少孩子处于同样的境况中?当这样的报道、这样的画面一次次呈现在我们面前,却一次又一次被以“感动的方式”精心引导、掩盖,些微的一点扶助、补偿被宣传为恩赐,个别不幸中的“大幸之地”、“大幸者”以外,同样的生存状态,会失去应有的关注,同样的生存状态,会在一个又一个地方、一个又一个人身上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