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悖论的哲学思考
2009-03-20郭晓磊
郭晓磊
摘 要: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使用产生的后果与技术预期实现的目的背离得越来越远。只有对技术悖论产生的原因作出考察与剖析,才能对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技术的负面效应,构建技术、人、社会三者的协调发展提出若干原则。
关键词:技术悖论;生态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人性化原则
中图分类号:B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2-0033-03
20世纪以来,技术在取得极大成功、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暴露出的负面效应日益严重,对此现象进行分析与考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反省已具有一种独有的紧迫性:因为人类在所有领域都面对着现代技术,面对着它的全面发展,面对着它向人类、自然和社会展示的种种难题。”[1]
一、技术悖论的主要表征
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本质上都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结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这是人类利用技术的最终目的。但是,技术发展逐渐露出它狰狞的面目,技术的应用往往背离服务人、完善人的初衷,创造出人类的对立面,陷入“技术悖论”之中。
19世纪中期,马克思对技术悖论的认识已经非常深刻,他精辟地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新发现的财富的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工业化进程的深入,技术悖论现象更加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然界的报复。大自然孕育了人类,人类依赖自然界。然而,人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自然界进行掠夺式地开发、无节制地榨取、无限度地占有、无所顾忌地排放,超出自然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和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能力,不仅严重透支着地球资源,而且造成了全方位、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而自然界则以报复和惩罚的方式来否定人类的行动。
其次,人的自由的丧失。随着大机器生产、流水线作业、自动化生产程度的提高,人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单一化,人被固定在一个位置,机械地重复着同一种操作,被动地适应着机器的运转。不是人控制机器,而是机器控制人;不是机器适应人,而是人适应机器。人被物化为机器的附件,由机器操纵和支配,人失去了自由创造的乐趣,失去了丰富的内在情感,成为物质的奴隶。“机器劳动极度地损伤了神经系统,同时它又在压抑肌肉的多方面运动,侵吞身体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3],从而使人的生命和价值被极大地践踏。
再次,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冲击。现代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历史地建构起来的传统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产生碰撞和冲突。例如,试管婴儿、基因重组、克隆人等生物技术开始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人类对此忧心忡忡、争议不断。然而,一些从事克隆人、基因技术的科学家团体却似乎没有顾及人类的焦虑和惶恐以及可能产生的伦理问题,还在继续从事该项研究,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技术悖论的根源追溯
技术悖论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可逃避的现实,要想实现超越,不得不重新反思造成技术悖论的根源。显然,技术悖论也不是一个简单问题,不同学者往往从不同的视角得出不同的结论。
海德格尔把现代技术当作一种框架——座架,人和自然都被框定于其中。1966年,他在答《明镜》记者问时再次谈到座架问题,他说:“座架的作用就在于:人被座落于此,被一股力量安排着、要求着,这股力量是在技术的本质中显示出来的而又是人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力量”[4]。如果仅把自然看作是人类征服的对象,必然会形成一种盲目的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不计后果的征服,导致自然的报复。他认为,人并不是自然的主人,人是自然的“托管人”,就如同原初意义上的农夫的技能并不是对土地的一种“挑衅”,而是一种捐献(播种)、一种接受(收获)、一种年复一年的保管员的职责。
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学者马尔库塞尖锐地指出“单向度”思想:把自然仅仅当作控制和操纵的对象,甚至将人自身也完全当作手段而不是目的,人成为技术和机器的奴隶,成为单向度的人。“现代科学只是关心那些可以衡量的东西以及它在技术上的应用,而不再去问这些事物的人文意义,只问如何运用技术手段去工作,而不去关心技术本身的目的,从而产生出被扭曲的科学,在这种状况下形成的发达工业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而只能是一个与人性不相容的病态社会。”[5]
弗洛姆曾对当代科技发展两个坏的指导原则提出质疑。一是凡是技术上能够做的事情都应该去做。二是追求最大的效率和产出。第一个原则迫使人们在伦理价值上作无原则的退让,第二个原则可能使人沦为社会效率机器的丧失了个性的部件。他认为,正是这种技术的非人道化发展导致当今人类陷于危机之中。尽管人类在追逐科学的过程中,获得了知识,创造了财富,然而,由于片面强调技术的工具价值,人类的自我价值和情感体验等人道主义价值缺失了。
后现代主义者大卫•格里芬从科学的层面讨论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认为近代科学是“机械的、科学化的、二元论的、家长式的、欧洲中心论的、人类中心论的、穷兵黩武的和还原的世界”。现代社会存在的个人主义、人类中心论、父权制、机械主义、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是现代社会产生的危机根源。
以上观点不乏真知灼见,但它们都只是抓住问题的一个侧面加以突出和论述。依笔者看来,技术悖论产生的根源总的来说有技术本身、人类认识和社会三个方面。
首先,从技术本身来看,技术具有“双刃剑”作用,技术给我们带来积极正面作用的同时本身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纯粹“好”的技术是不存在的,这意味着任何技术都包含着一定的风险,也包含着违背人类伦理道德的可能性。不仅如此,如果不完备的技术效应被人为误导或夸大,还会带来更为严重的灾难,从而使负面效应放大。
其次,人类对技术应用的认识不全面。人类更关注关于自然的客观知识,却忽视解决人生意义的问题,把技术的进步与人生、社会等问题隔离开来,导致技术与人文日益分离,技术的发展失去了人文精神的导引,造成技术理性膨胀、价值理性失落,于是,在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人类自身却面临着种种危机。今天,技术时代已经成为技术理性霸权的时代,人类面临的困境是人类技术理性的无限扩张、人类在功利目的驱动下无限制推进和使用技术的后果。
最后,传统的唯经济主义发展观的社会价值观念。工业社会一直占据支配地位的经济发展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认为经济决定一切,经济增长是最高目的,所有活动都应当服从经济活动,以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作为评判社会发展的惟一标准,可以用“发展=经济”这个公式概括这种发展观念。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经济增长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世俗宗教和‘政治溶剂,成为个人动机的源泉,政治团体的基础,动员社会以实现共同目标的根据。”[6]
三、消解技术悖论的原则建构
意识到技术悖论的存在、正视技术悖论产生的根源,乃是技术悖论可能得以消解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如何做的问题了。人类究竟应该如何控制和使用技术,如何让技术服务于人的生存和发展,如何避免技术给人类带来有害的影响,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性原则。技术是人的创造物,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手段和工具。人是技术的主体,技术发展的趋势、方向、规模和速度都是由人决定的。无论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类都不会失去对技术的判断、选择、约束、控制的能力。而技术决定论者认为技术的发展只能由它自身决定,技术一旦被引入社会,就会使接受它的社会体系屈从于它的指令。法国社会学家埃吕尔认为技术对于经济和政治是自主的,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进化都不能制约技术的进步。他说:“技术已变成自主的事实给了它一个至上的地位:没有什么在它之上能评判它的东西,它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超级权威,任何事物都要以技术标准来评判,任何事只要是为了技术就可据此得到肯定。”[7]埃吕尔片面地夸大技术的相对独立性,贬低人在技术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安德鲁•芬伯格也批判技术决定论的思想,他说:“技术似乎是将自然的规律应用到生产问题中,而这种应用就像天体的运动一样独立于人的意志。一些科学的光环就能够转移到依赖科学原理的机器中。自然规律的铁定的必然性就被曲解为技术发展过程的必然性,并由此曲解为整个社会的必然性”[8]。
2.人性化原则。倡导人性化技术,就是将人性赋予技术,在技术中融入人性的因子,使技术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既能尊重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张扬人的个性,又能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与稳定。一方面,人性化技术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技术,把人的价值和需求放在第一位,关注人的生存环境,维护人的价值尊严,使人的心理更健康、情感更丰富、人格更完善。另一方面,人性化技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能让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回归到人类发展的本源需要上来,回归到人类的全面进步这个终极目标上来。弗洛姆曾经说过:“必须是人,而不是技术成为价值的最终源泉;是人的最优发展,而不是生产的最大化,才是制定所有计划的标准。”[9]
3.生态性原则。生态性原则是指技术的发明与应用要突出生态关怀,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出发和归宿,不再是对自然巧取豪夺,而是积极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从而为人类提供诗意化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如DDT技术从局部范围和短时期看确实能快速高效地杀死害虫,但同时也提升了害虫的防御能力,杀死了害虫天敌;氟利昂技术能够提供理想的制冷剂,但是却破坏了保护地球的大气臭氧层。因此,它们都不符合生态学规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威胁。当然,这不是要完全放弃技术,而是改变传统的技术范式,凡是不利于人和自然和谐的技术,纵使能产生多么大的经济效益,也要坚决加以摒弃。
4.前瞻性原则。前瞻性原则就是要求对技术的产生、发展和应用担负一种预防性的责任,对可能出现的后果加以预测,尽可能减少甚或消除技术在未来发展中的危险因素。德国技术伦理学家汉斯•尤纳斯在《责任伦理——工业技术文明之伦理的一种尝试》中指出,在技术时代应该大力提倡“卜凶”,而不是“卜吉”,就是为了预防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而提前设想灾难的严重性和可怕性。他说:“将要出现的危险如同远方的阵雷,听不见雷声却已能够看到闪电。危险的全球性以及人类的没落已有预兆。从预兆中可以发现伦理原则,从这些原则中可以引申出新型的权力以及人类所应承担的新型的义务。”[10]
参考文献:
[1]舒尔曼.科技时代与人类未来——在哲学深层的挑战[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英文版序.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8-7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63.
[4]何立松.双刃剑的困惑[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161.
[5]詹颂生.科学技术的两个关怀与两个限度[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2).
[6]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295-296.
[7]乔瑞金.技术哲学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24.
[8]芬伯格.技术批判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74.
[9]刘敏.技术社会人道化问题——弗洛姆技术哲学思想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5).
[10]殷登祥.技术的社会形成[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21.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