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减法不应只教运算
2009-03-17金燕
金 燕
有一节小学一年级的数学课,让我很受启发。
那节课的内容是教学10以内减法。
教学过程中,教师先问:“5个东西拿走1个还剩几个?”师生共同用实物演示,由学生得出结论后教师总结。
接下来,教师依次提问:5个东西拿走2个还剩几个?5个东西拿走3个还剩几个……
待这一组减法练习结束后,教师总结:5 个东西拿走几个,它的算式就是5减几。
接着教师再用另一数字练习:9个东西拿走1个还剩几个?8个东西拿走1个还剩几个?7个东西拿走1个还剩几个……
学生一一答对后,教师引导学生思考:那么,一堆东西拿走一把还剩几个?应该怎样列式呢?经过刚才的训练,学生得出一般性的结论,教师随机板书。至此,板书呈现为:
5-1=49-1=8
5-2=38-1=7
5-3=27-1=6
5-2=16-1=5
5-5=05-1=4
一堆东西的个数-一把东西的个数=剩下的个数
这个板书看似简单:上面5行是具体的算式,最后一行是用文字表述的一般性结论。但是,这个简单的板书却体现了教学过程的内在规律,即遵从了从感性到理性,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认识规律,遵从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过程。显而易见,这节课的教学重点并没有放在计算的结果上,而是放在了解决这一类问题用什么方法及其数学表达形式上。我认为,这样的教学方法会直接影响学生正确思维方法的建立。同时也为学生今后学习更高的数学学科打下基础。
也许有人会说,一年级的小孩子,1、2、3、4还数不清呢,哪能懂得什么认识规律呀。可是,我们不要忘了,伟大的数学家高斯在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悟出了求等差级数N项和的方法,谁又能肯定自己的学生里就一定没有第二个高斯呢!一个正确的思维方法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在有关计算的国际比赛中,得冠军的总是中国孩子,可是在解决问题的比赛中中国的孩子就不沾边了,这还不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吗?□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西马场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