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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现状

2009-01-28汤小明

企业导报 2009年11期
关键词:交易所基金交易

汤小明

【摘要】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当前世界的潮流,低碳经济作为信得生产力形态,它得发展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总结了西方国家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 碳金融;低碳经济

碳金融的内涵:“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准确地说是涉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可以把发展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政策和市场活动称为“碳金融”,“碳金融”就是与减少碳排放有关的所有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

低碳经济概念始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低碳经济发展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对应得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发展也是最为全面和活跃。西方国家的碳金融发展主要是市场驱动型,即在政府设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下,企业、商业银行和投资者等参与者从自己的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参与碳金融市场。目前西方国家的碳金融从法规、制度、交易市场到市场参与主体、中介等均已经初步建立完善的体系。总体来讲,西方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发展具有以下特点:市场机制建设相对完善,市场参与主体广泛,碳金融产品种类多样化,市场交易活跃。

一、西方国家碳金融的市场机制安排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交易机制得设定和交易平台(气候交易所,及一些开发了碳金融产品的能源交易所)的搭建。以欧盟弹排放交易体系得制度安排为例。为了帮助成员国履行减排任务,欧盟在其25个(现已经增加到29个)成员国范围内,对大规模电源都设定了CO2排放上限,点源部门包括能源活动部门,有色金属得生产和加工部门,建材业,纸浆,造纸,等部门,并于2005年1月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2005~2007年,交易得温室气体仅限于CO2;第二阶段是2008~2012年,交易得温室气体除了CO2,还选择性地加入其他温室气体。

其制度安排于《京都议定书》中的国际排放交易机制相一致,每一家工业排放实体都被分配了一定数量得EAU(欧洲排放单位)1个EAU为1吨CO2当量排放权,即为一个碳信用。问世气体排放量超过其许可排放量得企业需要从拥有富余排放量的企业哪里购买碳信用。为了保证交易制度得顺利实施,欧盟设计了一个而严格的履约框架。它规定自2005年起,企业得CO2排放量每超标一吨将被处以40欧元的罚款;自2008年开始,罚款额增加到超标排放每吨100欧元。

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是全球第一家规范、期货性质得气候交易市场,现已近有超过25个不同行业的200多个跨国会员,既包括美国国内外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甚至墨西哥市政府都是其会员。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2003~2006年间,将六种温室气体每年减排1%(基于1998—2001年水平),如果会员不达标,将会收到相应得惩罚。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发展水平全球领先,作为一个新事物,其发展相对采取了谨慎的步骤,除了严格的交易机制安排,发达国家都遵循着分步走的原则,尽量降低发展过程中得风险。

二、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参与主体

发达国家得碳金融参与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政府主导的碳基金,私人企业,交易所,也包括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对碳金融市场得参与主要表现在协助交易机制设定和交易平台的搭建,也通过设立政府碳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如意大利碳基金和荷兰碳基金以及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其中意大利碳基金为世界银行托管。私人企业完全基于市场利益得驱动,为了获取更多得碳排放权或者出售富余得碳排放权自愿加入到这个市场。交易所的设立或者其碳金融产品的设计、流通,是政府和私人共同推动的结果。

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一直是提倡碳减排的先驱,世界银行推出了一系列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碳基金,如原型碳基金(PCF),生物碳基金(BioCF),社区开发基金(CDCF),伞型碳基金。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初只是担当着企业碳交易的中介机构,赚取略高于1%的手续费。随着碳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壮大,这些金融机构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小额的手续费收入了:2006年10月,巴克莱资本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2007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都推出了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资30亿美元于碳市场;2007年3月,参股美国迈阿密的碳减排工程开发商,间接涉足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项目;8月成立碳银行,为企业减排提供咨询以及融资服务。

私人投资公司Mission Point于2006年12月发行的首只碳基金在12个星期里就完成了3.35亿美元的募集指标。截至2007年11月,专门投资于碳资产的基金数量已经达到了58只,规模超过70亿欧元。尽管如此,项目供应量仍然无法满足形形色色的投资需求,仅仅只有半数募集的资金实现了投资。广泛的参与主体使得发达国家碳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张,为发达国家得低碳经济发展凑集了大量资金,有力的推动了其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

国际排放交易下的AAU、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EAU、联合履行机下得ERU、清洁发展机制下的CER等都属于碳信用范畴,都具备金融衍生品得某些特征,在发达国家得碳金融市场上被广泛采用。从交易形式来看,EAU由交易所结算,可以采用场内和场外两种不同交易方式,CER则更多场外交易所采用;从产品形态来看,EAU更多地表现出期货、期权合约的特征,CER则更具有远期合约的特性。多样化的碳金融交易工具大大活跃了碳金融市场,满足不同的投资者和企业得需要。

四、碳金融市场交易活跃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区域碳市场,涉及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共29个国家,近1.2万个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实体,有巴黎Bluenext碳交易市场、荷兰Climex交易所、奥地利能源交易所(EXAA)、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欧洲能源交易所(EEX)、意大利电力交易所(IPEX)、伦敦能源经纪协会(LEBA)和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pool)等8个交易中心。2005年欧盟碳市场交易量达3.21亿吨,碳交易金额为79亿美元;2006年欧盟碳市场交易量上升为11亿吨,世界银行出版的《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显示,在2006年全球碳交易300亿美元总额中,欧洲排放权交易(EUA)占244亿美元。

2008年成交总额据报为1263.45亿美元;预计2012年全球碳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其中发达国家的交易份额占据了大部分份额。U-ETS(欧盟排放贸易体系)依然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自运行以来,碳产品交易量与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2007年的成交量是20亿,价值超过500亿美元,这一数字,无论是交易量还是交易额都比2006年翻了一番,更是2005年交易额的6倍。2008年上半年,由于EUA价格依然在高位运行,EU-ETS的碳交易量与交易额与上年同期比较,又有很大程度提高;2008年下半年价格下跌以后第四季度最终数字还未公布。综合来看,2008年EU-ETS的碳交易又有很大的发展,EU-ETS依然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BlueNext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2008年9月24日的成交量首次超过200万吨,创出了开市以来的单日成交量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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