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中知识问题的交点
2009-01-18张荣翼
内容提要 文学研究的知识是人们认识文学、把握文学的基础,分析文学知识的自身构成状况是我们了解文学研究,进而改进文学研究的一个途径。本文考察了文学知识的交点状况。认为文学知识处在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客观化知识和规则化知识、普适性知识与个人感知的交点,这种交点的状况使得文学知识不能完全融入到一个确定状态。由文学知识的交点状态,提供了我们审视文学研究的一个角度。
关键词 文学研究 知识 交点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9)05-0091-07
如果我们把文学研究看成是一个知识增长或者知识累积的过程,那么,在这种知识生产中,本身也需要有知识作为其基础。即关于文学的知识,是在知识的总体架构中的,既有的包括非文学方面的知识也要参与到文学的知识生产的过程中,文学知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其他方面的知识在文学领域的登陆。这种有关的知识在不同时期、不同研究者那里会有差异,譬如在中国古代时期儒学体系的文学观念中,伦理学的要求占有很大比重;而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文艺观中,则是宗教思想占据绝对统治地位。
作为知识的交叉点,文学知识本身就有一个交点问题需要关注;而在今天知识的相互渗透、学科交错的总体趋势下,这种交点的问题就更有关注的必要了。它既是我们研讨文学知识的结构状况的出发点,也是我们理解文学知识的构成状况的基点。以下就从三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讨。
一、人文知识与科学知识的交点
文学研究在近代以来逐渐形成了专业化知识分工之后的一个专门领域。这种领域的形成是学科工作得以开展的一个体制化的保证,同时它也就是知识的一定程度的分裂的结果。也就是说,通过学科化的体制,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实际上走得两条不同的路线,人文学科关注的人的心灵的需求,而自然科学则关注的不由人的主观左右的自然。这里就有两种学科类别的区别,即“在科学传统中,伟大人物是受人敬仰的纪念碑,但是,一旦他们著作中的精华被摄取和吸收,它们就不再被人们所阅读。而伟大哲学家的著作始终保持其知识的有效性,他们一再成为新一代哲学家哲学反思的出发点。”①人文学科似乎有不被证伪的特点,学说的新旧演替不是正误的取代那么简单。
按照道理来说,文学的知识就应该算成典型的人文知识,可是实际的情况也并不尽然。其中的一个方面的理由在于,在文学的知识中,有些只是属于“硬件”,譬如关于韵文要求的押韵合辙的规定,那么只要落实到一个词的发音问题,这就是一个实证的可以考证的事情,所涉及到的理由就是几乎可以用声学仪器来检验的事实,言之为人文知识,其实是不懂得这种在古代算作人文知识的研讨对象,在今天可以被数据化方式处理的情况下,就是一个自然科学的问题。在文学的知识中,还有一些知识譬如在孔子《论语》中指出的诗可以兴、观、群、怨的说法,这种观点与其说是对诗歌的属性的归纳,还不如说是对于诗歌写作和表达的要求,那么这种要求又是和孔子的整个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的,它更多地属于社会科学,即有着实用目的的学科,而狭义的人文学科则是关注的心灵自身,可以没有直接的实用价值。
* 本篇论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文学研究的知识学依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07JA751009。
① [美]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75页。
在一般划分为人文学科的部门中,文、史、哲以及宗教和艺术算是代表性的学科,在这一大类的学科中,文学研究和历史、哲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当然是一个事实,不过在这种事实层面下就可能遮蔽了另外的也是事实的方面。譬如文学可以成为考察一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法律实施等内容的窗口,而经济、法律等带有实用性质的学科,虽然也是广义的文科,不过它就属于“社会科学”,而文、史、哲等关注精神领域,没有多少社会的实用性的学科才是“人文科学”。但是文学是不是就只能充当社会的象牙塔,而不能直接与社会民生挂钩?其实从现代社会中文学艺术的产业化也可以看出,文学的作用可以是多方面的。它甚至就可以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生产力。
譬如湖北(襄阳)和河南(南阳)就有对于诸葛亮故里的竞争,这种竞争背后带动相关的旅游业,所以引来各自的关心GDP的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如果把这种争论看成是一种学术问题、文学问题(《三国演义》吸引了眼球),那就是把皮毛看成了实质,真正有意义的是利益分割的竞争!谁是诸葛亮的故里谁就可以掌握一套旅游资源,而且也就可以通过旅游资源的占有而获得相关经济收益。在这里知识的客观性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被利益原则所挤压,也许当事人并没有刻意造假,不过就是在他们面对不同的事实的轮廓时,他们会优先考虑对他们有利的说法作为结论性意见。福科就这种学科研究中的倾向性指出“如果把科学仅仅看作一系列程序,通过这些程序可以对命题进行证伪,指明谬误,揭穿神话的真相,这样是远远不够的。科学同样也施行权力,这种权力迫使你说某些话。科学之被制度化为权力,是通过大学制度,通过实验室、科学试验这类抑制性的设施。”(注:〔法〕福科:《权力的眼睛——福科访谈录》,严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1-32页)福科是从体制化角度对知识问题作的剖析,那么当这种体制化本身就可能造成知识的扭曲的情况下,掺合了利益纷争的学理问题也就会有一些“杂音”。
其实知识的这种并不公允的状况不是知识本身的问题,而是人的认识行为的选择问题。这里可以参照一个事实,都市里的妇女们往往会说买杂货是“买东西”(doing the shopping)(与干家务类似),而买衣服是“去购物”(going shopping)(与愉快地“去外面” 相似)。(注:〔美〕柯林•坎贝尔:《购物、快感和性战争》,见罗钢、王中忱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18-219页。这里的差别在于,买衣服属于自己的身体外观相关的,而身体外观在这里成为女性的身份认同的一个具体的落实之处。她想象自己是什么样子,她就把自己穿成那种样子,她把自己穿成那个样子,她就认为自己是那样一种身份或者地位。因此男性需要在生活中苦苦拼搏得来的那个职业意义上或者经济条件上的地位,女性感到只需要在购物中就可以达成。“事实”是通过“想象”来达成的。在这样一种境况下,商品消费过程所消费的主要不是那种商品,而是商品文化,主要不是商品文化,而是整个社会文化通过商品消费形式来达成的定位!这就是现代消费文化所带来的文化模式。妇女们对于“买东西”和“去购物”的不同说法,看起来是一个在商品买卖行为角度没有意义的区分,可是在对于这些妇女的实际生活来说,这种区分是有必要的,对于相当一部分妇女来说,她们生活的幸福感不在于她的家庭有多少可以通兌的财富,而是在于她拥有多少自己满意的衣物和饰品。
这里有一个学科的法则问题。韦勒克曾说:“物理学的最高成就可以见诸一些普遍法则的建立,如电和热,引力和光等的公式。但没有任何的普遍法则可以用来达到文学研究的目的,越是普遍就越抽象,也就越显得大而无当,空空如也;那不为我们所理解的具体艺术作品也就越多。”(注:〔美〕韦勒克和沃伦合著《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第5页)韦勒克这一表白很能够说明自然科学与人文研究的区别。不过我们还须指出的是,即使科学也是一种叙述而并不等于事实本身。利奥塔表达过一个见解:“科学在起源时便与叙事发生冲突。用科学自身的标准衡量,大部分叙事其实只是寓言。然而,只要科学不想沦落到仅仅陈述实用规律的地步,只要它还寻求真理,它就必须使自己的游戏规则合法化。于是它制造出关于自身地位的合法化话语,这种话语就被叫做哲学。”(注:〔法〕利奥塔:《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见江怡主编《理性与启蒙:后现代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390页)科学按照一些最为简明的公式作为叙事的基础,然后把所观察到的现象纳入到可以公式化计算的框架中,这样一种模式在经验层次的确是有效的,可是在终极的意义上,这种简化只是一种宇宙的可能图式,并不等于宇宙就是要按照这样一种模式运行。实际上这种简化的模式只是作为观察者的人在一定范围所得到的认识,比其真实的大千宇宙来说连管中窥豹都谈不上。也因此科学的知识总是在不断地修正,甚至按照爱因斯坦等人的说法,可以纠错或者证伪是一种研究领域能否满足科学要求的分水岭。
因此,自然科学和人文研究的确有一些原则性的差异,不过这种差异在知识的整体的框架中在调整。实际上自然科学要有人文学科的基本立场,譬如人文学科从人的角度看待世界,而在自然科学中需要有超越人的眼光,可是自然科学研究的选题依然有人的利益考虑;而在人文学科、社会学科中,自然科学的方法也可能成为研究中的工具。但是,在这里分野是鲜明存在的,韦勒克曾说:“物理学的最高成就可以见诸一些普遍法则的建立,如电和热,引力和光等的公式。但没有任何的普遍法则可以用来达到文学研究的目的,越是普遍就越抽象,也就越显得大而无当,空空如也;那不为我们所理解的具体艺术作品也就越多。”(注:〔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第5页)
因此也可以说,自然科学研究的现象虽然广泛,但都是一些“重复的事实”,实验数据的可重复性是自然科学成果的一个必备要求;而人文社会学科则是研究的“变化的事实”,不可能在大范围得到重复验证。这种不可重复性往往就成为了文学见解方面的个人看法的一个避风港!而且文学知识方面所谓的经验的、价值的判断还要占据一席之地,它也可以以这种个人化的方式合法化的出现。
二、 规则化知识与客观化知识的交点
人类知识有着不同的性质。如果从知识和对象、主体的关系看,那么可以有两种大的类型,分别为规则化知识和客观化知识。伊格尔顿曾经说:“‘文学一词的作用很象‘杂草一词:杂草不是一种特定的植物,而是园林工人由于这种或那种原因而不愿在他周围出现的任何一种植物。或许,‘文学意指某种相反的事物:某人因这种或那种理由而高度评价的任何一部作品。哲学家可能说,‘文学和‘杂草是功能性的而不是本体性的词汇……”(注:〔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1-12页)仔细玩味一下伊格尔顿这段话的意思,那么就可以看出,如果伊格尔顿的说法基本可以成立的话,就是所谓文学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对作为对象的文学的客观认知使然,而是对作为设定的条件的一种规定性和在此规定下的认知的合成。
关于规则化知识和客观化知识的区分,在人们的意识中,往往会认为规则化的知识就是不具有客观“真理性质”的,它是在客观真理缺席时的廉价的替代品。这种认识其实是一种偏见。其实规则化的知识只是表明了其来源的人为性质,而这种知识一旦建立,也会有许多哪怕就是体系的建构者也根本不会意料到、不会理解的方面。譬如在棋类游戏中,下棋的规则是人为制定的,可是一旦采用这种规则,那么规则的要求之下最优化的行棋步骤就是一个费解的问题,而且这种“最优”还不是稳定的,对手每下出新的一步,也都会对早先的设计提出新的修改的要求。“最优”还是一个游动的指标,棋手的步骤往往是针对已有的局面作的考虑,可是在对手作出应对时,就是要化解其针对性,甚至尽力把所谓的“最优”转化为“次优”乃至恶手,博弈的双方存在着的互动关系使得评价变得复杂化了!在这里不只是制定规则不可能把实际运作中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而且还是运作中的参与者的活动本身就可能在过程中把活动的价值进行重新的排列!知识的规则化只是表明运作过程中的知识状况,其实知识的结果是无法人为设计的,而且人在面对这种知识的探询过程也同样是充满了艰辛和困惑。
文学知识不同于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的一个特点就在于,文学知识是针对作为人的产品的文学的,文学是人的产品,文学是为了人的预期的某一目的而生产的,因此在文学的认知方面就必须考虑到人的目的性,这种情况和人去研讨矿物、生物不一样,那些矿物、生物本来就存在,人只不过是“发现”了它们;而在文学领域,则是人“创造”的它们。这种创造者对于所创造对象的意义、价值的规定性,其实是人在认识看待问题时的基本出发点。若干宗教学说把该宗教的上帝认定为人类的创造者,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是人类活动的引领者和评判者。那么,文学作为人的产品,就更有理由在人的看待上作出定位。也就是说,文学作为文学来看待作为一个前提,它是文学知识的基础。在这里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不同知识领域的状况。
在人面对其他生物时,人们经常是以人的角度来看待动物。对于猪、牛、鸡等动物,人的研究包括探寻这些动物的饲养成本和肉质营养,就是把它们作为人的“食物”来认知,可是对于老虎、狮子等大型食肉动物,则是考察它们在捕食猎物活动时,它们有怎样的奔跑速度、它们的咬合力、它们利爪的抓挠力如何等等,这里它们就不被作为“食物”而是作为一种可能的危险来看待了。再有一些动物即人们称为家禽、家畜的类型,它从出生就是被人设计为食品的,因此对这些动物的研究就是考虑它的营养价值等方面。这里生物学是严格意义的自然科学的一个方面,可是在研究的客观性的背后,其实包含的并不是纯粹客观性,利益关系成为认识行为的出发点。因此有人说,“没有一组观察不同与一组典型境况即规则性相联系的,观察试图在其中发现某种结果,我认为,我们甚至可以断定,在感觉器官中,预期的理论都是遗传地体现的。”(注:〔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76页)这种对于认识的剖析,至少在人文研究领域看来是恰当的。
文学研究作为一门探讨文学问题的学科,它设定了若干关于文学的命题,诸如文学的创作、阐释、文学史秩序等等方面,这种问题的提出其实所包含的并不是对象本身的东西,而是作为研究者欲图去发现的东西!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关于文学的意境、意象、意味等成为很重要的方面,可是这样一些方面说到底其合理性就是揭示文学的审美内涵,而西方文论并不把这些问题作为重要的问题看待,甚至根本就没有可以对应的词汇来匹配这一类的范畴,而西方文论在法国产生的文学社会学派,力图通过社会的诸方面因素包括地理环境、人种关系等来说明文学表达的总体风格,这样一个做法颇有把文学纳入到科学研究范围的意义。可是在20世纪出现的诸如新批评等文学研究的流派中,恰好是坚持就文学谈文学的路子,力图摈弃各种不直接体现在文学文本的因素。这种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原有理论的发展,而是典型的另辟蹊径。而这种转变本身又可以被扭转,在20世纪下半叶兴起的文化研究,其思路不是探讨文本,而是探讨文化因素对文本的衍射作用。
希利斯•米勒在一篇论文中说,“我已经提到,在文化研究领域内,你可以做任何你多多少少喜欢的东西。比方说科学史,包括这些新的传播装置被发明的过程,也是一种文化研究的形式,就像对于烹调和服饰的习俗的研究,对广告、对人们“玩”股票的方式、对跨国公司的“文化”的研究,就像阿兰•刘在他的一本精彩的书《酷的法则》中所作的那样,等等。文化研究实际上更接近人类学和社会学之类的社会科学,而不是我们在人文科学中的传统的语言文学系所习惯从事的工作。……我认为对于那些真正有志于对伦敦、纽约、新德里和北京的服饰习俗做比较研究的人来说,训练他们读莎士比亚没有特别的意义。”(注:〔美〕希利斯•米勒:《谁害怕全球化?》,《长江学术》2006年第4期)米勒所说的情况不是所谓社会学的问题,而是在文学研究领域中的文化研究对于传统的文学研究的路径的颠覆问题。关键的最后一句话“读莎士比亚没有特别的意义”,这不是一个主要注意力的转换,最值得思考的在于,在我们传统的文学研究其实就是通过对“莎士比亚”这样一些文学史上的标志性、里程碑式的人物及其作品的研究来建立一套文学秩序,而在对这种传统焦点的忽略和漠视中,文学秩序的目标实际上也就被悬搁了!
这里可以看出的就是,文学研究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变化时,对象方面的客观的东西召唤思维去追踪的有之,文学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吸引了新的研究跟进,由此引起的变化也有之;但是不能忽略的也许才是更重要的方面则在于,文学研究本身在时间的变化过程中自身的关注点发生了变化,这样一种变化所导致的就是预先的认识-知识的框架本身在作出调整,它包含了一整套的规则的演替。这样的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文学知识在面对文学以取得客观化知识的同时,它更是属于规则化的框架所引发的结果!在规则化框架中,客观化的对象本身已经被罩上了框架的色彩。
三、 普适性知识与个体认知的交点
文学研究乃至一切研究都需要普适性的存在作为基本诉求,即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即使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要求在同类条件下有参考意义。反之,在文学研究中的个人认知方面则多少是被忽略了。有不少文学研究的学者强调文学的认识和作为对象的文学本身有关,文学是诗性的,那么对文学的认知也需要从诗性的角度来把握,这就是要有对对象的“同情”,否则的话,就可能对文学隔了一层。这样的认识应该是不错的。可是文学的诗性在认识层面如何转化为具有普遍性的知识模式,这种转化的前提和要件是什么,则往往语焉不详。如果文学研究就仅仅是把研究者从作品感受到的诗性传达出来,那么这种研究就基本上属于文学鉴赏性质的导读,而和我们知识构造领域的文学研究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更进一步说,文学的诗性也不只是从作者诗性地思考所描写对象,用诗性的修辞方法来加以表现这样一个层面就可以完全把握的。文学的诗性既是一个事实,也是一种约定。事实上是通过约定才使得诗性成为事实的。这种约定就是文学的一些审美方面的规定性。在中国,最高级的美学的表达是意在言外,语言层面是外在的引导,真正的意味需要在表面的文字之外去意会;而在古希腊,莱辛由对古希腊题材的《拉奥孔》的分析,也指明了暗示在表达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但是我们可以揣摩,中国的“无言之美”和古希腊的暗示是不是一回事?其实,在中国的“无言”的表达中,所领会出来的意思只是依靠的个人感悟,每一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想象;而古希腊的暗示则有一个最后的谜底,这一谜底是可以取得大家公认,或者至少是多数人认同或主流意见的默契的。因此,中国古代和古希腊关于文学表达的美学的范式是不同的。要说文学中客观地体现了什么美感,那么这种客观完全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客观的含义,比较恰切的说,它只是合乎惯例与规则。
应该看到,文学的诗性就源于文学思维、文学表达的个人化感受。尊重诗性特点,就是要尊重在文学领域中的个人化,而一般说来学科化的工作是力图克服个人化的特点,这里就有了矛盾。
我们可以分析一个艺术表达的个案状况。在中国传统国画中,有一幅“日出东海”的画面表达,它有时还作为官员官邸会客室的大幅背景。在这一画面中,下方是泛起波涛的海面,海面上方则是一轮杲杲红日。它或许表达了欣欣向荣、前程无量等意思。我们要追问的在于,绘画属于空间艺术,就是说在画面本身的表达中所描绘对象各部分时间是同时发生的,而且在画面时间处于停滞状态。我们甚至可以用摄影机拍摄下来这样的画面,说明它具有在机械记录角度的客观性。可是我们要知道,在这样一个画面中,大海是地球上的,而太阳则在一亿多公里之外。当画家在捕捉大海的形象时,大海在他的身边,可是太阳的光线到达地球需要经过大约500秒即8分多钟时间,也就是说大海和太阳的对象本身不在同一时间,而在人的观察和绘画的表达中,则使它们处在同一时间,这样就是自然对象的时间的压缩。这种情况就是自然对象本身如何已经不重要,而是人的观察的结果才是决定性的。这里人的观察是众多人乃至摄影机可以重复的,但是从对象的客观性来说,它并不改变对事实本身作了扭曲的状况。
其实在具体的文学研究和评论中,针对的事例总是作品中的具体的人和事,而对这些人事问题一方面是需要有真正出自个人感受的体会,另一方面也需要有一种相对宏大的、有时甚至是历史性的眼光和胸襟。而在这种把握中就会有难以把握、可能任何感受都可以拿出来商榷的情况。戴锦华曾经就当代文学的“农民工”现象提出看法,“从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前期,外来工尤其是外来妹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而在一些文艺作品如《外来妹》等,则“大都仍在‘城市/乡村、‘文明/愚昧的二项对立的表达中,把离乡离土的姑娘表现为勇者,一种战胜陋俗、战胜偏见的成功者”(注:戴锦华:《隐行书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21页)这里体现的是一种历史进步主义的历史观念,以为代表了不同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体系就是代表了历史的进步,而历史过程的参与者本身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只是在被赋予和承担了叙述者所认定的那样一种历史的使命之后,才具有了意义。在这种描写中,那些过去了的或正在过去的乡村生活传统则被忽略,最多有人仅从美学的价值上才给予了一点感伤性的、怀旧性质的眷顾,而在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中人的本身的悲喜都被一个远在抽象层次的宏大叙事所遮蔽。
卢卡契曾经说过,“人们的日常态度既是每个人活动的起点,也是每个人活动的终点。这就是说,如果把日常生活看作是一条长河,那么由这条长河中分流出了科学和艺术这样两种对现实更高的感受形式和再现形式”(注:〔匈〕L.G.卢卡契:《审美特性 第一卷 前言》,徐恒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页)这里的意思可以仔细琢磨。我们可以有许多深刻的思想,可以有伟大的关于未来社会的设计,但是这些所谓的深刻和伟大应该和人们的普通的生活联系起来,每个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一份权利,他可以自我设计而不必非要遵循某一指导者的思想。应该说指导者的伟大只是在于他植根于普通人生活而提出了某种理念,而不是反过来他来决定普通人应该如何生活。退一步说,政治家出于自己的抱负以天下为己任,或许有为社会设计的思想,并且在力所能及时将其付诸实践;可是文学应该关注的是普通人和他们的生活,这种和日常生活的琐屑细节相关的东西不在大历史的书写范围,可是它是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文学世俗化的基本视角!是千万普通人生活“这条长河中分流出了科学和艺术”,而不是只看到科学和艺术在空中窥视生活。
在这里,知识的普适性要求知识在学科的规范下能够有普遍性,可是人文知识涉及到人的心理感受,它是个体的生命本身所涉及到的只在小范围的乃至只是个人化的。
四、 作为交点的文学知识问题
以往,人的认识都只是对事物做一种不改变事物原貌的关注,如黑格尔就说视觉是纯粹认识性的,“对象没有遭破坏,保持着它的完整面貌”(注:〔德〕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上),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3页),可是解剖学建立之后,解剖学的认识就是通过打开原先隐秘的躯体器官,进入到躯体内部去发现真理,于是原来的认识作为静观方式的唯一性至少就受到了颠覆。真理的获得可以是通过改变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完成的,也就是说,原先与认识相对的实践现在也就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知识是通过认识的行为生产出来的,认识领域自身的变化也就影响到知识的构成以及知识对自身的定位。
文学知识作为一个观点系统有其自身的特点。这种特点可以在三个大的方面来认识。
第一,文学知识本身在学科化系统中存在,尤其在近代大学的文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部门之后,学科化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在古代时期文学的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者的个人兴趣或者根据当时社会的要求来提出问题和拟定回答的方式,而在学科化的态势下,学科本身的规则成为了一个门槛。学科化本身对于文学研究有一定促进作用,可是,文学研究在学科化进程中不是主动的一方,而是受着其他学科左右的,其中自然科学的影响力也不可低估。问题在于,文学知识不是一个自然的事实,而是人创造的产物,并且作为人造事物,对它的认定也是习惯性的而非科学化的规定,譬如中国的汉字书法艺术是和绘画并列,而其他民族的文字书写即使也有艺术体,但基本上只是作为装饰艺术,和绘画的地位是不能相比的。在日本书法艺术上升到了“道”的地位,“道”比之于“艺”层次更高,而在日本还有“茶道”、“剑道”等,如果说日本“书道”是中国“书法”或“书艺”的发展,也是艺术的话,那么“茶道”、“剑道”该如何看待?在黑格尔美学的分类系统中,可能茶道只能归为实用工艺,而剑道在当今应该算是体育的范畴,我们可以说它具有艺术性,但是在分类学上和艺术是无关的。在知识自身的罅漏没有正视之前,就可能遭遇难解的问题。
第二,文学作为人造的事物,则围绕文学的有关知识其实大多就是人为的,它并不具备自然对象的那种知识方面的客观性。可是学科化的研究就往往不是探究对象本身如何来制定相应准则,而是按照学科化的相对统一的要求来制定规则,这样统一要求的结果就可能是抹煞了、淡化了该学科在对象方面自身的特性。人们在看待文学时,比较多地关注文学的客观方面的属性,就同时忽略了文学作为一个设定对象的事实,而文学的设定所体现的文化规定性以及社会的权力关系等都没有被提到需要认识的范围。
第三,文学作为一个文化事实需要有社会相对的共同认可,但是这种共同性并不是人人平等的参与,它是由文学研究的专家、社会的实际掌握权力的人、前代的已经获得了文学声誉的人,以及讲授文学课程的教师等具有更大的文学话语的权力,而这种实际的不平等在各个学科都存在,不算文学研究的专门问题,可是文学作为一个作用于人的感性的领域,对文学的研究虽然不能说是感性的或者是专注于感性的,毕竟也还要有感性的一席之地。在对感性的问题上,一般的一个原则性的立场就是当年克罗奇所说的,我们不能靠醉酒的方式来研究酒的特性,这样的原则保持了学科研究中理性的完整性,可是对酒的评价其实也包括醉酒之后的感受,所以文学的批评有时会在读者那里有“隔”的感觉。当文学研究摒除了个人感受的合法性存在之后,这种学科的合法性其实就有和个人的阅读脱节的危险,于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往往就出现摇摆状态,一方面要学科化,另一方面也要兼顾个人感受的感性因素,在这种摇摆中学科的危机得到缓解,但是真正的矛盾并没有解决。论者曾经就文学理论的结构进行分析,提出“文学理论在统和自身知识系统的各个方面时,有着难以统和的罅隙,”(注:张荣翼:《文学理论中统和视点的罅隙》,《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4期)如果这种分析有道理的话,那么作为更大范围的文学研究,则同样有这样的难以协调的状况。
威廉•米歇尔认为:“古代与中世纪哲学的图景关注物,17到19世纪的哲学关注观念,而启蒙的当代哲学场景则关注词语”,当代的哲学思考则是关注图像,他提出了“图像转向”的转变趋势。(注:〔法〕威廉•米歇尔:《 图像转向》,《文化研究》2002年第三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第17页)对于这种学科趋势的评估,不同学者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自然的。在认同米歇尔观点的人比较多的是从一种文化类型或文化趋势来理解其中意义,对此当然也可算是一种途径。不过在我看来,这里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它体现了知识生产的模式的迁移。在前文明的社会,知识和图像紧密联系,接下来的古代文明社会则把观念作为知识生产的基础,譬如古希腊时代学者竞相提出自己关于世界的基本性质的看法,这里其实不只是对世界的认识,而是对于知识原点的话语权的争夺和把握。也就是说,世界观问题是立场的基础。在这样一个格局下我们来审视文学研究中的一些表达就有特殊的意义。譬如,“新文学中那个沉甸甸的‘启蒙与救亡变奏的主旋律:从《狂人日记》的‘孩子到《寒夜》里的小公务员那一长串无辜死于‘肺痨的人物名单,把身体(疾病)作为一种隐喻具有怎样的象征意义?”(注:赵京华:《从“起源”上颠覆文学的现代性》,《读书》2002年第6期)它其实就是一个更为宏大的叙事的具体化:中国病!
即面对一个强大的西方,传统上作为强国的中国显得并不强大,这不是中国的常态或中国应该的位置,在承认现实的基础上,就只能以中国处于病态阶段来进行解释!在进一步的文学的叙事环节,这种病态作为隐喻就成为叙事的框架。那么我们来审视现代文学中的这一表达时,应该肯定其中包含的启蒙思想的价值,也应该承认其中有着人类普世价值的追求,但是就还应该看到有一些属于民族文化差异的东西,中国病不在中西差异的不同方面,其实西方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西方,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从古迄今的本来面貌,而是文艺复兴之后的变化结果。因此不是什么想象中的有一个健康的中国的状态等待我们去完成,而不过就是西方近代以来的现代性作为了一个标杆,映衬出缺乏这样一个社会转型就会陷入被动局面!所谓中国病的描述其实是一个视角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笔下浙东农村的愚昧落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沈从文笔下湘西农村的纯朴,其实从整体的经济、文化角度看,浙东比湘西“先进”了不止一个级别,是作者的叙事视点造成了他们有不同的描写。
文学知识是针对文学的知识,可是当我们来清理这一知识的状况时,可以发现文学知识的依据或出发点就需要进行知识方面的梳理,应该甄别哪些是文学知识自身所需要的东西,哪些则可能是知识权力的灌注,还有哪些可能是思维的惰性使然。在文学知识的这样一些问
题中,通过揭示其中的罅漏不是要否定研究的工作,而是为工作的自我反省提供一个思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杨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