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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家作家们(一)

2009-02-05杨向荣

作家 2009年1期
关键词:安德森短篇小说小说

杨向荣

1、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

舍伍德·安德森是美国第一位成熟的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家,曾经深刻地影响过他的学生兼朋友海明威和福克纳两位大师,可以说他是大师的教师。他在短篇小说创作方面最杰出的成就体现在一部叫《俄亥俄的温斯堡》(又译《小城畸人》)的短篇小说集上。它既是安德森的代表作,也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安德森在这部系列小说集中倾注了极大的耐心和智慧,表现出对人物的精神世界进行不懈研究的激情,每一篇都侧重探索一个问题,表现人物的内省以及如何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不遗余力地探索人物灵魂的变化。

安德森于1876年9月出生于俄亥俄州的卡登,14岁时即辍学,干起了喂马、送报纸的活儿,并且打些其他零工。在19世纪最后若干年,对中西部人来说,“到城里去”就是去芝加哥闯世界。1896年。舍伍德·安德森就是怀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第一次来到芝加哥。但他却只找到了一份五金店的工作,在那里干了几个月。两年后,他以俄亥俄国家卫队成员的身份前赴古巴与西班牙军队作战。1899年回美国后在俄亥俄某大学进修了一年。次年,他再次前往芝加哥,在那里从事广告写作工作,同时创作了一些人物速写。1904年,安德森与知名富商的女儿科妮莉亚·莱恩结婚。他们先在芝加哥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俄亥俄。后来,他又担任了克利夫兰联合工厂公司的总裁。次年,夫妇俩搬到伊利里亚,安德森当上一家油漆厂的经理,成了一名商人,似乎实现了长久以来追求的飘乎不定的美国梦。1912年,安德森突患怪病,神志不清,放下生意,离家出走,后来发现他在克利夫兰的大街上徘徊,很快被送往医院,康复后他再次前往芝加哥,随身带着自己多年来利用业余时间创作的短篇小说。

在20世纪最初的那些岁月,芝加哥云集了大批包括德莱塞在内的作家,乃至著名评论家H·L·门肯称芝加哥为“美国文学的首都”,当时在这个城市居住的作家曾贡献过很多精彩纷呈的作品。安德森的文学起步活动大概是在这个时期的芝加哥开始的。此时,安德森的生活也迅速发生了很多变化。他跟第一任妻子离婚后与雕塑家田纳西·米切尔结了婚。同年,即1916年,长篇小说《温迪·麦克弗森之子》出版。随后又发表了《前进的人们》(1917),这几部小说显示出安德森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这一本事在后来的短篇小说创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19年出版的《俄亥俄的温斯堡》由25个互有关联的短篇小说构成,作者在小说中引进从未有过的崭新主题。他通过环境与人物的主线把各个故事串成一个有机整体,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温斯堡,所有的人物都力图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年轻记者乔治·维拉德,小说中的叙述者始终与其他角色保持一定的距离。全书集中描绘了小城镇生活的心理和气氛,着重刻画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事,特别是那些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小人物的迷茫,写得深刻而别具一格。几乎每篇小说都是人物灵魂的探究,充满了精神经验的细节,简洁、别致地呈现了各种人物的品质、本能、欲念、对人生的企求,以及在人生中摸索的历程。每篇都是一个精致的人物素描,各篇之间存在着有形和无形的联系,彼此烘托,这些人物的性格及其所带来的气氛和情调逐步积累起来,构成一个美国小城的总体形象和氛围。小说中的人物既对现实敏感,又有内省的神秘性,作者在表现人物的本能与现实的冲突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安德森的小镇人物都喜欢固执地探索所谓的有用真理,结果一个个看上去都成了怪人。不过,这些怪人就像《纸球》里说的一句话:人们把长得难看的苹果捡出来扔掉,其实这种苹果是最甜的,可是这种苹果有多甜却鲜有人知。安德森许多小说的总源泉仍然是《俄亥俄的温斯堡》,他后来所关心的主题都是这部小说集的延续。

在1921年发表的《鸡蛋的胜利》中,安德森放弃了把短篇连缀在同一个地方发生,少有内在关联的写法,但是他给这些表面互相独立的故事注入了某种思想上的统一性,同时表现出安德森传达生活意义时的那种既简单又不可测的企图。1923年,安德森发表了第三部短篇集《马与人》。故事发生的背景或在小镇或在城市,但人类的欺诈本性和彼此的隔绝却是相同的。背景交替变化,但绝望和人生无常的主线贯穿始终。开篇小说《我是一个傻瓜》表达了讲真话的重要性,但并没有对撒谎所付出的代价进行说教化的描写。最后一篇小说《俄亥俄的异教徒》重温了爱的魅力,认为爱是人类生存的抚慰性力量。安德森的这些短篇无一例外地关注人物内心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孤独。他认为这种精神上的囚禁是一贫如洗的生活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他用绝望来表达对现实的生动印象,有人虽想逃避,结局仍然是绝望。这些人物生活在美国中西部的小镇一隅,但其处境以及对外部的反应却超越了地域性,具有更广泛的普遍意义。

安德森刻画的青春期少年也别具一格,他们刚刚迈过童年的门槛,常常对想象中的真实与表面呈现的真实之间的反差感到困惑不已,有时会发出关于生命以及成人世界的老练质疑。像乔治·维拉德那样具有确凿信仰,愿意面对未来,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精神力量成功或者至少可以生存下去的青少年并不多见。在《我是一个傻瓜》中,叙述者害怕遭到自己倾心的女孩的嘲弄,最后悍然采取了愚蠢的行动,但又渴望那种不确定的满足感的实现。《我想知道为什么》既表现了少年对生活的浪漫幻想,又传达出听天由命的无奈情绪。安德森有时让小镇人物在城市获得再生,但他们知道自己的梦想最终将成泡影。安德森笔下那些境遇悲苦的女人似乎比男人更为坚强,她们好像习惯地、本能地懂得真善美,乔治·维拉德的母亲刻画得尤为成功和感人。《林中之死》里那个老女人既是坚毅和个性的代表,同时也是生与死的双重化身。

安德森的人物往往会经历各种情感矛盾和冲突,某种毅然决然的企图、自作主张的打算与孤独疏离形成相反的比照,这种感觉又经常伴随着沟通的无能。他们经常在某个瞬间遭遇精神危机,在危机中获得顿悟,但却无力把顿悟的成果化为改变命运的行动。这些人物群像因微不足道的挣扎而永存在安德森的世界里。他们有机会占据舞台中心呈现出普通生活中的异常品质时,让人觉得文学中的现实可以跟生活一样由平民百姓来创造。

安德森的这些小说出现在一个张扬个人主义,同时又要求个人服从集体要求的时代。在一个商业利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主义时代,他的主人公们常常在对付美国现实生活时显得捉襟见肘,苍白无力。安德森的人物往往是他们一厢情愿的思想理念的牺牲品,而这些梦想如此之凡俗和普通,如果不是因为可悲的交流障碍,几乎会在不知不觉中自生自灭。他们往往困缚嘴巴和手足,可

是却有足够的自由意志避免落入无法抗拒的力量的陷阱。

安德森开创了一种现代小说意识,简朴有力的叙述中隐藏着让人感到灰暗与不安的情绪。他不懈地追求清晰和简洁的质地,捕捉美国中西部人的讲话节奏,从其平易和韵律中汲取力量。他的小说在可预测和惊奇意外之间取得了微妙的平衡,创造出一个既熟悉又真实的人物世界。

2、艾丽丝·亚当斯(Alice Adams,1926—1999)

艾丽丝生于弗吉尼亚州,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查珀尔希尔附近的农合里度过自己的童年时代。从她后来写的小说里依稀可见当年生活过的房屋和四周大片的野花。从雷德克利芙学院毕业后,她在旧金山度过自己的大部分青少年时代,后来又去墨西哥和欧洲漫游。她的短篇小说中也反映出这种地域变化。因此,南方家庭和西海岸的怪人、清爽干净的女学者、质朴的女子和同性恋男人,她都写得出神入化、娴熟到家。她的小说以技巧细腻精致和句子漂亮著称,延续了弗吉尼亚·伍尔芙和凯瑟琳·曼斯费尔德的传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把讽刺和优雅结合起来。

1979年,艾丽丝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美少女》,随即开始了特立独行的短篇小说创作实践。她的叙述风格扎实、绵密、优美,笔下的人物形形色色,无所不有。她的大部分小说都发表在《纽约人》杂志上,有20多篇被选进《欧·亨利奖短篇小说选》丛书。艾丽丝虽然在大学专修写作,可自己的创作活动却开始得相对较晚。她于1946年结婚,12年后又离婚。其间,她一边抚养孩子一边打工,同时练习写作。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冷淡的爱情》发表时已经40岁,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发表时已经43岁。但是,随后她开始多产起来,1999年去世时已发表10部长篇,包括备受好评的《家庭和幸存者》(1975)、《次要的机会》(1986)以及《南方的展示》(1995)。另外还出版了四部短篇小说集:《再相见》(1982)、《回程》(1985)、《自从你走了以后》(1989)、《最后的美丽城市》(1999)。

艾丽丝的短篇虽然丰富多彩,但若干反复出现的主题和情景仍然贯穿所有集子。她的几个最优秀的短篇都是探索女人之间紧张的情感关系。她对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着浓厚的兴趣,但这些小说的结局往往是灾难性的。标题小说《美少女》的主角是前选美皇后,这个拥有美好前程和罕见漂亮外貌的女孩最终沦为痛苦的酗酒者。她从婚姻的破裂中挽救过来后,又经历了一场暴烈的婚外情,却因酗酒而放弃了男人。艾丽丝把女人不幸生活的部分原因归结为:她们太倚重自己的外貌,而且从不寻找有意义的身份定位。

艾丽丝后期的小说的典型角色是聪明伶俐的职业妇女,她们的人生历程中充满与男人失败的关系。她笔下的女人往往坚持女权主义思想,生活上自理,理智上自主,政治上自由,然而在选择与男性伙伴相处时却并不真枪实弹地去实践这些理念。《自从你走了以后》写了一个事业成功的女律师遭情人抛弃的故事,这篇小说写得残忍、痛苦、客观,在这场失败的恋爱中两人都背叛了对方。同性恋主题在艾丽丝的小说中也时有出现。《雪》写了女儿与父亲的女朋友之间微妙的同性恋意识。《一见钟情》中一个小男孩迷恋上妈妈的一个女朋友,养尊处优但却缺少父母之爱的孩子开始寻找自己的爱。男孩的母亲自杀后,他回到少年时代与父母一起生活过的那幢大房子,在迷恋上母亲的朋友的那间屋子里,他却对自己的同龄男性一见钟情。

艾丽丝最好的短篇似乎并不刻意使用技巧。她用词极其精简省墨,叙述颇有形式感。她的天赋主要在刻画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上,这使她驾驭短篇小说艺术时显得游刃有余,表现出独一无二的才华。

3、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1987)

詹姆斯·鲍德温总共写了22部书,等到引起轩然议论的《异乡》(1962)和那篇几乎是一本书规模的散文《下一次将是烈火》(1963)出版和发表后才变得著名起来。他的主要作品包括长篇《向苍天呼吁》(1953)、《乔瓦尼的房间》(1956)、《告诉我火车开走多久了》(1968)、《如果比勒大街会说话》(1974)、《正好在我头顶之上》(1979),另外还有若干散文集,《土生子笔记》(1955)、《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1956)、《票价》(1985),戏剧《献给查理先生的布鲁斯》(1964)、《阿门角》(1968)。这些作品集中探讨了鲍德温的核心主题非裔美国人针对种族歧视发出的抗争和调整适应艺术家为了表达意义和美所进行的艰苦努力;同性恋男子对爱情和尊重的探寻。

这些主题与鲍德温本人的生活经历有直接联系。他于1924年8月出生于纽约城,在哈莱姆区长大,祖母曾在美国南部佐治亚州的种植园里当过奴隶。他在高中期间就开始写作,12岁时即发表短篇小说,研究自己的性取向,他描写思索年轻时代的性“痛苦”时这样说:“在我人生的早年,美国关于男性和女性、内向和外向、黑人和白人的分类标准早已分崩离析……显然不用痛苦;然而,即便你辨识出某种标签的意义……这也无力确定你就是你自己。”1948年,他怀揣一张单程船票离开纽约城去了巴黎。他在《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中写道:“我怀疑自己有本事能在这里因肤色问题引起的骚乱中活下来……我不想仅仅当个黑人了事,也不想单纯当个黑人作家。”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鲍德温回到美国。在70和80年代,他自称是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往来快车”。在此期间,他担任了许多大学的访问教授。1987年12月1日鲍德温死于法国寓所。

鲍德温一生获过各种奖项。《会面》是他唯一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本书收选的8个短篇形态各异。标题小说和《男人孩》以南方为背景,刻画了处于孤独和痛苦中的白人。《岩桩》和《外出》均以在哈莱姆区家庭成长起来的黑人男孩为主角。后者以一次从哈德逊河到比尔山的小船旅行为线索,写了三个少年和一个女孩的故事。《今天早晨,今天晚上,真快》描写主人公携带白人妻子和混血儿子从巴黎回美国前夕的复杂心理。鲍德温喜欢用各种闪回的方式来丰富简单的故事线索,这篇小说在艺术上颇能代表作者的风格。

鲍德温深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喜欢把美国人放置在国际背景中,尤其是巴黎和伦敦,来检验他们对异国及其文化的反应态度。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鲍德温发表的短篇日益见少,大多数评论家视他为杰出散文家和长篇小说家,但他的短篇仍然令人难忘。他终其一生都在写作中探索着国际的、超越种族和性别视角的可能性,这种角度在他的短篇小说以及散文和长篇中同样鲜明。

4、约翰·巴思(John Barth,1930-)

约翰·巴思生于1930年,成

长于马里兰州的东滩。他那种一反传统的写作风格可以追溯到早年的生活。他有一个双胞胎的姐姐,据说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秘密的交流语言。他大学时自修爵士乐,打算以教音乐为生。后来,他觉得若以音乐为生,未免大材小用。上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后,他的兴趣开始固定在文学作品的阅读上,逐渐在写作中尝到了甘之如饴的乐趣。

巴思的主要作品有《漂流的歌剧》《道路的尽头》《烟草经纪人》《羊孩贾尔斯》,他的两部长篇曾被提名参选国家图书奖。1973年,收有三部中篇的集子《客迈拉》终于如愿以偿获得该奖。他还出版过散文集《星期五之书》和《更遥远的礼拜五》,另有两册短篇小说集。他从1973年开始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写作。

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迷失在游艺馆中:适于印刷、录音、讲述的小说》于1968年出版。本书共收14个短篇,第一篇仅有10个英文单词:“从前有个故事,它是这样开头的。”他在一则提示中指导读者剪掉这个“故事”,让它构成一个莫比乌斯带,这样,这些词语就会无限地循环下去:他想借此暗示不要指望小说必然要遵循文学传统。《迷失在游艺馆中》不时地用显然毫无关联的教育学问题和自我批评打断正常的叙述结构,有几篇还对经典神话进行了颠覆性改造,还有几篇则把作者在其他文章里提出的问题拿出来研究。这里,巴思不过在实践他在《文学的枯竭》中提出的策略。他在这篇文章中宣称:“某些形式已经枯萎或者某些可能性在感觉上已然穷尽。”但他又解释说,自己并不是说文学已经枯竭,而是说现在该到同时超越前现代和现代主义文学的时候了。他认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并以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百年孤独》为例,称这部小说是“质朴和技巧,现实主义和魔幻神话,政治激情和非政治的艺术性,典型化和讽刺性的巨大综合”。

《海上夜行》是这个集子中相对完整的故事,小说叙述者的身份非常独特,早期不少评论家认为叙述者是一条鱼。他或它其实是一个会说话的精子和细胞,拼命地在海水中游泳,同时又哀嚎其他千百万条必死无疑的鱼的命运。另外一个伙伴沿着这种吃力的路径陪游,沉浸在各种胡思乱想之中,他对他们的“创造者”,他们的“父亲”进行理论思考时,不仅在进行哲学思考,同时又以不明身份的父亲的角色从事着疯狂的交媾行为。《迷失在游艺馆中》描写了13岁的早熟少年安布罗斯随家人到海滨度假,在神奇而令人恐怖的游艺馆中同家人失散而迷路的经历,作者用迷宫来象征世界和人生的不可捉摸,以此强调现代世界“事实和虚构含混不清”的特征。这篇小说比较先锋之处还在于随机地插入作者对小说写法、技巧的意见,甚至介绍斜体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分析自己的写法和初衷,故意让叙述产生疏离感,巴不得时时刻刻提醒你别当真,这是虚构的。有人说这是一篇认识论层面上的关于小说的小说。

1996年,巴思出版了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带上故事》。他把系列故事片断连缀在一起,总名《枕边语》,其中一对夫妇在海滨胜地度假,以互相讲故事的方式来自娱自乐。这些小说的新奇之处在于调用了各种现代物理学和天文学概念,包括量子力学、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普朗克的守恒定理、时间之箭等,作者把这些概念融化进角色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后》描写一对夫妇观赏陨石雨,那些显然毫无规律可言的天体现象与其他看似随机的现象有某种可能关联:如癌瘤、斑点热、连环强奸犯。标题小说中那位过着中产阶级生活的主人公停滞不前的经济状况,受到了以每小时66662英里的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倾斜着穿越太阳系轨道的地球行星,以及以每小时接近50万英里的速度呼啸着穿越太空的银河系的严重影响。

阅读约翰·巴思的小说如同跟一个无畏而机智的思想者相遇。他是一个需要巨大腾挪空间的作家,这个空间要宽敞得足以让他离题万里,足以展示他在写作、科学、古代经典、语言方面的兴趣。他一旦拥有自己需要的空间,就会在方法上制造出令人神迷目眩的效果,进而探索人性的主题,尤其是在形形色色的宣言中迷失的主题。

5、唐纳德·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1931—1989)

唐纳德·巴塞尔姆的短篇小说第一次亮相就对叙述秩序、结尾和模仿的忠诚性等传统提出了挑战,而这些传统在当代美国短篇小说创作中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唐纳德的这些小说给读者和评论家带来一系列形而上、意义上和叙述上的困惑,乍一看它们显得很熟悉,甚至有些平庸。比如《弹钢琴的人》这样来开头:“他家窗外,方正矮胖得像邮箱(身穿红色汗衫、蓝色宽松灯芯绒短裤)的5岁女孩普里思尔拉·海斯在焦躁地四处寻找着什么人来擦掉喷涌而出的鼻涕。”但是,读者很快就发现自己被带进表现主义的领地,貌似平淡无奇的开首句子如“赫伯特给查尔斯和艾琳送了一个漂亮的娃娃作为圣诞礼物”,最后却引向多元的叙述可能。巴塞尔姆把日常经验进行错位处理,同时又孜孜不倦地提示语言形式和统治着美国人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的荒谬性和独断性。在某种意义上,他的这些工作预示了随后十年小说创作上的创新。人们把博尔赫斯说成那种如果没有他,后结构主义批评家也必须要发明出来的那种作家。唐纳德·巴塞尔姆完全可以作如是观,但是,跟国际上的同类作家相比,他有着清晰的超现实主义的标签,他对垃圾食品和美国文化中的高档艺术同时都有巨大的嗜好,这使他具有明白无误的本土性。

博尔赫斯他们用短篇小说来瓦解我们对所谓“真实”的常态感觉,而巴塞尔姆并没有将情节全盘消解掉,他的短篇仍然刻意地给读者提供不多的一点情节,以满足读者对有形的秩序、事件、意象和可观察现象的期待。比如《在甲板上》,作者写到了背景,但在这个舞台背景中要上演的戏却推到最后才出来,而这出让你期待很久的戏不过是几个肉体的偶然相撞。小说在他手中变成“你”和“我”,读者和作家随机接触发生联系的媒质。巴塞尔姆常常以某种冲动出发,然后经过连作家自己都难以控制的语言的积累式推进,最后无边地自行漫延开来。这些文字和视觉拼贴技巧的运用始终暗示着要把小说看做一种找出来而不是做出来的东西。《托尔斯泰博物馆》中,历史逸事、大众物理学、艺术信条与用第一人称回忆出来的日常虚构素材混合在一起,通过荒唐的并置,用经验来捕捉“事实”。《看月亮》中的主人公宣称:“支离破碎是我唯一信赖的形式。”这其实也透露出作家本人的审美趣好。巴塞尔姆不仅开拓了随后贴上“后现代主义”标签的文学和文化批评实践,而且影响了美国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成为后来出现的“极简主义”的先声。但是,巴塞尔姆的追随者很少堪与其始终不改的严肃性或想象

力的狂放不羁媲美。

在巴塞尔姆的小说中,作者的代替物不是角色,而是具有强大代理作用的词语。词语成了忙得要疯的介质,历史要通过它们进入小说。巴塞尔姆声称,词语身上留存着晕轮、锈苔、结层和回音。他还不断深入探索,寻找每个隐喻中积淀的共同记忆。评论家认为巴塞尔姆梦想把语言从被商业、政治和日常庸俗的习染中净化出来,但他认为语言携带的这个世界的痕迹可以积极地加以应用。艺术“从来都是对外在现实的深思”而非象征,追求的是质朴、坦率和改良的效果。词语的组合机智会让意义呈指数增长般生成出来,会不断涌现出代替现实的想象力。巴塞尔姆把想象力的释放当做一种对抗堕落,或者说得更具体一点是对抗麻木的解放武器。有些评论家抱怨巴塞尔姆后期的小说有自我重复之嫌,但在整个写作生涯中,他在创新方面仍然保持了水平很高而且稳定的质量。其实,他的作品到80年代后期仍然具有鲜明的先锋性。

巴塞尔姆经常在小说中对自己进行无情的自嘲,让人联想到他是多么地与圣人这些概念背道而驰,但事实上他对世俗诱惑的抵制也表露得很清楚。不过,同时,他在小说中流露出的对世俗享乐的爱好也令人眼花缭乱。托马斯·品钦这样评论他:使巴塞尔姆没有成为“世界级乖戾老人”的原因在于他“那颗始终满怀希望和毫不痛苦的心灵有着天生的坚定的相反节奏”。

巴塞尔姆1931年出生于费城,在休斯顿长大。他从高中时代就开始做新闻记者,直到上了休斯顿大学,其间,写作方向仍然在戏仿、讽刺和批评上。1951到1953年,他在日本和韩国等地担任随军记者,回国后在《休斯顿邮报》和其他出版机构工作过。他父亲是一个喜欢标新立异的建筑师,这无疑影响了他在美术方面的兴趣。1961年,他担任了休斯顿当代艺术博物馆馆长。同年,他的短篇小说《我和曼迪保尔小姐》发表,标志着他在写作领域的转向。随后他又赴纽约办杂志《场地》,开始陆续在《纽约人》上发表短篇。1964年,他的第一个短篇集《回来吧,卡利格雷博士》出版,迅速巩固了他在文学界的声名。他总共出版了10个短篇集,另有4部长篇,包括《白雪公主》(1967)、《死去的父亲》(1975)、《天堂》(1986)和《国王》(1990)。他于1972年首次去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教书,1981年在休斯顿大学获得创作专业终身教职,1989年死于癌症。

6、里克·巴斯(Rick Bass,1959-)

里克·巴斯在二十八九岁左右时忽然决定离开南方,放弃了石油公司的工作,像神话中的探险者般去西部漫游。他曾旅行穿越新墨西哥、亚利桑那、科罗拉多、犹他、怀俄明、爱达荷等州,最后来到摩塔纳,按他的话说终于“越过一个山口,一道峡谷出现在脚下”。他至今还生活在那里。70年代后期,巴斯还是犹他州立大学地理系学生时曾体验过洛可山区的生活,那时他还没有产生当作家的念头。他说自己重返西部之前不过是个并不起眼的写打猎和钓鱼的作者。从1987年开始,巴斯住在遥远偏僻的摩塔纳的亚克谷专事写作,可以说完成了对自己的改造和超越。他出版了12本书,包括4卷短篇小说集,《守望》(1989)、《普来特河》(1994)、《在洛亚尔山》(1995)和《天空、星辰和荒野》(1997)。他的小说多次被选人《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欧·亨利奖小说选》《最新南方小说选》等丛书。他得过不少青年文学奖。

巴斯把他的摩塔纳谷当做一种象征。它远离近邻,尚处于原生态,遥远得足以阻挡物质文明的侵袭。“我是藏在这里的,这点毫无疑问。”他在《冬天》中写道,他描述当地社区的成员时说大家都有那种冷嘲热讽的特质,“我们都在逃避什么,这种孤绝处境让我们有安全感”。这种僻远的生活环境让巴斯的小说带上两个备受称赞的特质:一是说方言的角色,其次是或明或暗对抗美国物质文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腐蚀。“在城市,我经常感到虚弱、无力、无用……我喜欢待在自然中。”他喜欢把自己置于硬气有力的田园生活的传统中,退到詹姆斯·库珀和亨利·梭罗的状态,因此大自然最令人感兴趣的要素是它的力量,它考验肉体和灵魂的潜力。

那种具有强烈男性色彩的方言在《守望》和《在洛亚尔山》中表现得尤为鲜明,无论其背景在休斯顿、得克萨斯海湾、密西西比水乡还是摩塔纳的荒野。这两个集子中的小说除了两篇,其他都用第一人称叙述,用一种无拘无束的男性口吻,没有沉思意识,常常这样开始:“冬天的罗德尼经常下雨。但是我们有历史……”或者:“克尔比有信仰。他忠心耿耿:克尔比忠诚。”巴斯钟情于去掉概念性的叙述者。他的小说几乎完全没有对话,表面上质朴无华,结构几乎完全复制每个流浪汉的自然存在状态。有评论家说,处于这种边缘状态的男性角色往往能表达出社会传统上能允许的更野性的情感广度。巴斯的叙述者的那种质朴无华让他们拥有一种信马由缰的反讽自由,如《密西西比》中的一个段落里出现的那个句子:“猫头鹰。我们逮住猫头鹰了。晚上它们总是哭嚎,让你怀疑自己待的地方会出什么事,甚至怀疑自己会有什么不祥。”还有评论家指出,这种依赖说方言的男性主人公的写法存在固有的严重问题,即所有主题意识必须来自语言本身以外。但是,没有什么概念可以解决巴斯的疑问:人类如何跟自然世界和谐相处。巴斯以南方为背景的小说还揭示了技术社会对自然界的破坏。作为一个作家,他并不主张人应该简单地与自然保持同步。

自从搬到亚克谷生活以后,巴斯自称:“我感觉自己在远离概念和思想,它们曾在我们的血液中怦然跳动。”他开始看重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诗意风格,叙述篇幅比以前的更长,对人们尤其是男女之间的关系的见地更为成熟。在巴斯的短篇小说中,女人从来都是容易消失的谜团,到了晚近,女人依然是谜,依然有时不辞而别,现在则开始跟男人平起平坐。男女之间的爱情变成一种野蛮的共生关系。他开始弃用民间逸事、讲方言的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比如,在《天空、星辰和荒野》中出现了这样开头的句子:“起初,我们借用几张祖父在文件袋背面绘制的粗糙的地图来探索这个国家,但是,渐渐长大后,当我们去新的地方以及祖父熟悉的那些深僻的地方时,我们开始用准备亲自去填绘的空白地图当做指南。”这些篇幅更长的小说传达出个人与社会的挽歌式关系,同时也强调人类的相互关照。

巴斯小说中的大自然不完全是时代背景的折射,而是主人公精神状态的反映。自然既是治疗者,又是破坏者,在这种矛盾框架中,他的小说主要通过直觉来推动发展,而不是依靠概念,而且这种发展似乎还极力避免出现最后的结局,巴斯曾把自己的写作过程描述为:“从旁边寻找裂纹、缝隙、断层,防止小说肆虐地横冲直撞,变得平庸可测。”

7、理查德·鲍施

埃及,看见过半狮半鸟、名叫格里芬的动物。叙述者表示怀疑,在字典里查了“格里芬”这个词,欣慰地发现格里芬是一种在神话里出现过的野兽。这个事实被证实后,叙述者对新来的老师信马由缰的描述变得很容易轻信。这时,巴克斯特让读者看到了这个男孩的天真,猜测这个男孩会学到比格里芬更复杂的东西。第一人称的叙述在人物所观察到的事物和读者所了解的东西之间形成了一种具有反讽味道的距离。费恩茨小姐用意大利纸牌预测一个男孩会早死。她很快就被解雇,学生们被迫又回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这个情节的设计让叙述者经历了一个想象出来的幻境,但顷刻间那个延伸的世界就被关闭了。读者与他共同经历了体验奇迹的快乐和想象力遭受压抑的悲伤。巴克斯特的主人公们极力适应外在的混乱,而内心凌乱的音符却在继续拨动。

巴克斯特喜欢描写普通人在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的生活。家庭的平静对时而美妙时而悲惨的喜剧突变而言显得十分脆弱。他的那些困陷混乱的人物总是想方设法跟别人发生联系,在日常生活的凌乱中寻找意义,然而这种联系并不容易求得。《窃贼》中一个郊区圣职人员在撰写布道文:“不要害怕……”但他却卡在那里写不动了。妻子对小偷有一种强迫性的恐惧。这时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正好是妻子的前男友,他以郊区的真实状况为例安慰牧师:“看看你和邻居们住的房子。看看光线映照出的小小的四边形。这里除了家庭、火炉、圆木、上帝的孩子外,不会有别的什么。在这样的地方,一个结了婚的女人不该还对小偷担惊受怕的。”读者知道这位朋友和牧师妻子在感情上仍然藕断丝连,已经看到这个郊区并不安全。妻子不断地说害怕贼在家里搜寻东西。可是,我们知道,那个贼已经悄然潜入。

《消失者》把背景从中西部的家庭生活移到外面,讲述了一个外国人想跟美国世界发生某种联系的可笑又可悲的欲望。一个叫安德斯的瑞典工程师出差去美国底特律,他最大的渴望就是“跟一个美国女人在一张美国的床上睡一觉”。当他很快就被底特律空气中四处弥漫的灰尘的酸味弄得晕头转向时,读者发现安德斯想漫游一个比底特律地图上标识的街道复杂得多的世界。安德斯最终遇上了自己的“美国女人”,她警示安德斯的灵魂就像闪闪发光的生牡蛎,而自己的灵魂则是“钚”,让安德斯在自己家里体验了一番堪称迷幻的性经历。安德斯的身体仿佛要在缤纷的色彩和燥热中爆炸,他搞不清这个女人唤醒了什么样的情感反应。她冷静地解释说,“能够立刻打开你灵魂的语言”犹如毒瘾。安德斯对她的冷漠情感不以为意,相反还积极地期待接下来的好事。后来,她很快就永远地消失了。安德森继续寻找能把自己带入超现实的神秘世界的媒质,然而,他的探寻不仅招致遗弃而且还遭到坑蒙抢劫。他在一个脏兮兮的工业小镇的经历毁灭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他对这样一个毫无信仰可言的美国感到困惑不解。朝圣者被孤单地撇在那里,在四处弥漫着可疑的烟火与灰尘的气味中瑟瑟发抖地思念着自己的故乡。

巴克斯特在小说中不遗余力地用鲜明的细节和轻脆,有时是超现实的对话来唤醒复杂的情感。他的主人公都怀着虔诚和谦卑努力探究这个充满各种不和谐的世界的奥秘。他们在凌乱不堪的世界中寻找关系和感情的时候,经常遭到陌生人的打击和惊吓,被飞来的横祸所动摇。这些小说不仅带来了奇迹之光,同时也让我们尝到失落的慌张。每次顿悟让主人公获得的与其说是启迪不如说是迷茫。弗兰纳里·奥康纳相信最好的小说都是靠神秘事件来推动的,同样,巴克斯特拒绝把小说的各个部分打造得完美妥帖。他的小说从不和谐中萌生出来,然后停留在复杂而神秘的结局上,熟悉的事物变得十分陌生,如果不是被毁灭的话。他总是求助于神秘的不可知,彰显智性的局限,不存在解决一切的智慧。他的小说从解释某个事件开始,结束时却从纸面超越而上,进入无法言说的奇妙世界。

责任编校王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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