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
2009-02-03杨竞业
杨竞业
摘要: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具有互渗性。两者的矛盾是道德边界和道德规范的矛盾、文化边界和文化规范的矛盾。边界道德难于达致理想道德的崇高境界,边界文化无法问鼎科学文化的合法地位。走出无规范、无立场、无原则的边界,是道德和文化的进步之路,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
关键词:边界道德;边界文化;道德边界;文化边界;人的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B8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6—0148—07
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关系问题迄今为止还没有被提出来深入研究。笔者曾探讨“边界道德”概念。费耶阿本德则提出过“边界文化”概念,但他没有对之做出充分解释。文章试图通过比较“边界道德”和“边界文化”概念,论析其内在关系及其生活蕴涵,呈现道德和文化共同进步的矛盾和张力,并从这一角度揭示人的全而发展逻辑。
一、“边界道德”、“边界文化”概念的理解
“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是高度相关的概念,二者深层制约着道德和文化的共同进步,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从哲学的高度对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关联性进行研究,才可能认识它们在哪些方而阻碍道德和文化的共同进步。
1、“边界道德”概念的深入理解
由于人的类生活及其需要的观念尺度出现了模糊化,人的传统生活及其需要的理智标准出现了碎片化,人的公共生活及其需要的公正原则出现了抽象化,出现边界道德的现象。笔者曾指出:“边界道德是指现实的人在扭曲、变异道德意识心态、道德理想信念、道德信仰人格基础上以深层化的潜存、表象化的虚存或隐蔽化的实在等方式存在于人的生活世界,并与显在的正常化、规制化的实体道德相依存又相区别的道德虚践形态”,因而它不是“虚幻的道德”或“道德的虚幻性”,它也不是“非存在的道德”或“边缘的道德”。这是对边界道德的消极意欲和积极意欲分别做存在论证明和认识论证明所引出的结论。如果说这个研究是从人的内在意识层面为探究道德进步和人的发展的关系作出了初步概括的话,那么进一步研究边界道德就要上升到文化哲学层面,通过分析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内在关联,揭示阻碍道德和文化进步的深层原因。
边界道德不是反道德,不是反对全部道德,但它也不全部、一致地履行道德规范,因而它使行为主体显得“缺德”。但不加细致研究,就说不出它为何“缺德”、在哪里“缺德”。边界道德试图建立一个道德边界,竭力让人们承认它有道德性,但这一“道德性”是欠缺道德精神的。因为一个值得称道的道德一定是完整、连贯的德行和不可怀疑的德性的统一。边界道德够不上这样的道德,所以它是欠缺文化精神的。欠缺文化精神的边界道德是应该批判的。批判边界道德,其实质是批判边界道德行为主体,其目的不仅在于揭发其固有的虚伪性、两面性、不稳定性而增加其自省功能、反思意识,也在于帮助其他主体建立合理生活、幸福生活的观念,进而揭示实现文化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正确路径。
2、关于“边界文化”
边界文化的“边界”,是生存论意义上的边界。这样的边界主要有两类:一是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交接之边界,二是不同文化交叉影响的边界。两类都和主体的生存边界相关。
就第一类边界来看,对主流文化而言,它是指国家政治文化、大众媒介文化和休闲文化。其中,媒介文化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服务于国家政治的、与政务活动相适应的文化,一类是服务于公民日常生活的文化。前者高度关联国家政治文化,后者高度关联世俗文化。对边缘文化而言,它是指个体文化、口传文化和漂泊文化。但边缘文化更根本性的东西在于:它在与主流文化接触、碰撞中动态地生成。所以,边缘文化不能被看作静态意义上的个体文化、口头文化、漂泊文化,而是主体与国家文化、媒介文化、休闲文化等发生接触、交流、碰撞所产生的文化。因此,由主流文化和边缘文化所产生的边界文化,既不属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又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大众文化、世俗文化。
就第二类边界来看,主要是指在国内文化与国外文化之间、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政治文化与科学文化之间、不同地域文化之间交叉影响的边界,即在这些互为对象的、可以比较的文化之间形成的过渡性地带。虽然边界文化是从那些不同种类的文化之间发展出来的,但它却不属于某一个文化圈层,它来自两个或多个文化的“交集”,却游离于这些文化之外。无论它是来自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交界之边界,还是来自不同文化交叉影响的边界,边界文化都找不到属于它的归宿地。黑格尔所谓“太忙碌于现实,太驰骛于外界”,并且反映了“生活的浮泛无根”、“兴趣的浅薄无聊”、“意见的空疏浅薄”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具有交叉生成性、内在矛盾性、偏离主流性特征的边界文化。
文化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样态,应当有麦金太尔所说的“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滋养,或斯密所说的“正义和仁慈的美德”,边界文化却缺失这些,而使其“文化气息”变味。考察文化要考察道德,考察边界文化也要考察边界道德。边界文化与边界道德在生存上具有互渗性。两者互相转化,转化的中介在于现实的生活主体。
3、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存方式
人是生活者。生活于主流文化中的人,或生活于边缘文化中的人,都可能成为边界文化中的人。边界文化中的人也是边界道德中的人。生活于边界文化和边界道德中的人有其独特的“文化”样态和“道德”气象。
一个处于边界文化中的人并不是一个不自觉的或缺乏自我意识的人。因为人总是“具有意以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这样的人即使起初并不自觉其处于一个边界文化地带,但他对处于这一文化地带是有丛本的道德判断的。只要他进入了一个文化圈层,就会做符合其文化情景的道德判断。这种道德判断与主体处于主流文化、边缘文化、大众文化等情景中的判断不同,因而这种道德就不同于理想道德、规范道德和风俗道德。这种道德处于理想道德、规范道德和风俗道德之间,但又游离于这些道德之外。对于这种情况,人们往往认为这样的主体只是其道德立场不坚定罢了。问题的实质则在于:这样的主体是在边界道德中过活,而类同于这样的主体一旦形成一定的数量、规模,变成一个具有边界道德特征的生活共同体,这时边界文化就生成其中了。由此可见,边界道德是边界文化生存的精神土壤,而边界文化是边界道德发育的精神环境。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具有互渗性、共生性。一个边界道德主体会从其身上生长出边界文化的质料,而一个边界文化主体则会从其精神中发酵出边界道德的因素。所以,一个靠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而生存的主体是应当批评的,一个靠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而生存的共同体是应当批揭的,一个靠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而生存的社会是要批判的,一个沉浸于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
而生存的共同体社会则是值得警觉的。
因此,面对这样的边界道德气象和边界文化样态,就要对那样的主体、共同体和社会进行有效的批评和有力的批判。不过,这样的工作有赖于通过正确揭示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
二、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两维关系
理论之维和生活之维是考察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基本维度。既考察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边界“是什么”,又考察边界的道德和边界的文化“何以生成”,才能廓清它们二者的本质联系及其对主体的深层影响。
(一)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理论之维
从理论上辨明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存在根据、衍生方式和深层矛盾,这是发现它们二者内在关联的必然要求,又是找出那些阻碍道德和文化进步之因素的理论前提。
1、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存在根据
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存在是一种事实存在、现实存在和理论存在的复合体。在这种复合体中,存有它们力图建立的“道德理论”和“文化理论”。但这些“既非真,亦非假”的道德理论和文化理论,并不敢在公开场合、公共领域上榜宣传,而是走小道贴金、挖暗道张扬、抄近路拷贝。
首先,作为事实存在的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是一种确凿的道德事实,而不是道德现象。在日常生活领域、非日常生活领域及其二者的边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有待解释的道德事实。尼采就指出:“道德现象是不存在的,只存在对这种现象的道德解释”。石里克也指出,伦理学的任务就是解释,解释人类行为的动机、解释道德的意义,等等。作为一种不争的事实,它们有两个变化方向:对边界道德而言,它意欲使自己更加“现实化”,进而形成一套适应现实需要的“道德理论”;对边界文化而言,它意欲使自己更加“文化化”,进而建立一套体系化的“文化理论”。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事实存在是其后续的现实存在的逻辑起点和扩展基础。
其次,作为现实存在的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以真实的假象呈现于生活过程中。其一,它们都现实地存在于一些生活过程中。生存于其中的生活主体不断在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活动,不断扩大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势力范围”,竭力拓展“那些在道德的名义下一向被尊崇、甚至被顶礼膜拜的东西”。其二,那些自认为成功的生活主体不断总结边界活动的经验,有意识地点缀边界道德的形象,装饰边界文化的外观。套用福柯描述思想史所说的话来说,他们用那些“漂移不定的语言,无定形的作品”,甚至无关联主题的东西,讲述边缘的历史,树立不负责任的“影子哲学”。可以说,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现实存在是其事实存在的扩大化、集中化。
再次,作为理论存在的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混淆了真理、歪理和无理的界限。它们把“真理不会白说”的可能替换为“让真理说了也白说”。显然,这种理论并不是掌握了真理的科学理论。在培根看来,知识是导向真理的条件,有知识才能掌握真理;在福柯看来,权力是真理的化身,有话语权就能掌握真理。对于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主体而言,他们把实用有效性、聪明技巧性、成功得利性等实在性看作真理;他们所有的理论建立在对真理的无原则的解读上,建立在对权力的无立场的运用上。在他们那里,歪理就是真理,而真理变成无理。因此,用歪理看世界、用无理闯世界,就是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存在论根据。
2、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衍生方式
边界首先与边界文化的存在论根据,就是“真真理无用”、“假真理大用”、“有用是真理”的实用论、庸俗论。从实用论角度看,它们要的不是道德价值,而是道德边界;从庸俗论角度看,它们要的不是文化价值,而是文化边界。这样,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就形成只要“边界”、不要道德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衍生方式。但是,边界、规范与道德和文化是结合在一起的。人为地把道德、文化拆分或解构,它们的完整性就不复存在。只要“边界”不要道德的边界道德和只要“边界”不要文化的边界文化,就成了双面人那样的“双重的看客”。
首先,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承认存在作为规范的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问题在于,它们都不把作为规范的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看作规范,不把规范用于规范自身的伦理行为。相反,它们把这些已所不欲的规范用之于要求他者。它们不是看不到作为规范的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对于实现道德进步、文化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相反,它们不但尊崇“坏的东西,错的东西,没有精神的东西,或者甚至是荒谬的东西,无意义的东西”,而且提防、规避甚至有意消解这些边界,以免束缚自己、以免伤害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这是实用主义道德的衍生方式。
其次,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力图建立作为“道德规范”和作为“文化规范”的边界。它们既意欲利用这些“规范”所具有的力量去削弱那些理智者的反思能力,去剔除那些真诚者的怀疑精神,又试图用它们在边界生存的特例、经验、成功作为“经典”、作为“盛宴”毫不保留地演示出来。它们力图证明:不道德至少不够道德依然能够生存,甚至生存得比一般人要好;没文化至少不需要太多文化就能生存,甚至生存得不比一般人要差。它们就是要用那样的“边界”规范达到规劝他者并使他者屈从。这是庸俗主义文化的衍生方式。
再次,真正的道德规范和文化规范不会屈从于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意志。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之于实用道德和庸俗文化具有内在一致性。道德毕竟是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表达正气的东西,文化毕竟是人与社会之间必不可少的表征正义的东西。这些都不是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所能为、所能实现得了的东西。相反,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之共同所为,它们“那种理直气壮的规劝对于那些善于反思并且富于怀疑精神的人则很可能失去效力,他们不会因为传统、风尚或权威的力量而承认某种规范”。正气终归要压倒邪气,正义终归要压倒邪恶,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活真理观。
当然,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衍生方式是存在矛盾的。这些矛盾揭示:正气要归还给正气的人而不是邪气满身的人,正义要归还给正义的事物而不是邪恶遍体的事物。但是,这些在理论上可以阐明的命题在生活中却不断遭遇困难。要破解这些困难,就要揭示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深层矛盾。
3、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深层矛盾
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深层矛盾是其存在根据的矛盾,也是其衍生方式的矛盾。这些矛盾体现为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的矛盾、道德规范和文化规范的矛盾,即道德边界和道德规范的矛盾、文化边界和文化规范的矛盾。
第一,道德边界和道德规范的矛盾是“边界”引导“规范”与“规范”引导“边界”的矛盾。
首先,对于道德边界而言,它指向道德界限,明确一个“下限”,即一个道德底线。因而它的存在是让主体明白生活有其道德性的界限。但在边界道德主体那里,道德边界不是“界限”,反而是起点,是挑
衅、侵蚀道德化生活的界线。其次,对于道德规范而言,它指向一套规则,明确人们的行为准则。这些规范从具体规则到行为过程具有同一性,即规范的制定要求主体行为的实际表现与之基本一致。两者比较而言,前者是潜在的、隐形的规则,后者是显在的、实体的规则;前者没有或至少没有上升到文字层面明确要求主体践行,后者则是多数人取得共识之后建立的行为准则。因为如此,道德边界和道德规范就必然发生“谁带头”的矛盾。假设“边界”能够引导“规范”,这就说明这些“规范”是弱规范,是形式规范。一种形式规范,与其说是不经协商、未成共识而立下的规范,毋宁说是小集体话语霸权下的产物,或者是唯我论的主观臆断的产物。相应地,由道德边界主导道德规范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不可能是对人们的共同生活有约束力的规则”。反之,“规范”能否引导“边界”呢?这里要区分两个层次:其一,如果“规范”明显地包含并指示了“边界”,那么“规范”是高于“边界”的,这样的道德规范就能引导道德边界;其二,如果“规范”只是抽象笼统的规范,是模糊表达的规则,那么“规范”就降格为“边界”,这样的道德规范就不能引导道德边界。可以说,“边界”引导“规范”还是“规范”引导“边界”的矛盾,本质上并非“边界”与“规范”之争,而是主体对选择道德边界生活还是道德规范生活的不同生存状态的“烦闷”与“焦虑”。这些烦闷与焦虑反映了“没有标准的选择”的时代性矛盾,这个矛盾也反映了文化边界和文化规范的矛盾。
第二,文化边界和文化规范的矛盾是“道德共识”与“文化共识”的矛盾。
道德共识是指基于共同生活实践的现实的人在道德规范、道德信念、道德理想上所形成和建立的最基本的看法。这里的道德共识,不是“无人身”的乌托邦理念。在斯宾诺莎看来,人们“遵循理性而生活”就是一种道德共识。在费希特看来,一个“人的最高意向就是力求同一,力求完全自相一致的意向;为了使他能永远自相一致,还要力求使他之外的一切东西同他对这一切东西的必然性概念相一致”,也是一种道德共识。无论是在道德规范上,还是在道德信念上,或者是在道德理想上,斯宾诺莎和费希特的观点都有共通之处。因为,对于道德共识而言,一个遵循理性而生活的人,就必然在遵循道德规范、坚守道德信念、提升道德理想上实现同一。反之,一个在道德生活上力求实现道德规范、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同一的人,必然是一个尊循理性而生活的人。但对边界道德而言,主体所要的不是理性、道德价值和道德生命,而是非理性的、违背道德真理的苟且偷生。
文化共识的“文化”不是指广义上的人类全部文化,而是指狭义上的社会文化,是指不同种类的、不同生活领域的文化。因此,“文化共识”是特指不同生活领域的文化认同、文化信任、文化合作、文化共享而形成的共存、共享、共荣的价值观。对内域文化而言,文化共识意味着具有亲近感、信任感的本土文化能够提高生活信心、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对外域文化而言,文化共识意味着具有优越感、超越感的多元文化能够开阔心灵视野、提高世界交往水平。正如“任何文化都有它独特的精神和灵魂贯穿其中,任何主义都有它的核心信仰,任何社会也有它的核心价值观念”一样,文化共识也有核心的精神、理念。只有那些自觉倾向于合理生活、健康生活的社会主体,才能建立文化共识。但对边界道德而言,行动主体所获得的不是亲近感、信任感、也不是优越感、超越感,而是疏离感、异化感。
基于这样的理解,道德共识是道德共同体的共识,是文化共识的组成部分。在道德共识里,道德边界就是文化边界。而文化共识是群体主体对内域文化和多元文化的价值共识。在文化共识罩,文化边界指明道德边界。在这些共识里,文化规范包含文化边界,文化边界包含道德边界;而价值共识包含文化共识,文化共识包含道德共识。
因此,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矛盾实质是要不要规范的矛盾。有规范才有价值,好规范才有好价值。不要道德边界就是不要道德规范,不要文化边界就是不要文化规范。而不要道德规范而依凭“边界”的道德并不是真正的道德,不要文化规范而依凭“边界”的文化也不是真正的文化。一种不要规范的边界道德是一种不要道德共识的道德虚伪主义,一种不要规范的边界文化是一种不要文化共识的文化虚无主义。不要道德共识和文化共识的边界道德、边界文化都不能产生好的生活价值。
(二)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活之维
生活是人的始基,也是道德和文化的根基。人以生活为始基,说明人要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幸福意义。道德和文化以生活为根基,说明道德和文化的进步要服务于人的健康的生活、适应于人的发展的生活,使人变得更有道德和更有文化。一个生活得丰富多彩、充满幸福的人而又变得有道德和有文化的人,是懂得生活真理的人,也是获得好的生活价值的人。
1、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活机制
道德作为生活之可能,就是将道德贯通生活,建立起道德生活而不是边界道德生活;文化作为生活之可能,就是将文化渗透生活,建立起文化生活而不是边界文化生活。一种道德生活和文化生活相一致的生活是理想生活,反之,一种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相关联的生活是要批判的非理性生活。非理性生活当然不是理想生活。
一方面,道德生活和文化生活互相关联、互相促进。这样的道德生活和文化生活形成理想生活。有道德的生活是有文化的生活,有文化的生活也要求过有道德的生活。有道德的生活提升文化生活,有文化的生活促进道德生活。但“有”就有“多少”、“高低”、“长久”的区别,“多少”区别出数量问题、“高低”区别出境界问题、“长久”区别出水平问题,以上问题则体现不同主体在道德和文化上的综合能力、素质问题。一个在数量多、境界高、时间长等尺度上经得起考验的主体必定是把道德生活和文化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生活主体。这样的生活主体,有道德又有文化,是有好道德的文化人,又是有好文化的道德人。这样的生活主体,用好道德去提升好文化,又用好文化去催生好道德。这样的生活主体,着意于建设高文化和好道德,用高文化去建设好道德,又用好道德去建设高文化。这样的生活主体,是懂得把“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宗教性道德”和“社会性道德”紧密结合的主体。然而,理想生活是主体自觉把握和主动创造出来的。在到达理想生活境界前,如果主体在观念、行动和手段上偏离厂理想目标、扭曲了理性方式、误用了理智手段,造成理性生活设计的改道,主体的生活就由理想生活改道走向非理想生活。这种生活就下滑并为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所宰制。
另一方面,边界道德生活和边界文化生活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它们二者形成边界性和非理性的生活。这利,生活由“人必须生活在他想要改变的生活中”这个观念所支配。首先要承认,这个观念含有理想生活的成分。一个人想要改变的生活是
他所向往的、意欲实现的新生活,这种生活当然是一种理想。但他理想的生活不一定是理性的生活,他“想要改变的”东西、想要狭得的东西不一定与其能力、环境相符合。即便他具有获取他想要的东西的能力和环境,但如果把这种能力、环境用错了对象或用错了地方,那么他就是把自己的才智、能力等文化条件边界化,就是去寻求实现其理想生活但并非理性生活的边界。这个边界,可能是游离了道德规范的边界,因为它或背离理想道德、或悖逆职业道德、或扭曲家庭道德、或破坏公共道德。这个边界,也可能是游戏在文化边缘的边界,因为它或宣传文化而未作坚持、或依凭文化而大肆钻营、或附会文化而大量造作、或煽情文化而大胆滥用。这样的主体,一边对他者讲道德信仰、讲文化进步,另一边却在找寻制度缺陷和管理空白的边界,在边界挥洒个人的利益想象,游刃有余地把其“道德”和“文化”的边界推向“极致”。
2、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活边界
边界道德有其生活边界。这一生活边界是以道德为道具、为形式的边界,主体只是在“道德”之名下过活。边界文化也有其生活边界,这一生活边界是以文化为道具、为旗子的边界,主体只是在“文化”之名下过活。这里的“文化”是庞杂含混、自欺欺人的东西。它以他人搞不懂为高深,以沾边各类文化为博大,以为演练久了就是文化。其实,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活边界都是它们二者共有的边界,只不过前者冠以“道德”符号,而后者冠以“文化”符号罢了。
首先,边界道德力图以道德感建立生活边界的“界碑”。本来,道德感是使人感动的感受力、使人变得崇高的影响力,它在正向增强人们践行义务的道德能力,在反向增强人们反思实践的耻感能力。但在边界道德的主体那里,道德感被挪用为一个似装代表正道和正义的“界碑”。正是这个“界碑”,让他者面对那一个作为崇高者、博大者、超群者的主体望而却步、油然而生敬畏,让普遍者服从于无规则的规则、屈从于无立场的立场,让卑微者无限内疚、以致怀疑自身走向解放的能力和条件。其实,~个真正的主体是一个“大写”的他者。他者是自我的外在。自我是他者的内在。道德感不能靠自我来维持与巩固,它更需要他者的支持、信任和呵护。没有他者的情感给予供养,自我的道德感是贫血的。一种被挪用的道德感,不仅是贫血的,而且是虚无的。贫血而虚无的道德感显然不能行使代表正道和正义的权力,因而道德“界碑”就意味着一种抽象的、虚伪的边界文化在一些群体主体中暗中席卷。因此,可怕的足这种有“界碑”的边界道德使人失去信任能力,而信任能力的缺失又更可怕地使边界道德到处涌冒,并造成道德和文化的真实边界模糊不清。这种结果进一步使边界道德混淆了各类道德的正确标杆,遮蔽了群体主体的伦理视界。由于这些内在缺陷,边界道德难于达致理想道德的境界。
其次,边界文化力图以文化力建立生活边界的“牌坊”。没有道德感的“道德”充其量是以众所周知的守旧的规则和虚弱的符号来展示。但没有文化力的“文化”,则极可能以貌似摧毁旧文化那样的凌厉力量来保仝边界文化,也极可能以“文化力”的概念系谱来建立种种边界,建立让人景仰不止的“牌坊”。对于这样的“牌坊”,主体非常明白,只要称之为“文化”就要侮辱文化,只要对之“膜拜”就要贬损人格。然而,主体却希望由于边界文化的边界模糊不清,他更容易操控作为普遍者、卑微者的生活神经,操控他们的历史、传统和文化。但是,游走在国家文化、媒介文化、大众文化之边界上的边界文化,其所谓的“文化力”某种程度上是模拟、盗用上述文化的力量,其并非具有那些文化的实力和底蕴。要害的是,它以边界道德为开路力量,这种力量由于其天生的虚弱和游移不定的边界使人难于捉摸,因而那种所谓的边界文化生活是可疑的。由于这种可疑的“软肋”,边界文化无法问鼎科学文化的合法地位。
这样,在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之间就出现了两类生活边界,即边界道德边界和边界文化边界。这两类边界在大开放时代面临着种种生活危机。透析这些危机,才能给道德和文化的进步指出具体的正确方向。
3、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的生活危机
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之间发生的危机是生活危机,是主体非理性生活的危机。由于人陷于道德的、文化的、精神的和信仰的非理性境地,因而这种危机可区分为道德边界危机和文化边界危机、人的精神危机和社会信仰危机。
首先,道德边界危机和文化边界危机是道德文化的价值危机。它足道德危机和文化危机的显露,是人的生存危机的征兆。道德边界和文化边界之间发生的危机是道德生活边界和文化生活边界之间发生的危机,因而它是道德文化生活的危机。道德文化构成文化的核心价值。道德何以有价值?因为它对人的幸福生活有意义。文化何以有价值?因为它使“人成为人”、使“人更是人”。文化出问题,文化有危机,其外在的表现在于文化形式,深层的表现则在于道德精神,在于文化道德精神。道德精神出问题,文化危机就不可避免,且短时难于救治。道德文化是生活的内在精神,是构筑健康、合理的生活的最为重要的东西,是“一种被我们称为文化价值或‘人的意义的东西”。可见,道德边界和生活边界之间发生的危机,是文化的道德危机和道德的文化危机。文化生活失去了道德根基,道德生活失去了文化底蕴,这样,边界道德就操纵了人的道德文化生活。
其次,人的精神危机和社会信仰危机是主体的道德生活危机。道德生活是物质生活的上层建筑,是精神生活的核心层次。在生活意义的内在结构中,物质生活富足、精神生活充实和道德境界升华是由低到高的层次。道德生活出问题,所谓充实的精神生活并非安稳的充实,所谓富足的物质生活并非称心的富足,所谓升华道德境界也根本不可能。对人而言,行走在道德生活边界上,反映了其道德精神上的危机,反映字其自由主义的道德品性。就像“自由主义宣称其目的是一视同仁地尊重所有宗教、所有种族、所有性别、所有历史文化传统,但其结果实际则是使得所有宗教、种族、性别、历史文化传统都失去了意义,都不重要了,都是可有可尤的东西”。失去生活意义,这是人的最大的精神危机。对社会而言,每一个体人的道德行为,都体现一定社会价值,都反映某种社会信仰,都能给人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但边界道德行为和边界文化行为都是欠缺道德的,前者不是生产性的行为,后者也不足创造性行为,它们不仅不利于人类丰富情感的生产,也不利于社会精神信仰的提升。
因此,在边界道德与边界文化上发生的危机只有靠主体的道德勇气和文化志气走出“边界”,推倒虚伪道德的“界碑”,推翻花样文化的“牌坊”,求真务实的道德和文化的共同进步之路才能开辟出来。
三、走出边界:道德和文化的进步之路
走出边界,就是不沉迷无规范的边界,不支持无立场的边界,不附和无原则的边界。走出这“三无”
边界,这是道德和文化的进步之路,也是人的生活进步之路,而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逻辑与此路同行。
首先,要消解边界道德,伸张边界意识。消解边界道德,要靠主体身教言传、身体力行、身先士卒的行动,要靠主体实践“天人合一”、“人我合一”、“身心合一”的理念。就是要在道德化的行动与理念的结合中遵循道德规范的边界,伸张边界意识。因为“边界意识”与人的反思、觉醒和解放有关,甚至…边界意识的确立,是‘成熟的人和‘成熟的理性的标志”。其一,边界意识就是底线意识、界限意识。懂得边界,不是行走在边界,不是在边界后行动,不是背离道德规范,而是要人在则身在、出场且在场,要好心办好事、用心办成事。其二,边界意识就是文化意识、生活意识。“懂得”边界和“运用”边界要一致。运用边界,不是强调主体交往的手段化、主体为人的单面化、主体处事的角色化,而是强化主体的文化立场、文化观念而增进道德的文化价值,践行立己则立人、利己且利人的生活伦理。
其次,要反对边界文化,阐扬科学文化。反对边界文化,要把汲取、阐扬科学文化放到更重要位置,坚守正确的文化立场。贝尔反对那种“从世界文化的储藏中自由地选择一种个人的生活方式,将形形色色的文化产品融成一体”而“与过去的延续性和过去的传统毫无瓜葛”的个人,这是对的。但他没有反对那些表面上将形形色色的文化产品融成一体而实际上行走在形形色色的文化之边界上的个人,他甚至没有通过提出和阐扬一种科学文化来反对“经济上追求个人利益”、“文化上拓展自我”的利己主义的个人。我们主张的科学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民族文化,是坚持人际和谐、事际公正与社会协调的时代文化。只有阐扬这种文化,才能有效地反对边界文化。
再次,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把握人的全面发展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综合体现。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价值标准”。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边界道德不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边界文化也与社会主义文化相背离,二者都没能体现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没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因而要批判和抛弃。因此,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旗帜下,坚持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推动道德和文化的共同进步,不断推进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