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索格》中的精神受难与道德困境
2009-02-01刘兮颖
内容提要:《赫索格》中的摩西·赫索格是圣经中“摩西”原型的再现。在受难过程中,他肩负起做人的责任,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念。这是一个善良的人与上帝之间订立的精神契约,愿意为他人承担苦难的表证。遭受磨难而不失尊严是一种美德,持之以恒地坚持真理、为他人而遭受磨难是人性的标志。在摩西·赫索格与上帝签订精神契约承受苦难的整个过程中同时展现了他的道德困境。小说通过赫索格失败的婚姻展示了传统犹太婚姻伦理道德的崩溃,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因为女权运动的兴起,男性对自身地位的不确定感以及传统犹太家庭的瓦解。犹太伦理观认为人有选择善恶的自由,并鼓励人选择善。作为自愿为他人承受苦难的现代摩西,赫索格在寻求正义的过程中最终选择了善。
关键词:《赫索格》精神受难道德困境
作者简介:刘兮颖,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犹太伦理与叙事艺术:索尔·贝娄小说研究”【项目编号:08Jc752008】的阶段性成果。
《赫索格》(1964年)是美国著名犹太作家、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创作中期的代表作。小说中的“犹太性尽管是以隐晦的方式出现如家庭情感或心灵感受到的真理,但是仍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Malin 148)。“《赫索格》是最具犹太性的小说”(Goldman 115)。主人公犹太知识分子摩西·埃尔凯纳·赫索格教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磨难。他受人欺骗、遭人蒙蔽、被人控制、丢光存款、被迫借债。当他遭遇婚姻危机时,总是去找最好的朋友瓦伦丁·格斯贝奇寻求帮助,还将他指定为遗嘱的执行人和保护人。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妻子马德琳和瓦伦丁共同背叛了他,两人有了婚外情,而直到最后他才得知真相。离婚后赫索格决心报复,他甚至已经举起了手中的枪,可当他看到情敌瓦伦丁正在给自己的小女儿琼妮洗澡时,他放下了仇恨,决心原谅。赫索格的职业、所处的环境完全不同于贝娄早期作品中的主人公,但仍然延续了其一贯的犹太主题——受难。摩西·赫索格既是圣经中“摩西”原型的再现,同时也表现出了传统犹太伦理意识在当代美国社会的救赎意义。他肩负起做人的责任,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念。这是一个善良的人与上帝之间订立精神契约,愿意为他人承受苦难的表证。
一、摩西·赫索格的犹太根基
大卫·盖勒维曾指出,“赫索格是一个犹太人,他的许多价值观直接来自其犹太移民背景,而并非来自他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成年经验。尽管他在一种异乎寻常的所谓‘宗教家庭中长大,但他仍然不断强调他自己的犹太性”(GMloway 137)。因此分析赫索格的犹太文化背景对了解他的性格发展以及精神受难历程至关重要。摩西·赫索格同《希伯来圣经》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渊源,而他本人的犹太根基也是厚重的。这些对于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的形成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贝娄为小说主人公起名为“摩西·埃尔凯纳·赫索格”(Moses Elkanah Hezog),这个名字颇具犹太文化底蕴,暗示着“奴役、自由和流浪的主题”(Goldman 116)。而《赫索格》这部作品与《希伯来圣经》在人物设置与细节描写上存在相似和对应的地方,摩西·赫索格事实上是圣经中摩西原型的再现。
这两个人物之间的相同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他们的名字相同,都叫“摩西”(Mo-ses)。此外,赫索格名字中间的“埃尔凯纳”(Elkanah)也出自《希伯来圣经》,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上帝创造或上帝拥有”(Goldman 117-118)。《希伯来圣经》中埃尔凯纳(以利加拿)是塞缪尔的父亲,他有两个妻子,两人互相妒恨。摩西·赫索格也先后娶过两个老婆。其二,他们都出身于犹太家庭,但却在异国文化的氛围中长大。摩西成长于埃及,摩西·赫索格在天主教占主导地位的美国长大。其三,他们都没有被异族文化所同化。摩西成年后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担负起拯救整个民族的重任,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是犹太民族的英雄。贝娄则在摩西·赫索格的身上寄予了寻找民族、人类出路的希望。
除此之外,小说在情节上存在着四方面的对照关系(Goldman 117)。第一,赫索格曾从一位精神病医生那里拿来一张妄想狂症状的单子,像研究埃及瘟疫一样对它做了研究。如同摩西在《出埃及记》中按照上帝的吩咐,对埃及实施的十项惩罚措施,妄想狂症状的单子上也列举了十项特征。第二,赫索格身处精神困境时受到了女友雷蒙娜的照顾,两人共进晚餐时,一直听着埃及音乐《塞得港》,可他却说自己“有了一种逃亡奴隶的心理状态”,自己过去的岁月“真像比埃及的历史还要久远”(187)。《希伯来圣经》中的摩西正是在落难时被埃及公主所救。小说在这里是在暗指雷蒙娜如同埃及公主一样拯救赫索格于苦难之中。但是摩西的犹太身份使得他后来离开了埃及,并苦苦寻求犹太民族的解放之路,最后得到神赐予他行神迹的权能,完成了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壮举。与此相对应,赫索格尽管感激雷蒙娜对自己的关心,但他明白与雷蒙娜的肉体结合也无法摆脱精神困境,他必须自己找到出路。由此显示出在信仰失落的年代中,人只能依靠自身获得拯救。第三,赫索格在路德村为了纪念亡友开始练习吹奏双簧管,“那圣歌声中袭人了一股犹太人的哀伤”(172)。在英文中,双簧管与芦苇是同一个单词“reeds”。而双簧管的哨子(双簧片)由芦苇制作而成,具有民间牧笛或芦笛特色。摩西的母亲为了避免儿子惨遭埃及人杀害,把他藏在蒲草箱中,然后将箱子放在河边的芦苇中这才使得幼年摩西幸免于难。如同芦苇庇护了摩西,每当赫索格的研究工作进行不下去或者遭遇精神困扰时,吹奏双簧管会给他带来安慰。第四,小说第九章中,赫索格引用了《希伯来圣经》中摩西说过的话:“我已来到这儿。进去吧!(Here I-am,Hineni!)”(398)《希伯来圣经》中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的火焰中向摩西显现。摩西看见荆棘被火烧,但是没有被烧毁,耶和华见他过去看,就从荆棘中呼叫:“摩西!摩西!”摩西回答:“我在这里(here I am,Hineni!)”。(《出埃及记》3:2-4)摩西正是在这里领受神谕,开始了他的艰难之旅,领导以色列人反抗奴役出埃及。在《创世记》中亚伯拉罕曾三次喊出“Here I am,Hineni!”这句话。它不仅意味着对神的感召的回应,同时也象征着其坚定不灭的决心。《赫索格》中摩西·赫索格最后以“Hineni”作为他历经磨难的旅程的结束,同时也意味着他新生活的开端。
由此可见,这部小说再现了圣经中的摩西原型,而作者在赫索格身上赋予了时代精神。但这两个人物在本质上很不相同,如果说摩西是以色列人真正的民族英雄的话,那么摩西·赫索格则是20世纪西方文学中一个“荒诞的英雄”(the absurd hero)(Galloway 125),“追寻的英雄”(the quest-hero),也可以称他是个“反英雄”。
摩西·赫索格的犹太渊源不仅体现在他是圣经中“摩西”原型的再现,更重要的在于他
所成长的犹太家庭、所接受的犹太传统文化教育,这对赫索格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种教育把他为了获得生命的永恒所需要的东西灌输在他的身上。而反过来,这种东西又赋予他在今世的生命以价值”(开普兰540)。“犹太生活最初始的、最基本的和必不可少的表达场所毫无疑问是在家庭之中,在家里,孩子们得到了自己的第一印象;在家里,他们获得了文化和精神生活的基本内容。正是在家庭之中,那些主要的犹太习惯和犹太价值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了下来”(开普兰471)。赫索格的道德观、价值观正是在其犹太家庭中形成的。
在传统的犹太家庭中,父亲有父亲的地位和责任,而母亲也有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赫索格的父亲伊廖纳·依萨柯维奇·赫索格曾经是个有身份的俄国人,从小成长在具有浓厚宗教氛围的环境中。可是被迫移民美国后,他不得不面对艰难的生存环境,后来还改用了一个美国化的名字乔纳·赫索格。作为第一代美国犹太移民,赫索格一家人的生活异常艰难,为了能够在美国生存下来他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不管生活多么贫苦,现在的地位如何低下,他们从来没有忘记想象中的显赫,未来的光荣,今后的自由”(189)。正是这种信念支撑着犹太人承受苦难的煎熬。“犹太人圆满实现的集体梦想和改善子女命运的个人愿望,是移民的默默心愿。他们希望通过诚实和勤劳,把精神上的圆满实现和物质报偿联结起来”(豪239)。乔纳事实上代表着古老的犹太文明。赫索格的母亲萨拉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犹太妻子和母亲:自我牺牲、不断奉献自我。她是维系家庭稳定的纽带,保持家庭生活持续进行下去。“移民妻子中的多数人自然献身于生儿育女的神圣职责和自我牺牲的道德准则”(豪170)。作为贤妻,她恪守本分。乔纳运私酒遭到了抢劫,被打得遍体鳞伤后,萨拉为他清洗伤口,守候在床边细心地照顾他,没有说一句抱怨的话,只是建议丈夫不要再做这种买卖了。作为慈母,萨拉从未放弃对孩子们的期望,她希望他们长大后成为律师、议员、拉比或者音乐家。无论环境怎样艰苦,她都要送孩子们去上最好的学校,让女儿学钢琴。“正是她的辛勤劳作才使她的子子孙孙得以享受谈天说地的奢侈”(豪169)。马库斯曾指出:“犹太人只用了短短一代人的时间就成了知识分子。爸爸妈妈是说意第绪语的移民。新一代人纵身跃了一大步,跳进深奥的知性天地”(270)。
犹太知识分子赫索格从小受到传统犹太文化的熏陶。他生活在包括意第绪语、希伯来语和英语在内的多种语言环境中。除了从小学习民族语言,赫索格还随同家人举行一些犹太仪式,小说中关于晨祷、门柱圣卷、净礼等描写显示出他对犹太教生活习俗非常熟悉。晨祷是犹太人一天三次祈祷中最重要的一次,也是每日唯一一次男教徒要遵从《妥拉》诫命的祈祷。传说晨祷是为了纪念犹太始祖亚伯拉罕。赫索格家几兄弟每天早晨带上帽子,一块儿开始进行晨间仪式的祈祷:“啊,以色列,你的帐幕多美”(188)。门柱圣卷指刻有《妥拉》经文的羊皮卷,置放在犹太人家的门柱上,以示犹太家庭的信仰。每当进入或离开家门时,传统的犹太人会亲吻自己的指尖,然后触摸门柱圣卷,以表达不忘对上帝的信仰和对戒律的遵守。在犹太家庭的门柱上安置门柱圣卷是大部分犹太人仍遵行的仪式,因为它是犹太身份的象征,同时也意味着简单而又意义深远的告白。齐波拉姑妈在进赫索格家门之前,“紧张不安地匆匆吻了吻自己的指头,摸了摸门柱圣卷”(196)。净礼指犹太人按照犹太教教规,洗涤全身或身体某一部位的礼仪,表示祈求净化心灵,从世俗转向圣洁。赫索格洗手的时候想起“古代犹太人洗指甲的仪礼,在犹太法典中有这样的话:‘你应该洗刷!当你从墓地(众人安息之所)回来后,你必须洗刷一番”(238)。他也了解犹太教仪式之一的沐浴。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尽管赫索格出身于犹太家庭,接受犹太传统文化的教育,可事实上成年后的他距离传统的犹太生活方式和文化已非常遥远了。例如,他从来没有庆祝过犹太节日。众所周知,几乎所有的犹太节日都与犹太民族的历史有关,而且都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这些节日促使着犹太人不断重温本民族的传统习俗,接受宗教教育,从而在保存犹太文化、增强犹太人的使命感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正是这些犹太仪式、节日使得犹太人区别于非犹太人。但是赫索格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犹太节日中回忆起与家人共同庆祝的情景。而且他不曾加入任何犹太社团以及参与任何犹太活动。他给自己的孩子马科(Marco)和琼妮(June)取的都不是典型的犹太名字,而名字是犹太身份的象征。此外,作为一位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熟悉那些伟大犹太哲学家的思想。在赫索格产生精神危机的早期,他曾写信给各行各业的人讲述他的烦恼,但他从未写信给任何一个犹太学者,只除了提到马丁·布伯的“对话”哲学,不过这是为了嘲讽格斯贝奇勾引上他老婆,因为格斯贝奇曾建议赫索格好好研究布伯的哲学。这说明赫索格对犹太文化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他并没有坚持从早年就开始学习的希伯来文化,相反,从16岁开始他就成了自由思想者。
到赫索格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遭遇中年危机时,他才真正作为一个犹太人回顾自己过往的生活,这正是他的犹太根基之所在。“记忆具有一种特殊的道德重要性”(Rovit126)。应该说,对于过往生活的回忆加强了赫索格的犹太伦理价值观,如家庭的重要性、兄弟情谊、生活的价值、个人的尊严等等。所有这一切造就了今天的赫索格,令他成为一个正人君子(“meflsch”,意第绪语)。所以说,赫索格在本质上并未被美国社会完全同化。他从小接受的犹太文化传统阻碍了他作为一个世俗的犹太人、真正的美国人进入现代生活。
二、赫索格的精神受难史
贝娄曾表示《赫索格》是“受害者文学”,而“受害者文学展示的是普通人的无能”(qtd,in Galloway 123—124)。彼得·黑斯认为,“遭受磨难而不失尊严是一种美德,持之以恒地坚持真理、为他人而遭受磨难是人性的标志”(Heys 184)。赫索格经历了精神上的受难之旅。
作为从俄国移民到美国的第二代犹太人,赫索格从小就耳闻目睹了犹太人悲惨的受难史。俄国的反犹政策驱逐了大量的犹太人,在俄国大革命中不少犹太人丧命,其中包括拉维奇的家人、赫索格母亲的哥哥米哈尔。赫索格的祖父从俄国写信来,里面说的尽是饥饿、寒冷、瘟疫和死亡,他不知在有生之年能否见到自己的儿女,如果他去世谁来安葬他。父亲乔纳在读信时难过得泣不成声。赫索格表示:
“我们受过不少苦难教育。我对这种心灵的哭泣,至今依然记忆犹新。它们就在我的胸中,就在我的喉咙口,我真想张大嘴巴,让它们一吐而出。可是所有这一切全是年湮日渺的往事了——是的,就像《圣经》中犹太人的旧事,就像《圣经》中说的那些个人经历和命运。看过上次大战中发生的事,赫索格父亲所诉说的,实在算不上什么特别的苦了。现在,‘苦难的标准已经更加残忍,有了一种新的极端的标准,一种不管人死活的标准。有些人甚至很乐意地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倾注在毁灭人类的大计上。赫索
格家的这些个人历史,这些旧时代的老故事,也许已经不值得追忆了。可我仍然记得。而且我必须记住。但此外还有谁会对这感兴趣呢?千千万万人不是一样在受苦受难么?……爸爸所受的苦,对我依然有很大的影响。”(198)
赫索格的父亲乔纳不仅遭受经济上的穷困,后来还受到精神上的打击。他被自己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出卖。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过,只是默默咽下伤痛。尽管如此,乔纳并没有对人性彻底绝望,仍然坚持着自己的道德操守。他们全家住在拿破仑街的时候,曾收留过一个名叫拉维奇的潦倒房客。乔纳和萨拉都知道给予困难中的犹太人帮助是作为犹太人的伦理责任,犹太人应该互相帮助。拉维奇遭遇的不幸和痛苦也是所有犹太人的不幸和痛苦。犹太信仰中没有“慈善”(charity)这个词,但是有慈善的行为。《塔木德》中表述的慈善被称之为“策达卡”(Tzedakah),这个词的确切含义是“公义的行为”(righteous action)。慈善行为就是公义的体现,要善待他人、多行善事、济贫扶危。犹太人把策达卡作为家庭生活的准则,给穷困之家捐赠慈善钱物已经成为犹太人的一个习俗。这是伦理责任,也是宗教义务。赫索格父母身上体现出的这种“兄弟情谊”、“爱邻如己”的伦理思想及其慈善行为对赫索格有着极为深刻地影响。他曾无私地帮助童年时代的好友纳克曼,借钱给这个穷愁潦倒的朋友。赫索格相信“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感情,会使得一个人更富有人性”(351)。这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想显示了犹太教的爱的教义”(科亨164)。兄弟情谊意味着人们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施行慈善的义务。
赫索格从小耳濡目染的苦难教育对他的人生观、道德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犹太民族是一个饱经磨难且勇于面对苦难的民族,这种敢于面对苦难的勇气也反映在人过中年的赫索格身上。他遭遇了双重磨难。其一是婚姻失败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其二是由此而产生的对自我价值的怀疑和否定。
首先,赫索格同父亲一样遭到了背叛,而且是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妻子马德琳和好友瓦伦丁·格斯贝奇私通。赫索格受到巨大的打击,他承受了与此有关所有痛苦和磨难——受辱挨骂、驱逐出门、流言蜚语、无辜受过,最后自我放逐到路德村。“精神上的痛苦已大大损害了赫索格那张英俊的脸——它确实留下创伤了。凡是从前被他的自高自大伤害过的人,现在只要看他一眼这种憔悴的模样,就会感到大仇已报”(87)。在受难的过程中,赫索格不断地进行反思,他认为自己是个“待罪的羔羊”(142,230)。赫索格是个善于自省、时刻自我反思的人。他意识到“现在就连受痛苦也得花更多的钱”(276)。这话具有反讽意味。当赫索格和马德琳婚姻出现问题时,马德琳要求赫索格去看心理医生,于是赫索格每个星期至少有四个下午都得花大笔的钱躺在心理医生的病床上接受治疗,而就在这个时间马德琳和格斯贝奇私通。直到他们离婚后,赫索格才意识到马德琳要求他去看心理医生的真实意图。当他在花钱试图解决他们的婚姻问题时,马德琳却在寻欢作乐,他越是这样做,日后感受到的痛苦就越深刻。在痛苦中,人无法逃走,无法抵抗自身,甚至也无法保护自己。而在这一过程中他认识到“一个人经受的苦难越多,也就会变得越特别”(Bellow 62)。尽管磨难令人痛苦,但也会令人成长,更深刻地了解自己和他人。伴随着婚姻失败而来的更深层次的受难是赫索格对自我的怀疑和否定。赫索格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无能,“有人情味但又极其脆弱,才华横溢但又自命不凡、迷惘困惑”(伯科维奇268)。作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他的事实王国和价值王国是隔绝的,而他的个性也与现实脱节了。律师桑多、马德琳、格斯贝奇都是赫索格现实生活中的导师,他们用现实教导、惩罚赫索格,让他看清真实的生活。他们认为,“像赫索格这样一个人,善良、文静、有希望、有理性、勤奋、尊严,而且有孩子气,认为人类生活,也像别的课题一样,是一个研究课题,这种人应该受一点教训。”(253)
斯罗宁姆斯基(Henry Slonimsky)说:“好人为什么必须受难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世界的不充分,世界还在成长,在发展,并且不可避免地带有缺陷,这就需要足够高尚的人去承担重任,以作为新洞察的范例,也就是高贵的任务,贵人应有的品德”(转引自周海金132)。很多拉比文献都指出,“谁有更渊博的学识,谁就要经历更多的苦难”,“上帝对义人是最苛刻的”,“上帝根据每个人的智慧程度加以不同的对待”(转引自周海金131)。赫索格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他对人类问题的思索要比其它人更为深刻,所以他也必然要承受了更多的痛苦和灾难,承担更大的责任。
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摩西·赫索格同《希伯来圣经》中的摩西一样在代人赎罪,经受磨难。代为赎罪构成了摩西生命中一段不平凡的经历,以色列人铸造了一个金牛犊,拜它为偶像,耶和华大怒要惩罚以色列人,摩西请求耶和华的宽恕,主动提出愿意从耶和华所写的册子上涂抹掉自己的名字,以此替以色列人赎罪(《出埃及记》32:30-35)。《以赛亚书》第53章认为“苦难具有代人受过的性质。正直的人并非只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罪而受难。通过受难,他承担并赎抵了其作恶同伴所犯下的罪行”(科亨45)。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人类在他们的终极本质上不仅是‘为己者,而且是‘为他者,并且这种‘为他者必须敏锐地进行反思。……外在于我者,莫过于他人;内在于我本人者,莫过于我。以色列本应教导,从我到我自己终极的内在,在于时时刻刻都为所有的他人负责,我是所有他人的人质。我能够为非我所犯的过错负责,也能够承受不是我的苦难”(勒维纳斯121)。赫索格就是这样承受了本不该他承受的苦难,同时也为他人的过错负责。
苦难并没有令赫索格丧失生活的勇气,他依然坚强地面对生活。在小说最后,他在写给默梅斯坦的信中说:“推崇和赞美受难,会使我们走向错误的方向。”“在通常的情况下,受难只会摧残人,毁灭人,而且对人毫无启迪。”“你必须有利用痛苦的能力,悔改的能力,接受启迪的能力”(Bellow 317)。赫索格意识到自己受难是为了寻求真正的觉醒,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停止为马德琳和格斯贝奇的背叛受苦,而去寻找有意义的人生道路。
三、赫索格的道德困境
在摩西·赫索格与上帝签订精神契约,承受苦难的整个过程中同时也展现了他的道德困境。受到犹太家庭和传统犹太文化教育的影响,赫索格信奉传统的犹太婚姻伦理道德观,然而他的道德行为却出现了悖论,这使他受尽折磨和伤害。贝娄通过赫索格失败的婚姻展示了传统犹太婚姻伦理道德的崩溃,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应归结为女权运动的兴起,男性对自身地位的不确定感以及传统犹太家庭的瓦解。而作为自愿为他人承受苦难的现代摩西,赫索格在寻求正义的过程中最终选择了善。
作为家庭的基础,婚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犹太传统中夫妻关系的本质是丈夫拥有妻子,丈夫具有绝对地权威,男人是家庭的中心,女人服从丈夫的愿望,丈夫的意志就是家庭的意志。男人承担着家庭整体和长远的责任,妇女则对家庭的日常生活有着更多的义务。
妻子最重要的义务是生儿育女,帮助丈夫建立这个“家”。在传统的犹太家庭中妻子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担,而丈夫坐下来研习《妥拉》,成为学者、拉比。在现代犹太家庭中,妻子仍然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她们为家庭付出了自己的一切。萨拉是贫民窟的厨娘、洗衣婆、女裁缝。由于操劳过度,她很早就因病去世了,而丹妮在离婚后还在心甘情愿地为前夫做事。这正是传统的犹太婚姻伦理观中犹太家长制的最好体现。从小成长在传统犹太家庭中的赫索格的第一任妻子正是这样,但他很快就厌倦了。“他可能会成为一名家长_正像每个姓赫索格的生来如此似的。”但是与此同时他意识到“父亲,传宗接代,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媒介,神秘的创造工具,这一切全都背时了”(264)。
赫索格所坚持的是传统的犹太伦理观,这种伦理观认为女人在本质上的消极的,只适合家庭生活的,她只能通过选择聪明的丈夫来证明自己的才智,而且女人应该将精力关注在照顾丈夫和孩子身上。“犹太教只认可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其它任何形式的性经验都是淫邪或不道德的。不正常的性关系会动摇家庭和社会秩序的根基”(科亨134)。通奸是对婚姻的亵渎,也违反了神的诫命。赫索格所遵循的正是这一犹太传统伦理观,而符合这一伦理标准的就有他的母亲萨拉以及第一任妻子戴西。赫索格渴望那种旧式的犹太家庭生活,虽然他曾背叛那种生活,但与马德琳在一起时,他开始怀念那种日子,也记起了戴西的好处。戴西是个比较守旧的犹太女子,忠于自己的丈夫。赫索格非常了解家庭的重要性,特别是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基于父母稳定的婚姻关系。但是他并没有在成年后的生活中将这种关系付诸实践。这里的道德悖论在于他信奉犹太传统婚姻道德观,可他自己并未遵从,反而将这一标准施加在他的第二任妻子马德琳身上。赫索格一直抱怨马德琳的婚外情是对自己的欺骗和背叛,但他忘记了首先是他自己在第一次婚姻中背叛了戴西,搞婚外情,却从未考虑这种做法会对戴西尤其是儿子马科造成怎样的伤害,他甚至对此毫无歉疚感。
马德琳和赫索格一样也存在着道德行为上的悖论。她是一个美丽迷人、才智超群、充满自信、自私自利的女人。马德琳同赫索格一样都是犹太人,但她在认识赫索格之前就皈依了天主教,天主教是美国主流社会中的宗教信仰,其教徒在美国社会中占大多数。马德琳出身于犹太家庭,但她认为自己被父母所抛弃,她亲眼目睹了在犹太家长制家庭中妻子是如何奉献自己、牺牲自己来成就丈夫的事业,而她并不打算仿效她那“奴性不改”的母亲,所以她皈依了天主教,彻底地抛弃了她的犹太家庭。由此可见,马德琳拒绝接受传统的犹太婚姻伦理,而愿意接受天主教伦理。天主教伦理认为人是有原罪的,性是一种罪恶。而且天主教与犹太教的婚姻伦理观有着相似之处,都认为婚外情是犯了通奸罪。马德琳在与赫索格结婚以前认为婚外情令她罪孽丛生。但她的行为与赫索格一样存在着道德悖论。马德琳一方面享受着这种偷情,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的生活过于寻欢恣乐,是有罪的,所以她需要赎罪,通过忏悔使自己获得救赎。马德琳坚决要求赫索格同戴西离婚,这样他们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孩子也要受洗。可她又破坏了这种伦理关系,在他们婚后不久她就同赫索格最好的朋友格斯贝奇发展婚外情。所以说马德琳在道德上持的是双重标准。
作为现代女性的马德琳是一个叛逆者。她拒绝在犹太家长制家庭中扮演自己的角色,承担自己的责任。应该说,她是一个好母亲,却不是一个好妻子。她不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家庭生活,奉献自己,却要坚持实现自我价值。马德琳不仅不愿意承担传统犹太妻子所承担的责任,也拒绝赫索格的犹太家长式作风。她曾表示赫索格对她而言仿佛她的父亲,赫索格在很多方面都像他。而在她的眼中,赫索格“是个慈父式的、垂垂老去的、有耐心的好色之徒”(152)。当他们共同呆在一个房间里时,赫索格好像将全部的空气都给吞掉了,害得她没法呼吸。马德琳恨自己的父亲,所以她一直想摧毁赫索格对她家长式的控制。马德琳曾斩钉截铁地对赫索格说:“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十二世纪有过。你一天到晚嚷着要你的那种老家,说什么厨房的桌上盖着油布,还放着你的拉丁文书”(167)。她竭尽所能地打击自己的丈夫赫索格,令他感觉自己从肉体到精神上都无能,让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相信赫索格疯了,精神出了问题。而赫索格将马德琳的行为看做是背信弃义。实事求是的说,赫索格需要的不是一个在学术上取得杰出成就同他平起平坐的妻子,而是遵循传统犹太道德的妻子。马德琳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型。她在很多方面都显示出对传统犹太道德的背叛。
格斯贝奇的行为也同样存在道德上的悖论。小说没有叙述格斯贝奇的生活背景,但可以看出他是个典型的犹太人,家庭观念很重。他精通意第绪语,过犹太节日,读过马丁·布伯的哲学书,而且经常参加犹太社团活动,他给小儿子取的名字爱弗雷姆(Ephraim)来自《希伯来圣经》。格斯贝奇的名字“瓦伦丁”(Valentine)暗示着他的“情人”身份。赫索格父亲的名字是伊廖纳·依萨柯维奇·赫索格(Ilyonz Isakovitch Gerzog),俄文中的“g”在英文中变成了“h”。所以格斯贝奇(Gersbach)应该是“Hersbach”,“Herz”意味着心(Heart),同河流里的岸(bach)在一起,那么这个姓氏意味着“花心、滥情”(flowing heart)(Goldman 146)。这个名字具有深刻的讽刺意味,嘲讽格斯贝奇表面上深爱自己的妻子,背地里却勾引朋友的妻子,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违反了犹太道德,犯了通奸罪。作者在这里讽刺的不是伪装的犹太人,而是不了解犹太伦理的本质、只在表面上遵循传统生活的犹太人。
与马德琳和格斯贝奇相比,尽管赫索格的道德行为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悖论,但他仍未放弃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在寻求正义的过程中,他最终选择了善。这意味着传统犹太伦理道德对于赫索格的救赎。
作为受害者,赫索格遭到妻子和好友双重欺骗,他痛苦万分、愤恨不已,想要报复。他需要正义,要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他作为被迫害一方的权利。这就是赫索格最初的想法。可是在寻求正义的过程中赫索格的一切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动机与结果的悖反,使得他成为一个悲剧人物。他赶到芝加哥是为了保护女儿,结果出车祸差一点送了她的命;在他打消了复仇的念头后,却因暴露了那支无证手枪而被带到警察局;他原本想打消格斯贝奇的影响,让女儿明白父亲有多么爱她,结果让女儿目睹了父亲车祸受伤的落魄模样。在那场车祸中,赫索格的肋骨断了,肋骨具有象征意义,在《希伯来圣经》中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造就了夏娃,男人身上的肋骨是女人的象征,赫索格身上断了的肋骨象征着马德琳对他的伤害,也意味着他们关系最后的终结。赫索格最终决定以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于是他偷拿了父亲的手枪,想杀掉背叛他的前妻和奸夫。可是当赫索格亲眼看到格斯贝奇瘸着腿辛苦万分地给自己的小女儿琼妮洗澡,看到格斯贝奇对琼妮这么温柔,“看到这件事情的现实真相,看到这样一个丑角对一个孩子显得如此温柔,他原来要使用暴力的打
算变成了一场戏,变成了荒唐可笑的念头。他并不打算使自己成为这样一个十足的傻瓜。只有自我仇恨才会导致他去毁灭自己”(333)。于是他放弃了复仇。放弃复仇意味着赫索格选择了善。
犹太伦理观认为人有选择善恶的自由,并鼓励人选择善。在《塔木德》中,人被号召行善,而这主要是通过人的实际行动来体现的。“善的冲动决定人正直,……恶的冲动决定人邪恶……两种冲动决定人善恶参半”(柯恩101—102)。“一个人越是在逆境中实行美德,他就变得越加完善。因此,善良的人受苦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善,因为通过受苦他们的完善性得到了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说,善良的人所的苦也不是真正的恶,也不能从他们受苦这一事实而导致上帝不公正的结论”(傅有德等386)。赫索格在准备开枪杀人的那一刹那,善良的天性战胜了他心中的恨意。杀死格斯贝奇固然可以泄愤,但是这也意味着赫索格的自我毁灭。正义的伸张不应当以自己的犯罪和毁灭为代价。促使赫索格放弃复仇选择善的深层次原因除了他心底深处的犹太道德起到关键作用之外,还有犹太祖先们的影响。赫索格的父亲是个文雅的人,从来没有用暴力解决过问题。而赫索格的“那些祖先们,围着大围巾,蓄着长胡子,捧着祈祷书,他们是决不会摸一下左轮枪的。暴力不是犹太人的事情”(369—370)。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善良的赫索格深爱着琼妮,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杀了马德琳会给琼妮的心理蒙上阴影,她如何能接受一个杀害自己亲生母亲的父亲。死亡并不能消除恶,恶的本质是善的缺乏。赫索格想要伸张个人正义,但他不是一个恶人,所以他最终选择了善。
历尽磨难之后,赫索格开始重新思考生与死的问题。“我故意读错了我的契约。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资本,而只是把自己借贷给自己。显然,我还继续信仰上帝”(300)。他认识到自己不得不活下去,因为他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犹太人与上帝之间签订的契约,契约要求无论遭遇怎样的艰难困苦,人都必须顽强地生活下去。死亡才是契约的终结,而只有上帝才能行使这一权利。与此同时,赫索格想到他对子女负有责任。他不仅应选择生活,还要有尊严地活下去。小说展示了犹太人的命运,赫索格的精神之旅经历了从自我为中心转向了“一神论”(Goldman 151)。赫索格最后仍然选择继续信仰上帝。小说最后,摩西·赫索格引用《出埃及记》中摩西说过的话:“我已来到这儿。进去吧!”(Here I am,Hineni!)(398)其实意味着他已准备完成与上帝之间的契约,好好生活下去。赫索格说“进去吧”,他进去后面对的是路德村的废墟,而他准备重新修整这座废墟,这也意味着他精神荒原的复苏。
赫索格的精神受难史反映了美国犹太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尽管赫索格所有的学识都不能挽救他于苦难中,但他仍然相信有一种力量能与外界所有的敌对势力抗衡,这种力量便来自传统的犹太伦理道德。善的抉择令赫索格放弃了复仇,而手足情谊救赎了他,使得他受伤的心灵复苏了,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被全世界欺骗和抛弃,他还有那来自犹太家庭中与他血脉相连的亲人,他们都关心爱护着自己。他不再自怨自艾,恢复了心灵的平静。小说结尾处,赫索格对于现状感到非常满意,准备在路德村长期住下去。但是此时的他已经丧失了交流的热情,“他对任何人都不发出信息。没有,一个字也没有”(438)。这是交流愿望消亡,他不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与任何人有所交流,这意味着他已经从那种迫不及待地渴望他人了解自己想法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了。
注解【Notes】
①大卫同时指出有很多评论家认为赫索格的犹太性对整部小说而言并不重要,但他认为如果仅仅强调赫索格这一人物的异化特征的话,这种说法当然也正确。但是如果认为赫索格的性格发展与其犹太背景毫无关联,那么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这一评论适用于贝娄笔下所有的犹太英雄们。
②关于摩西·赫索格名字的来历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托尼认为这个名字同一位率领登山队攀上喜马拉雅山的名叫莫里斯-赫索格的人有关。See Tony Tanner,“Saul Bellow:The Flight from Monologue,”En-,counter 24(1965):65,qtd,in Galloway 126,大卫则认为这个名字很有可能来自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一个同样名叫摩西·赫索格的人(Galloway 127-29)。
③该文相关引文均出自贝娄:《赫索格》,《索尔·贝娄全集》(第4卷),宋兆霖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247。以下标出页码,不再一一说明。
④厄尔(Earl Rovit)认为赫索格是西方文化中众多追寻英雄中的一个,这些英雄们上天入地地去寻找金羊毛、圣杯、被禁锢的公主、新的城市、蓝花、白鲸或者其他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追寻者的身份在他追寻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找到目标的那一刻得到了实现(Rovit 121)。
⑤参见魏道思拉比:《犹太文化之旅》,刘幸枝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271--273;徐新:《犹太文化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39—240。
⑥参见柯恩250;黄陵渝:《犹太教》(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67。
⑦对于结尾部分,大卫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尽管贝娄在《赫索格》这部小说中采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事相交替的写法,但仍然算得上是客观叙事(the objective narrative),这种写法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而并非对话,全书从头到尾只不过是赫索格一个人的独白而已(Galloway 138-39)。
责任编辑: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