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点事
2009-03-11徐仁河
徐仁河
粪斗往事
那是上世纪80年代初,年一过完,大家就准备春耕生产。气温刚有那么点转暖,人们就上山了,把那些青绿的灌木和蕨类砍下山,一束束踩进田里。当然,这不是抽风,而是把这烂在田里,增加底肥,老家人把这个叫做“踏青”。我那时7岁不到,也跟在大人后面参加这项积肥活动,以至于多年后,我到大城市读书,老师组织春游,说“踏青”去。我委屈地说忘了带柴刀,女老师以为我哗众取宠,给了我一个很漂亮的白眼。
那时的田也许并不是很贫瘠,当时人们的情绪比较高涨,刚刚做了田地的新主人,加之之前饿昏了、穷怕了,于是拼命想在田里多出产点东西。种子是早就准备好了,缺的就是肥料,化肥那时还没有,“踏青”完了之后,只能在猪、牛和人的身上打主意。童年时的我们,一般都是著名的“二郎神”,既是读书郎,又是放牛郎。放牛要带上两样必备的工具,一个是前面提到过的柴刀,另一个是小小的掏粪勺。不仅自家的牛粪不能让别人掏了去,而且还要尽可能眼明手快,把路边或是草丛里的无主牛粪掏到自己的粪筐里。我曾经为了一堆牛粪的主权问题和一个很要好的玩伴大打出手,现在想来很是不值,那时却是大义凛然,很觉豪迈。每天把一大堆牛粪运回自家粪窖里,会有一种厚重的成就感,掏粪勺要在粪窖前洗干净,一般洁净程度不能低于吃饭的碗,目的也是不能浪费。这是掏粪勺,其实带柴刀的目的,也是为了积肥。不上课的时候,平均每天要砍两担柴,柴火多得烧不完,就拿来焐炉灰。“炉灰是很不错的无机肥料。”上初中化学课的时候,老师这样津津有味地向我们讲解,我嘴巴一撇,轻蔑地说,这个,我8岁的时候就知道了。
说完牛粪,再来说猪。那时的人们普遍重视猪权主义,一般都要养两头猪,一公一母,很和谐。但是很可惜,其后公猪一般都是要骟掉的。公猪是没什么意见,倒是母猪一到发情期就会“叫栏”,经常驾到公猪的背上去。养猪的目的主要是两个,一个是为了杀年猪,这不是本文重点,于是略去不讲;另一目的,就是积肥。我母亲最见不得猪屎尿外泄,一般会心痛地咂巴嘴,而后以最快的速度找秸秆或稻草来垫。如此循环往复,一年猪粪不清的话,我家的猪栏会比我家房子还高出一层。我可以这样说,清猪栏粪的日子,是我父母较有成就感的一天。两个人的眼睛都像含了一汪水,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们也是那样的眼神。母亲把猪圈栏板一块块起下,把猪放出来,然后叫我跟在它们后面,任由其在村庄四处撒野兜风。而父亲则举了个钉耙,把猪粪起到粪窖里。而这时候,粪窖是盛不下的。还需要雇几个人,用独轮车运到田地里去。三四部独轮车,吱吱呀呀走在乡村的小路上。知道的,明白是运粪去田里;不知道的,还以为送军粮上前线呢。
其实,人粪尿才是最肥的。那时的人们结婚,别的嫁妆可以没有,马桶是硬要一个的。为什么?积肥呗。自家的肥,是点滴不容浪费。而且大家都把眼睛瞄上了公家的厕所。说来不信,那时候,学校和公社的厕所一般都要上锁,怕了那些盗粪的。乡里的厕所指望不上,就进县城掏去。每到星期天,爹就邀几个人驾一个车进城掏粪去。有时候,我也跟着去了。天未见晓就去,月露星稀方回,也不觉得累。前几天,听总理政府报告说,要城市反哺农村。我心里想嘴里没说,其实我们那个时候就是了。
化肥估计是80年代末,才在我们老家出现。我老爹真是愚不可及,心痛买来的尿素太贵,舍不得撒在田里,而拿来喂牛。结果牛吃了胀肚而死。我是真心痛与我相依相伴了七八年的牛啊,伏地恸哭道:我的爹啊!结果我爹转悲为怒,取了柴担子,满山满坡地追杀我。
十几年后,我毕业分配到了乡政府。经常有事没事,上户催老百姓加紧春耕生产什么的。主要是那几年谷价跌得厉害,没有多少人愿意种田,就更别提积肥了。上户去看,猪圈里猪都要冻感冒。我说,丢把秸秆下去吧。他说,麻烦,省得起猪粪。我说,地里没肥怎办?他说,有尿素啊。我说,那些可是无机肥。却没有人搭理我。
和妞们的那点事
在7到17岁的年龄段,我是个标准的恐怖分子。袭击的对象一般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同学以及班主任和邻居家养的宠物。这似乎没有什么说的,小时候淘,大家也都能理解。现在偶尔碰到昔日的女同学,那些乖乖鸟,她记不住,反倒是我的捣蛋史经不住让她反复回味。看来当初她对我还是有点意思的,只可惜,我当时只懂得耍枪弄棒,如果我一手拿刀,一手捧着玫瑰花的话,我们的昔日班花一定是我孩子他妈了。
在我不算短的流氓史里,我用过很多武器,这么说吧,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无有不精。冷兵器和热武器和生化武器,皆有收藏。但可惜,因为我还是个学生,一般那些真正意义的兵器我拿不出手。没有生铁片子,我的刀和剑是竹制的,当然刀把或是剑柄后面也会缀个红缨子;至于枪,我的初级阶段,使的是纸叠的那种驳壳枪。升上中学,动手能力强了,制造了几把得心应手的链条枪。当然,刚才举的都是摆设,没什么实战用途。我用于恐怖袭击的武器一般都是生物武器。最喜欢的不多,也就几样。使用次数较繁的如苍耳、棕树籽。苍耳可以粘女生的长头发,威力最是无比,再刚强的女生,头发上粘满苍耳,也会惊闻人间曾伏虎,泪水顿作倾盆雨。棕树籽也不错,大概是春天过去一点的时间吧,棕树的树冠底下会长出一嘟噜一嘟噜的黄色棕树籽。那玩意打人很痛,而且不限于袭击异性,我们男孩子之间争山头,多用的是这个。其实还有一样武器,但季节性太强,所以我没有把它归作武器,那就是雪团。到了冬天,我们最盼雪的到来。揉一团雪静悄悄偷塞到女同学的颈脖里,那种偷袭成功之后的快乐和对手中招后的狼狈逃窜以及怪责的娇嗔,现在想来都觉得很美。
掰着指头算算,我用过的兵器火力最强的应该是那把皮弹弓子。为了学习过硬的弹弓本领,我拼命制造子弹。那种铁铅和小石子,我母亲为我赔过太多地窗玻璃,我不敢多用。于是使劲撕书或本子,抟成子弹。纸团子打人也很痛,但瞄准发弓,时间久,不利于隐蔽。像我们搞恐怖袭击,除了是场硬战,一般不会选择它。但尽管这样,我一个学期下来,所有的纸质学习材料都会告罄,我是有名的读书破万卷。
17岁之后,我上了一所中专。我渐渐懂得了口腹蜜剑才是对付异性的最好武器这个真理。为了获取某女生的青睐,我硬是武生装扮成秀才,拿惯了刀枪的手开始捏起了写情书的笔。脑袋里没有那些感人肺腑的绝佳词汇,于是经常往图书馆里钻。果然,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写就了一篇思接古今、学贯中西的长篇情书。她果然中招,情意绵绵地把手伸给我捏。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挎着她满校园地溜达,一边欣赏校园大好春光,一边接受艳羡不止的朝贺目光,那感觉,比小时候挎着竹片刀游街神气多了。
然而好景不长,毕业没几天。那女子写了封信给我,说她遇到一个情书写得比裹脚布还长、肉麻话说得比朱军都多的主,于是宣布我可以下岗了。那段时间,我真是郁闷啊,终日以酒洗胃。还买了个飞镖盘,把盘子上写满了昔日恋人的名字,然后借着酒劲练习飞镖。终于有一天,酒喝到位了去医院挂点滴。醉眼蒙眬中,听到那漂亮的实习护士叫我一声“姨”。我说护士小姐,我来挂点滴,不是来变性的。她问我是不是徐二?我说,错不了。她接着问,还认不认识她?我定睛一看,酒立刻醒了大半。她就是我初中时代坐我前桌的女班花。她一边推药水,一边慢不经心地问,这段时间皮弹弓子还练吗?
报应啊!我牙关紧咬住枕头,双手扯着床单。她的针头刚触及我的皮肤表层,我就已经人事不醒了。
和报纸的那点事
闷坐在办公室里,下班时间还早。唯一可供消遣的就是一杯茶水和桌上堆积如山的报刊了。看着那一大摞自邮局领来就再无翻动过痕迹的各部门发行的报刊和杂志,我总发愁它们再这样堆积下去的话,就该把我整个人埋进去了。这个时候,我就会盼着一个人到来。幸好,他不是轻易爽约的人,每个月的月末,他都会天神般出现。把我从那些报纸堆里拖出来,再把那些报刊打成捆,运走。走之前,一般塞给我几张零票。我想说几句感谢救命之恩的话,他都会打断我说,下次的旧报纸不要卖给别人,只卖我哈!
为什么总把那些散着油墨清香的好东西扫地出门?一时真是很难弄懂原因。记得我从小就是个很爱学习的孩子,任何一张有字迹的纸片都不会放过。我7岁那年,开始有点求知欲,正逢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几年,偶然看到公社一间仓库存了好多文字材料。便带一班小孔乙己们翻进去窃。拿出来的多是那个时代独有的一些油印宣传材料以及一些报纸,花样和内容都很多,都是“批林”、“批孔”之类,且都附有夸张的主题漫画:千百本厚重的书籍压着刘某某或是邓某某,手持如椽巨笔的革命小将,威逼着置身书下的人道:永世不得翻身。漫画底下不是大段的台词,就是描了红的社论,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勾起了我强烈的朗读欲望,已经上了小学,大字是认得几个的。专捡自己认得的字高声朗诵出去,惟恐不惊天上人,不认得的字那是更多,也咿咿呀呀地假唱过去,唱读的过程中即得到了一种享受,又接受到了最初的社会主义教育。自觉嗓子是很过瘾,思想是否得到升华,由于事过境迁,已是想不起来了。
在我的整个少年时期,我都是很有身份的人。很多人开后门找我办事,办的事基本上都是一样——弄报纸。当然我家不生产报纸,生产报纸的地方一般是公社。我叔叔当时是主管整个公社意识形态的副书记,换句话说,就是公社的报纸基本归他管。沾了这点便宜,我能弄到报纸。向我要报纸的人,不都是求知欲很强的人,而且年龄跨度很大,上至70老翁,下至与我一般大的蒙童。当然,太多了,我理不过来。当时公社武器库里有枪,去多了我也怕。我一般向这三个人长期供应报纸。一个是我隔壁的五保户徐爷,一次我看到他蹲厕擦屁屁用的是劈过的小柴杆,我过意不去,向他推荐了报纸;还一个是我的表舅,他经常背个包出门卖红烟丝,那就要用东西包了,一般是报纸。这个时候,他想到了我,一块叮叮糖便引诱了我,让我答应帮他弄报纸。当然他后来开了个冰糖铺,更是大量需要报纸,我后面基本上没答应他。原因是,叮叮糖那时已不太走俏,好吃的是上海白兔奶糖;再就是我的同桌桂桂,一笑就是很甜的俩酒窝,里面如果装满酒的话估计能把人给醉死。她提任何要求,我都会满足的。她说,新书要包皮。我便屁颠跑公社去弄。偏偏她是个破坏力极高的人,新书皮三五天便裂口了,搞得我去公社的次数明显增多。
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后,分到了行政机关,更是滚到了报纸堆里去。尤其怕周五的学习列会,组织学习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报纸上的报告或是讲话什么的。也许是小时候朗诵这方面内容太多,一听到那些抑扬顿挫的社论文章,立刻毛孔悚然,立刻肠绞杀。偏偏这种场合不能缺席,大多时候,我要忍住病痛,上阵前带了两棉球。这是大痛,其次的痛苦就是前面提到的被活埋的事情。惟觉遗憾的是,等我有权力可以支配报纸的去向的时候,却没有人向我索取。当初的徐爷已经过世,他去世的时候,听说一脸乌黑肿胀,是铅中毒,幸好没有人怀疑上我;表舅已经改行卖电器了,自然包装方面不需要报纸;桂桂的酒窝还是那么大,她的女儿也有当初她的年纪,可我当不上她女儿的父亲,也再不需我上心为她的新课本去包皮。幸好还有他,那个很不错的旧报纸收购员。
和毛片的那点事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在A片的熏陶和滋润下茁壮成长的。我三岁的时候就参观过公鸡强暴母鸡的现场,五岁就用根棍子把纠缠在一起的公狗和母狗驱赶开。那时候我还很正直,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耍流氓的行为。想不到,十余年后,随着青春期的逼近,我也学着堕落了,尤其是接触A片之后。
我上中学的时候,最爱戴的一位老师是教我们生理卫生的一个老娘们。她是打开我性生理知识大门的第一人。一个盛夏的下午,大家都把脑袋搁在课桌上,以方便口水能流得更畅快。这时候,她白衣飘飘地走进来。她说,今天我们上生殖系统这一课。于是哄声大作,昏睡百年的家伙立刻全都醒了。她笑盈盈地接着说,有关于女性生殖器官这一课,书上写得很详细,你们回去自习哈。嘁地一声,众流氓继续匍匐下身姿睡觉。
老师布置的作业不能不完成啊,尤其是这么吸引人的一章。我们的学习热情全都被调动起来了。可是生理卫生书上只有了了几行字,根本无法满足我们强烈的求知欲。有个叫老鼠的同学出了个主意,他说镇上的录像厅经常有这方面的科教片,问我们要不要去看?于是每人兜了五毛钱,集体去镇上观摩。结果到了录像厅门口,守门的鬈毛说,少儿不宜。我们心想,冲的就是你这少儿不宜来的。老鼠刚好项下已经长出了一根宝贵的毛发,他朝鬈毛捋了捋,你看我像不满18岁的人吗?那厮笑了说,不像,不像。就放了我们进去。但是我们上当了,两个片子看完,居然还没有看到我们期待的东西。我们说,怎么没有那个!他故意装浑,哪个啊?就是毛带!说完之后,我们自己先泄了底气,抱头而出。是啊,我们那会儿不叫A片,叫毛带,也有叫三级片的。但都没有A片叫起来那么自然得体。
读完初中,接着去外地读中专。那时候便渐渐积累了点看片的经验,不能像初中时代那么大张旗鼓,兴师动众地去。而应该是和一两个铁哥们暗夜潜行,打枪的不要,偷偷地进村。街上的录像厅不知何时改名叫做了镭射厅,但基本上夜场都有A片。我们那个时候,嘴角的鸭毛已日渐浓密,除了腰包贫瘠点,根本看不出来学生样。于是在那些个昏暗的镭射厅里,我把我的生理卫生课续上了。一边流着哈喇子,一边在想原来这就是三点式、黄金分割点在这啊。很可惜,我对人体艺术的领悟只能独自参悟,与我同道的那个兄弟捂住下身,硬是电影看完还不敢站起身。断断续续,我在那个小县城的镭射厅里消磨时光绝对比运动场和图书馆加起来还多。在看片的时候,也会偶然结识不少同道。有一次,我听到临座一个瘪三在惊叹,好大噢。另一个跟着解释,一黑二白三花四黄,A片里是黑人的最厉害!我一听声音怎么这么熟啊?偏过头去看,居然是学校两位年轻老师,其中一位教我的文学。
参加工作之后,手头上阔绰了一些,就自己买了个录像机,然后租带子看,间或收集点A片,直到找到女朋友,然后结婚,感觉到平日珍藏的A片大全已无多大用处,于是慷慨地将它赠与单位新来的小青年,把他给乐的,就像白捡了个媳妇。
某日,春光明媚,和爱人同志在看6套的电影。老婆说,瞧,是舒琪。我一眼瞥去,说,不是。老婆硬和我争,于是打赌。等到字幕打出来,却果真是舒琪。我一边掏钱认罚,一边喃喃道,嘿,穿上衣服反倒认不出了。
和书的那点事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钱的好处了。爹给我两毛钱,本来是叫我打酱油的,我习惯使然,都会把它捐给连环画书摊的老板;再大一点的时候,我懂得了行贿的作用,只要给民办老师、我的班主任家送一担柴,他就会安排我一个职务。这个职务和弼马瘟类似,都是看东西的,可猴子看的是桃园,我看的却是班上的图书角的图书。所谓图书角,其实是各人从家里带来一两本书或者杂志,然后挂在教室后面某个角落上,方便大家传阅。图书管理员的好处就是可以以防止被盗的名义,晚上将书背回家。我那时是学了不少东西啊,比如,找老婆,一定要是樊梨花或者穆桂英;比如,深夜戴个鸭舌帽的男子,我就可以认定他是特务;再比如,好女人一定是短发,穿着类似于今天的唐装的花褂子,职务一般是女民兵连长。坏女人一定是长发而且带卷,最重要的标志是抽烟,一吐红唇就飙出几个烟圈,职务则是女机要员什么的。这些书,让我从小培养起了朴素的阶级情感,在我日后的从业和择偶经历中,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和借鉴作用。
在我不算短的被“填鸭”式义务教育生涯中,有三种人对我毁人不倦过。首要的当然是老师,反反复复有20余位老师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扮演过鸭子饲养员的角色。个别的,我当初已经报复过他们了。小学的潘老师,我用石头砸掉了他家的饭锅;中学时的叶老师,我把他的独生女儿泡了,直至把她从少女提拔成少妇,最后成了弃妇和怨妇。第二,则是我称之为文凭专业户的小舅,他有个座右铭是见文凭就考,见奖学金就夺,学历从大专、本科、双学士、研究生、留洋博士后一路升上去。我老妈把她这个宝贝弟弟夸得跟天外飞仙似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的整个童年以及少年都是在老妈夸完小舅、接着“夸”我的口水里淹着的。可我小舅这座巨塔的倾倒却在一夜之间,我海外的舅舅说,他要结婚了,一个40岁的“海蜇”找谁做老婆不好,偏偏找比他大5岁的美国女房东,把我妈给气得,一星期没做过吞咽动作,对我的政治课一停就是半年。第三,就是书了,因为有人说过,书是无声的老师。所以我把它当作第三种人来看待。对于书,我老爹说过一句表扬我的话:你跟书有仇啊!的确,每本课本在我书包里待个个把月,就皱得海带卷样,运气好的书能弄个寿终正寝,一个学期对付下来,运气不好的,就多半被折作了纸船或者飞机。到我学会作弊的时候,那些书的结局就更惨了,一到期末考试,那些重要的参考书不是开了天窗,就是化整为零了。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已经有古圣人的境界了。
到我考上师范的时候,当时是需要面试的。面试老师问了我几个问题,其中一个就是问我最喜欢什么?男人嘛,最喜欢的肯定是女孩子的啦。可我没有那么浑,不敢直抒胸臆,就忸怩地说了句,喜欢文学。偏偏那老师也是个文学老青年,听我这么一说,便来了兴致,多问了我句,看过那些名著啊?这可把我吓了个半死,因为除了小时候看过几本连环画外,再看过的文学名著就是《少女之心》和《金瓶梅》了。这两本书名,当然我也不敢报。沉吟良久,终于灵光一闪,捋出几个书名:悲惨世界、三个火枪手、安娜·卡列宁娜……老师点点头,似乎很满意。其实他哪里知道,这几个书名是我刚才路过一个小书店,偶然一眼瞥到的。该老师余兴不减,我上了师范后,经他引荐入了校文学社。这当然有好些好处,就是对那些时髦女青年产生厌倦的时候,可以亮一亮文学爱好者的身份,泡泡文学女青年。
进入社会后,想找个正式点的女青年谈婚论嫁。于是电话打去,她似乎还给面子,问在哪里见面。我考虑良久,这地方一定不能俗,而且开销不大。我说,书店门口吧。两人别别扭扭书店门口见面,然后一道进去看书,在看书的间歇交流点眼神,很快就黏到了一起。走的时候,也不能不消费啊。我记得我当时买了本《麻将基本技法》,她买的是什么,记不得了,好像是毛线针织什么的。
这就是我和我那些书的故事,最早参加革命的那些旧课本和读物,被老妈归拢了送给了那些尚有蒙童少年的邻家,据说那些孩子的父母为那几箱破书争得不可开交。可见那种“填鸭”式教育还在“毁人不倦”,而且版本硬是十几年都不改改。剩余的部分,它们至今还在我的书架上躺着。组建家庭后,逐渐安逸于那种惰性享受,即画面代替阅读、音像代替思考、眼睛代替大脑,心甘情愿地听任“传媒暴力”强加给的“非存在方式”。
而此刻书在哪里?它在结满蛛网的书架上默默哭泣。
猫狗那点事
我养宠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70年代。我养的最早的宠物是一只小鸭,扁嘴(废话),通体是嫩黄色的绒毛,走路很慌很快,主要是我放学回家向它投食的时候。但很可惜未及“成人”,在一次我上厕所的时候,它硬要跟来,于是失足跌进我们家茅厕。我救之不及,悔恨一月有余。其后,改养小鸡,同样是嫩黄的绒毛,却不是扁嘴。也来说它的嘴,很有意思,我喂食的时候俱是把它托至手掌心,它啄食的时候顺便帮我挠痒痒。我奶奶每到夏天就要交我一个差事,她全然不懂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把自己的上衣褪掉,叫我替她挠痒。我害怕看她扁葫芦似的哺乳器,这个时候就偷偷把我养的宠物鸡换上阵去,刚开始她还蛮受用,后发觉与人的手掌比例差异太大,那小鸡也许刚刚去阴沟里扒过食,于是爪痕很清晰地国画般印在她老人家松树皮似的背上。惹得她老妇聊发少年狂,嘴里“天杀的、天杀的”骂声不绝,举着偌大的蒲扇满村满野地追杀她的亲孙子,全然忘了没穿上衣的事实。
后来我就没太养鸡鸭了,原因在于鸡鸭大了就不好玩了,没有小时候那毛茸茸的可爱劲,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发觉娘和奶奶更喜欢把鸡鸭当作宠物,一天要参观鸭圈X次、掏鸡屁股N次,我不能跟农村妇女一般见识啊,于是改养别的。养猫,一只黄毛的小猫,它是娘从邻居家借来对付偷鸡的黄鼠狼的。那一阵子,每到晚上鸡栅里的鸡就拼命乱窜,叫声凄惨。爹娘都要半夜下床举着煤油灯去照,结果是损失芦花鸡一只、鸡雏两对,那个心痛啊,娘是嚎啕了整个下半夜未歇。于是第二天便借来那只小黄猫,可猫实在太小了,体形大不过成人的拳头。而且完全不会了看家护院,每天只知道和毛线团、蚯蚓过不去。但是黄猫虽小,虎威不失,鸡栅里的确不再闹黄鼠狼了。我对“小黄”的到来是欢欣无比的,为改善它的伙食,我学会了过硬的钓鱼本领,每天傍晚都要去河边扮姜太公。小黄也是茁壮成长,先前是大不过拳头,后来是两个拳击手套叠加都与其相形见绌。大就大一点吧,我也没嫌过它什么,每天还是鲜鱼和鱼干不断。黄毛还有胆小如鼠的毛病,到了晚上,不得不把它带进我的被窝同寝。不想这家伙也有养宠物的嗜好:身上畜养虱子、跳蚤无数。于是黄毛慷慨地把它养的宠物转赠了我。娘很生气,后果也是相当严重,家中那床被子是又熏又煮,反复者三。她还揪住我的半边耳朵,把我拽进我最不愿意去的驼背阿五的剃头店,硬是把我三千烦恼丝斩得寸草不存,当时,我正上小学,搞得我为了遮羞,夏天到了还捂一个狗皮帽子。至于那只猫,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后来,我又断断续续养过蜻蜓和蚕。蜻蜓一般是在夏季的时候,带了头上粘了蜘蛛丝的竹竿去黏,黑头蜻蜓好黏,但力大势猛,常常会撞破我的捕虫网,而红蜻蜓太过轻盈,更不好对付。好捉难捉,我不在乎。我爹说了一句要命的话,他说,蜻蜓不能抓的,否则会跌破脚趾盖。他这句话显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确为抓蜻蜓而付出过踢飞和磕破脚趾盖无数次的血泪教训。其实,养蜻蜓的乐趣在抓而不在养,至于为什么养它,估计是当时蚊虫太多,而市场上还没有出现蚊香和喷虫剂,不得已养几只蜻蜓震慑一下蚊虫吧。至于养蚕,则是因为当时村里办起了蚕茧厂,而学校也为了勤工俭学,号召我们这些顽劣之徒在书包和文具盒里办起了养殖场。不想我却从此爱上了这白白胖胖的纺织姑娘,硬是把它当成了宠物来养。但结局随着中考来临却不了了之了,那些蚕虫有的似乎结成了茧,但更多的则是饿死了,罪过,罪过。
读书时代浑浑噩噩地结束,上个世纪末的某一天,我突然想结婚了。于是思量起周围的红粉知己,不知道哪一个是自己最佳的“昏友”。我中意的有两个,可婚姻法限制,我不能两个都要啊。于是艰难选择,在这个时候,用抛硬币和猜左右手的方法肯定不合适。我偶然想到某位无名氏说过,养宠物可以看出女性有无爱心的话。于是,我就私底下考问那两个美妹都养过什么宠物。其中一个说,她最喜欢养的是电子宠物。另一个说,小猫小狗的都喜欢养。于是,我果断地选择了后者。婚后的某一天。我说,亲爱的,我们养个什么宠物吧。她说,好啊。养猫,她说脏。养狗,她说有狂犬病。我急了,问,你到底想养什么?她说,我是想养的,怕国家不肯。我问那是什么?她说了两个字——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