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应做好“放活”文章等二则
2009-02-26闫照龙李海
闫照龙 李 海
回顾农村改革30年所走的道路,笔者认为深化农村改革必须进一步在“放活”上做文章,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农村改革面临的主要难题。农村社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但从总体上讲,与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居民收入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达到3.33:1,为改革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最。二是城乡教育差距。2006年,中学生生均经费农村约250元,城市约1070元,农村仅为城市的1/4;小学生生均经费农村190元,城市约500元,农村不足城市的40%。城镇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在11年,比农民高出3.2年。三是社会保障差距。目前,城镇居民至少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一种。而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绝大部分农民才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极少数农民刚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策。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我国“三农”问题形成已久,积弊已深,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隐藏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露。
农村生产要素流出严重,资源优化配置难度加大。农村生产要素,主要包括人、资金、土地等。首先是劳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素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留乡务农的农民,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且以妇女为主,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其次是土地。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进程中,农村耕地大量流失。据农业部资料,1996~2006年10年间,农村耕地净减少1.24亿亩,人均耕地水平降到了1.38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三是资金问题。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已在农村吸储为主,信贷为辅,由此带来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农村贷款难的现象日趋明显。
深化农村改革必须进一步放活。我国农村总体上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农村改革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工作,重点应在“放活”上做文章。
进一步放活户籍政策: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限制,建立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可流动的户籍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在城镇就业或有固定居住地的农村人口,其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取得当地的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并落户的,在没有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前,可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享受原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的户籍待遇。
进一步放活农村土地政策:一要明晰产权。建立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抵押、转租、转让、互换制度,使农户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权统一的承包经营权。二要依法流转。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三要建立保障机制。严格征地制度,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要参照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被征土地所在地区地价,由农民自己谈,严防低价征用。四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以流转出的土地入股,创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进一步放活农产品价格政策:一是改革农产品定价体系。让我国农产品定价体系与国际农产品和我国工业品定价体系接轨。从而有效解决我国农产品定价过低和工农产品剪刀差拉大等问题。二是改革农产品价格保护体系。三是建立农产品价格联盟,形成行业定价和保护机制。
进一步放活“三农”投入政策:一是改变财政支农资金的运作方式。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运作方式。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把分散在各部门掌握的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运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建立以奖代补制度。三是划分农业支持结构。四是引导多渠道的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进一步放活农村金融政策:一是创新信贷方式。农村金融部门要开展农民小额贷款业务,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民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二是发展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额农民生产生活贷款担保,扩大农民的筹资渠道。三是扩大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范围:四是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和村镇银行试点。逐步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
未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图景
薛柏琴于淑宾
金秋时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圆满闭幕。
这次全会的重要议题,是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这次全会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是党的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应邀列席了会议。有关专家认为,此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加广泛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以使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更加科学、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契合8亿农民的意愿,表明了党中央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坚定决心。
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是率先在农村起步并取得突破。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必将引起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而载入史册。
一、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会突出强调,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新形势下,必须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总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贯穿了这一总要求。全会强调,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改革伟大实践,“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定基础”。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全会闭幕时发表的公报用简洁的语言,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
对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是作出战略决
策的前提和基础。专家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有了更为深刻、透彻的认识和把握,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更加重大、时机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村农业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
二、全面描绘农村未来美好图景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农村的面貌将会怎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
“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相逢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再到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专家梳理这一脉络后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是我们党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的进一步细化,为8亿农民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奋斗目标。
全会还确立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在总结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萨赫农格,首次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专家表示,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和5项重大原则的提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确保了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