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贪廉论英雄
2009-03-24徐怀谦
徐怀谦
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官员大致分如下四种:第一等,廉而能干事;第二等,贪而能干事;第三等,廉而不能干事;第四等,贪而不能干事。有些官员,倒是有清廉之名,可是在任期间,一无所为,在老百姓的口碑中,反不如那些贪而能干成点事的人。
这不是诲贪诲腐。而是老百姓在现实政治体制下做出的一种非常务实非常无奈的选择。
拿明末改革家张居正来说,历史学家多责其虚伪,说他似廉实贪。我较同意《张居正大传》一书作者朱东润先生的分析:“居正可以洁身自好,但居正有仆役,有同族,有儿子,有弟弟,还有父亲。腐化的势力,在北京找不到对象,便会找到江陵。”我的看法是:一、张居正基本上做到了廉洁自律,但他的家人则可以说是贪婪的。二、他的廉洁自律是分场合分对象的,能贪污时也贪污。三、他的贪迹与他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绩相比,是可以原谅的。
先说其廉。万历三年,整顿驿递。儿子回江陵应试,他吩咐儿子,自己雇车;父亲生日,他吩咐仆人带着寿礼,骑驴回乡里祝寿;次弟居敬病重,需回乡调治,保定巡抚破例发给通行证,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不以身作则。
张居正在与诸大臣来往的书信中有很多拒绝礼物的记载,像“厚惠概不敢当。谨用纳璧”、“厚仪概不敢当,谨以璧诸使者”等字眼,数不胜数。此外,他还多次说过自己门前冷落,“士大夫公见之外,不延一客,公谈之外,不交一语。”
在明末腐化风气早已弥漫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时候,张居正能保持这么高拒腐防变的觉悟,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所以,他的廉洁不能简单地说就是虚伪。
再说其贪。前面说过,当时空气中弥漫着腐化的气息,连戚继光、李成梁这样功业卓著的领兵名将也在送厚礼。蓟辽总督梁梦龙为了谋吏部尚书一职,给掌印太监冯保一次就送了3万两银子。更早些时,首辅高拱提名贪名很大的殷正茂任广西巡抚,进攻广西古田叛僮。高拱说:“给他一百万,正茂也许吞没一半,但是只有正茂会把事情办好。”后来果然是这个殷正茂平定了叛乱。
在这样一种时代氛围中,作为腐化势力主要进攻对象的张居正,很难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在江陵,当地官员历时三年,耗资20万两银子,为张居正建起一座富丽堂皇的太师府第,他自己拿出的钱,还不到十分之一。在北京,他建了一座同样豪华的官邸,壮丽不减王公。他的门生刘台在万历四年上疏弹劾,说他“起大第于江陵,费到十万,遣锦衣官校监治,乡郡之膏尽矣。”“盖居正之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内地而在边鄙。不然,辅政未几,即富甲全楚,又何由致之?宫室、舆马、姬妾、奉御,同于王者,又何由致之?”这些话中可能有夸大的成分,但张居正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则是事实。另一种解释是,在张居正任内阁首辅的前期,他还是比较廉洁自律的,但到了后来,权势炙手可热,贪欲也跟着膨胀起来。据说严嵩收藏中十分之二的精品,最终归于张居正。而他奉旨归葬时,坐着32人抬的豪华大轿,吃饭时菜肴过百品,还觉得没有下筷子的地方。历史学家王春瑜帮我们算过一笔账:做官前,张居正家中不过有田数十亩,当了内阁首辅后,按一品官月俸87石米计算,他一辈子的官俸加在一起,至多不过折银两万余两。可是光他送掌印太监冯保的礼物就有名琴7张、夜明珠9颗、珍珠帘5副,金3万两,银10万两。张居正去世后不久,神宗下令抄张居正家,并削尽其官秩。从张居正家抄出的财产,折价约金银19.58万两,另有良田8万余顷。
我个人认为不可尽信由当年张居正的政敌提供的这些数字,他总体来说不能算贪官,当然也不能算清官,只能说是一个不彻底的改革家。事实上,对有些历史人物,很难做简单的道德评判。像古代改革家商鞅、桑弘羊都有自身腐败的行径,这说明,由体制产生的腐败比因个人道德品质产生的腐败更可怕一万倍。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在考量某些历史人物的时候,的确难以贪廉论英雄,所以中国的老百姓才会提出他们独特的对官员的四大考评标准。我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难以”不是“不以”,因为在任何时候,贪污腐败都是劣迹。尤其是像胡长清、成克杰之类贪而不能干事的官员,与张居正这样的改革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扭曲的价值观,只能产生扭曲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