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大审判”
2009-01-25牟国华
牟国华
[时政热点]
重庆“打黑大审判”第一案2009年10月21日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成员简绍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知识链接]
1.犯罪的三个要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以杨天庆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制定的。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以杨天庆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所犯下的种种恶行是非正义的,必然受到法律严惩。
3.中国共产党始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以杨天庆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进行抓捕和刑罚处罚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4.法律最显著的特征是具有强制性。
5.我们青少年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护法、用法的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既要见义勇为又要见义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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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属于______机关。()
A.检察机关
B.审判机关
C.行政机关
D.立法机关
2.下列刑罚中属于主刑的是()
①无期徒刑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③罚金④死刑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3.杨天庆是罪有应得,他的罪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他的“得”是()
A.受到刑罚处罚
B.受到行政制裁
C.犯下严重罪行
D.受到民事制裁
4.在重庆市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公安机关和相关司法机关紧密团结、发动群众,迅速采取措施,对相关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进行抓捕和审判,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一正义行动()
①依法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③彻底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环境④体现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5.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多名被告人得到应有的刑罚处罚,主要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_____的基本要求。()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6.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青少年应该()
①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②见义勇为,不顾一切与之斗争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④防微杜渐,遵纪守法
.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二、材料分析题
7.材料一2005年以来,杨天庆陆续吸纳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成虎、简绍坤,刑满释放人员刘渝及社会闲散人员何彭裕、邹猛、李渝、孟林(另案处理)、卢伟、蒋欣明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江北区、九龙坡区,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伪造居民身份证、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组织声势,并以此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活动及发展。该组织对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片区的渣场进行非法控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土建工程经营者及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影响恶劣。
材料二见上文“时政热点”部分。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各题:
(1)结合材料,说出杨天庆等人的行为属于犯罪的理由。
(2)材料体现了课本中的哪些观点?(至少三个)
(3)面对黑恶势力,我们青少年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一、1.B2.B3.A4.A5.D6.C
二、7.(1)以杨天庆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组织声势,并以此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特征;杨天庆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符合犯罪的刑事违法性特征;杨天庆等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符合犯罪的刑罚当罚性特征。(2)当地政府坚持构建和谐社会;当地政府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始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