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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主义的发展及对我国的意义

2008-12-29刘宗义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8年4期

  [内容提要] 地区间主义是当代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发展的新潮流。本文介绍了地区间主义的概念和理论研究状况,并对其表现形式和发展历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21世纪初的地区间主义是新型国际关系在全球层面的体现,其显著特点是新兴大国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我国应积极推动地区间主义的发展。
  [关键词] 地区间主义 跨地区主义 新地区主义 新兴大国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8)4-0043-08
  
  地区间主义的概念及其理论研究
  
  1.地区间主义的概念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进程遇到一些挫折,WTO“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但这些失败并没有削弱世界市场力量扩张的势头,也没有削弱各国政府寻求最大可能地将它们的跨国商业关系机制化的强大动机。[1]1在这种情况下,跨区域经济合作迅速扩展,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发展的新潮流。学界将这种跨区域经济合作现象称为“地区间主义”(Interregionalism)。[2]
  地区间主义一方面是指不同地区(包括跨越大洲或同一大洲内不同的大区域、次区域)的国家或经济组织之间建立的经济合作关系,另一方面是指在不同地区之间建立经济互动关系乃至合作关系的过程。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地区成为国际体系中独立的行为实体,它通过发展与其它地区的地区组织、集团或国家的关系而建立起自己的外部关系。
  地区间主义主要是伴随着新地区主义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地区间主义的出现需要两个条件:首先是地区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地区”成为国际体系中的独立行为单元。研究地区主义的学者们一般认为二战后世界经历了两次地区主义浪潮:一次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地区主义”,一次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渐出现的“新地区主义”。这两种地区主义有很大的差别。“老地区主义”的理论基础是结构主义、发展理论和依附论,而“新地区主义”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3]与老地区主义不同,新地区主义意味着向全球开放市场并参与全球化进程,通过与世界市场的互动而取得经济增长。但无论是老地区主义,还是新地区主义都极大地推动了地区一体化进程。特别是冷战结束后新地区主义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兴起,打破了"欧洲中心主义"或"欧洲中心观"。东亚地区合作突飞猛进。当区域合作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对外关系中开始用一个声音说话,“地区”便作为国际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行为单元而建立自己的外部关系,地区间主义便开始出现。其次,地区间和跨地区关系,主要是建立在功能型地区的思想上的。虽然地理上或战略意义上的地区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但非地理地区性的因素是推动地区间建立互动关系的主要动力。如瓦伊莱宁(Vyrynen)就确信经济、环境和文化是功能型地区背后的推动因素。[4]
  地区间主义与全球化密切相关。地区间主义的出现可以被认为是国际体系互动性增强的结果,国际体系中的行为体超越相邻的国家寻求合作。[5]它反映了进行跨地区经济合作的国家一方面努力防止被全球化浪潮吞没,同时又要争取一个更好的地位以融入全球体系的双向战略。所以,也有人认为地区间主义是全球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3]
  2.地区间主义的理论研究
  当学者们发现“地区”作为一个独立单元正通过发展它们自己的外部关系而成为国际体系中的行为者,地区间主义理论便开始出现。研究地区间主义的学者一般都认为,对地区间主义的分析主要是基于世界Fxuro3WFFYvQmiiTi3DbXHDh89hSG3b8/VCEBYNx/eY=经济形成了三大经济区块这一事实。其案例研究主要是围绕亚欧、跨太平洋和跨大西洋的合作与冲突而展开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不少关于亚欧会议(ASEM)和跨太平洋关系的研究。亚欧会议是地区间主义理论得以建立的一个重要案例。
  地区间主义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地区主义研究的一个转折点,从此,研究焦点从地区与地区的比较分析转移到地区间关系的研究。地区间主义理论将地区主义的比较分析研究与地区间关系研究联结到一起。
  在地区间主义研究的理论方法上,学者们之间有很大的分歧。基本可以将他们的研究方法分为两大类别:第一大类别强调使用系统方法,是一种由外而内的视角。国际关系的三大流派都属于这一类别。如新现实主义者强调实力和制衡是地区间和跨地区关系的根本特点;而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认为“溢出”效应、制度习得和认知因素可以解释地区间主义对地区身份建构的影响。但没有一种国际关系理论可以全面地解释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因此,现在学者们倾向综合运用这些理论方法。如罗尔夫·饶洛弗(Ralf Roloff)在写作有关跨大西洋关系的文章时就综合运用了制衡论和基欧汉与约瑟夫·奈的复合型相互依赖理论。还有一些学者先根据国际关系三个主要学派的理论推演出地区间主义的功能,然后再探求功能的重要性。第二大类别主要是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将分析框架扩展到国内政策层面,提供了一种由内而外的视角,形成了对地区间主义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补充。
  乔戈·福斯特(Jrg Faust)在一篇关于欧盟和南共体关系的文章中运用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认为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是地区组织内争取市场开放政策的利益集团同主张地区保护主义的反对派之间政治博弈的结果。[6]
  通过对世界三大经济区块之间地区间主义的研究,学者们就地区间主义出现的原因、地区间关系的发展和维持等研究课题推导出地区间主义的七项功能:地区(国家)间的制衡、“搭便车”、国际机制建设、全球议题的合理化安排、全球议题的设定和控制、推动地区身份建构、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6]
  但由于地区间主义的这些功能大部分是通过理论演绎得出的,而不是通过实证的因果分析得出的,所以各个学派之间分歧严重。另外,由于地区间主义理论主要是以三大经济区块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案例来建立的,对三大经济区块之外的地区间主义案例只是间接提到,很明显地忽视了其它地区间关系的发展经验。因此地区间主义理论对三大经济区块之外的地区间关系解释相对乏力。
  
  地区间主义的表现形式及发展历程
  
  1.地区间主义的表现形式
  由于地区间主义还在不断发展,所以它的表现形式很多。学者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认为可以将地区间主义区分为三种不同的形式:
  (1)地区集团或地区组织之间的关系,可以称之为双边地区间主义。[7]3比较明显的例子有欧盟-东盟、欧盟-南共体、南共体-东盟。
  (2)跨地区主义。在跨地区主义安排中,成员成分不是同质单一的,并且成员不必与地区集团一致,可能包含超出两个地区范围之外的国家。跨地区主义最重要的特点有二:①跨地区主义所包含的行为体不仅仅是国家。任何跨地区联系,包括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的跨国网络,只要是跨越两个或多个地区的行为体之间的合作,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行为体,在理论上都可以称作跨地区主义。[1]5②参与跨地区进程的成员由单独国家组成,如果它们属于某地区集团,它们不代表从属的地区集团。[5]跨地区主义的例子有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IOR-ARC)等。
  (3)混合的地区间主义。混合地区间主义有三种形式:①地区集团和单一国家之间的关系,如欧盟-俄罗斯、东盟-中国。②一个正式的地区集团或地区组织同一个正在组建的地区集团之间的关系,组建中的地区集团的成员一般是一些为了与其它正式的地区集团进行合作而被迫组建地区集团的国家。[8]比较明显的例子是欧盟与非洲、加勒比地区和太平洋地区国家(ACP)按照科托努协定(Cotonu Agreement)建立的关系,欧盟与地中海伙伴关系(EMP)也属于这种类型。③两个或多个地区的主要国家之间建立的机制化安排。最明显的例子是IBSA ,这是一个印度、巴西、南非之间旨在推进南南合作的三边发展论坛。
  
  2.地区间主义的发展历程
  地区间主义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不是同时出现的,它们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呈现了一种从“欧洲中心主义”到“欧盟、北美、东亚三大经济区块”,然后再超越“欧盟、北美、东亚三大经济区块”的过程。
  (1)虽然人们认为地区间主义是一个新现象,但这种类型的地区间关系可以追溯到欧共体在冷战期间为推进同不同类型伙伴的合作而创造的“集团对集团”对话。
  发展和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关系在欧共体对外关系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第三世界不仅对欧共体国家工业原料的供应和商品、资本市场开拓起到保证作用,而且也是欧共体国家在国际格局中提高地位必须借重的因素。欧共体出于长远战略安全的考虑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把依靠和借助日益壮大的第三世界力量作为实现其安全稳定和发展这一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欧共体专门制订了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合作政策。其中,支持并促进拉美、非洲、尤其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和这一类的地区一体化是欧共体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世界范围的行动之一。[9]“集团对集团”对话就是这一政策的产物。欧共体的这种对话关系从20世纪70年代起逐渐演变,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的地区,由于其它地区一体化程度相对低下,从而形成了一种欧共体主导下的“轴心-辐条”体系。欧共体与东盟之间长期存在的对话伙伴关系就是“集团对集团”地区间主义的一个范例。欧共体的这种地区间主义可以达到两方面的目的:首先,欧共体在“集团对集团”地区间主义中的主导地位使它成为通过“域外仿效”(extraregional echoing)来影响其它地区的楷模。同时,欧共体也积极运用这种地区间关系,使之成为一种促进对话伙伴地区加强地区内合作的手段。[7]4其次,这种安排可以使欧共体获得稳定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欧共体和非加太国家签订的《洛美协定》主要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用机制化的标准来衡量,这种“集团对集团”地区间主义没有建立特殊的机制,主要是依靠各自区域集团的机制进行沟通。虽然有时也设置特别或常设工作组,但相互之间的联系一般是通过部长、大使和高官会议来进行的。通常这种安排不仅集中处理贸易和商业问题,也处理政治、文化和安全问题。[5]
  对于这种地区间主义,除凯撒(Kaiser)在1981年对地区子系统做过研究外,其它相关文献都没有论述过地区主义和地区间主义的关系。这种现象很容易解释,因为冷战期间的两极体系使得除了跨地区联盟外,没有其它地区间关系发展的空间。因此,学者们对地区间主义这个话题没有兴趣。[7]23
  (2)冷战后地区间主义的发展最早是由欧盟推动的。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两德统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美苏争霸欧洲的情形发生改变。西欧各国趁机加快了欧洲一体化的步伐。1992年底,欧洲统一大市场如期实现。1993年1月1日,欧共体改称欧盟。新的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规模将首次超过美国的市场规模,使美国直接感觉到了霸主地位丧失的威胁。基于抗衡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考虑,美国放弃了“孤立主义”的传统,于1992年同加拿大和墨西哥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诞生和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标志着美欧之间的竞争正式拉开了序幕。
  与此同时,由于东亚经济的持续增长,与北美和欧盟几乎形成了一种鼎足之势。为加强亚太地区在世界贸易谈判中的筹码,亚太经济一体化趋势也在加强。除了原有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经济联系协定外,日本多次提出要建立以其为中心的“东亚经济圈”。为了制衡日本并与快速发展的亚太地区建立稳固的经贸机制,以取得同欧洲竞争的优势,美国通过1993年的西雅图会议形成了定期召开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机制,使美国形成了对APEC的控制力。APEC把美国在内的环太平洋国家和地区都吸纳进来,成为美国力图控制东亚地区区域合作组织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美国咄咄进逼的势态,欧盟也开始寻求与亚太地区的合作。1994年11月,欧盟执委会通过了欧盟委员会起草的《通向亚洲新战略》文件,认为亚洲和欧洲发生的巨大变化要求欧洲给予亚洲新的优先地位,对亚洲国家采取更加积极和坚定的政策。欧盟和亚洲之间在经济的互相依赖方面有所加强。欧洲如果企图保持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它就必须迎接来自亚洲,并在亚洲地区也在进行的经济挑战。通过与亚洲建立密切合作,欧盟想要达到两个战略目标:一是长远性的、全球性的,即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开放的世界贸易体系,支持持续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顺利融入世界经济,推进民主和基于法制国家的结构,保护人权等。这一项目标与欧盟的全球战略是一致的,换言之,欧盟已将其“亚洲战略”纳入其“全球战略”之中。二是现实性、区域性目标,即强调欧洲在亚洲的“存在”,尤其是强调“欧洲在亚洲的经济存在”。这表明欧洲强烈希望以一个整体的新形象回到亚洲,从而在世界的多极化进程中获得有利和有力的经济、政治地位。[10]1996年,欧盟与东亚地区的10个国家(“东盟7国+中日韩3国”)举行了首次亚欧首脑会议,并确定了定期化的机制。至此,世界三大经济区块之间的关系基本成形。
  世界三大经济区块之间关系构建的动力基本是出于“制衡”和“搭便车”的考虑。三大经济区块之间的关系是不均衡的。不仅东亚的经济、政治和安全力量与欧美无法相比,而且大部分东亚国家都认为自己属于发展中国家,区域内部差异较大,区域一体化程度远远不及欧美。所以,在三大经济区块之间关系的构建中,东亚处于一种相对被动的地位。但亚太经合组织和亚欧会议机制的建立推进了东亚的区域整合,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国家加快了区域一体化进程。
  三大经济区块间关系的发展推动了世界其它地区地区间主义的发展。三大经济区块之外的地区间主义的发展既有欧美等大国竞争的原因,也有这些地区的国家为防止被边缘化而主动采取行动的原因。如美国在1994年建成北美自由贸易区后,试图再建立囊括整个美洲地区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而南美国家为防止被美国控制,要求以地区组织的形式整体加入,双方谈判陷入僵局。针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欧盟利用其与南美国家的历史文化联系,积极建立了与南共体等地区组织的合作关系。南共体等也乐得与欧盟和东亚国家建立合作关系以抗衡美国。
  另外,为防止被边缘化,印度、南非等国家组织了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IORARC)。
  在这一时期,地区间主义发展的实质是欧美等经济大国之间的竞争,不仅是经济竞争,而且也是政治竞争。地区间关系发展的推动者主要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而在三大经济区块之外的地区间主义的发展基本上是对三大经济区块间关系发展的被动反应。
  在这一时期,影响比较大的地区间主义形式是双边地区间主义和跨地区主义。在对三大经济区块之间关系研究的基础上,地区间主义理论发展起来,并呈现出明显不同于地区一体化理论的特征。
  (3)在21世纪初,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在启动之后就进展不顺,促使地区间主义进一步发展。据统计,截至2003年10月,跨区域协定在已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约占15%,在正在谈判的协定中约占30%,在拟议的协定中约占38%。截至2005年9月,区域贸易协定已达到334个。其中,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2003年,在WTO全部146个成员中,有65个已经缔结或正在缔结跨区域合作协定。[19]与过去相比,地区间主义的发展表现出一系列的新特征:
  
  首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地区间主义迅速增长,远远超越了三大经济区块的范围。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地区建立了大量的自由贸易区,并且这些自由贸易区很多情况下都是采取了单个国家突破的形式。欧盟与世界其它地区的合作最引人注目。如欧盟与南非、墨西哥、智利等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也分别与智利、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和尼加拉瓜等拉美国家以及亚洲的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这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地区间主义发展的动力不仅仅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自由贸易协定中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条款,甚至有些地区间关系主要就是出于政治目的。如伊拉克战争后,布什总统宣布计划从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的10年间,分阶段与中东国家进行谈判,通过分别与各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最终建成“美国-中东自由贸易区”。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在该地区推广美式民主。
  第二,三大经济区块之间的地区间主义发展更不协调。亚欧会议成立以来,就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议题进行对话,陆续展开了以经贸为重点的一系列后续活动,合作势头良好,反映了亚欧经济上互有所需、政治上彼此借重的战略需要,表明了亚欧国家在世界多极化问题上具有一致的立场。但欧盟与美国之间的冲突则是非常典型的。亚太经合组织所代表的地区间关系,在经济上曾经是富有吸引力的,但由于美国与东亚国家之间的经济矛盾,APEC逐渐丧失吸引力而只成为美国和东亚对话的一个机制。
  第三,发展中国家的地区间主义发展迅速,新兴大国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这首先是因为,新兴大国的崛起需要有更广大的商品出口市场以及能源和其它资源的供应来源,因而需要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同时,在全球其它地区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而近年来世界石油价格不断上涨,使得石油消费和进口大国无不全力争取与世界各地区产油国加强合作关系,新兴大国也不例外。其次,为应对共同的威胁或国际体系主导国家的压力,新兴大国表现出要采取群体性崛起方式的动向。如中俄共同倡建了上海合作组织,印度、巴西和南非发起了三边对话论坛。最后,发展中国家的地区间主义迎合了广大中、小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广大中、小发展中国家与中、印等新兴大国发展合作关系,不仅是为了取得经济上“搭便车”之利,而且也可以学习中、印等国的发展经验,甚至模式,这是美国所倡导的“华盛顿共识”失败的结果。
  由此可见,在当前地区间主义的发展中,混合地区间主义特别引人注目。它一方面表明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力图在WTO框架之外推动全球化进程,同时也突出体现了国际格局多极化的进一步发展。当前地区间主义的发展,除了证实海尔格·海姆(Helge Hveem)所说霸权的霸权战略,及其它行为体对霸权战略的反应外,[20]还表明新兴大国正在从全球、领域和(次)地区三方面重新审视国际体系,并在指导原则、全球共识、组织规范、政策举措等各方面进行探索性的努力。地区间主义的迅速发展是新兴大国为全球性体系建设进行的准备和铺垫。所以,对地区间主义的研究,从宏观的国际体系变迁的角度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视角。
  
  地区间主义对中国的意义
  
  1.中国关于地区间主义的实践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开始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跨地区经济合作。加入亚太经合组织是中国地区间主义实践的开始。至今,中国的地区间主义实践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参加了APEC以及与东盟的“10+1”、“10+3”等机制,参加了亚欧峰会并进行了中欧领导人会晤,参与创建了上海合作组织,成为南盟的观察员国,创办了中非合作论坛,与智利、新西兰等国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等。
  通过这些地区间主义实践,中国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就:一是创造了一个和平、安定的周边环境。中国的跨地区合作,从严格的意义上说,首先是与中国周边的国家进行合作,如东南亚国家、南亚国家和俄罗斯、中亚国家。中国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与周边这些国家在领土冲突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领土纠纷。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中国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在东南亚国家和国际社会树立了“负责任的地区大国”形象。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削弱了这些国家对“中国威胁”的担忧,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平、安定的外部环境。
  其次,中国同世界各国建立了比较稳固的经贸关系。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前,跨地区合作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可能更加明显。虽然中国现在已经是世贸组织的成员,但在当前世贸组织谈判进展不顺利的情况下,跨地区合作仍然为中国获得商品出口市场和原材料、能源的稳定来源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与世界大国合作,推动世界多极化的平稳持续发展。中国同欧盟的对话机制,不仅是为了从彼此的发展中获得经济利益,也是为了解决政治分歧和加强中欧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民交往。中欧对话有利于消除中欧之间的分歧、促进双方在推动国际社会多极化方面的共识。中国同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在上海合作组织中的合作开始主要也是政治方面的,只是在近几年经济合作的内容才大量增加。鉴于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被排除在这些合作之外,中欧、中俄等相互之间的协调无疑将推动世界多极化的发展。
  在地区间主义的研究方面,现在我国学者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果,如关于APEC,关于中国同东盟的合作,以及关于亚欧会议的研究都有不小的成就;对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地区间关系的研究也正在逐步展开,如同南盟的合作,同非洲的合作等。我国关于地区间主义的研究现状同我国“依托周边、拓展亚洲、兼顾全球”的区域经济合作总体布局是一致的。但“合作伙伴应优先选择周边国家”并不意味着要先完成与周边所有国家的谈判再寻找其它地区的伙伴。所以,在地区间主义的实践方面,我国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而地区间主义的研究则更应先行一步。
  2.中国在地区间合作方面所面临的问题
  中国的地区间合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面临新的挑战,一些问题暴露出来。
  一是中国所面临的对外经贸形势趋向恶化。首先,世界经济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世贸组织谈判陷入僵局是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一个标志,而这次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发生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事件增多不利于中国海外贸易和海外投资的扩展。第二,世界能源和资源领域竞争激烈。由于伊拉克战争、美元贬值、供给不足、需求旺盛等诸多原因,世界石油价格不断上升,各国对能源竞争激烈。其它资源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近年来能源和资源进口不断增长,不仅从中东、中亚、俄罗斯进口石油,也从非洲和拉美等地大量进口石油。西方一些国家因此大肆炒作“中国能源威胁论”,败坏中国的国际形象。这些情况说明,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大国,以及能源和资源需求大国,经济利益已扩至全球。在原先的贸易和投资渠道受限、WTO谈判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和战略利益应走向全球,努力开拓地区间合作的新形式,与不毗邻的地区或次地区组织建立关系,并积极发挥影响。
  二是中国和平发展道路所面临的国际政治压力增加。中国的和平崛起向世界展现了一种崭新的“中国模式”,中国实力的迅速增长使中国与传统西方大国的结构性矛盾上升。但同时,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使得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基础弱化。以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等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已经纷纷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新兴大国都希望推动国际秩序的平稳过渡。中国和俄罗斯合作密切,印度、巴西和南非之间也开展了协调,但作为一个群体,相互之间还存在不少矛盾,合作尚嫌欠缺,很有可能被西方发达国家分而治之。中国作为新兴大国中最有希望崛起为世界大国的国家,受到西方最大的压力。新兴大国之间有许多共同利益和追求,如果能够团结起来,将极大地改变现行国际秩序。对任何新兴大国来讲,这都具有重要的国际战略依托方面的意义。此外,新兴大国中的俄罗斯、巴西和南非等国都是能源和资源异常丰富的国家,与这些国家开展密切合作将有力地缓解能源和资源的短缺问题。
  
  3.对中国发展地区间主义的建议
  (1)积极引领新兴大国的地区间合作。现在,中俄之间有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巴西、印度和南非有在IBSA框架内的合作,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也有在“G8+5”框架下的协调。但总体而言,这些新兴大国缺乏战略层面的团结,而且由于新兴大国之间存在各种问题,很容易被人加以利用,分而治之。作为新兴大国群体的重要成员,中国有责任通过地区间主义的形式,运用软力量和协调力量[11]发挥引领作用,以实现新兴大国群体的共同崛起。中国对新兴大国的引领作用是中国作为国际体系的负责任大国的体现,同时也是在为国际社会建设“公共产品”。
  中国与新兴大国的地区间合作主要应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引领新兴大国适时适度地对现有国际体系进行改造,尤其是推进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机制改革;二是引领新兴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促进世界发展模式多元化,引导发展中国家寻求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模式;三是建立贸易、金融等方面的机制克服全球化的弊端;四是引领新兴大国加强文明交流,建立国际社会时代性共识,尤其是在道德、道义、价值观和文化等领域的软实力建构方面加强合作;五是在世界能源、矿产资源、粮食等各种具体方面引领新兴大国之间的合作,在国际能源、资源以及粮食供求体系中,逐步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有序良性互动关系。
  (2)重点加强能源、资源和经贸方面的地区间合作。地区间合作的对象是经过选择的,合作内容或项目也是经过各方根据各自需要双向选定的,因此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互补性。从国际资源战略角度考虑,今后我国在发展地区间关系时,应重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和能源,以及对资源和能源运输通道的要求。另外,中国应选择经贸关系密切、对方贸易保护程度较高、市场规模大、竞争力较强的地区和国家作为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对象。
  参与地区间合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还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政府主张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中国在发展地区间关系时,遵循不干涉合作国家的内部事务、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中国从发展中国家进口能源、资源,不能只盯住能源和资源,还要援助发展中国家找到适合本国国情的持续发展的道路,与这些国家进行投资、贸易、科技、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促进这些国家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国际社会树立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3)加强交流,克服地区间合作的障碍。发展地区间关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存在一些困难的,主要是合作各方语言、文化不同,相互了解不够。在与有些国家的合作中,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也是很大的障碍。为了加深与合作伙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我们应该继续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加强官方和民间的相互交往,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扩大交流。近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博鳌亚洲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阿拉伯)合作论坛”、“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等交流渠道。这些渠道在加深参与国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和友谊,促进贸易、投资、技术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新型伙伴关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除去这些政府间关系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在这方面,尤其要注意对在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严格的措施,规范其企业行为,维护中国的国家形象。
  (4)最后,我国在积极发展地区间主义的时候,也不能光看到它能够给我国带来的利益,同时也应该注意地区间主义所可能带来的冲击。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地区间主义能够造成共同的跨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商业“空间”,其成员(如个人、团体、组织等)可以在这种“空间”里自由活动,建立起紧密的联系。[12]所以,地区间主义的发展必将使得社会更加多元化,更加开放。开放、多元的社会将会要求我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我们对此应有正确的认知。
  
  注释:
  [1]Aggarwal V K, Fogarty E A. Between Regionalism and Globalism: European Union Interregional Trade Strategies//Aggarwal V K, Fogarty E A, eds. EU Trade Strategies. Between Regionalism and Globalism. Houndmills:Pal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