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述评
2009-02-21王静
王 静
一、江泽民军事法制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基础构建:建章立制工作
军事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军事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要前提。江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用了很大精力抓军事立法工作。1990年4月15日,江主席签署命令,正式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个关于立法程序的军事法规,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军军事立法活动从此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江主席非常重视基本军事法律的制定。改革开放以来,他先后签署议案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军事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就有13件,批准发布的军事法规有160多件。这些军事法律、军事法规以及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制定的多件军事规章,初步构成了以宪法为总章程,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范体系。
(二)核心内容:正式确定“依法治军”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指导方针
1990年6月江泽民主席签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次将“依法治军”载入军事法规,1991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至此,“依法治军”被正式确定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指导方针。1994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我军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军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依法治军的任务、步骤和措施,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在依法治军方针指引下,全军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各项条令条例,不断改革完善军事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使我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国家深化改革中利益关系调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军队停止经商活动,以及军事斗争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等各方面的严峻考验,交出了合格的答卷。
(三)重要体现:普法教育的开展
法制宣传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无论是法律法规的内容还是军事执法的效果等,都需要通过法制宣传这一重要途径,为广大官兵所知晓、为各级机关所掌握,从而化作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自觉行动。江泽民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的法制讲座,带头学法用法。
(四)纪律严明是我军的一个光荣传统
1990年12月江泽民以科学的态度,总结我军建设的客观规律,结合我军建设新的实践,从对军队建设要求的意义上提出了“五句话”,并指出:“纪律严明,是我军的一个光荣传统。战争年代,需要加强纪律性,和平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全军更加需要加强纪律性。这是因为影响、涣散军队纪律性的外部因素,比革命战争时期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全军的纪律建设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等等。
(五)国际法是一个斗争武器
江泽民对加强国际法的学习与运用做了许多重要论述,包含了如下重要思想:一是必须尊重和遵守国际法;二是必须深入地研究国际法;三是必须善于运用国际法。江主席提出,“国际法是一个斗争武器”,“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注意学习国际法知识,努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在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在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在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中,都要善于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伸张国际正义,牢牢掌握国际合作与斗争的主动权。”
二、江泽民军事法制思想的重大意义
江泽民同志把军事法制建设摆到整个军队建设十分重要的位置上,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新时期我军建设的必然要求。江泽民的军事法制思想,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指南,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理论价值
江泽民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是对毛泽东与邓小平军事思想的重大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军事法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它为人民军队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是新时期我军建设的强大的推动力。江泽民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与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法制化的发展趋势一致,它将进一步加快我军走向世界的步伐,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军队建设的距离。
(二)现实意义
1、建章立制的工作全面推进了军事法制建设。军事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军事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要前提。江主席在军事立法工作上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我国初步构成了以宪法为总章程,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范体系,为“打得赢”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全面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军事法制建设,使我国军事立法工作从此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依法治军”方针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3月12日,江主席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依法治军方针的科学内涵,并指出:“我们治军也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法制作为一种规范的强制的方式,可以成为发扬我们党治军的优良传统、巩固治军成功经验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军作为一种治军方式,不仅不排斥也不取代我们长期建设和管理军队积累的成功方式和方法,而且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更好地发挥作用。”正是在江主席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事实证明。随着我军改革的深化,江泽民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对我军的法制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认真学习和研究江泽民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