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2009-03-02李黎
李 黎
[摘要]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所以合同风险也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 业主 承包商 险识别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120181-01
在建筑市场中,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一、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
(一)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3.合同条款缺漏。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施工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合同管理应当贯穿整个工程承包建设过程,所以合同风险也贯穿整个工程承包建设过程,对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认识不够。其履行合同时存在如下风险:
(1)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因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4)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二、防范合同风险的方式
既然施工合同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就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方式,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当前施工企业一般采取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三种方式。
(一)控制风险
它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少风险三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包括: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二)转移风险
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转移工程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措施:
1.推行索赔制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2.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
(1)推行担保制度。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
(2)推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人作出保险承诺。
(三)保留风险,或称自留风险
主要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自留风险两种。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金支付。
三、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坚持“利益原则”
1.防范是否为违法工程:(1)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2)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切勿垫资;或要求,对方和第三方提供担保,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其担保由对方承担。
2.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一旦中标后签订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风险责任条款,在合同中限制和转移风险
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三)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少说多写是一个必须养成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这是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四)防范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也是造成“烂尾楼”现象的成因之一。许多施工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五)防范工程变更风险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也是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
四、结束语
合同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一项相当复杂、繁重的工作,它始终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及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本文针对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措施,以期能有效的帮助施工企业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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