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渐行渐近
2009-02-24陈豪
陈 豪
进入2008年12月以来,高层不断督促创业板的推进工作,这意味着创业板已渐行渐近。倘若创业板很快得以问世,究竟怎样的企业能够在创业板成功上市?
“创业板就是一个登天的梯子,有了创业板,再加上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这里就是创业者的乐土、投资者的天堂。现在,我们和‘天堂只差这一个梯子的距离。”
IDG全球高级副总裁、IDG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熊晓鸽曾做过的形象比喻,尽管显得夸张,却真实地反映出创业家和投资者对创业板的期待。
每年上市成功率不到1%
自去年3月,证监会推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不少企业和创投公司便闻风而动,积极准备创业板上市工作。业界盛传,当时有近2000家企业有意到创业板上市。
根据《办法》第12条规定,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相比,创业板上市门槛有了明显下调,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香港创业板对申请上市企业没有最低利润要求)和成长性提出了不低的要求。
目前,中国各类中小企业超过4300万家,但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足1万家,有可能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仅有几千家,而现在已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能只有几百家。
国信证券一位保荐人表示,按最乐观地估计,每年上市企业将不超过100家。也就是说,创业板的上市成功率不至1%。
在他看来,最有可能首批上市的企业,除了前述公司,证监会也可能从目前正在主板“排队”的企业中进行挑选。
“为了维护创业板初创后的声誉,有关方面肯定会提升创业板的上市门槛,数量上也会做些限制,预计首批上市企业将在50家左右。”
对于可能前去创业板上市的行业,国泰君安此前发表的一份报告认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更有优势。相比之下,IT、电信、金融和零售业出现频率较大。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不鼓励行业过度集中,因此,创业板行业可能会较为集中于新兴行业,但不会局限于此。
发行市盈率不会很高
众多市场人士认为,与主板动辄几十亿、上百亿元的融资额不同,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规模大都较小,融资额一般会在2亿元以下,低的只有几千万元。
与此同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也不会有人们想像的那样高。申银万国证券一位保荐人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会略高于中小板。
“其实中小板就是主板和创业板的一个过渡,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完全可以参照中小板情况而定。2004~2005年熊市中,中小板平均发行市盈率(摊薄)约为16倍;2006年的牛市中,中小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6倍左右,最高达41倍。如果股市低迷,创业板的发行市盈率应该不会很高。”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加上创业板上市门槛相对较高,一些外资VC(风险投资)和创业企业仍将上市地点选择在海外。
高原资本董事总经理叶冠泰表示:“创业板推出来后,我们会考虑在国内上市退出,但这样做需要对企业架构进行较大调整,而且我们是美元基金,因此还是首选到海外上市。”
更多的投资人对创业板表示了期待,兰馨亚洲投资集团投资总监佟雷则强调,非常欢迎创业板的到来,并希望不久的将来有他们支持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据悉,目前有VC支持的创业企业超过1000家。
监管或将更加严格
此前有消息称,创业板涨停板可能将是20%。基于创业板高风险的特殊性,业内人士认为,与主板相比,对创业板的监管可能会更加严格。
相应的监管首先可能表现于严格控制其主营业务,并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更频繁并及时地披露较多资料。
《办法》规定,最近两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需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信息披露方面,将有可能实行大宗交易制度。对于众所关注的交易制度,目前虽无明确说法,但大部分人倾向于学习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采取做市商制和竞价制的混合式市场。但一位投资人士认为.由于市场刚推出时不成熟,一步到位引入做市商制不可行,应先选择竞价制,随着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再试验做市商制,并最终确立混合式。
对于退市机制、与中小板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的连接问题,在创业板正式推出之前仍悬而未决。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相关规定会更加严格、细致。
对券商盈利支持甚微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推出在即,原本最应该高兴的券商却按兵不动。多家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并未为创业板业务做准备,更没有分出专门人员从事与此相关的业务。
“一方面,这种事情听得太多了,证监会每次都说要推出,结果每次都落空:另外,创业板能给我们带来的盈利不会太大。”一家券商投行部的保荐人坦言。
从目前实际发生的发行上市费用情况看,中国境内发行上市的总成本一般为融资额的6%~8%。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后,券商收取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比例约为396~596。
以此计算,若一家公司在创业板募资2亿元,券商收取的费用也不过1000万元。而现在的中小板上市项目,平均每个项目的收益在2000万元左右。创业板企业发行规模过小,显然让投行觉得有鸡肋之感。
“创投企业融资金额较小,而且往往不愿意给高费用,但券商投行承销其上市,所耗费的精力一点都不少,投行当然更偏好那些大项目。”这位保荐人建议,应该适当提高投行的保荐和承销费用标准。
他另外表示,虽然创业板对券商的承销业务影响较小,但并不是说券商就对这一业务置之不理。拥有直投业务资格的券商,可以通过创业板来增加直投业务的退出渠道,促进直投业务的开展。
目前,券商试点开展的直投业务主要投向是Pre-IPO(准备公开发行上市)的项目,由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数量有限,使得券商直投业务可选择的范围较少。创业板推出后,大量中小企业能获得上市机会,将有效提高券商直投业务的规模和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