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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范畴的深度分析看社会建构主义作为共建的辩证法

2009-01-20安维复

社会科学 2009年10期

安维复

摘 要:社会建构主义已经成为影响后现代世界中的哲学、社会、政治、教育、国际交往等领域的重要思想规范。但由于脉络交织思想庞杂,学界对社会建构主义歧见重重,因而有必要从基本范畴的层面重新审视。“建构”、“哲学的社会维度”、“社会建构”等范畴的思想内涵揭示了社会建构主义的深层本质:一种共建的辩证法。

关键词:社会建构主义;合理重建;建设性的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10-0099-11

M.马图斯(Michael Matthews)指出,“从后现代主义或后解构主义的角度看,建构主义已经深深地影响了文学、艺术、历史、社会科学和神学教育。从总的情况看,建构主义已经成为热点问题”①。仅从我国情况看,社会建构主义已经在哲学、教育学、政治学(尤其是国际关系理论)和社会学等领域形成了学术热点。有些研究成果已经进入了政府的教育教学改革②、科技政策制定③和社会发展战略④等公共决策。

目前学界对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解存在种种问题,不同学科有不同理解。例如,教育学理解的社会建构主义往往动摇于社群主义和发生认识论之间,而政治学则“强调了社会实践性和观念的共有意义”⑤。

究竟什么是社会建构主义?从学理看,有人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新康德主义,有人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方法论的相对主义,还有人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社会-文化决定论,等等⑥。为了准确地理解社会建构主义以便更合理地利用社会建构主义的思想资源,我们必须从基本概念的层面澄清社会建构主义的思想实质。

一、何谓“建构”?

“建构”这个概念源远流长且纵横交错、寓意深刻。哈金(Ian Hacking)认为“建构”概念根源于柏拉图,但形成于康德,“所有的construc-ism都是关于柏拉图提出的现象与实在之间的问题的,都是由康德赋予确定的形式。尽管社会建构主义是在后现代主义的发展大势中崛起的,但它却具有非常深远的传统”。因此,“康德是建构的伟大先驱”。

康德之后,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赋予“建构”新的意义。罗素曾经写到,“只要有被推论出来的实体,就可以被逻辑建构所取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素被称为建构主义者(constructionalists),因为他在真正意义上把“建构”当作building(建筑)来理解。怀特海和罗素写出了数目“1”的建构并在逻辑的框架内推论出其他数目。在罗素之后,卡尔纳普(L. Karnap)的《世界的逻辑建构》创造性地发挥了罗素的纲领。在英文翻译中“Aufbau”被看作是“结构”,但“Aufbau”意味着建构(或相当于英语中的“building”),这才是卡尔纳普的真正意思。他希望确立这种信念:世界是由要素建构起来的,这些要素包括感觉经验,或者物理学中的基本术语。

冯契先生曾对“建构”范畴对当时现代科学特别是现代数学的影响做过精彩总结,并较详细地总结了爱尔兰根学派的建构论思想。爱尔兰根学派(Erlanger schule)是20世纪60年代由德国哲学家卡姆拉(Wilhelm Kamlah)和洛伦琛(Paul Lorenzen)创立的哲学流派,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第一次思想运动,因地处爱尔兰根而得名。主要成员有洛伦兹(Kuno lorenz)、希韦默(Oswald Schwemmer)、第尔(Chritian Thiel)、雅尼西(Peter Janich)、密特西特拉斯(Jürgen Mittelstrass)、希奈德(Hans Schneider)等。1962年,卡姆拉和洛伦琛开始合作,并提出了建构主义理论的基本设想。1967年他们合著的《逻辑初阶》和希韦默于1973年发表的《建构逻辑、伦理学和科学理论》提出了爱尔兰根学派建构主义的哲学大纲。爱尔兰根学派阐述了建构主义的基本概念(如建构、重构、根据、形式合理性、建构逻辑、对话逻辑等)和基本原则(如超越主体性原则、需要原则、合理性原则),对逻辑哲学、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科学史、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伦理学、文化哲学作出了独特贡献,并影响了一大批德国哲学家。

因此,“建构”是以柏拉图为起点、以康德为思想中轴,通过逻辑经验主义传播的哲学范畴。但客观而论,对上述哲学家而言,“建构”仅仅是其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并不具有独立的或决定性的意义。这或许是因为现代主义的当务之急是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解决人类的认识问题,其思想实质还是理论优位的认识论中心主义。

进入后现代世界以来,理论优位的认识论中心主义逐渐让位于实践或行动优位的建构主义,“建构”范畴逐渐成为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哲学范畴。在后现代主义背景下,“建构”范畴获得新的思想生机,以至有人专门对这个概念进行梳理。西斯芒多(Sergio Sismondo)1993年就撰文指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非常不同的用法:“(a)建构,通过角色、制度的相互作用,包括知识、方法论、研究领域、人类习惯和有规则的观念;(b)科学家的科学理论及科学解释的建构,这种建构意味着科学理论的结构取决于科学数据和观察;(c)在实验室中利用仪器和物质性材料对科学对象的建构;(d)在新康德主义意义上的建构,通过思想和表述对客体的建构”。但1996年,西斯芒多又把这个术语的含义从4个扩展为6个 ④ ⑤ ⑥ 。

建构,由于角色和制度的交叉作用,包括知识、方法论、研究领域、习惯和有规则思想的建构。这个意义上的“社会建构”源远流长,“社会建构背后的基本思想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至少从马克思开始,社会建构的基本思想就有了,在马克思很久以前也有某些思想家具有这种思想” ④。但是,Berger和Luckman(1966年)的“实在的社会建构”是‘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最近来源,同时也是这个术语强调社会建构过程的最近来源。我从Berger和Luckman的这部著作谈起,是因为这部著作说明了建构的一种形式——制度的建构。我认为,对于S&TS的修辞学而言,制度的建构不仅是主要部分,也是它的核心。在这部著作前两个重要部分中,Berger和Luckman讨论了两个重要的社会过程,制度化和合法性问题。现在看来,Berger和Luckman所讨论的问题也比较简单:其中心论点是制度具有实在性。

特别是,社会建构这个术语,通常被用于关注科学知识建构的社会过程,其重点在“社会”而不是“建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建构”仅仅意味着“社会根源”(social origin)。例如,建构主义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早期性别(gender)研究之中。实际上,“一旦人们够在最近的文本中理解性(sex)与性别(gender)的差别,人们就能够理解性别是社会建构的。性别角色具有历史性,被社会知识所制约(reinforced),并在与其他制度安排的联系中被规范,性别角色是不能被清除的,就像女性主义在150年的持续研究所表明的那样”⑤。

“异质建构”(Heterogeneous constructions)这个术语关注科学家用不同的资源建构稳定结构的方式,导致对某种制度的建构过程的深层描述。自从Bruno Latour 和Steve Wooglar合作《实验室生活》后,他们的研究纲领就分道扬镳了。Latour的工作集中在把科学描述为网上纽结的马基亚弗里主义,即把科学看作是各种资源的凝聚。“Latour的研究纲领不再是清晰的建构论者,因为她偏离了这个标签,宁愿把她的研究称之为‘角色-网络理论。尽管如此,评论者依然认为,Latour及其相近的工作是一种‘异质的建构主义,一种展现科学家利用各种资源建构合力网络以表述知识、技术和其他建制。”⑥

科学家们建构理论或解释的意义在于,在材料和观察之上必有结构。这种社会建构主要来源于Van Frassen的建构的经验主义。他说:“我使用‘建构的这个修饰词来表明我的经验论的特点。按照建构论的经验论,科学活动是建构的而非发现的,科学活动就是建构能够与经验相符合的理论模型,而不是关于不可见之存在的真理。” ② 对此,弗拉森认为,“科学的目的就是给我们的经验提供合适的理论,而理论的接受本身就包含着理论在经验上适当的信念。这就是我所倡导的反实在论观点的命题,我将把它称之为建构的经验主义”②。

通过物质中介,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构成人工物。塞蒂纳(Knorr-Cetina)的建构主义的经验主义根

源于弗拉森(Bas van Frassen)反对实在论的证据。但与弗拉森不同的是,塞蒂纳对理论的历史有更大的兴趣,希望表明科学理论的经验适当性是如何可能的。在Knorr-Cetina著作中,一个重要的大前提是科学实验室被误解为检验科学思想,并时而创造科学思想的地方。相比较而言,Knorr-Cetina想把实验室看作科学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在科学的生产过程中,她强调效果的产生、技术的纯化和仪器的校准等。“对于Knorr-Cetina而言,这种建构主义使她走向或把她同对科学家进行人种学和人类学研究联系起来。在她的讨论中,这种联系是不能分开的,因为她认为人类学研究是建构主义纲领的最好工作方式。这种人类学研究关系到‘对科学工作(通常为科学实验室)现实场景的直接观察,以便达到考察知识的客体是如何在科学中被建构出来的目的。” ④

最后,在新康德主义的意义上,科学家被说成是建构思想和表述的客体。这种观点属于激进的社会

建构主义,这种建构主义认为,表述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客体←表述。若以科学为例,则有:科学知识←自然。但是,“Wooglar不同意一般意义上的表述与实体之间的这种关系,主张通过调换上边的箭头以‘扩展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的激进的可能性: 科学知识→自然。调换箭头意味着表述构成或建构了它的客体,其意义在于Wooglar想说的是,世界是建构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一个建构论者”④。

从西斯芒多的总结不难看出,“建构”范畴具有不同的意义:从激进的新康德主义到现代唯名论,从方法论的相对主义到经验主义的翻新。但我们以为,“建构”范畴主要是一种哲学态度,一种从理论优位的认识论中心主义转向实践优位的行为中心主义。正如K.K.Cetina所说:“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如何生产和再生产他们的知识,是本书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我借对科学事业的建构性和与境性的评论,已广泛地介绍了这一主要论题。‘如何的问题是这里所倡导的知识人种学将必须面对的第一个问题。”

G.德兰蒂进一步指出,“科学作为一种产品,是一种特定环境下的建构,这种建构带有使其发生和被建构过程的印记。如果不分析知识的建构,也就不能理解知识本身”。

二、后现代哲学中的“社会维度”

后现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出现了“哲学的社会 (学)转向”。随后,著名的科学哲学家Mario Bunge预见了这样一种趋势:“科学哲学经历了‘逻辑学转向(logical turn)、‘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历史学转向(historical turn)和‘社会学转向(sociological turn)后,将出现哲学转向(philosophical turn)。”

Mario Bunge,玃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獶ordrecht anol Boston:Reidel Press 1985,Preface X.

拉图尔则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社会转向(social turn)后的更多(再)转向”(one more turn after social turn)。

哲学的“社会(学)”转向在本质上就是哲学研究从理性维度(the rational in philosophy)转向社会纬度(the social in philosophy),或可称之为“哲学的社会研究”。P.恩斯特(Paul Ernest)指出,“回顾哲学和认识论的历史,存在着一个忽视或否定社会维度的倾向。传统认识论将话语和知识客观化,既关注作为个人的认识者及认知主体,也关注被客观化的知识。传统认识论将知识与它的认识者分开,不关心知识是否为个人所有,还是被许多人所共享,包括前代人和后代人。从这个角度看,社会因素,代表人类存在的多样性,是与知识无关的。传统观点认为,知识的社会接受是一个偶然的或经验的因素,不属于认识论范畴” ③ ④ 。

其实,哲学的社会维度源远流长。不同学科的许多作者都或多或少地对高度发达的思维社会理论提出了建议,他们包括苏联活动理论家(Davydov,Calperin,Leontev,Luria,Vygotsky);符号相互作用学家和民族方法学家(Blumer,Garfinkel,Goffman,Mead);社会生物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家(Coulter,Gergen,Harré,Secord,Shotter)、社会学家(Collins,Goffman,Mills,Restivo,Schütz);社会语言理论家(Bakhtin,Halliday,Sapir,Volosinov,Whorf);现象学认识论者(Cole,Lave,Rogoff,Wenger);后建构主义学家(Foucault,Henrigues,Lacan,Walkerdine);后现代主义者(Culler,Derrida,Lyotard,Roty);最后但却是最重要的后维特根斯坦哲学家,其中著名的就是维特根斯坦本人。上述学者和其他思想家一致同意,从人出生那一刻起人和人的思维是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相互作用独一无二地形成的③。维特根斯坦所使用的几个有特色的观点,如语言游戏和生活方式等,就不可逆转地将社会因素引入哲学,包括数学哲学,Winch出现于日常语言哲学的后维特根斯坦传统时代,但他走的更远,他说:“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取决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他主张社会的维度包含于认识论的讨论:“人类智力的哲学的教育以及与之相关的概念要求这些概念定位于人类社会的关系境遇中”,因此,他声称认识论的认知主体不能脱离于社会角色来考虑。Rorty(1979)使用了对话这个社会性范畴作为他的知识理论的基础,尽管他将自己的理论称之为后现代的认识论。Searle已经将他的“话语行为”(speech act)的语言学扩展到“实在的社会建构”,这就集中地体现了哲学事业的现代精神,尽管他最终陷入了相对主义。这些例子表明,社会性概念体现了现代哲学中不断延续和日益增长的潮流④。

自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之后,爱丁堡学派以“强纲领”为基础开启了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学术方向,但人们往往把“强纲领”误解为社会决定论或方法论相对主义,其实不然。正如布鲁尔所说,“我之所以称之为‘强纲领,是为了使它与(相对来说比较)弱的,仅仅对错误作出说明、或者仅仅对那些有利于知识的一般条件作出说明的目标形成对照。有一些批评者认为,‘强纲领之所以被称之为‘强,是因为它体现了下列主张,即知识‘纯粹是社会性的、或者说知识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比如说,就像知识根本没有任何来自实在的、感性方面的输入物那样)。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隐含在‘强这个语词之中的‘力量所指涉的是下列观念,即所有知识都包含着某种社会维度,而且这种社会维度是永远无法消除或者超越的。”

关于哲学的社会性,或许P.恩斯特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他说,“我支持思维(mind)是社会的观点,因为:(1)个人对复杂性的思考源于并形成于内在化的交流;(2)所有随后的个体思考是由这个起源构成和定制成形的;(3)某些精神活动是集体性的(如团体问题的解决)。另外,思维的社会观点排斥Cartesian二元论,因为精神活动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它既是私人的又是公众的”。

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后现代思潮以来,所谓哲学研究的社会维度并不是哲学或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外在关系,而是哲学思想或科学知识内部的社会关系。西斯芒多则专门讨论了科学知识的社会性问题。“越来越多的研究科学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从这样一个共识开始了他们的工作:科学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的和政治的活动。科学活动的社会性在于,科学家总是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他们接受训练以便进入科学共同体,并与科学共同体其他成员共事。科学共同体,像其他事情一样,有一套审视和评价知识诉求的标准。科学活动的政治性可以体现在许多层次上:科学是说辩和联合的竞技场;对于正在进行的研究而言,许多不同的理念和价值都是重要的因素;科学家都在热切地为争夺资源而斗争以实现他们的观点。重要的是,科学家在技能、权利、知识以及特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投入。而且广泛的社会冲突也可能反映了科学内部的冲突,并与科学的内部冲突相关联。性别、种族、阶级和民族的区分也出现在科学之中,出现在科学家与非科学家之间的关系上。简言之,科学知识总与一定的权利相联系。”

其实,关于哲学研究特别是科学哲学研究中的社会维度,受到高度重视,但在思想上并不统一。J.高林斯基(Jan Golinski)指出,“尽管‘社会的这个形容词经常被用于规范建构主义,但事实上,关于社会因素在制造自然知识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详尽的解释和描述” ④ 。高林斯基归纳了“社会的”这个修饰词在科学研究中的几种意义:其一,强纲领利用对称性假设为科学信念的接受提供社会解释,布鲁尔就认为对科学的解释应追寻社会原因,例如科学共同体的社会结构以及他们的利益;其二,H.Collins所倡导的关于科学争论的社会学研究,他并不关心宏观的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力,因而他不同意爱丁堡学派对科学进行社会原因、社会结构及社会利益等方面的宏观分析,而是强调专家小组(smaller groups of scientific specialists)之间的判断和协商对科学的决定性;其三,在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促进的案例研究中,对科学的宏观社会学考察的倾向已经被抛弃,代之以实验室研究,如Latour和Woolgar的《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Knorr-Cetina的《制造知识》等作品,这些著作对实验室围墙之外的社会不感兴趣,而是专注于对实验室内部的人类学考察;其四,在科学的社会维度中,最富有挑战性的是Latour和Callon发起的角色-网络研究,“在这种研究看来,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创造自然知识的同时,也在重建社会生活世界”④。

对于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以来的“社会(学)转向”,曾经遭遇了B.拉图尔等科学知识社会学巴黎学派的强烈批判。正如拉图尔所说,“布鲁尔所说‘对称原则,就是要求我们用同样的社会学原由不仅解释科学发展过程中的成功,也用同样的社会学原由解释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失败。这当然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因为在此之前成功的科学是用自然原因解释的,而失败科学的解释则诉求于社会原因。……然而,这种对称原则却非常成功地掩饰了布鲁尔证据的不对称性。社会被用来解释自然!我们是在用一极解释另一极。……直到今天布鲁尔还没有意识到,如果不引进更激进的对称,布鲁尔的对称原理就不能得到矫正。对布鲁尔的对称原则需要来个九十度的转变,这种转变就是我所说的‘社会转向后的更多(再)的转向”。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拉图尔在1986年推出《实验室生活》第二版时,删去了副标题中的“社会”两字,认为“社会”二字对墨顿学派和爱丁堡学派有意义,但对于拉图尔等人已经没有意义。拉图尔试图用他的角色网络理论或“超对称”原则来取代“强纲领”的社会学主义。在角色网络理论看来,“既然强纲领用对称性分析真假信念,在用某些社会因素解释真信念和假信念的时候也是对称的。ANT是超对称的,它把社会世界和物质世界都看作是网络的产物。用同样的关系术语表述人类的和非人类的角色,把它们看作是同一的,就是这种超对称的充分分析,这种超分析并不歧视任何角色在形成科学事实和技术客体生态环境中的作用。任何角色都不具有特权,因为每一个角色(或一组角色)都取决于其他角色。对于角色而言,网络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为了理解科学的成功和失败,科学和技术研究(S&TS)必须研究这些网络的整体。”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哲学研究经历了从理性维度向社会维度的转变。尽管后现代思想家们对哲学思维的社会维度的理解并不一致,但哲学的“社会(学)转向”却是不争的事实。所谓的哲学研究的“社会(学)转向”或哲学研究的社会维度,并不是外在地研究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是研究知识内部的社会关系,即研究知识的共同体、知识的社会发生、不同知识体系之间的社会关联等问题。正是在这种思想大势的关照下,我们才能厘清社会建构主义的文化背景。

三、关于“社会建构”

要了解社会建构主义,除了要把建构主义、哲学研究的社会维度弄清楚之外,还必须把“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搞清楚。

最早在学术意义上使用“社会建构”并对当代依然具有思想影响的当首推伯格(Peter L. Berger) 和卢克曼(Thomas Luckmann),因为在《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伯格和卢克曼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社会学对实在与知识问题的考察往往受制于他们的社会关系。对于西藏和尚来说是真实的东西,但对于美国商人来说就未必是真实的。一个罪犯的知识也不同于犯罪学家的知识。因此,实在和知识问题属于特定的社会与境,它们的关系问题应该在这些与境中给予社会学分析。……知识社会学不仅必须处理人类社会中各种经验知识,而且还必须处理任何知识被社会地建构为‘实在的过程。……知识社会学就是关于对实在的社会建构的分析。” ⑤

从这个角度看,伯格和卢克曼认为,“人类建构着社会现实,在这种建构当中,主观过程可以变得客观化。……个体与制度之间的这种关系是‘辩证(互动)的,可以表述为如下三点合一的公式:‘社会是一种人类的产品。社会是一种客观现实。人是社会性产品” ⑤。

自伯格和卢克曼以后,“社会建构”这一术语迅速蔓延开来,思想家们不仅发现“社会实在是社会建构的”,而且如下对象也被认为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权威(Authorship,Woodmansee 与Jaszi 1994);兄弟情谊(Brotherhood,Clawson 1989);儿童看电视问题的观察家(The child viewer of television,Luke 1990);风险(Danger,McCormick 1995);情感(Emotions,Harré 1986);科学事实(Facts,Latour 与 Woolgar 1979);性别(Gender,Dewar,1986; Lorber 与Farrell 1991);同性恋文化(Homosexual culture,Kinsman 1983);疾病(Illness,Lorber 1997);知识(Knowledge ,MacKenzie 1981,Myers 1990,Barrett 1992,Torkington 1996);文学(Literacy,Cook-Gumperz 1986);求得医疗保障的移民(The medicalized immigrant,Wilkins 1993);自然界(Nature,Eder 1996);口头历史(Oral history ,Tonkin 1992);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McHale 1992);夸克(Quarks,Pickering 19861);实在(Reality,Berger 'and Luckrnann 1966);系列杀人(Serial homicide ,Jenkins 1994);技术系统(Technological systems ,Bijker,Hughes,与 Pinch 1987);城市教育(Urban schooling ,Miron 19961);重要的统计(Vital statistics, Emery 1993);妇女难民(Women refugees,Moussa 1992);青年流浪者(Youth homelessness ,Huston and Liddiard1994);祖鲁民族意识(Zulu nationalism, Golan 1994)。

哈金也非常不满“社会建构”的泛滥,他说:“在我的著述中,我本人几乎并没发现‘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什么用处。当我提及这个词的时候,我只是想摆脱它。这个词既不清楚,又被滥用。在许多语境中,社会建构是一种具有解放作用的理念,但乍听起来的解放之物又造成了太多的迷雾、调和,并倾向于有点对正统的回归。这个术语已经变成了符号。如果你高兴使用它,你就变得激进的;如果你不用这个术语,你也可以宣称你是理性的,理智的,并且也可以获得尊重。” ③

为了澄清“社会建构”的意义,哈金非常深刻地揭示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所隐含的四个前提,关于X的“社会建构”倾向于如下观点:第一,X不一定存在,或者说不一定像现在这样存在,或者说X并不是由事物的自然本性所决定的,它不是不可改变的。第二,X是很不好的东西。第三,假如X被抛弃,或至少彻底改变了,那么我们将会过得更好③。上述分析说明,所谓X的社会建构,大致包含三重意义:其一,X是人造的,甚至是伪造的;其二,X是可以改变的;其三,可能存在着比X现状更好的存在方式。 基于上述分析,哈金区别了6个层次的“社会建构”: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一个历史过程。这种观点的目的在于解释X的历史,认为X是在社会过程中被建构的。这种观点绝不同意X是不可改变的,认为X是历史事件的偶然生成。一个历史的建构主义者拒绝对X的好或坏做出评价。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可以选择的。目前的X并非是必然的或不可选择的,我们完全有可能选择一个与X现状不同的另外一个X。例如,按照女性主义理论,目前的女性观念就是如此,我们或许可以塑造一种与目前的女性不同的另外一种女性。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一种骗局(包括观念及行为)。按照这种理解,当我们声称X是社会建构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揭示X的观念或行为是不恰当的,甚至是虚假的。在这个意义上,当有人说X是社会建构的时候,其目的在于让我们从这个概念从虚假的诉求和权威中解放出来。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可以改进的。当有人说X是社会建构的,其意思可能是说X是可以改进的,尽管我们不能说没有X我们会过得更好,但我们将意识到X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为了减轻X作为坏事的程度,我们至少能够改进它的某些方面。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坏的,我们必须反抗X。按照这种理解,说X是社会建构的,不仅仅在于揭示X是虚假的、是败坏的,而且还在于向人们诉说如果取消或改变X,人们将生活得更好,因而其实在于动员人们反对X。

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应该对X采取革命行动。与反叛性的社会建构论者相区别的地方是,这种理解的社会建构不仅看重反抗X的思想意识,而且更强调反抗X的革命行动。而反叛性的社会建构论者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只有反叛的观念而没有反叛的行动;二是既有反叛的观念又有反叛的行动。前者只是单纯的反叛性的社会建构论者,而后者则是革命性的社会建构论者 ② ③ 。

这就是说,在Ian Hacking看来,“社会建构”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批判,其中包括进步、反诘、揭露改良、反叛和革命等多重思想内涵。正如Ian Hacking所说,“‘建构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意义就是它同激进的政治态度相联系,从意义含混的批驳和愤怒的揭露,直到改革、反抗和革命。对这个术语的使用往往预示着站在什么立场上”②。从这个角度看,“建构的话题倾向于削弱知识及其范畴的权威性。建构的话语方式反对那些把已经完成的工作或我们正在从事的工作当作不可改变的假设,任何人类的工作都是可以否定的,都是可以改进的,也是可以揭露其为虚假的。这些与人有关的领域包括:儿童、性别、青年流浪者、女同性恋者、社会危害者、聋子、灾害、疾病、疯癫、文学和权威等”③。

我们以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主要强调建构的社会性。所谓建构的社会性至少有三种含义:其一,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社会性的而非个人性的;其二,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不仅仅是一个心理过程,而且是一个社会过程,其中包括合作、沟通、协商、争论、妥协、折中、共识等;其三,说X是社会建构的,意味着X是可以怀疑、可以反思、可以改进、甚至是可以革命的。因此,综观之,“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核心语义乃在于“共建”。

四、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寓意

据说下定义是一种不明智的思想行为,这或许是一种误解。应该说,为某一个问题或领域寻求一个具有绝对真理性的定义,才是愚蠢的。其实,定义是以浓缩的形式表达了不同的研究纲领、不同的理论框架、不同的探索视角对某一个问题或领域的看法。从“建构”、“社会”和“社会建构”三种范畴的分析看,社会建构主义至少具有三个密切相关的语义。

第一,坚持实践优位的观点,反对理论优位的认识论中心主义。卡林•诺尔-塞蒂纳在《制造知识——建构主义与科学的与境性》一书中就提出了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来理解科学。“我们如何能想象出科学成果的这种内在建构性?我们已经把科学成果(包括经验数据)的特征首先描述为建构过程(a process of fabrication)的结果。建构过程包含了决定与商谈的链条,通过这一链条,得出了建构过程的结果。换句话说,建构的过程要求必须作出选择。选择转过来只能在前面所做的选择的基础上做出,即它们基于向进一步选择的转化。”

但实践优位并非没有问题。克劳斯(P. Kroes)、梅耶(T. Meijers)和米切尔(C. Mitcham)在2000年出版的《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哲学家到哪里去研究技术呢?去研究开发实验室,一个农场,一个发电厂,一个信息交换中心,一个机场,一个军械库,一个建筑工地,资助基础研究的办公室和机构,一个有毒废物处理站,一个自动化的停车厂,一个引进了计算机的学校?能被人们所理解的现代技术究竟是什么?是技术手段,是技术知识,还是技术活动?它们在那里,其表现形式如何?”

我们知道,技术并不是一维的实体。首先,技术的概念本身就有许多意义:最基本的有技术作为器具;技术作为知识形式;技术作为行动的方式(见Kroes,1998和Mitcham,1994)但是,这些技术的每一种形式都有复杂的意义。例如,技术作为知识形式就可以有许多工程分支,如建筑工程、系统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物理工程和软件工程等等。所以,技术黑箱还包含技术自身历史发展的形式,这是技术哲学家在理解现代技术的本质和作用所不可忽视的,否则,哲学家就有把技术过分简单化的危险。

第二,坚持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反对个体主义或心理学的方法论。据奥迪(Robert.Audi)编撰的《剑桥哲学词典》,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或social constructionism)虽有不同形式,但一个共性的特点是,某些领域的知识是我们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制度的产物,或者相关的社会群体互动和协商的结果。温和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坚持社会要素(social factors)形成(shape)了世界的解释。激进的社会建构主义世界或它的某些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建构(constitute)。

但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不能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墨顿意义上的社会学,即把社会理解为知识的环境或动力;其二,不能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相对主义。在“索卡尔事件”所引发的“科学大战”中,作为社会-文化决定论的社会建构主义遭到了严重质疑。例如,诺里塔•克瑞杰指出,“1.那种我们称之为一组复杂事业的科学的任何一个方面,包括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和结果,只能根据其地域的历史和文化的语境来塑造和理解。2.特别是,科学研究的产品,即所谓的自然律,必须始终视为一种社会建构,其有效性依赖于专案之间的默契,正如罗马教皇的合法性依赖于大主教的枢密院。3.虽然科学家自称为认识论上的特殊权威,然而,科学只不过是‘众多故事中的一种。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科学在认识论上的权威越高,揭露其作为一追求客观知识事业的假象的工作就越显其重要性。科学必须是‘卑微的。”

第三,坚持合理重建的反身性思想,反对各种形式的自我中心主义。社会建构主义深受爱丁堡学派的影响,布鲁尔“强纲领”的最后一条就是反身性原则,“它应当具有反身性。从原则上说,其它三种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于社会学本身”。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说的“社会建构”并不仅仅指向外在之物,而是建构的“自我指涉”(self-reflective)或“自我建构”(Autopoiesis)。正如G.德兰蒂(Gerard Delanty)也认为,“建构主义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我相关或自我反思。关于自我反思有两种观点:激进建构主义认为科学的自我反思需要与实在的解释学关系,即与科学之外的某种东西的关系;自我建构的(autopoietic)的建构主义认为科学的反思必须是自我相关的”。这个规定使得社会建构主义区别于相对主义、自我中心主义和外在主义等思想态度。

马尔切洛•佩拉认为,这种建构的辩证法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形象——辩证法模型:“它需要三名游戏者:提出问题的人,作为回答的自然界,以及由有能力的对话者组成的共同体,他们在经过取决于各种因素的论证后一致决定以什么作为自然界的正式声音。在这种模型中,自然界不是单独地畅所欲言,它只是在争论的范围内并通过这种争论来发言”。用梅洛—庞蒂的话说,“这些机制和过程的特点是一种‘自我-他人-物的体系的重构(re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self-others-things ),一种经验得以在科学中构成的‘现象场(phenomenal field)的重构。这些重构的结果使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以及行动者和环境之间的对称关系结构发生了变化”。

从上述论点看,我们可以把社会建构主义理解为建构的辩证法(Autopoiesis):行动的(而不仅仅是认知的),社会性的(而不是个体主义或心理主义的),批判的(而不是辩护的)。一言以蔽之,社会建构主义,一种共建的辩证法。

五、简单的结论

如何定义社会建构主义?我们既要避免现代主义或本质主义的武断,也要警惕后现代主义或相对主义的陷阱。作为后现代主义的超越,社会建构主义主要是由三个基本命题所构成的:从本质主义转向建构主义,强调知识的建构性;从个体主义转向群体主义,强调知识建构的社会性;从决定论转向互动论,强调社会地建构知识的辩证性。

所谓社会建构主义以知识的社会生产为研究纲领,通过辩证法(通过互动性-商谈性-超越性等范畴)来克服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实在论与相对主义之间二元对立的基础方法论。简言之,社会建构主义或许可以理解为“共建的辩证法”。

(责任编辑: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