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暴中美国信用体系暴露出的缺陷及其启示
2009-03-19王林
王 林
[摘要]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资本市场爆发了严重的信用危机。金融机构闻信用缺失抑制了投资和消费,甚至美国的国家信用亦遭受质疑,导致美国经济衰退并对世界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产生巨大冲击。美国信用危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制度的缺陷和结构的不合理,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丧失独立性、大公司内控漏洞、外部监管缺位,投行利益与业绩脱钩,缺乏垒球监管法律和机构。
[关键词]金融风暴;信用危机;信用体系缺陷;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2-0076-04
在资本市场,投资者往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投资,因此,作为美国企业信用的“守护神”必须以自己的信誉、专业精神和其自身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独立审计。由于为同一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远远低于咨询服务收费,导致不少中介机构不惜以信誉作筹码为所服务的公司做假账掩盖财务漏洞,结成利益共同体。甚至一些评级机构对被评级公司提供的各种数据资料不作深入研究调查,给予不恰当的评级,误导投资者。尽管美国金融市场的创新能力元可比拟,但任何一种金融市场都无法抵抗制度性的造假,尽管美国享有发达信用经济典型代表的美誉,但在这场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的冲击下,美国的信用体系似乎不堪一击,金融机构间的信任被彻底摧毁,甚至美国的国家信用亦被全世界所“不齿”。本文从美国信用体系面临的挑战人手,探讨美国信用体系存在的漏洞及其对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启示。
一、美国信用体系面临的挑战
1、机构间信用缺失引发经济衰退。信用需要完善的价值体系去维系,而经济则依赖信用的支撑。当大规模的危机爆发时。信用和承诺无法兑现,此时崩溃的就不仅是信用体系。由于金融机构间信用的缺失,抑制了投资和消费。从两个核心环节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引发美国经济陷入衰退。
(1)信用缺失遏制投资。由于对美国投资体制失去信心,投资者越来越趋向保守,各个市场的投资者均缩减杠杆头寸,转向现金和国债等安全资产;那些曾经信奉美式金融创新制度的国家,也因此变得更加谨慎,金融风暴使他们领教了失去监管的金融市场的破坏力,各国主权投资基金与金融创新变得更加谨慎;包括中投公司在内的国际投资机构,对是否购买美国为救市而发行的债券都持极其谨慎的态度。
(2)危机与信心不足抑制消费。今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寄语美国金融界,勇气信心比黄金重要。道出了消费这驾“大马车”对带动整个社会经济循环体系的重要性。但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第三季度美国个人消费下跌3.1%,为28年来最低点。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费兰克所说,“毫无疑问。金融危机严重打击了消费信心。”圣诞节消费历年来都是美国经济盛衰的风向标,作为西方传统的盛大节日,圣诞节不仅是一个发生在真实世界里的童话,还是一场派送礼物的狂欢节,一直是商家每年必定上演的一场销售盛宴。如今就连圣诞节也不再是一个完美童话,调查显示,今年是美国人圣诞送礼最“小气”的一年,越来越多的美国人选择买打折货。在年收入5~10万美元的中产家庭和10万美元以上的富裕家庭中,分别有80%和73%的家庭表示非打折货不买。
金融风暴使人们丧失了投资与消费信心,其结果就是美国股市与汇市的同时下跌和经济的衰退。
2、美国的国家信用遭受质疑。美国人利用“美元霸权”,滥发货币导致全球流动性过剩,最终催生了全球资产泡沫和股市泡沫,而华尔街不断销售的各种金融衍生品,正是掩盖其流动性泛滥的工具之一。金融风暴将美国金融机构间的信任彻底摧毁,全球都面临着因信用缺失而导致的恐慌情绪。有学者认为“中国实质上已经是美国这次危机最大的买单者。”美国印刷的救市钞票造成中国的1.9万亿外汇储备不断贬值。
(1)美联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稀释了美国债务。为了防范危机,美联储不断下调利率,并向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导致美元贬值,加剧全球通货膨胀。对于中国、日本等大量持有美元资产的债权国家而言,随着美元贬值,对美国的实际债权在下降。
(2)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损失。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操作将次贷的市场风险传播到更广泛领域,转移到国内外成千上万投资者手里,从而分摊了贷款者的风险,进一步刺激了美国贷款市场的膨胀,使得风险在更广的范围内传播,欧洲和日本等许多海外投资基金都受到较明显冲击。
(3)企业通过“赖账”转嫁损失。危机爆发后,美国居民的消费不断下降,经销商难以迅速回笼资金;同时金融机构收紧了信贷,进口商资金链断裂;美国企业拖欠还款,加大了出口商的运营成本,更有甚者一些美国企业干脆宣布破产倒闭,导致对美出口企业根本无法回笼资金,被迫承担美国企业转嫁的损失。我国浙江省近千家出口企业就面临美国企业的拖欠款问题。
(4)控制石油价格,冲击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因华尔街金融震荡,石油价格一路走低,从表面看,是全球经济需求不振反映到国际油价机制使然。其实,石油价格从来是虚拟为实体定价,即金融市场确定真实供求程度,而价格纯粹是一个“影像”。
北京理工大学崔新生教授指出,油价低迷和油价暴涨都会酿成石油危机,相比而言,油价过高或许更安全,华尔街的投机商和石油美元的财务管理费用将受益,而油价趋低则意味着石油美元资产的损失。因此,目前价格趋低所形成的石油危机,意味着美国至少有两方面的预期安排:一是对石油美元进行贬值,为华尔街石油美元经理人减负,以便其恢复元气;二是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在世界范围内的资源上游控制权,在壮大自己的同时,抑制或打击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实力。特别是俄罗斯、拉美和中东的产油国。也可以说,石油降价是为美国下一步获取廉价资源作铺垫。
在这场金融风暴中,美国不断敦促世界各国援手救助华尔街却不惜牺牲他国利益以求自保,其国家信用已被全世界所“不齿”。
二、美国信用体系暴露出的缺陷
诚信机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转的核心,美国信用危机对信用体系的挑战不亚于“9.11”事件对美国安全体系的挑战,暴露出美国信用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制度缺陷、监管不力以及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丧失独立性违背职业道德等方面:
1、制度的缺陷与市场结构的不合理。当我们重新审视这场由次贷引发的危机,不难看出其中早已蕴含的巨大风险。在次级债链条的上方,矗立着美国国际集团(AIG)等保险巨头,以及房利美和房地美等准美国“国企”,在链条的下游,则有元数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机构和个人。由于风险和利益不对等,这样的结构注定了巨大的道德风险。投资者并非看不出其中的巨大风险,坚信一旦出现风险最终也会被保险巨头以及美国“国企”消化,即使他们无法消化,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也会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在巨大的
利润诱惑面前,次级债链条上的各级投资者都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当危机真的来临,连政府出手也无法力挽狂澜时,倾覆的可能就不仅是经济和金融大厦,崩溃的还有政府信用的基石。
2、大公司存在内控漏洞,外部监管缺位。在这场危机中,许多大公司、大企业由于自身运作缺陷和外部监管不力而陷入泥潭,失去信誉。例如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巨人陨落”,其祸根在于AIG的金融产品公司(AIGFP),它大量购买和发行以次贷为抵押品的担保债务权证,并把信用违约互换业务作为主要业务。次贷危机爆发后,AIGFP的巨额亏损造成母公司AIG信用评级下调,并陷入流动性危机而不得不委身于美联储,曾经的摇钱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难以填补的无底深渊。
从内控上看,公司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作为母公司的AIG很少过问AIGFP的业务,有意放松对其管治,甚至取消了原先每月两次用来评估其工作的例会。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曾警告说,AIG在对子公司的监管方面缺乏独立性、透明度和精细化。同时,AIG的内设工作机制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AIG内部设有两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对复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查。早在2007年负责处理AIG欧洲金融产品的首席全球策略家伯纳德·康诺利曾对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可能对衍生产品的影响发出警告,但并未引起这两个委员会的足够重视。
从外部约束来看,监管不力。由于AIGFP是一家投资银行而不是一家保险机构,因此它不受美国州级监管机构的监管。伦敦AIGFP有不少业务是通过在法国注册的AIG银行(BanqueAIG)完成的,该机构接受美国储蓄局的监管,但这种监管本身就十分粗略。[8]即便是美国证监会在监管过程中,也是以审计公司的报表作为评判公司的标准,从而丧失中立和客观公正的立场。
3、投行利益和业绩脱钩,经理人缺乏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问题往往是跟薪酬机制联系起来的。美国国会议员质问雷曼总经理:把公司做倒闭了,你赚了五亿美金,觉得公平吗?美林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刘二飞在做客中央电视台《直击华尔街风暴》时坦言,投资银行确实工资高,而且都是市场赚钱时大家分,赔钱算股东的。特别是做交易员的,我拿人家钱去赌,赌赢了,我提成,最多的一年能赚几千万美金。赔了怎么办?我辞职,到别的地方再拿别人的钱赌。自己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样的结构信誉何在?只不过在市场繁荣时,一切都被赚钱效应所掩盖而已。
能把自己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一是巴菲特,二是比尔·盖茨,但这毕竟是少数。能要求所有美国的投资银行都像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吗?所以,投资银行的薪酬机制必须改变,让它的利益和业绩进一步挂钩,全球统一协调,限制他们工资,关键是利益形成一致,重塑投行经理人的职业道德。
4、缺乏全球监管法律和机构。华尔街曾有一句经典名言:只要有一种资产能够产生现金流,就可以将它证券化。债券原本是风险极低的投资品种,但是当它和信用极低的低收入者挂钩(如次级房贷),而且被对冲基金们以高倍杠杆交易,风险便被无限放大。由于缺乏对金融机构的全球监管法律和机构,那些唯我独尊的美国投资银行家以及对冲基金经理们,利用监管的缺失,炮制出一些虚无缥缈的金融产品,兜售给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同时政府又将对金融产品的评级权交给了私人机构,这些风险极大的金融产品在私人评级公司那里,可以被评上风险很小的级别。所谓制度性的造假就这样粉墨登场了!
也许,次贷危机本来可以局限在美国本土的范围内,不幸的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证券化操作将风险无限放大,全球监管法律和机构的缺失将一国的危机扩大为全球危机,形成一条信用危机链。
三、对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启示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信用制度建设面临着诸多问题。虽然美欧等发达国家的信用实践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但此次美国的信用危机也暴露出美国信用体系的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在借鉴和参考美国的信用体系框架的过程中,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信用环境治理。奠定信用制度基础。作为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国度,我国有着悠久的信用史和雄厚的信用文化积淀。“仁、义、礼、智、信”作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优秀文化传统,已成为民众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思想道德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原有道德体系的冲击,造成我国信用建设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不容乐观,必须加以综合治理。
(1)社会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要在更大程度上融入世界经济,必须全方位地与国际接轨,信用制度建设是其重要一环,它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石。从微观讲,信用是企业的生命;从中观讲,信用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从宏观讲,信用是国家的生命。
改革开放30年来,从经济、政治等领域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出台,到“一国两制”承诺的兑现,从亚洲金融危机到百年一遇的全球金融风暴,我国政府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是,由于社会和经济的急速转型而出现的少数干部腐败现象,给政府形象抹了黑;有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引起社会不满;一些行业违规作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小煤窑瓦斯爆炸事件屡有发生);在产品信用方面,三鹿奶粉事件几乎断送了整个乳制品产业的生命;房贷断供、开发商携款逃逸造成银行不良资产率不断上升;论文抄袭、虚假鉴定、奖项内定等学术腐败现象也屡见报端……可见,信用社会环境治理已刻不容缓。
(2)法治环境。我国目前正处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过渡时期,市场经济的发达阶段必然对信用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范畴的概念,而是法律与制度范围的强制性规定。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很可能断送一个人的经济生命。在世界多极化的发展格局中,社会价值观的统一范式已经被打破,道德标准对多样化行为的约束能力已经变得相当苍白。因此,依靠完备的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就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然而法治化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法律体系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尤其是对信用行为的规范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缺乏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惩罚过轻、执法不严使失信行为更加放纵。对失信行为缺乏规范、惩戒不严和执法不力已成为制约我国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症结。可见。建立信用制度必须法制先行。
2、建立惩戒机制。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一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的信用和经营者的商事信用行为,二要通过立法对不良信用行为建立惩戒机制,二者结合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的
初期尤其需要建立起严格的惩戒机制。美国法律规定诚信是公司对股东应尽的义务,一旦公司没有履行此义务,就被认为是违法。构成违法必然加以惩戒,即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并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目前,我国对企业或个人的失信行为,通常是以行政处罚代替法律制裁,例如,对于反响较大的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尽管当事人唐建承认其行为违反了公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但最终处罚仅为个人市场禁入,罚没非法所得150万元,并未彻查内幕交易、移交司法机关。由于失信者的失信行为成本较低,因而敢于铤而走险,对失信者惩处不力,实际上是对守法守信者的一种变相侵害。因此,必须建立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增加其违规失信成本,加大执法力度,使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
3、健全信用运作机制,保证信用市场有序运行。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为信用环境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但要使信用在市场上直接成为“商品”,满足企业、个人对信用信息产品的需求,还需要建立信用价值在经济行为中的运作机制,包括信用管理机制和信用应用机制。信用管理机制以征信机构为核心,涉及个人和企业信用资料征集、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披露(服务)环节;信用应用机制则涉及信用信息需求、信用应用和流通等领域。
(1)信用资料征集以及征信数据标准化是信用机制得以建立的基础。信用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必须打破信息垄断、信息闭锁,提高信用主体对信用作用的认识,消除信用主体对信息公开的顾虑以及部分企业因惧怕暴露自身问题而对信息资料征集的抵触。首先,对征信行业可以收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其次,明确政府机构、金融企业以及其他与信用相关的企业的信息公开办法。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等特殊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保证征信机构能够合理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最后,依法保证公开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强制推广信用信息的使用,使信用服务逐步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
(2)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性是信用体系正常运行的保证。美国信用危机表明,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对整个信用行业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政府只能推动不能介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来主办。
(3)信用等级评定是信用机制建立和作用的核心。目前,我国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还处于推广普及阶段,尚无标准的信用评定模型。由于信息征集困难和信息真伪难辨,导致信用评估既缺乏“原材料”,又缺乏标准的“工艺和设备”,信用评定报告的质量和实用性可想而知。另外,由于信息披露(服务)缺乏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征信机构需要在业务开拓和探索服务的规范性、合法性方面两线作战,以求规避法律风险。
4、加强政府监管,促进信用服务健康发展。政府信用监管是指政府对社会信用的监督与管理,包括政府对自身行政信用和社会信用的监督与管理,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和核心。基于政府负有的信用监管职能,政府权力应从两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方面其权力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监管权力不能弱化。首先,要建立统一征信平台,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其次,要强化信用管理措施,保证征信数据质量。最后,必须加强征信立法,建立失信约束、惩戒机制。政府监管部门对失信者不仅要予以惩罚,还应晓谕民众在惩罚期内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授信,通过整个社会的道德谴责和人们的有限信任以及对失信者信用产品的负面信息传播和一定期限内的行为限制。使失信者付出昂贵的失信成本。
综上所述,我国信用制度建设不仅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更应汲取金融风暴中美国信用危机的深刻教训,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治理信用环境着手,为信用制度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为信用制度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信用运作机制,从而保证信用市场有序运行,并依靠和加强政府监管,促进信用服务健康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