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的正邪之分
2009-03-20鄢烈山
鄢烈山
“策划”这个词,在30年前是很危险的,没人敢吹嘘自己在“策划”什么什么。这大概与毛主席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材料的著名批示有关。毛泽东说与共产党为敌的胡风分子们“或策划于密室,或点火于基层……”从此,“策划”就与图谋颠覆人民政权挂上了钩,谁还敢沾边?
如今,“策划”不仅咸鱼翻身,而且简直是飞龙在天了!君不见,各地搞的“五个一”文化工程产品,各旅游城市搞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乃至一些主旋律的电视连续剧,赫然标示的“策划人”都是当地的高官和行业的名人。而满坑满谷的新出畅销图书,往往都在责任编辑之前写上“策划:×××”。
“策划”为什么这样红?它代表发起人、创意提出人、决策人等等,总之是最重要的人。
“策划”原是一个中性的词,即出谋划策。它本身只是一种行为,无所谓正邪,正义与不义的集团都会有谋臣策士出主意商量计策,恰如“吃饭”无所谓好坏,好人坏人都要吃饭。
但出的主意有好坏,定的计策有正邪,我们怎样区分“策划”的正邪呢?肯定不能以人物的正邪来分。不能说诸葛亮是“正派”人物,他审时度势为刘备提出的战略性对策“隆中对”是正的,他设计的火烧赤壁、七擒孟获也都是好的,而曹操是“奸臣”,所以他在官渡之战等大役中的计谋也是阴谋诡计。“兵行诡道”、“兵不厌诈”等成语,清晰地表明敌我之间没有诚实不欺这回事,不论哪一方,“策划”都包括打“信息战”,虚虚实实,迷惑敌人,诱而歼之。
好了,“策划”的正邪之分明确了:欺蒙诱骗施之于敌无所谓正邪,施之于普通人,特别是伪装成友人、无利益冲突人施之于平民,那就是邪,是浑水摸鱼,是别有用心,是坑蒙拐骗,是阴谋诡计,是应该取缔应该惩治的欺诈。
图穷匕见,现在咱们来看正兴起于网络的“策划”,所谓“网络营销”、“网络推手”。前一段饱受质疑的某搜索网站,拿钱为不法企业做“危机公关”,屏蔽对其不利的信息;反过来只要交了钱,伪劣产品也可以成推荐的热门,这背后都是有人在做所谓“策划”的。《凤凰周刊》近期介绍了网络世界的“商业五毛党”,我看后恍然大悟,不仅“天仙妹妹”、“流氓燕”、“芙蓉姐姐”等网络红人是高手“策划”、雇用发帖人“制造舆论”造就的,就连去年汶川大地震后,“网民”们号召大家来买空某个饮料产品这个轰动一时的“爱心事件”也是“策划”出来的——这不是商业欺诈吗?这篇报道指名道姓讲了两个著名的网络推手。我上网查了后一个的资讯,他得意洋洋,我看得毛骨悚然:
××网络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在弱肉强食的互联网商业生态,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感到信心十足……我们有着名震江湖的网络策划人……,分布在各地的庞大网络推广团队;无限开放的互联网上,什么声音会压倒一切?
……我们的核心能力就是解决这两个“什么”,操控网络舆论,……一旦危机突现,传统的公关方法就容易失效。幸运的是我们很快就适应了网络的这种特征,拥有了纯熟的网络危机化解之道。并且可以熟练的利用网络影响现实世界……网络第一推手放狠话:一年用3万赚1000万。
在这里,正当的广告营销策划(建立在真名实姓提供真实信息基础上,有家喻户晓之心,无欺世蒙人之意),与装神弄鬼蒙人的“操控舆论”搅和在一起,与朱熹所谓“惑众诬民”不同的只是,朱指政治思想领域,如今是出于商业目的。
写到这里,恰巧在网上看到一则报道说,在题为《愤怒!天娱(公司)高价聘请网络写手搞臭陈楚生!有图有真相!》的帖子中,一位网民曝光了“天娱经费报销单”,开支内容一栏写着“陈楚生失踪事件媒体及博客写手费用”,审批栏有天娱传媒宣传总监吴梦知、总经理龙丹妮、副总杨柳的签名,意指天娱暗中请网络写手抹黑陈楚生。天娱公司方面表示“可以验字迹,明显是诽谤”,当晚就在长沙报警,如发帖者最终被证实为造假,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关注这个案例,希望它成为规范网络“策划”的第一案。
谈网络“策划”,我不由得想起伏契克的名句:“人们,我是爱你们的!你们可要警惕啊!”
(作者单位:《南方周末》报社)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