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司法考泄题大案揭底

2009-02-10

检察风云 2009年2期
关键词:司法考试司法部李某

金 福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杭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翁钢粮分别担任此案第一公诉人和审判长。从两人的身份可以看出,这起案件的敏感及重要性。

谢友情,胆大包天下“黑手”

想捞钱,顺便出手售“奇货”

这件案子最初的导火线,源自深圳的一个考生——石玉丹。石玉丹现年27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而后出国留学。留学回来后,父母对她期望很大,希望能够有所作为。可是,要想在司法界有作为,就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这可是个难关。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任何人初任这三种岗位,都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该考试以其难度高、题量大、竞争性强和通过率极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石玉丹尽管是名牌大学毕业,而且又是海归派,但先后两次参加司法考试,都未能通过,足见这“天下第一考”确是名不虚传。

石玉丹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就碰了壁,这可急坏了她的父母。好在她父母也并非等闲之辈,在深圳当地可是有点实力的。父亲石某原系部队军官,从小在部队大院里把女儿带大,后来转业到地方,担任深圳某医院的党委书记。与前妻离异后,又与深圳法制报的李某结了婚。这个李某原先曾在司法部工作过一段时间,在公关方面颇有能耐。

当石某向现任妻子李某谈起女儿石玉丹司法考试一事时,李某当即想到了她在司法部的老熟人——林建东。因为,就在不久前,林建东就曾经为了他儿子的事找过李某,李某将这事托付给丈夫石某,最终才将事情办成。

林建东的那件事,就是帮他不争气的儿子考军校。现在在部队里混和早些年不同了,这和地方上当机关干部一样,都得考个身份来才行。当公务员要考,干司法工作要考,而到部队当军官,也必须考入军校才行。如果考不上军校,当不了军官,转业后就不可能到机关事业单位当干部,只能到企业打工,那就太没出息了。那次,当林建东找到李某后,李某凭着石某在部队里的老关系,帮助打招呼,最后让林的儿子考入了军校,让林建东感觉到李某和石某夫妇确实会办事,也很给面子。

这回,当李某向林建东提出要在司法考试方面帮助石某女儿石玉丹“辅导”一下时,林建东立即兴奋起来,觉得这是个帮助朋友“还情”的好机会。在电话里立即表示“看机会”,有可能的话会尽力帮忙的。

林建东年近五十,原系国家司法部某副部级领导的秘书,后来一步步发展,升任为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由于全国纪委系统的职务一律高配一级,他这个室主任属于副局(厅)级。另外,由于国家司法考试事关重大,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考试项目一样,近年来也常有反映试题泄密,但都未曾查实。为了加强对司法考试的监督管理,司法部特地派出纪检组监察局的同志参与监督工作,而林建东,正是负责全国司法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查处工作的。

2007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东受领导指派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现场监督工作。他在获取了存放在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私下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2007年9月6日,离当年司法考试尚有9天的时候,林建东找了个机会到深圳“出差”,于9月6日、8日两天,在深圳博林诺福特酒店客房内,分两次将当时还是绝密的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及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给石玉丹,再由石当场记录下来。

从上述案情可以看出,林建东渎职徇私的主要原因,确实是想帮老朋友的忙,还个“人情”。他自己在被查处后也多次表达了悔意,认罪态度诚恳。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还这样忏悔:“自己并非为了谋取私利,而是碍于人情,不讲原则讲朋友义气,知法犯法,这教训太深刻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其实,林建东在为了还“人情”偷出试题及答案后,觉得“奇货”可居。手里攒着这价值连城的“宝贝”,不让它发挥点作用,产生点“利润”,委实可惜。于是,贪念由此而生,他自己也想做点“小生意”,弄笔“小财”发发。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两个“小朋友”,一个是江苏海门的张某,一个是江苏宝应的王某。

张某系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于2007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在得知她准备参加当年全国司法考试后,林建东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到深圳“出差”时,当即打电话让张某赶到深圳相见。9月8日晚,即在将考题及答案透露给了石玉丹后,林建东便在同一酒店“接见”张某,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泄露给了她。张某表示,回去以后她会想办法报答的,并要林建东告知银行信用卡。林便将自己的牡丹卡号码告诉了张某。事后,张某果然将1万元钱存入林建东的卡内,并打电话告诉了林建东。9月12日左右,在张某的要求下,林建东又将行政法试题和答案通过传真泄露给了张某。

在与张某的交易完成后,林建东还想再赚一笔,于是又想到了江苏省宝应县国法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某。王某已经是法律事务所主任了,可还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这让他很丢脸,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在认识林建东后,也很希望他能够帮忙。9月12日下午,林建东向王某泄露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2007年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的内容。王某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后,为表示感谢,于当年12月31日专程到北京送给林建东3万元。

为爱情,石玉丹奉献“绝密”

为轿车,李晓亮“出售”爱情

林建东涉及的司法考试泄密案,就好比是一部传奇小说,一环扣一环,环环险奇。接下来的一环,就要讲到石玉丹与李晓亮的爱情故事。

石玉丹与李晓亮本是同学关系,曾经在北京一起学法律,都想成为出色的司法工作者,干一番事业。两人恋爱的事被石玉丹父母知道后,遭到了无情的反对。可能石父觉得李晓亮家庭条件比较差,觉得自己女儿应该找个更好的,或者应该有个更好的发展方向。于是,严厉要求女儿与李晓亮断绝关系。

就这样,李晓亮就成了石玉丹的“前男友”。可是,他们私底下仍旧常有联系,正因为这个藕断丝连的旧情关系,造成了林建东泄密受贿案一步步陷入了深渊。

石某与李某夫妇是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而联系上司法部林建东帮忙,让他为女儿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而冒着违法被查的巨大风险,可是,这个女儿却又把好不容易搞到手的这个绝密资料转手奉献给了父母亲很不满意的前男友李晓亮。

在石玉丹与李晓亮的平常联系中,石告知她可能会拿到今年的考题和答案,问他是否也参加考试,如果参加的话,她愿意与他共同分享“绝密”。

2007年9月10日,李晓亮买了当天往返北京、深圳两地的机票,赶到石玉丹住处楼下。十几分钟后,他带走了“复习材料”。而惊天案件的序幕,也由此拉开。

思想单纯的石玉丹还特意叮嘱李晓亮,绝对不能把资料再交给别人。但事实上,石玉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李晓亮欺骗了她,这年,他根本就没有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之所以要骗她,是为了想捞笔好处。在他得知石可能会拥有试题及答案后,便将这一消息告知了他在北京合租一屋的室友于树泉。于树泉是一名专业枪手,经常替人家考试,从中获取巨额报酬。当他从李晓亮口中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要求李提供给他用来出售卖钱。为了提高李的积极性,于对李承诺:“事成后,送你一辆10万元的汽车,或者等价的现金!”就这样,李晓亮当面答应石玉丹不把资料转交给别人,但到了北京后的第二天即9月11日,即把到手的20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试题与答案交给了于树泉。

于树泉不愧为干这一行的老手。在李晓亮去深圳之前,他就得知可能拿到准确的试题和答案,于是,就早早地向那些考生放出风声,“司法考试准确试题和答案,1万至7万元一套”。

9月12日,于树泉又指派同伙刘振华,专门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另案处理)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从李晓亮处获得的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以每套1万到7万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浙江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9月15日,刘振华分两次在宁波一考场外,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参加考试的柏伟等人宣读该试题与答案。

事后,据查,该答案涉及试题220道,前3卷占总题量的73.3%,平均答对率为92.4%。

经浙江省保密局鉴定,涉案的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共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保密期限截至司法考试各卷试题启用之前。

考生迟到,临场表现“怪异”

层层追查,揪出“幕后高手”

2007年9月16日,是当年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天。考试铃声早已响过,但是宁波某考点的一个女考生,仍然在翻阅着手中的复习资料,迟迟没进考场。这一行为,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司法考试难度大、题量大,历年来,考生总是早早地进入考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可她为什么姗姗来迟,而且还在翻看着资料?

好心的监考老师立即上去提醒,这时,她才慌张地把资料放在考场外的课桌抽屉,走进考场。

监考老师怀着对监督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从桌子抽屉里找出那些材料时。拿起来一看,他惊呆了——上面写的内容,竟然和拿到手中的考卷的试题,惊人相似。这样的复习资料,“针对性”也太强了!

显然,题目泄露了!监考老师当即报警。考试结束后,考生被带进了办公室。

情况上报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份资料和司法考题、答案基本一致。 这名叫谢静波的女生随后交代了作弊经过。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侦查发现,与谢有同样“资料”的还有该考点考生张敏、柏伟;考试当天,提供“资料”的卖家还在考场外利用对讲机为他们报答案。3位考生约定事成后支付对方12万元。

2008年3月,上述三名考生司法考试舞弊案在宁波审理。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以柏伟、谢静波、张敏非法向他人购买系国家机密的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3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成立,柏伟被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谢静波、张敏各被处有期徒刑1年。

因谢静波作弊被发现,刘振华、于树泉、李晓亮、石玉丹等4人相继被抓获。

2008年6月19日,这4人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庭审中,4名被告人都进行了忏悔。刘振华事先写好了整整两页纸的忏悔书。李晓亮在最后陈述中坦言 “害了前女友一家”,他说:“石玉丹因为爱情,把材料交给我;我出于友情,把材料交给于树泉。我为我的私欲,付出了太大的代价,我好后悔!我的想法不单纯,我为一己私利,害了太多的人。”法庭上,李晓亮哽咽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明知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试题及答案为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其中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情节特别严重,刘振华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4项,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2008年7月10日下午,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司法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三年、李晓亮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树泉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振华判有期徒刑一年。

在上述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的同时,一场全国性的调查也迅速展开。在北京、宁波、金华、临汾、唐山等地,共有20余名考生卷入该案。

买家被一一揪出!贩卖国家机密的“幕后高人”也逐渐浮出水面。据检察机关调查,“复习材料”的源头,竟然是国家司法部负责考试监督工作的副厅级官员林建东!

被调查,林建东傲然“耍赖”

斗智勇,郑武洪“虎口拔牙”

林建东被“下线”一家家扯上以后,再也逃脱不了罪责了。根据最高检指定,该案由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办理。重任落到了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兼侦查处处长郑武洪身上。

渎职犯罪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之一。 2005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从法纪检察处到反渎职侵权局,变化的不仅是名称,更是打击腐败的思路和方式。反渎职侵权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郑武洪在反渎职侵权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在1988年大学毕业后,即被分配到省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工作。他深知,渎职犯罪可能没有贪污受贿,可能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但有可能给社会和人民造成更大的危害。

谈起林建东案子的查处,郑武洪很有感慨。他说:“社会的认可度提高了,反渎工作的办案难度也提高了,因为我们的对手不少就是法律工作者。”郑武洪说,检察机关的办案技巧也在与时俱进,传统的政策宣讲和正面讯问已经不管用了,反渎人员得学会“智慧”办案。

他所谈到的一个最重要的对手,就是自认为很懂法律的司法部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让郑武洪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初步侦查中,郑武洪和他的同事们发现,林建东曾到过深圳,并在一家宾馆入住,而这名考生也在这天到宾馆和林建东见面。刚开始审讯时,林建东承认自己将考题泄露给考生,但考题从哪里来的,却闭口不说。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审讯没有任何突破。考虑到林关押多日,一天,郑武洪给他带去了一根香蕉,第二天,又给他买了些苹果。林建东心情大好,和郑武洪聊起了天:“我看你人不错,开庭时,我如果翻供,你不会怪我吧?”郑武洪心里咯噔一下。林建东接着说:“我是法律硕士,也咨询过律师,你们最多掌握了我到过深圳,并和考生见面,但见面后我们做了什么,你们不可能有直接证据,只要不讲清试卷来源,你们无法形成证据锁链。”

林建东的话显示出了他知法犯法的傲气,而且戳到了郑武洪的痛处。确实,林建东是通过口述的方式将考题告诉考生的,除了考生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林建东泄露了考题。如果继续从泄密问题上攻口供,这个案子将没有出路,必须调整思路。于是,反渎局一边申请延长侦查期限,一边在外围展开了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摸,检察官终于发现,林建东在司法考试之前有几笔可疑收入,其中一名汇款人承认向林建东购买了考题。掌握了这些信息,郑武洪再次出现在林建东面前时显得胸有成竹。

“我们不说司法考试,来说说你的经济问题吧,6000块钱的卡是怎么回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提问,林建东愣住了。“要不说说1万块钱的那个事吧?”审讯步步紧逼。“要不要来个金额更大点的,10万元怎么样?”几个问题抛出后,林建东突然跪了下来,泪流满面。之后,林建东交代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

“懂法的人既是最难开口交代的,也是最好开口交代的,因为他们知道后果,关键是要戳到他们的要害。”平时,郑武洪常对反渎检察官说,不要抱怨案子难办,要花心思研究办案技巧,只有这样,反渎案子才会有新突破。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司法部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罪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林建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

猜你喜欢

司法考试司法部李某
司法部发布法律援助 工作指导典型司法案例
同居男友去世, 女友能否继承遗产
为了讨还债务而绑架、扣押债务人,构成什么犯罪
10年被抓8次的惯偷又栽了
司法部在湘潭大学设立全国首个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
浅谈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
杀鸡焉用牛刀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卫生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3年教学培训计划
法学本科教育与应对司法考试的反思
——以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调研报告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