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辩证法到科学技术哲学
2009-01-25李醒民
李醒民
在《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于光远等先生是这样定义“自然辩证法”的:“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分支学科。恩格斯的未完成的著作《自然辩证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新领域,成为以后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分支学科的奠基性著作。”
长期以来,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设想和定位,在1920年代至于1949年间,自然辩证法只是上海、北平、重庆、延安几个地方的左派人士和革命青年学习、翻译、研讨马克思主义相关著作的间断性的小范围活动。由于条件限制,不可能产生像样的学术研究成果。从1949年建国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1976年,政治运动连绵不断,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无孔不入,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很难静心、安心、纯心从事学术研究。尽管自然辩证法声称其研究的是自然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尽管在1956年制定的研究规划里拟订了九类研究题目,但是由于现实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这些设想大都流于字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惟有对自然科学和科学家的批判一条“硕果累累”),有深厚功力的研究成果寥若晨星。
自然辩证法的定义本来就容易导致它视野狭窄、进路单一,加之当时极左的政治背景、僵化的文化氛围和恶劣的学术环境,自然辩证法在改革开放前将近三十年间,其学术成就微乎其微。这丝毫不足为奇。只要我们洞察它的“研究”范式,就不难明白何以如此了。当时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几个突出特点如下。其一是,以对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讨论、理解、解释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感想为主要活动内容,并以自然辩证法指导科学家和科学为其宗旨。这种活动是在顶礼膜拜的心态和“句句是真理”的信仰前提下进行的,当然容不得半点怀疑和批评,甚至连解释也是“一元化”或“一言堂”的,否则就可能被打成“异端”。自然辩证法作为意识形态控制和教化手段的色彩是十分浓厚的。其二是,在公开发表的自然辩证法文章中,对“唯心主义”科学和“资产阶级”科学家的“革命大批判”文章占据显著比例,这从1956年创刊的《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以及其他报刊中不难窥见一斑。例如,何祚庥对梁思成建筑学和孟德尔-摩尔根学派的批判、陈元晖对马赫的批判、林万和对彭加勒的批判等等,都曾名噪一时。这些所谓的批判不分青红皂白,对批判对象一棍子打死。此类批判在文革时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竟莫须有地斥责爱因斯坦是“自然科学领域最大的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相对论是“当代自然科学领域资产阶级反动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的典型”,是“引导(自然科学)危机不断加深的一面黑旗”。此时的自然辩证法,实际上沦为政治的附庸和斗争的工具。其三是,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大都是从马列的原则或语录出发,或以其作为立论根据,而很少钻研前人、时人的文献资料或调查现实情况,并由此得出恰当的结论。自然辩证法文章或教科书的典型行文套路是,马列普遍原理加若干耳熟能详的现成例子。其四是,自然辩证法共同体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封闭群体,除了与苏联同行一度气味相投外,与国际学术界几乎没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学术交流,信息十分闭塞。其时,中国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对西方现代科学哲学(逻辑经验论)以及其后的波普尔、库恩、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名满天下的西方科学哲学家、学术流派及其学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至多是一知半解),遑论对后现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了解了。其间虽然出版了一些翻译资料,但资料的作者多半是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倾向的,否则(即使是西方著名科学家的科学哲学著作)就要加上批判性的导言,作为反面的资产阶级哲学资料出版,供批判之用。这样,就难免夜郎自大、唯我独尊、唯我独优,浑然不知自己远在学术门槛之外。
1978年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转折年份。伴随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春风(尽管多有“倒春寒”),自然辩证法赢得新生。而且,在整个八十年代,经过老中青数代学人的共同努力,自然辩证法——恰当地讲,是科学技术哲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取得长足进展。我在“一九七八年以来的大陆科学哲学”(台北《中国论坛》,1992年9月第23期)一文中,从专业刊物、翻译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勾勒出该学科在十余年间(特别是在八十年代)的再生(与五四余韵耦合)、发展、繁荣的历史轨迹。其间,一举打破了多年的“闭关自守”局面:西方著名科学技术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的代表作被陆续翻译、出版,特别是《爱因斯坦文集》三卷本的问世影响深远;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与海外学术界的交流相当频繁;研究和评论西方学术思想的论文不时见诸报刊。尤其值得提及的是,随着西方科学哲学思潮的传入和引进,随着研究资料的不断积累,以及新一代中青年学者与研究生的崛起,大陆科学哲学工作者在消化和吸收外来成果的同时,经过刻苦钻研,也陆续奉献出自己的研究成果。我在该文具体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学术研究进展: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耗散结构、突变理论、混沌、生态学等综合学科的哲学研究;作为科学家的哲学家或哲人科学家的思想研究;科学史的哲学分析和科学思想史研究;传统的哲学问题,如时空、物质、实在、感觉、知觉、记忆等,也从科学和科学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新的探索,展示了别具一格的视野和视角。我在“八十年代中国科学哲学的学术水准”一文中,对此也有详尽的阐述。
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在八十年代就基本完成研究范式的转换。除了前述的学术从封闭走向开放外,学人不再局限于把学术眼界和主要精力用于革命导师经典著作的狭小领域,而且摆脱了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束缚。在他们看来,这些经典著作的言论不再是亘古至今不变的金科玉律,而是与时俱进的研究和诠释文本,是即是是,非即是非。于是,依据翔实的实证材料和缜密的理性分析,有理有据地对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某些基本观点、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某些具体结论指错纠误的研究论文应运而生,并得以公开发表(尽管几经波折和磨难)。除极个别极左思潮的代表者在倒春寒时有所表演外,“革命大批判”的遗风再也难成气候。对于所研究的对象,比如历史和现实中的事件和人物,一般都能从事实和资料出发,而不是从先验的原则或先定的权威结论出发,潜心研究,平和探讨,从而做出比较中肯的臧否和评价。我在八十年代后期发表的“怀疑·平权·多元——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考”一文,反映了转换范式的民间诉求。后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1990年10月正式发文,把“自然辩证法”学科名称改为“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在此前的1987年学科目录中已经如此调整,1997年径直称为“科学技术哲学”),对范式转换从形式上予以肯定。这种范式转换可以简要地概括如下:从正统意识形态转向专业学术学科,从政治批判工具转向真正学问研究,从经典原则出发转向实证理性立论,从封闭一元独尊转向开放多元平权。经过转换的科学技术哲学及其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成为与国际学术接轨的学术研究,而不再是“释经”的活动和“革命大批判”的工具。其实,这种转换早就反映在八十年代初《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的副标题(关于自然科学的哲学、历史和社会学的综合性、理论性杂志)和开设的栏目上。当然,在转换的过程中,旧的痕迹还延续了一段时间,比如作为一个庞大而散乱的研究领域(所谓的“大口袋”)和社会活动自然辩证法。不管怎样,范式转换后自然辩证法已经“羽化”为科学技术哲学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真正以学术为志业的研究者回归到各个学科和学术领域中,自然辩证法事实上已经“空心化”。这些学科经过八十年代的生根、发芽、成长(部分已经开花结果),九十年代的全面开花、结果,二十一世纪的大面积收获,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别开生面(这一点也反映在《自然辩证法通讯》新世纪的副标题“关于自然、科学、技术的跨学科研究和多维度透视的综合性学术刊物”上),在学术创新性上位居中国学术界前列,并形成一个眼界开阔、思想活跃、进路独到、方法多元、根基稳固、实力雄厚、后劲十足的科学技术哲学共同体。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及其相关学科虽然“脱胎”于自然辩证法(主要是在名称和人员方面,而不是其研究纲领、范式和思想资源),实际上它是在自然辩证法的“废墟”上建立和壮大起来的。然而,它并不是沙漠上的空中楼阁。除了从西方学术界汲取足够的营养外,八十年代自然辩证法的范式转换以及其后科学技术哲学等相关学科的日渐繁荣,耦合或对接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传统和遗产。具体地讲,是继承以任鸿隽、丁文江、王星拱等人(他们当时与世界最先进的科学哲学流派即批判学派接轨,因而站在时代的学术前沿)的“科学通论”或科学哲学的传统和进路,接续的是中国科学社和《科学》杂志同人与同道者的研究方法和风格,尽管这种继承和接续更多的是“遗传学”(五四基因的隔代遗传)上的,而不是“发生学”上的。实际上,从自然辩证法到科学技术哲学的范式转换,是对旧有的自然辩证法纲领和模式的背离和反叛,尽管至今沿用的依然是“自然辩证法”的名号或外壳。
(作者单位:中科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