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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流水与尊重(外二篇)

2009-03-18希子因

伊犁河 2009年6期

希子因,曾任报社记者、电视台主持人、编导。现任煮妇,养流浪猫。偶尔写字。《随花而逝》刊于《北京文学》、《我的外婆》刊于《中国作家》、《你又回到我心上》刊于《美文》。

我曾供职一家电视台,我的周围是一群30岁上下的单身女子。她们单身,不是因为她们不美丽不能干。她们单身是因为她们几乎每人都有一个破碎的故事。所以她们一旦发现一个女人热切地为一个男人大煮干丝葱爆羊肉姜烧鸭清蒸鲈鱼,她们就会呕心沥血地跟她探讨,诡秘地问:你相信男人么?你觉得男人可靠么?听上去她们嘤嘤恳切,还有些不怀好意。

女A的丈夫在跟她结婚九年后跟他秘书好了,瞒了一年,离婚时男人是抱着她哭了又哭,说不想离婚,她就问他想怎样,他就又大哭说他不知道,那哭声丝丝连连,意思像是啥都想要。

女B的老公,在一个剧组里爱上了一个电视明星,也是在她要离婚时,撕心裂肺地哭,她就说,那你跟她断。他又痛彻心扉地哭,那意思也是啥都想要。

女C的情人,在她遇到他时,他主动追求她,说过许多隐约暧昧的话,比如,他虽然有太太但不快乐。结果女C陷入情网。有一天,男人一边下她的床一边系鞋带一边说,其实他与太太感情很深,属于患难夫妻,不会离婚。女C自然很崩溃。那我算什么?她问。男人则深情地说,你是我白发苍苍时的美丽回忆。女C一气,说声去你妈的!但是她骂音未落,男人又偷偷摸摸有了另一个白发苍苍时的美丽回忆。

女D和丈夫一同去美国寻梦,结果她做生意赚了大钱。两人回国后,丈夫花着她的钱过上淫逸的生活。几乎日日泡歌厅找小姐。女D说她曾苦苦劝阻花她钱找小姐的老公,说咱们好歹是海归,怎么也不能去那三流歌厅找猪一样蠢脏的女人,结果她遭到老公的严正批判,竟然说她没有平等意识,不懂得尊重女性。他如此懂得尊重娼妓却不去尊重养活他的太太。

有一段时间,女A的腕上颈上常有奇异饰物闪烁,问时,她鄙夷道,是一个有老婆的男人所赠。问是否此男在追求?她即嗤道:追求是多么美好的词,现在的男人不能受用。并且叹道,她此生因此不愿再婚。究其原因,她说,怕我将来的老公也如此这般,跟我结了婚,又跟别的女人暧昧。那时,女B,女C,女D都围拢来,异口同声说,“现在的男人,恶心死了!”“男人没一个可靠的!”“男人没一个可信赖的!”“谁相信男人谁才是傻子呢。”

那时候我明白了,那一年全中国有许多女人憎恨中国男人。

而且她们遇到正在热恋的女人,就凑过去悄声问:你的那男人身边有无他欣赏或暗恋的女人?如果回答说没有,她们就会说你怎会知道?悄悄吃饭送手镯哪会告诉你?告诉你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于是所有女人都很崩溃,变得很愁苦。就这样,男人几乎使所有女人产生信仰危机。

有一部曾经热映的叫做《手机》的电影,描述现代一个中国男人纠缠于多个女人之间的生活现状,电视台的女人们就窃笑说,太像电视台制片人的生活了。没人觉得道德感有美感。封建中国的男人,血液里接受三妻六妾,没有心理障碍。把《手机》的故事讲给一个美国朋友听,他说,美国人是看不懂的。这实在太中国了。只有中国男人这样:牵挂着前妻,藕断丝不断。有了情人,又瞒着太太不离婚,有了情人又不结婚。搞得好复杂,美国入其实很简单的。美国人难道不会有情人?我问道。他说,也会有。但会明明白白说得很清楚。跟妻子好好离了婚。好好付赡养费,然后和情人结婚。我一时明白了美国人推崇的英雄主义气质。一般美国人(不包括海归)的修养是崇尚英雄主义,不会搞得这么人格分裂。你明明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却爱另一个女人,如果你懂得尊重,会坦白地告诉前一个女人。

一次无意看《科学探索》,一个美国摄像师,他带着他四岁的女儿在丛林中拍摄老虎大象狮子等一切可爱的宝贝。有一次,他们的敞篷车迎面碰到一只大象。他四岁的女儿惊恐地说,怎么办呢?他告诉女儿,没事,你和它打个招呼,不带一点点恐吓威胁的招呼。于是女儿轻轻跟大象说,嗨!亲爱的,你乖吗?大象的眼睛温存地看了他们一会儿,慢慢转身让到路边,给他们让出一条继续前行的路。看得我大惊失色。摄像师对女儿说,人类要知道尊重。尊重大自然,尊重动物,尊重气候。当摄像师跟他的女儿消失在丛林深处,我还在琢磨什么叫尊重气候。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总之美国人连气候都懂得尊重,不知道中国男人什么时候才懂得尊重女人呢?其实我们何尝不懂青春不再爱情会老的道理,花落去水流走,是美丽的自然规律,都不可怕,只是尊重总归和落花流水是两回事。

龙儿

龙儿是一只大黄猫。是我10多年前养的一只猫。

它长着老虎样的头。白爪子,有人说那叫四蹄踏雪,它个头很大很威风。有一段时间,眼看着它吃了睡,睡了吃,越长越大,我一度坚信它简直能长成一只老虎,我甚至盼着能骑着它去上班。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依然像孩子一样觉得幻想的奇迹能实现。然而后来它没有长得像老虎那么大,但也像个长毛小狮子。有10多斤重。它漂亮而且重要的是有风度气质好,它从厅里走过,路过我的小屋,到我爹娘那屋去,略微停顿看一眼正在大声喧哗的我的一群朋友,我的一群朋友就会突然噤声。那是被它威慑。然后它在他们的惊恐和赞叹声里,乜斜着眼睛,慢悠悠地走开去。现在想想,一个猫怎么会那么有样儿?像个傲慢的将军或者煞有介事的老干部。它蔑视我们。后来我才明白,我们那时的智商也许真还不及一个猫。因为猫是有特异功能的,它能预测人类的未来,知道明天会刮风后天要地震,猫能趴在街口看地图,然后长途跋涉找到旧主人。所以它早知道我们这一群每一个悲惨的明天,所以见我们喜笑颜开地还在谈文学,难以不嗤之以鼻。就是猫都知道我们的幼稚。龙儿它听懂了我们的谈话,实在忍无可忍,就过来斜我们一眼。

晚上的时候它喜欢蹲在我的书架顶上往窗外看,睁着黄灿灿的大眼睛,白色的围脖张开如同大餐巾。在灯泡的照耀下它真是流光溢彩。楼下路过的人常会发出尖叫,问是真猫还是假猫?他们还在窗下逗留,不停地发出惊叹,吵吵嚷嚷的,这样次数多了,我以后就拉上窗帘。

龙儿的大名应该是叫黄云龙,因为是我毕业分配去的一家小报社一个叫黄云龙的男孩子送给我的。他的小名是龙,我就叫这个猫龙儿。同时报社还有一个叫阿四的男孩送我一只小狗,我就叫这个小狗阿四。我就每天在家招猫逗狗,从此家里就回荡着龙儿阿四的叫声。中规中矩的爹娘习惯了卫国,抗美,胜利,建华这样革命的名字,觉得龙儿阿四很是不三不四,好像红色江山在我家为此已经改变了颜色。特别是我说龙儿走起路像个煞有介事的老干部,老干部的爹就阴沉着脸。

而且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爱猫如命,而爹娘却极其厌恶猫。于是好景不长,龙儿悲惨的命运便开始了。

那阿四就不用提,不出几日就给送了

人,龙儿勉强长到几个月,爹娘一日横眉立目跟我宣布,今日务必将它驱逐。因为它到厨房偷了一大块新鲜生牛肉。并且拉到床上吃得欢天喜地。我无言。心想我自己如若有家,它偷吃一块我会再奖励它一块。但那时我只好把它搁进一只我出差用的背包里,带着它去了单位。我把它关在桌子抽屉下面的小柜子里,把柜门关上,但是柜门没有锁子,我就嘱咐它藏好了,千万别出来,因为一会儿领导就来了。我就趴在桌上写些本报讯。龙儿很乖,在柜子里呆了一上午,无声无息。可是我们领导刚一推开门进来,它也顶开柜门伸着懒腰出来了。大家就都目瞪口呆。后来同事转告说,领导说,那天正好是我转正,就不装了,原形毕露了。下班了,我看着龙儿的大头黄眼睛怎么也舍不得把它送给谁,于是又带它回了家。因为我是我爹挺大年纪才有的唯一女儿,所以是家里的王。龙儿就又回来了。

我毕业没两天,就嫁人了。现在想想匪夷所思。那一定是上帝的安排。因为人们不总是说,天将降大任于斯,必先苦其心智,劳其体肤(虽然大任至今也没有影子)。要跟我结婚的人曾问过我,他的哥们结婚,女方陪嫁很多,问我都有啥陪嫁?我认为我嫁给他已绰绰有余,不需要陪嫁,就说有一猫相陪,他说那也可以。他还说他的娘前些日子嫌有老鼠,正想养一只猫。但是不多目,他很坚决地又说,她娘不同意把猫带过去。自然是罗列了诸多猫的坏处。婚后我从谍报处得知,他的娘当时是说,虽然我们家是普通的人家,但是她(指我)既然进了我家庙门,就得有我家规矩。于是我可怜的龙儿就留在了我爹妈家。

我第一次回娘家,见爹拿一根棍子气喘吁吁,问时,说是在追打龙儿。为什么事生龙儿的气我已然记不得。但我私下气闷,猜想当年他在战场上也不过如此,或者还没这么英勇。如此大动干戈,对付一只猫。

我第二次回娘家,见残害小动物成性的侄子,正像碾死一只螃蟹那样用椅子腿碾龙儿的脚。我大吼一声冲过去扬言要扭断他的脖子,他娘才奔过来护他。而之前龙儿惨叫声不绝于耳,她竟然无动于衷。

再后来,眼见得龙儿不漂亮了,它的毛不再那么润泽闪亮,也瘦了,也不怎么威风了,后来简直成了秃尾巴狼。我那时忙着对付恶婆婆,又忙着离婚,偶尔才回家。再后来调到电视台热衷出镜头当主持人,更少回家。一日回家来见龙儿在阳台上伸着脖子朝我大叫,也无有在意,只是问爹他怎么了,爹总是说他能怎么?生长在新社会。后来龙儿死后若干年,爹有一次得意忘形说漏了嘴,说龙儿不肯吃馒头,那么白生生的馒头,人都吃,它凭什么不吃?我知道吃什么是动物的天性,比如熊猫吃竹子。我想幸亏国家没派我爹去喂熊猫,他要是逼着熊猫吃馒头可咋办?爹说他不信制不了龙儿,于是龙儿在被饿了不知多少天后吃了一个半馒头。“他一顿吃了一个半馒头!”爹得意地说。那天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泪如雨下。

后来邻居告诉我,龙儿老是被关在阳台上,有一次摔下楼去,瘸着一条腿,等我好容易回来一次,已经好了。

再后来龙儿被借去跟一只美丽的三色猫结婚,但是那时的龙儿几经很不自信了,探头探脑的,结果那母猫嫌它没气质不喜欢它,不许它近身。三天后龙儿回来,抑郁数日。这一次打击,导致它的择偶大失水准,有一天我看见邻居家一只世界上最丑的母猫从阳台上跳过来张望,娘说,那是龙儿的媳妇。

再后来我筋疲力尽从外面回来,不见龙儿,问爹时,爹竟然有些怯怯的,说,是为了让龙儿伙食好,机关的伙食班说让他去食堂逮老鼠,就送过去,没几天,说是吃了老鼠药,死了。说完爹小心地查看我的表情。那时的我,在社会上闯荡几年,知道了世事艰难,又离过婚吃过亏,回家来不再跟爹娘称王称霸,就没有言语。但我心里还是很难过。以至于多年后想起龙儿,它总是饿得伸着脖子在阳台上朝我叫。我却没去看看他有没有吃的。我也没有去市场给他买肉买肝买鱼。我只是跟他玩,把喂养的事交给爹娘。

我没有精心照料他,我是小孩子的爱法,只知道好玩,不知尽责任。

很多年以后,原来报社的一群同事一起聚会吃饭,因为我那时背井离乡去了外地工作,跟这班朋友一别11年没见。那个叫黄云龙的男孩见面第一句话就问我,龙儿呢?我说早死了。他几乎整个一餐饭都低头不语。因为龙儿的妈还健在,15岁了。而龙儿是那一窝里最健壮漂亮的一只,他选了送于我,却不曾料想是这样结局。

我经常在想,我为什么要养龙儿?

当你没有权利,没有能力,保护一只猫,对一只猫负起责任,付出一些耐心和一些辛劳,你就不要去养一只猫。

上帝之手

当那个烂漫热烈而且迷惑的青春季节就那么在疏忽间过去,她坐在树下阴凉的闲暇里,总是看到冥冥中那双上帝的手,它分明在风吹过的树枝树叶间轻飘地若隐若现,没有痕迹地滑过来滑过去,或者走走停停,又在她一抬头时悄然隐匿,随风远去,而她知道是它带领她走过了那个烦乱的季节,在那些愁肠百结疑窦丛生的日子里,她心智迷乱,却每每断然抉择,以莫名其妙的力量写下了青春的历史。

比如那个身材高大,考入名校的温,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给她写情书的男孩子,而她却是在若干年后才知道一些感念。但是18岁的天空下,她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他:理了干净的头发,穿了白色的衬衫,抱了一本厚厚的书,里面秘密地夹了一封给她的信。她正在大院里两棵树之间拉起一根绳子替妈妈晒衣服。他在正午的阳光下走来,四处跟别人打问她家的门牌,她就那么不露声色的站在他背后看着。转身发现她时,他立刻手足无措,从此她似乎有意无意就是叫他手足无措,那时上帝的手正从他们头顶的云彩里闪出,在碧蓝如洗的天空里悠然无声息地轻轻挥舞。所以她就那么冷冷地看着他。若干年以后,她青春已逝,他的心中却还残留着这个夏天的这一天她的模样:穿着碎花的小裙子,瞪着冷冷的眼珠。

他们错过了,就那么错过。那时候她看不见上帝的那双手。它就在她身边,在空气中,却轻松主宰着哪怕一棵细弱小草生长和死亡的命运。

直到他们快要大学毕业,有一个黄昏她跟一个女伴骑车在街头闲逛,在十字街口跟一个小伙子的自行车相撞,抬头看时,竟是温。她一看见他就瞪起眼睛皱起眉头,他惊讶之后,打了招呼陪了不是,她还是皱着眉头,他走远了,她还是皱着眉头,女伴奇怪地问她,怎么了?她竟然嫌恶说,他怎么又胖了?女伴在高中毕业就有了同居男友,所以心中熟知强健男子的魅力,见她青涩不谙风情的模样,就在街头笑弯腰,而那高大强壮男孩的背影那时已然渐行渐远。

后来她嫁的那个人,无论智商还是情商,都不能跟温相比。但她就是嫁给了那个人。后来她回忆不起上帝的手在何时又悄悄挥舞过,她仿佛看到那只手在回忆的天空里戏弄的微笑。她想起老人们说的关于修得好和修得不好的话。她已经在猜测一定是自己哪里修得不好。所以命里有了

这个阴郁的男人,他短小的下巴,细瘦的腿,目光机警。若干年后,当他们离婚,她偶然在街头与他相遇,他没有看见她,她坐在出租车里看着他穿了双肮脏的拖鞋蹬着自行车百无聊赖地从她的出租车旁边绕过,跟大街上任何一个混日子的男人无有区别。她惊讶怎么竟然嫁给过这个男人?最可怕的是这个男人患有一种严重的精神疾患,经常幻听幻视,半夜里想自杀,或者在正午突然口吐白沫。十指抽搐,翻出白眼不省人事。之前却隐瞒病情跟她结婚。而当初自己亲爹娘死活劝她出嫁,理由是结婚要看人品,说因为他老实所以人品好。她就摊上了这样一个人品好的老实人。有一次她没评上职称的同事嫉妒打骂,鼻青脸肿地回家,阴郁男人缩在床上发抖,她绝望而泣,阴郁男人咆哮道:我是个病人!你要求一个病人怎样?她在暴雨中奔离家门,她想,结婚前你却没有告诉你是病人。而这段婚姻之后又持续了一段时间方奄奄一息而死,因为她觉得他可怜。但是这个可怜的男人最终开始动手狂躁地暴打她。

那期间她心意彷徨,可巧出差去了一趟北方,那时温已经毕业在北方她出差的城市里工作多年。他们通了电话见了面一起吃了一顿饭。眼前的温已经娶妻生子,过着平静的日子。但是她是他永远的惦念。他说她像是他的一个亲人,一个妹妹。他问她,过得可好?她就自嘲地笑了说不好,嫁了个人有神经病,隐瞒了病情结了婚,却粗暴地强迫她接受他是病人的事实。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丈夫是男人,他总是义正辞严地说自己是病人,那派头很像是上帝派给她的病人。而温在她淡然的笑意中愕然良久。她看出了他的难过。沉默了很久,他说,要是我,得了这种病,会主动提出离婚,让你去寻找幸福。于是轮到她惊愕良久。那天她才懂得男人跟男人原来如此境界不同。原来真正人品好的老实人是她错过的眼前的这一个。但是她挥舞着她的小花布麻包,告别了在霓虹璀璨的餐厅门口黯然落泪的他。她知道她从此要修得好些。无论是他还是她都记得他有一个贤良的妻和一个年幼的子。他的妻辞掉了美国大公司的职位,回国来跟他团聚(因为他不喜欢在国外安家),并且在经历三次胎儿停育之后为他产下爱子。那时他们同时想到了圣经里的一句话:婚姻是神圣的,不能轻易放弃。

这样,果然在多年以后,她遇到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男人,这个男人卓尔不群、智慧、强腱、正直、善良,她的人生从此不再慌张。她的猫说,当你们人类不再那么忙叨,完全闲呆着,便能感知平时感知不到的东西。她于是闲呆着,仔细聆听。果然她从此听得见花儿开放的声音,懂得了猫们的忧伤和快乐。也洞悉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心底的秘密。她经常合掌祷告,那时她又看见那双无所不在的大手滑过树梢,往天空深处去了,在静谧无风的白日里,它碰触过的梧桐树叶在悄无声息地颤动,从此她勤劳、行善、感恩,从此也越来越多地听到天籁之声。她每一次都把听到的告诉她的男人。她闭目合掌时,他常在电话里问她又听到什么,她说咯吱声,他不解,她再细听,说,似乎是秋天枯叶的破碎声,他微笑说,呃,那是我踩着落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