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犹太文学译介与研究
2009-03-19钟志清
摘要:文章回顾了中外学者在何谓犹太文学这一问题上所持有的主要观点,指出作家的犹太身份和犹太体验是界定犹太文学时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同时,从使用犹太民族语言创作的犹太文学和使用非犹太民族语言创作的犹太文学两方面考察犹太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情况。指出,目前在中国学术界,一般意义上的犹太文学研究与隶属于各国别文学的犹太文学研究之间的界限似乎过于分明,多数从事国别文学中的犹太文学研究的学者与中国犹太学界缺乏交流。
关键词:犹太文学;文学翻译:文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82.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1-0132-05
一、关于“犹太文学”命题的讨论
在就犹太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情况进行论述之前,有必要对何谓犹太文学这一鸣以简要讨论。应该承认,犹太人是个以民族为核心的概念。犹太文学,也许最简单也最令人能够接受的定义就是“犹太^所创作的文学”。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界定犹太文学这一概念时,犹太学界普遍存在着困惑,难以达成共识。这一论争甚至可以追溯到18世纪犹太启蒙运动时期,当时犹太身份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犹太^使用希伯来语、意第绪语以及客居国语言,以标示自己的文化和文学传统。犹太人是否能够跨越语言与民族界限创作出代表民族传统的民族文学这一问题,引起了学者的思考和发问,甚至有人提出:是不是把犹太文学限定在用某种特定语言如希伯来语、意第绪语、拉迪诺语所创作的文学?抑或是皈依犹太教的人所创作的文学?抑或是拥有所谓犹太性的共同主题?
部分犹太裔学者和作家认为不应该有犹太文学、犹太作家之类命题的说法,尤其不应该从民族归属角度划分出犹太文学类型。美国犹太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辛格(Isaac Bashevls Singer)曾经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世界上只有意第绪语作家,希伯来语作家,英语作家,西班牙语作家。有关犹太作家或天主教作家的整个想法在我看来是有点牵强附会的。当然,假如你逼着我承认有犹太作家这回事,我只好说,犹太作家必须是真正充满了犹太人习性,懂得希伯来语、意第绪语、犹太教法典、犹太法学博士的圣经注释总集、虔敬派文学、希伯来神秘哲学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人。此外,假如他写的是犹太人和犹太人的生活,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犹太作家”。辛格在这里显然强调犹太作家作品中所皮映的犹太特征,却淡化了犹太作家本人的民族属性。以色列著名学者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甚至声称,只有民族主义的犹太研究,或种族主义的反犹主义者才会采用犹太文学及以作家血统为基础的概念。
中国在绝大多数世人心目中,没有出现过反犹主义,因此大家在使用犹太民族等概念时,一向不太敏感,一般强调的是犹太文化中的智慧、受难等因素,很少把犹太属性、犹太血缘等词语与种族主义甚至反犹主义联系在一起。早在1921年,茅盾先生在《小说月报》上便以《新犹太文学概观》为题,论及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犹太文学创作及其特征。茅盾先生认为:“新犹太文学的勃兴是19世纪后半叶的事,或竟可说是1882年以后的事。”它用犹太人说的土语(Yiddish)著作。茅盾先生这里无疑强调的是犹太文学创作所使用的犹太民族语言形式,并关涉“哈斯卡拉”(犹太启蒙运动)前期希伯来语与意第绪语相互竞争的历史进程。同时,他也顾及到犹太民族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历史特征与犹太文学的内在民族神韵。他说:“犹太民族是世界古老民族之一,也是现代唯一的无祖国的民族;他们散处于全世界,在各国政府的统治下,因为人种与宗教的不同,常受到极残酷的待遇。他们虽处众强之间,仍旧保持自己的信仰,自己的风格,自己的东方式的思想。”在他的心目中,犹太民族显然属于被损害的民族之列。而他所主要谈及的意第绪语作家,无疑均拥有犹太人身份。
20世纪90年代,中国学者曾经直接就何谓犹太文学的问题展开探讨。徐新主编的《犹太百科全书》犹太文学条目为犹太文学所下的定义是,“犹太民族使用犹太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在这些语言中,使用最为普通的是阿拉米语。犹太人被罗马人征服后,开始散居世界各地,他们的语言因居住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历史上出现过的其他犹太语言有:犹太-阿拉伯语、犹太-贝尔伯语、犹太-波斯语、犹太-希腊语、犹太-意大利语、犹太-葡萄牙语、犹太-普罗旺斯语、犹太-法语、犹太-西班牙语(即拉迪诺语)以及意第绪语等。有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以该语言为媒介的文学”。犹太人使用犹太语言创作的文学属于犹太文学范畴,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这样的界定方式也会给我们带来一个疑问:即未被包容在这个界定范围内的作家,如美国的埃利·维塞尔、索尔·贝娄,意大利的普里姆·列维。德国的卡夫卡、保罗·策兰,瑞典的奈莉·萨克斯等该如何在犹太文学领域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刘洪一在《美国犹太文学的文化研究》中提出:“要界定犹太文学的构成阈限,简单地以其语言或种族身份为唯一标尺是难以解决的。任何一种文学归根到底都是特定文化的表征,对于犹太文学而言则尤为需要从犹太文化的历史机制中把握其基本的结构特征。”他同时又认定:文学中的犹太性既是犹太文学的基本标识,又是一个颇为模糊的属性存在,并讨论了犹太文学界定中的语言问题。他在界定文学犹太性问题上所持的模糊说,再次证明中国学者若想接受挑战给犹太文学做明确定义的艰难。
通过上述讨论可以看出,对于犹太文学的界定依然问题重重,所有的定义均受到具体时空限制以及下定义者的体验与学养的制约。笔者在这里无意将各种学说面呈读者,只想把问题提出。以色列著名学者、希伯来大学资深教授谢克德(Gershon Shaked)认为,犹太文学包括在不同时代用不同语言创作的所有作品——这些作品的创作者知道他们是犹太人。既然作家深知自己是犹太人,那么他们当然会对因为持有犹太身份而带来的诸多后果具有某种特别的体验,这种特别的犹太体验势必影响到其创作,因此在犹太文学中,至少有两个内容不可忽视,即作家的犹太身份和犹太体验,后者或许也可以用犹太性、犹太特征等词语来替代。犹太人使用希伯来语、意第绪语等犹太语言创作的作品,无疑属于犹太文学范畴。而犹太人使用各种非犹太民族独有的语言,如英语、法语、俄语创作的作品,当然也属犹太文学创作。因此,笔者试从使用犹太民族语言创作的犹太文学和使用非犹太民族语言创作的犹太文学两方面考察犹太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情况,不再就某些犹太族语,如希伯来语、意第绪语等的产生渊源予以说明。
二、犹太民族语言创作文学的译介和研究
(一)希伯来语文学译介和研究
大体上看,希伯来文学研究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成果可以划分为古代圣经文学和现当代文学两部分。
圣经文学主要以《希伯来语圣经》为主,并包括《次经》、《伪经》、《死海古卷》等古希伯来作品。尽
管《希伯来语圣经》尚无直接译自希伯来原文的中译,但是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尤其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圣经文学通过希腊文、拉丁文等第三国各种文字翻译成中文,成为中国人从事普通阅读、研究及从事宗教活动时使用的文本。目前中国国内较为通行的《圣经》版本有中国基督教协会1980年出版的《新旧约全书》、香港圣经工会1979年出版的《现代中文译本圣经》以及1919年旧版的《合和本圣经》等。中华圣公会1920年出版的《次经全书》,商务印书馆1987年出版的《圣经后典》(张久宣译)也成为人们阅读的主要文本。
中国学者在圣经文学研究领域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早在五四时期,鲁迅、闻一多等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便在著述中论及希伯来文学,但称不上系统的研究。南开大学已故朱维之教授堪称中国圣经文学研究领域的开拓者。20世纪80年代初期,他就发表了《希伯来文学简介——向<旧约全书>文学探险》(《外国文学研究》,1980年第2期)。继之,许鼎新、牛庸懋等前辈先后发表了《希伯来诗歌简介》(《宗教》,1982年第1期)、《漫谈圣经文学》(《外国文学研究期刊》第4辑),揭开了新时期希伯来文学研究的序幕。朱维之先生1989年的《圣经文学十二讲》(人民文学出版社)系统详尽地介绍了圣经文学的有关情况,包括希伯来民族历史及其文学对东、西方的影响,圣经、次经、伪经、死海古卷的来历和内容等。他2001年主编的《古代希伯来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是国内编撰的第一部希伯来文学史,囊括了以《希伯来语圣经》为主要成就的希伯来古典文学和犹太民族大流散早期的《塔木德文学》,达到了使一部古代希伯来文学的发展史趋于完整的创作初衷。他与韩可胜合作撰写的《古犹太文化史》从古代犹太文化模式入手,论及上古、氏族社会文化、王国及前后、俘虏之后等不同历史时期的犹太文化与文学发展脉络与主要特征,填补了国内一项研究空白。
1992年徐新主编的《犹太百科全书》(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列入了圣经文学、希伯来圣经等条目,清晰阐明了《希伯来语圣经》与《新旧约全书》的关系。梁工1990年出版的《圣经文学导读》(漓江出版社)和1993年出版的《圣经指南》(辽宁人民出版社)对《旧约》、《新约》、《伪经》等进行详尽介绍与评析,虽然书中许多内容与基督教传统有关,但所涉猎的希伯来文学方面的内容也给读者以知识与启迪。梁工2000年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凤凰的再生: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文学研究》(商务印书馆)以翔实的资料论证了希腊化时期犹太文学的基本主题、形式特征、美学风格、精神特质等,并且把犹太教传统与基督教传统加以比较与对照。
除对整个希伯来古典文学或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希伯来文学的总体把握外,学者们还展开了对某一特定文学类型或叙事艺术的研究。王立新的论文《特质、文本与主题:希伯来神话研究三题》(《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2期)对古代希伯来神话特征进行了专门探讨。陈贻绎2006年的《希伯来语圣经——来自考古和文本资料的信息》(昆仑出版社)对希伯来语圣经中和以色列历史相关的部分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综合性的介绍,着重点在希伯来语圣经文本和巴勒斯坦地区文字和实物的考古发现,同时对创世神话等希伯来文文本进行专门解读,并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神话进行类比。刘意青2004年的《圣经的文学阐释一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圣经的阐释与西方对待希伯来传统的态度》(《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1期),梁工2006年的《西方圣经批评引论》(商务印书馆)等著述则对西方圣经文学批评理论与方法进行探讨。一些从事基督教文化研究的学者在研究《圣经》时取得的成果,也给我们开拓了新的视野。另外,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文学简编·亚非部分》等高校教材也包括了圣经文学的内容。圣经文学已成为中国高校外国文学课程的组成部分。
现代希伯来文学的翻译在20世纪20年代便有所尝试,如赤城翻译了《现代的希伯来诗》。到20世纪80年代,阿格农的短篇小说也被翻译出版,如1981年由钱鸿嘉翻译、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逾越节的求爱》。不过,希伯来文学翻译真正形成一种令人瞩目的态势则是在1992年中以建交之后。1992年,三部希伯来文学译作在中国问世,即《现代希伯来小说选》(徐新主编,漓江出版社)、《耶路撒冷之歌:耶胡达·阿米亥诗选》(傅浩译,中国社会出版社)以及克劳斯纳的《近代希伯来文学简史》(陆培勇译,上海三联书店)。按照以色列希伯来文学翻译研究所的统计数字,1986年到1996年共有12部希伯来文学作品被翻译成中文。但之后10年便有48部作品在中国问世。从1986年迄今,共有70余部希伯来小说被译成中文出版,还有十几部正在翻译过程中。
笔者在《现代希伯来文学在中国》一文中,曾从文学史、小说、诗歌翻译以及研究概况等几个方面切入,对数十年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现代希伯来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情况进行了扼要梳理与评析。大致情况是:到目前为止,两部现代希伯来文学史翻译成了中文;小说翻译是国内现代希伯来文学翻译中成果最为斐然的,前面已经提及;与小说创作相比,现代希伯来诗歌的译介势头似乎有些薄弱,但也不乏出色的译作。笔者认为,在中国,学术界一向推重以《圣经》为代表的古代希伯来文学对人类文明和文化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但对现代希伯来文学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与重视,还没有高校开设现代希伯来文学这门课,对现代希伯来文学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深入。近期推出的丛书类作品,如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当代以色列小说译丛、百花洲的以色列文学丛书、安徽文艺出版社的希伯来当代小说名著译丛、译林出版社的奥兹小说系列、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的希伯来文诗歌和小说选等都取得了相对较好的市场效应和读者反馈。1998年由钟志清翻译、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奥兹的长篇小说《我的米海尔》,在1999年获得中国第四届外国文学图书奖,成为第一部在中国获奖的以色列文学作品。之后,《我的米海尔》与《了解女人》于1999年(傅浩、柯彦玢译,译林出版社出版)得以再次印刷,并在几年后由台湾皇冠出版公司再版。高秋福为百花洲主编的以色列文学丛书首版于2000年,收入凯纳兹的《节日之后》(钟志清译)、伯斯坦的《收藏家》(隋丽君译)、康尼尤克的《墓园之花》(沈志红、高穗译)、《阿多尼斯》(戴惠坤、肖黛译)。这套丛书再版后且在2001年获得中国第五届外国文学图书奖。奥兹的另一部长篇小说《爱与黑暗的故事》的中文版在2007年奥兹应中国社会科学院邀请访华时面世(译林出版社),引起新闻界、文学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著名作家莫言评论《爱与黑暗的故事》非常厚重,难以从某个角度概括其主题,称其为“一个人的《圣经》”。
中国的三十余家报刊、杂志纷纷以各种形式发表对该书的评介,几乎所有报纸均将该书列入2007年年度推荐书目,《中华读书报》将其列为2007年度十佳图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于2007年9月初专门主办了阿摩司·奥兹作品研讨会,这也是中国首次就某一位希伯来语作家的作品举行研讨会。会上,陈众议、莫言、高秋福、阎连科、徐坤、陆建德、傅浩、钟志清、以色列希伯来文学翻译研究所的尼莉·科恩等学者和作家纷纷发言(作家邱华栋也提交了书面发言),交流对奥兹和现代希伯来文学的看法。
中国对现代希伯来文学的译介与研究相辅相成。希伯来文学作品中译本的导言往往就是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学者对希伯来文学的独特理解。如徐新为漓江版《现代希伯来小说选》和《婚礼华盖》所作序言、高秋福为百花洲版以色列文学丛书和人文版《焦灼的土地》所作序言、傅浩为中国社会出版社《耶路撒冷之歌》所作序言、林骧华为安徽文艺版希伯来当代小说名著译丛所作序言、钟志清为译林版五卷本奥兹选集和《爱与黑暗的故事》所作序言等。还有一些论文和著述也值得一提,如徐新的《现代希伯来文学一瞥》(《外国文学评论》,1992年第2期)、《现代希伯来文学论述》(《当代外国文学》,1992年第2期)、《以色列文学40年》(《当代外国文学》,1993年第3期)、《论以色列女性文学》(《国外文学》,1994年第3期)等论文向中国读者展示了现代希伯来文学的总体风貌,对该研究领域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钟志清2007年出版的《当代以色列作家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是国内第一部比较系统地考察当代希伯来文学的著述。全书共分八章,前四章按时间顺序探讨当代以色列文学发展史和作家、作品,目的在于让读者对过去五十余年的以色列文学有一个总体把握。后四章属于专题研究,考察了以色列国家建设语境下的大屠杀文学、希伯来文学中的阿拉伯形象、文学与宗教、文学如何承担塑造犹太民族身份的使命并接受外来文化影响等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考察以色列希伯来文学的同时,作者也注意到以色列某些作家采用双语从事文学创作的现象,对用阿拉伯语写作的犹太作家和用希伯来语写作的阿拉伯作家做了一些研究。
总体来看,中国对现代希伯来文学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有待研究的领域,对某些重要的作家,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格农等均缺乏深入的研究。
(二)意第绪语文学译介和研究
鉴于国内尚无任何学者和翻译家具备使用直接从意第绪语翻译文学作品的能力,因此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意第绪语文学中译本均从俄语、英语等文字转译而来。早在20世纪20年代,茅盾、胡愈之等文学前辈已将肖洛姆·阿莱汉姆(Sholem Aleiehem)的意第绪语作品翻译成中文。20世纪30年代,唐旭之先生从英文翻译了阿胥(Sholom Aseh)用意第绪语写的《复仇神》。肖洛姆·阿莱汉姆是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所描写的“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能够赢得中国读者的青睐和中国社会的接受。到20世纪50年代,阿莱汉姆在中国的见报率很高。姚以恩翻译的《莫吐儿传奇》初版于1957年,曾经受到曹靖华、丰子恺、钱锺书、肖乾等名家的称赞。肖乾称这部不到100页的作品像“浓缩了的狄更斯或马克·吐温,也那么幽默、真实、感人……”,进入80年代,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阿莱汉姆的《门纳汉·门德尔》(戴骢译,1980年),以色列米特欧罗巴犹太研究所和云南大学西南亚研究所合作出版了阿莱汉姆的短篇小说集《泰卫的故事》(陈开明等译,肖宪校,1998年)。
另一位在中国被译介较多的意第绪语作家是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作家辛格。《译林》、《世界文学》等外国文学杂志在1979年初相继选译了辛格的短篇小说《重逢》(沉香译)、《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董乐山译)、《皮包》(宗云译)以及《奥勒和特露法一两片树叶的故事》(裘克安译)等。上海译文出版社也于同年出版了辛格的长篇小说《卢布林的魔术师》。外国文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了《辛格短篇小说集》(李文俊、冯亦代等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了《庄园》(陈冠商译),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了《冤家:一个爱情故事》,安徽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了《童爱》(孙强译)。漓江出版社1992年又在诺贝尔作家丛书中收入了《魔术师·原野王》(陆煜泰、臧藏译)。与此同时,辛格的一些作品出现了重译,如《童爱》(Shosha)1999年又被翻译为《漂泊的爱》(宋韵声译,沈阳出版社),1993年翻译为《萧莎》(徐崇亮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辛格短篇小说集《傻瓜吉姆佩尔》。
正如笔者在文章第一部分所指出的,早在20世纪20年代茅盾先生等就已经开始发表关于论述意第绪文学的文章,当时甚至出现一阵意第绪语文学热。南京大学钱林森教授主持的“中希文化交流史项目”专门论及这个问题。同现代希伯来文学译介过程中的某些现象类似,意第绪语文学中文版的前言也反映了一些学者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和探索,成为读者了解意第绪语作家与文学现象的窗口。比如鹿金和陆煜泰为其译本撰写的序言,对辛格其人其作品所做的研究有助于读者更好地了解辛格的生平与创作。陆建德为人文版短篇小说集撰写的序言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辛格一方面谴责纳粹暴行,一方面又拒绝煽集体悲情,拒绝把犹太民族在二战时的不幸遭遇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政治的、道德的资本。”
可喜的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已经出现了研究意第绪文学的学位论文。如毕青的硕士论文《犹太民族精神的载体:论辛格小说中的矩阵结构模式》,傅晓微的博士论文《艾·巴·辛格创作思想及其对中国文坛的影响》,张守慧的博士论文《意第绪文学在中国》等。傅晓微2006年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出版的专著《上帝是谁:辛格创作及其对中国文坛的影响》,介绍了当今国内外关于辛格的研究动向,并从辛格的文化背景着手分析了辛格上帝观的形成与演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族忧煎情结”的新概念。台湾的张守慧(现任台湾文藻外语学院德文系主任)获得了德国特里尔大学意第绪文学博士学位,她的博士学位论文《意第绪文学在中国》获得广泛好评。在他(她)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意第绪文学研究的未来和希望。
三、非犹太民族语言创作文学的译介和研究
谢克德教授在谈到使用非犹太民族语言,抑或称之为非犹太族语创作的犹太文学时指出,这种文学的根本点在于其创作者认为自己拥有双重身份。也就是说,其创作既属于犹太民族,又属于孕育出他所使用的语言的那个国家。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某些离开故土的犹太作家也许会具有三重乃至多重身份。使用非犹太族语进行创作的作家身份的多元性造成其创作本身具有至少双重以上的身
份。如美国犹太文学应该既是犹太文学,又是美国文学。但是,目前在中国学术界,“纯”犹太文学研究与隶属于各国别文学的犹太文学研究之间的界限似乎过于分明。中国的犹太学界近年来一直在努力包容文学研究,在许多学术活动中均给从事犹太文学研究的学者发出声音的机会,笔者个人便是受益者之一。但是,绝大多数从事国别文学中的犹太文学研究的学者与中国犹太学界缺乏交流,甚至不相往来。而从事各国犹太文学研究的学者又顽强地恪守自己的国别范围,基本上采取不逾矩的态度。‘中国外国文学研究会麾下云集着英语文学、法语文学、西班牙语文学、阿拉伯语文学、印度文学、美国文学、英国文学、东方文学等分会,但没有一个专门从事犹太文学研究的机构或组织。
刘洪一是少数拥有双重身份的学者之一。他所从事的美国犹太文学研究无疑为两大阵营的学者所接受。他1995年出版的《美国犹太文学的文化研究》(江苏文艺出版社)在国内首次提出了美国犹太文学研究的理论框架问题,力图将美自犹太文学纳入犹太移民与美国社会的文化接触这一特定的框架内。他结合玛丽·安汀、迈耶·莱文、索尔·贝娄、艾·巴·辛格、伯纳德·马拉默德、菲力浦·罗斯等著名犹太裔作家的创作实践,深入地分析了美国犹太文学的文化内涵和品性意义。2002年,他在该书基础上钻研而成的《走向文化诗学:美国犹太小说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又以美国犹太小说为切入点,用文化诗学的理论做导引,力图突破传统的文学研究方法,对美国犹太小说的文化价值和诗学价值进行系统的梳理与解说,并对小说与文化的一般规则和文化诗学的若干普遍原理进行探讨和诠释。他所编纂的《犹太名人传》评介了数十位有重要影响的犹太裔作家,其中某些选文比较重视作家的犹太人身份,如关于卡夫卡、阿格农、辛格、爱伦堡的文章,但是也有一些选文只提出了作家拥有犹太血缘,却未曾重视血缘、身份与创作的关联。因此可以看出,国内的一些学者在从事研究时对犹太作家的身份问题不是很敏感。
用非犹太族语创作的犹太文学确实是个非常宽泛的研究领域。时至目前,已经有12位犹太裔作家荣膺诺贝尔文学奖,除以色列作家阿格农、美国作家辛格外,其余10位,包括法国的伯格森、前苏联的帕斯捷尔纳克、瑞典的奈莉·萨克斯、爱尔兰的贝克特、美国的索尔·贝娄和约瑟夫·布罗斯基、英国的埃利亚斯·卡奈蒂和哈罗德·品特、匈牙利的卡尔泰斯·伊姆雷、南非的纳丁·戈迪默等均使用非犹太语言进行创作。中国学界对这些作家做了大量的译介与研究。对于在文学史上已经获得定评的犹太裔经典作家的代表作乃至文集,学界和出版界均给予了大量关注。如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了《里尔克诗选》(绿原译)、2002年出版了《海涅文集》(张玉书选编)、2003年出版了《卡夫卡小说全集》(韩瑞祥等译)、2004年出版了巴别尔的《骑兵军》(戴骢译)、2007年出版了《敖德萨故事》(戴骢译)等;译林出版社1994年出版了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李恒基等译)、1999年出版了约瑟夫·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扬恝等译)等;上海译文出版社近几年出版了系列米兰·昆德拉的作品;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卡夫卡全集;人民文学、漓江、湖南人民、外语教学与研究等几家出版社都出版了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格医生》。又如乌兰汗翻译了帕斯捷尔纳克的《人与事》,刘文飞翻译了帕斯捷尔纳克、里尔克、布罗斯基的诗歌,李永平翻译了里尔克作品精选等。叶廷芳主编了《卡夫卡全集》,著有《卡夫卡传》,编著了《论卡夫卡》。涂卫群致力于普鲁斯特研究等。这些学者和翻译家当然分别来自德语文学、法语文学、英语文学、俄语文学研究领域,在人们的心目中,他们是德语文学、法语文学、俄语文学专家,而不是犹太文学专家。
近年来,相当一部份硕士或博士生选择犹太作家做学位论文,出现了一批有质量的成果。如魏啸飞1999年的博士论文《美国犹太小说中的犹太精神》、曾艳钰2001年的博士论文《走向后现代文化多元主义:从罗思和里德看美国犹太、黑人文学的新趋向》、周南翼2001年的博士论文《追寻一个新的理想国:索尔·贝娄、伯纳德·马拉默德与辛西娅·奥芝克小说研究》、杨卫东2003年的博士论文《身份的虚构性:菲利普·罗思的朱克曼系列作品中的‘对立人生”》等。这些年轻一代学子能否真正融入中国犹太文学研究的行列,还是依旧隶属于自己的国别文学范畴,还需仰仗各方面的条件与环境。
(责任编辑胡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