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能监督“右手”吗
2009-03-26徐迅雷
徐迅雷
左手监督右手,左眼监督右眼,肝监督胆,胆监督脾,脾监督胃……这叫“监督与自我监督”。有监督比没监督好,可这样的自我监督无法真正防腐反腐。
2008年底,政治学者俞可平提出我国改革到了“突破”的关口,急需突破的领域之一就是反腐败。俞可平认为,目前的权力监督存在两方面漏洞,其一是“目前的监督主要是体制内的自我监督,如党内的纪律检查制度、政府内的行政监察制度”;其二是“即使从体制内的自我监督来看,也存在着重大漏洞,没有形成一个封闭的环。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漏洞更大。有效的监督要有一个封闭的环,就像小时候的游戏‘剪刀、石头、布,一环扣一环。只要有一个环节出差错,整个监督就会失去效力”。
现实中的例子一抓一大把。比如喧嚣了一年的陕西“华南虎照”案,农民周正龙一人被判刑,可以说背后的最大赢家就是“虎官”们。这就是内部封闭循环结出的果:没有腐败的官场土壤,就不会长出周正龙这样的“诈骗草”;没有腐败的制度环境,也长不出仅周正龙被判刑这样一棵“合欢树”。整个华南虎事件,本因就在于官场弄虚作假。那么,是驻林业厅纪检组给挖出来的吗?是政府的监察部门给挖出来的吗?不是,是网民奋斗了一年的“群声举报”的结果,公众艰难地“剥”了一年,才剥开那层层画皮。
权力监督的“山寨版”即民间监督,是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然而,由于缺乏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如今的公民监督权事实上很难行使。比如举报,许多举报人日子太难过;比如要求公开公务消费的信息,没有下文。官员因为无所制约所以无所畏惧,可以放心放手放胆进行种种权力寻租。“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这仅是对个人道德素养的要求,以此来教育官员是可以的,但监督和制衡的机制,本来就是要求把权力中人当作坏人来设防的,而这正是宪政的要义。权力监督的“宪政版”与权力监督的“山寨版”,本质上是一样的,即用外部力量来监督和制衡权力。
权力能够自我设定,所以要监督权力首先要突破权力自设。如今权力对利益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刚性,导致权力结构越来越固化,使得自我变革越来越困难。众多纪委书记的落马,表明了在现有制度体系中,“利益共同体”是容易形成的,“腐败共同体”同样也是容易形成的。在这种权力的自我设定中,“自律”“自查”就显得无效且日趋表面化了。正如网友所笑言的:“李莲英也是在一次自查中发现自己是太监的。”
绝对权力与有限监督两者失衡的局面必须改变。在权力系统中,“批准”成了“批准与自我批准”;而制约权力时,“监督”变为“监督与自我监督”。典型的如控制官员出国游玩:不久前,几部委又发文要求严格控制这方面的预算,要求实行“零增长”。其实此前早已三令五申,可官员违规出国考察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倒是前段时间一网友曝光了捡到的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两地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经过媒体的持续报道,形成了民间“山寨版”的监督,发挥了效用。假如网友没有捡到那个资料袋,官员大肆花费公帑出国游玩,能被自我监督体系给监督住吗?
自我监督,漏洞最多;肝胆也只能“相照”,难以相互监督。在世界政治文明的历程中,无数国家的实践证明:对党的最大监督来自党外,对上头的最大制约来自下头,对权力最有效的制衡来自公众的选票。充分接受外来监督,让外力制衡权力,是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必由之路。换言之,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衡权力膨大,否则,就难以真正营造“清廉得格登登”的世界。
(作者系杭州《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