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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

2009-01-28李贵友

企业导报 2009年11期
关键词:钢铁行业

李贵友 彭 卉

【摘要】 国家工信部重组政策年内的即将出台,给本已供大于求形势下的钢铁行业的重组添加了一副正向催化剂,中国钢铁行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驱使各钢铁企业加快重组步伐。在分析我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完善我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 钢铁行业;重组模式;利益分享

一、中国钢铁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中国钢铁行业现状分析

中国钢铁行业重组的帷幕已经拉开。各大钢铁企业纷纷采取措施,重组行动此起彼连。2008年1月,攀钢西昌钢铁组建合资公司。2008年3月,济钢集团、莱钢集团,以及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划转合并而成的山东钢铁集团挂牌成立。2008年6月,唐钢、邯钢合并,由唐钢集团与邯钢集团牵头组成河北钢铁集团公司。2008年6月,宝钢、广钢、韶钢三公司大股东共同组建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9月,柳钢、武钢组建广西钢铁集团。2009年4月,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通过审议,山西钢铁行业整合将启动。2009年5月,河北省三家钢铁上市公司唐钢股份、邯郸钢铁、承德钒钛同时发布公告,披露了换股合并的重组方案。2009年8月,宝钢全部退出由邯钢和宝钢于2007年5月成立的邯宝钢铁有限公司邯宝钢铁公司。

(二)中国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产业整合步伐的加快,要求企业迅速扩大规模。企业扩大再生产,一是积聚,一是集中。靠单个企业缓慢积聚不能跟上日益加快的产业整合步伐,集中模式的重组就成为必然选择。国家工信部重组政策年内的即将出台,促使本已供大于求的钢铁行业加快重组步伐。中国钢铁行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驱使各钢铁企业加快重组步伐。

1.钢铁企业重组的内部条件

(1)供求矛盾。无论数量还是产品结构都很明显。数量方面,2008年我国粗钢产能6.6亿吨,需求仅5亿吨左右,约四分之一的钢铁及制成品依赖国际市场。2009年上半年全行业完成投资1405.5亿元,目前在建项目粗钢产能5800万吨,多数为违规建设,如不及时加以控制,粗钢产能将超过7亿吨,产能过剩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结构方面,一些高端不锈钢制品如冷轧薄板、镀层板、电工钢板等高附加值品种仍须进口,大量落后的需要淘汰的粗钢过剩明显。

(2)管理滞后,组织结构需要调整。目前我国钢铁企业管理还依然存在着四个滞后,企业管理滞后于先进技术装备的快速发展;企业管理滞后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滞后于走新型化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滞后于滞后于发达国家先进钢铁企业的管理。企业管理已成为我国钢铁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软肋。

(3)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大量的小企业通过企业资产重组,有利于采取集中大规模采购的方式,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生产中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行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大幅度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规模优势。企业数量的减少,也更有利于企业间协商,采取一致的海外政策,产生市场协同效应,减少类似力拓间谍门事件的事情发生。

(4)产业布局与无序竞争。近年来,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量不断大幅增加,铁矿石进口量从2002年的1.12亿吨提高到2008年的4.43亿吨,占全球海上铁矿石贸易量的52%,从2003年开始,中国成为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我国钢铁工业基本上是按国内资源和靠近铁矿原料产地的原则布局,钢铁布局分散,相当数量钢铁产能远离市场,大量的钢材需要经过长距离的运输销往客户,通过有计划的重组可以改善产业布局,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规范竞争秩序,提高企业竞争力。

(5)资源成本与分散风险。重组企业通过纵向整合、控制生产过程当中从采矿到出品成钢的所有环节,能加强铁矿资源控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和海运能力,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横向整合将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产品品种多样化,减小其经营风险,获得独特的成长机会,赢得更好的客户和供应商,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

2.钢铁企业重组的外部条件

国家政策的推动。2005年7月国务院授权发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以来,国内钢铁企业的重组趋势就开始显现,2008年以来,重组趋势明显加速,今年年底前将发布的钢铁行业重组条例,无疑为这一重组趋势添加了催化剂。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外商投资中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控股,这并不能阻止其“迂回进入中国”。2007年,印度著名企业阿塞洛-米塔尔公司通过港市在购买中国东方集团28.03%的股份后,欲进一步增持股份达到73%。

虽然2008年由于有关部门的反垄断批复,米塔尔没能控股中国东方,这对国内钢铁产业发出了一个信号,如果国际知名钢铁企业在国内与我国钢铁企业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将对我国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的市场和生存压力。我国钢铁行业必须加快联合重组的步伐,以应对这一新情况的发生。行业所处的内外环境,促使企业于渐进的蠕变模式与突变的弹性模式之间作出抉择,如果前者不能使其跟上产业整合的步伐,企业只能靠突变的弹性模式。否则,就只能退出行业。

二、中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存在问题分析

(一)中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划分

1.按重组前的状态。按地域分类的有:省内重组模式(简单型的省内联合模式)、跨区重组模式(宝钢式的跨区域重组模式)。按规模分类的有:强者为王模式,弱者求存模式。按企业性质分类的有:中央企业并购地方国有钢铁企业、地方行政区域内部钢铁企业之间的重组、民营资本并购地方国有或非国有钢铁企业(通钢式的多元化模式)、外资并购国内钢铁企业。

2.按重组的手段。按重组方式分类的有:合并、收购、上市扩股(上市公司互相持股模式)、合资等。

3.按重组的结果。按重组结果分类的有:松散型的鞍本模式,实质型的唐钢合并模式,利益集中型,利益分享型。

(二)中国钢铁行业各种重组模式的问题分析

1.按重组前的状态划分重组类型。优点是易于从直观上对企业重组的模式进行分类,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有利于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也有其根本的缺陷。

(1)按地域划分。由于没有突出重组目标,对于行业重组起不到引导作用,不利于国家产业整合。其结果是无序竞争和供求矛盾,形成地方割据的现象,提高了大型企业重组地方企业的壁垒,不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以宝钢对邯钢与马钢重组为例。2007年5月10日,邯钢和宝钢在河北石家庄签订了共同建设发展邯钢新区合作协议,双方各出资50%成立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同年9月13日,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总注册资金120亿元,双方各出资60亿元,其中宝钢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邯钢以现金加实物方式出资。2008年,由于河北省政府最终以行政性重组方式将唐山钢铁集团和邯钢集团合并,成立河北钢铁集团,并整合周边小钢企,希望打造区内大型钢铁集团。这使得宝钢逐渐彻底失去了对合资的兴趣。2009年8月,宝钢全部退出邯宝钢铁公司。

2006年1月,宝钢与马钢签订《战略联盟框架协议》,尽管宝钢针对马钢的实际情况稳扎稳打,从输出管理整合企业文化到增资扩股提高企业并购实力到签订联盟协议形成排他性的战略选择权,一步步地实施其并购战略。2009年5月,安徽省出台《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计划将马钢集团从现在年产1500万吨的产能规模,提升至年产能超过2000万吨、年销售收入达3000亿元人民币的安徽省龙头钢企。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希望马钢自己独立发展,并没有让宝钢重组之意。从中看出,宝钢跨区域重组屡屡受挫,在于地方政府为维护其当地税收利益,支持当地企业做大,反对企业被其他企业合并。

(2)按规模划分重组类型。也没有突出重组目标,既没有说明企业做大的路径,也不能对于行业重组起引导作用。

(3)按企业性质划分重组类型。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其工资待遇、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等都有根本区别,如果不能合理协调其差异,往往是整而不合,甚至发生重组悲剧。建龙重组通钢是不同性质的企业重组失败的典型。2009年7月,民企建龙集团重组国企通化钢铁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被围殴致死。随后,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

2.按重组的手段划分重组类型。按照这一划分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能力,选择切合实际的重组方式,既能扩大企业控制规模,又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其缺点是强调手段,忽视结果。

3.按重组的结果划分重组类型。优点是促使企业重视重组结果,对行业重组起到方向指引作用,促使企业从源头上考虑重组目标和使用的重组手段。这一分类方法也有其缺点:一是重组结果不能直观界定,企业的重组是实质性重组还是松散型重组,是利益集中型还是利益分享型,没有一个标准。二是缺乏相关的理论与政策支持。

三、完善我国钢铁行业重组模式的建议

1.制定有益于大规模重组的税收政策,降低重组壁垒。税收政策上,被收购钢铁企业每年产生的利税,按一定比例大部分由被合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分成。税收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有助于减少地方政府采取设置壁垒阻止针对本地企业重组的行为。武钢重组的经验值得借鉴:坚持属地原则不变、纳税体制不变、纳税模式不变,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留存地方的税收逐年增长,税后利润全额留存被重组企业、作为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来源,确保这些企业为维护地方稳定、保持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2.倡导以结果划分重组模式,引导企业走利益分享型实质性重组。企业的重组,目标是要达到实质性重组,松散型重组是伪重组,不能真正促进产业整合。重组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努力做到利益共同分享,这需要国家大力倡导,并完善分配机制,以引导企业走利益分享型实质性重组。以重组结果划分重组模式,能够促使企业以“拉动看板”方式对待重组工作,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

3.重组企业应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企业利益代表一个经济群体的共同利益,包涵股东、社会政府、员工、顾客及配体供应商的利益。钢铁企业在重组扩张时,应兼顾对股东收益、地方税收、职工福利、人事变动、上下游企业等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分配。只有建立完善的利益分享机制,对利益相关者的贡献作了准确地评价与回报,才有利于重组的顺利进行。每个企业都应该根据其内外部贡献利益主体的贡献大小来建立起相应的贡献利益分享平台,使各个贡献主体的贡献与利益实现同比例增减,实现企业内外部贡献利益主体的共同利益,保证企业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魁,张永伟.我国钢铁行业发展走势及重组整合的可能性分析[J].经济界.2009(2)

[2]郭咸纲.贡献利益分享模式[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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