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编年体史书中的人物传记
2009-02-21王经纬
王经纬
摘要:本文以《左传》与《汉纪》两部我国早期重要的编年体史书为对象,分析了我国传统编年体史书中插叙人物传记的写作方式。
关键词:《左传》;《汉纪》;编年体;人物传记
编年体史书在我国由来已久。所谓编年体,顾名思义,是按年月先后记录历史事件的一种书史方式。关于其特点。晋·杜预曾在《春秋经传集解序》中总结日:“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记远近,别异同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即将时间作为纪事的轴心,对所记录的史事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以不同的年份、月份加以整理记录。因此,编年体史书在一般情况下是以事件作为其书写内容的核心。但是,由于人物是历史事件的主体,忽视对历史事件参与者的必要叙述,会导致所记事件缺乏逻辑。因此处理好记人与记事之间的关系,乃编年体史书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面对这一问题,通常的做法便是在所记事件之中插叙事件主要参与者的传记。以我国早期编年体史书《左传》为例,正如瞿林东先生所言:“《左传》在编撰形式上对编年体有很大发展,即在编年记事的总的格局中。也有集中记一件史事本末原委的,或集中写一个人物活动经历的。”而通常认为,《左传》中所插入的人物传记大体可以分为“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和“包举一生而为之传”两种情况。(章学诚《文史通义·传记》篇:“盖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氏》传经体也。”)《左传》的这种创作手法,在其后的另一部重要的编年体著作《汉纪》中同样也能够寻到其痕迹。
所谓“随举一事而为之传”主要表现在一些“闪现型”人物形象塑造上,但在某些“累积型”人物身上也有体现。其主要特点是完整地记述某个历史人物的一段重要经历。随着历史事件发展的过程,展开对人物性格的描写,使人物形象渐渐清晰地呈现出来。
例如《左传·定公五年》提到申包胥时,首先讲到“初,伍员与申包胥友。”作者通过这句话介绍了申包胥的身份,即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在楚国时的好朋友。接下来《左传》提到了伍子胥逃亡时两人的一段对话“其(伍子胥)亡也,谓申包胥日:‘我必复楚国。申包胥日:‘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这段对话中。包申胥既鼓励他的好友去努力复仇。同时也表明自己能够复兴楚国的决心。通过这段对话,使得包申胥忠于友情同时也忠于国家的形象跃然纸上。同时为后文包申胥去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人口七日”做好了铺垫。在这段历史中,正是由于包申胥的努力使得楚国在危如累卵的情况下存活了下来,而《左传》恰恰正是抓住其人生中最为闪光的一幕把其定格在了历史长河中。
对于《汉纪》中大多数的历史人物而言,他们虽不能长期左右历史发展的轨迹。但却同样会在社会生活中起过某种作用或者在国家生死存亡之际发挥过关键性作用。对于这样的历史人物,《汉纪》常用的做法就是选取了他们在国家政治活动中最感人的或日常生活中最能体现人物个性的事迹,继承《左传》“随举一事而为之传”的形式来描写人物。以其灿烂的闪现永远留在历史的记录中。例如《汉纪》通过截取秦二世胡亥元年九月、高祖四年冬十月、十有一月以及十一年冬十月,蒯通典型的几次设计、献策和辩驳。来反映其人足智多谋、能言善辩,同时也恰当的反映了他的活动对当时政治的影响。
《汉纪》中大多数人物都采用了这种方式加以记叙:即在所述主要政治事件之后,插叙参与其中的某个人物的出身,或其生平有代表性的事件。这些人物大都为臣僚、嫔妃等,而《汉纪》在选择插叙其生平时,往往又会考虑其人物本身所带有的伦理色彩、道德说教成分。这一点在《左传》记人中则并不明显。
《左传》中还有很多重要的历史人物,他们的一生可以说都在参与社会活动。例如,明代学者冯李哗曾说过:“《左传》大抵前半出色写一管仲,后半出色写一子产,中间出色写晋文公、悼公、秦穆,楚庄数人而已。”对于这种人物,“随举一事而为之传”的形式,显然不能适应写这类人物需要。于是在处理这些人物时,作者便通过一系列事件,较全面地记述这些人物的活动。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史时期,通过突出一位或儿位人物,集中、连贯地记述他们的事迹,甚至写其一生,“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将历史的风云变幻集于一身来显现。
例如,《左传》在书写子产的时候所使用的便是上述方式。从襄公八年始(其父称之为童子)到昭公二十年子产去世止大致按前后顺序写了他四十三年中的主要经历。需要指出的是,《左传》中对于子产的记录并非罗列史料、严格按编年体的形式、作年谱式的记录,而是在重大的矛盾冲突中写他的大节大行,在复杂的事件中表现他的机智敏锐。通过“以事见人”的手法,将分年散编的事迹是通过“隔‘传相接”的形式,组合为一个整体的形象。照人的人物形象。正如近人王源所言:“《左传》载列国名卿言行多矣,未有详于子产者也。子产乃终春秋第一人,亦左氏心折之第一人。”应当说。这种写法较之申包胥那种“随举一事而为之传”的写法,更加接近后世的纪传体。
《汉纪》在处理皇帝之外的重要历史人物之时,同样也采用了这种“包举一生而为之传”的形式。由于很多人物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一直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全面体现当时历史风云的变幻,于是《汉纪》便效仿了《左传》的处理手法,集中、连贯的叙述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将这些人物的整个生平融人到对时代的叙述之中。
例如,《汉纪》在叙述项羽的时候便将其一生融入秦末农民起义以及楚汉争霸的历史风云中,完整而条理的记叙了项羽传奇的一生。在《汉纪·高祖皇帝纪一》中叙述了项羽的出身以及巨鹿之战的始末。而《汉纪·高祖皇帝纪二》和《汉纪,高祖皇帝纪三》在记叙楚汉争霸之时对这一时期项羽的活动更是详加叙述。对于像鸿门宴、成皋对峙、霸王别姬、乌江自刎等著名史事《汉纪》均详细加以叙述。如《汉纪》在写到霸王别姬时日:“十有二月,赭侯皆會垓下,围项羽数重。夜明漠罩四面皆作楚歌,羽惊曰:‘汉已盎得楚乎?是何楚人歌之多也!夜起饮帐中,有美人曰虞姬,有黢马曰骓。羽乃慷慨悲歌日:‘力拔山兮氣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羽遂上马,乃徒八百馀骑,直夜演围南出。”《汉纪》在这段记叙中,详细记录了在四面楚歌的情境中,霸王项羽的内心活动,表达了其英雄末路的不甘与惆怅。这段文字完全将项羽的内心活动作为其描写对象,重在塑造项羽的个人形象,同时所写内容又带有相当大的感情色彩。因此,这段文字虽然出现在编年体史书中,但其本身却具有非常典型的纪传体特征。
再如,《汉纪》对霍光其人的记叙也是采用了这种“包举一生而为之传”的形式。由于霍光是在汉武帝驾崩之后,使的东汉朝廷能够得以平稳过渡的重要人物,同时也是昭帝、宣帝政权中权柄最重的大臣,他的很多动作对东汉政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将他的一生同后武帝时代的东汉朝廷相联系无疑是必要的。《汉纪》认为霍光乃社稷之臣,他的行为均出于稳定朝廷的目的,因此,行文中以对霍光的正面叙述为主,通过这些叙事将霍光以一个股肱之臣的形象展示在读者的面前。从纪传的角度上说,《汉纪》对霍光的形象塑造无疑是成功的。
综上所述,通过插叙人物传记来丰富所记事件,加强事件本身的逻辑性是编年体史书在处理人物同事件关系时的重要写作手法。这种吸收纪传体史书优点为编年体所用的写作方式,极大的增强了编年体史书的表现力,可以认为是编年体史书在我国古典史学界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