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革命人士的枫林桥监狱
2008-12-29王菊如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8年4期
(一)
枫林桥监狱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右翼集团,在北伐战争胜利抵达上海不久,背信弃义地制造了四一二政变之时,为镇压共产党人,屠杀一切正义进步人士而设立的监狱。
枫林桥监狱有两部分。主要建筑部分在交涉使公署;另一部分是在枫林路西侧军队征用的某私人别墅院内。两部分建筑都为砖木平屋,较为简陋。设在交涉使公署内的牢房为一排4间,与平江路平行。外筑灰白高墙,牢房面对大门和大门口的卫兵用房,中间是个不太大的院子,有时当局利用叛徒躲在卫兵用房中,让被捕者在院内缓缓转圈走动,以让叛徒指认。牢房4间并不封闭,关于牢房内的陈设,在殷夫第一次被捕写下的诗《在死神未到之前》中有描述:“这长方的囚室,排着板炕两行。”被捕者在里面可以相互走动,唯出入门是终日紧锁,门口设一大缸,盛一定数量的水,供被捕者从木栅栏门内伸手舀水饮用或洗刷之用。看守极严,除卫兵外还有荷枪实弹的兵士24小时巡逻。狱政管理者是由江苏第二监狱(即漕河泾监狱)的典狱长吴某兼任。设在私人别墅内的牢房为一大间,位于该院北侧近肇家浜,形制与东部相类。1927年7月2日,中共中央第五届中央委员、中共江苏省委代理书记赵世炎被捕,先押租界捕房和临时法院。2天后一个傍晚,被引渡移解至枫林桥,就关在这里,直到殉难。
四一二政变后,国民党右翼集团在政治上实施“清党”和军事上血腥镇压,甚至纵容上海黑社会势力参与其事,造成了许多驻沪军队(如26军)、社会团体(如工统会)、党派(如上海特别市清党委员会)及原有的警察厅(后为公安局)等都可以接受“举报”或任意拘捕关押人犯,正是风声鹤唳。不过在全市遍布的拘留所或看守所中,枫林桥监狱起着主导和风标的作用。许多重要案件,最后都集中在这里“审核”、“讯办”,甚至还垄断租界的“引渡”权。
(二)
枫林桥监狱,审讯程序草率,甚至缺失。体罚严酷,量刑从严从快,杀戮手段极端残忍。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枫林桥监狱就是以酷刑而出名的。
枫林桥监狱的审讯室本质上是刑讯室,设在西部监区的院内。据许多知情者和幸存者言,初次审讯,不问青红皂白,先过一顿皮鞭,如果闭口不谈,那么再加刑。所以在1927年6月26日因中共江苏省委机关被破坏,与省委书记陈延年等一起被捕的省委组织部长郭伯和生前从保护干部的角度,曾暗暗嘱托后进的被捕者,既然进来就得说一点,以蒙混过关,闭口不谈是不行的。谁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当然有个原则,不能伤害同志,更不能危及组织。
关于刑罚类型,当时报章有些透露,但媒体并不知全情,今据当时江苏省委收到无锡地区的党组织报告中提到的内容,作些引述:
1、“板蹭吊”。以麻绳捆两手指及两大足趾高悬空中,面部向下,不到五分钟,四肢流血如注,若不肯招,再在背上置一大石,不到十分钟便会停止呼吸。在呼吸将要停止,人已昏过去的时候,用冷水泼身使之苏醒。如仍不肯招,则用这种毒刑循环数次,或改用别的毒刑。
2、“倒悬刑”。以绳缚其两大足趾,倒悬于空中,另以香火烧头部,不招则永远吊着、烧着。
3、“毛竹签刑”。以绳合缚两手腕处,用毛竹削成竹签多根,其形如箸,一一贯在两腕的中间,愈贯愈紧,痛苦难忍,时间稍长,则神经麻木,舌头伸长,眼珠翻白,这种刑具非常简单,随时随地均可使用,每捕获一人先用此刑拷问。
4、“夹棍刑”。又名大刑,每遇一犯人经过多种刑具以后还不肯实招,最后就用此刑,系以大木棍一根,夹在犯人之两膝之后(人跪在地下)小膀大腿的中间,木之两端,立着两人。顷刻之间,即要昏死,喷以冷水使之苏醒。如仍不肯招则再问再用,或隔一二日用此刑拷问。
5、“抽皮条”。用长二尺许宽半寸之皮条,在一端上栽着数(十)枚小钉,拿来毒打被捕者,并剥去上下衣服,或倒悬,或吊起,随意乱打,满身鲜血淋漓,奇痛难当。
6、“十子莲刑”。以铁针十枚,在每一指甲缝处用一针下贯,如不肯招则用铁锤击针头,愈击针头愈深入十指,血流如注。
7、“跪红链”。以粗大的铁链用火烧红,置在公堂之上,如遇不肯实招时,立即强迫其跪地,以致两(膝)皮焦肉烂。
8、“铁销子”。以尺许之铁针插入被拷问者之两膝间,酸痛至令人狂呼,说不出痛在何处。
以上8种刑罚,在审讯时交替使用,绝无人性。正如当年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所揭露的,“龙华没有‘科学的刑具’,没有‘九尾猫’,只有亚洲式的极野蛮残暴的刑法”,既摧残肉体,也伤害神经。有的人即使免于死难,也造成终身残废。这里特别要一提的是枫林桥监狱在执行死刑时一些令人发指的卑鄙行径。执行死刑一般分公开的和秘密的两种方式。公开的大致在上午10时和下午傍晚,甚至可以让中外记者拍照拍电影,秘密的则在深夜10时之后或黎明。刑场设在监狱附近的草地上,或在离监狱数百米斜土路附近的荒地坟场。具体执行手段有枪毙、砍头、腰斩及乱枪乱刀相结合致死。赵世炎身份暴露后即被大刀砍杀;中共沪西区部委书记佘立亚(王炎夏)因行刑时十分刚烈,旋遭腰斩;中共中央机关内部交通主任张宝泉,掌握党的许多核心机密和高层领导住址,熊式辉点名引渡,这位意志异常刚强的共产党员从被捕之时起,抱着必死的决心,一言不发。酷刑使他双腿腿骨折断,全身血肉模糊,最后以乱枪乱刀残言致死,真是惨绝人寰。许多被秘密杀害的著名共产党人其遗骸至今尚未发现,除了上文提到的外,还有如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后方留守主任孙炳文(少将);黄浦军校教官安体诚;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党团书记宣中华,及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陈延年,省委组织部长陈乔年,党团书记许白昊,上海总工会组织主任张佐臣,上海总工会委员长郑覆他等等。
(三)
据当时上海总工会和上海济难会不完全统计,自四一二至七一五(汪精卫叛变)上海就有近500人被杀,1500人遭被捕或判有期徒刑。而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枫林桥监狱执行的。监狱头子杨虎、陈群的滥捕滥杀,使上海变得腥风血雨,一片白色恐怖。
1928年2月中共江苏省委和上海总工会机关遭破坏,一批共产党重要干部被逮捕。这是因叛徒出卖而发生的中共江苏省委机关第二次严重破坏。省委和上海总工会领导人陈乔年(省委常委、省委委员、组织部长)、郑覆他(省委常委、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上海总工会委员长)、许白昊(上海总工会党团书记)以及张维桢、陈钧、陈权、桂家鸿、周志初、帅肇龄、严希纯等各区工会特派员和产业工会负责人18人被捕,不久引渡至枫林桥监狱关押。据项英在莫斯科中共六大时回忆,党组织曾利用蒋桂矛盾,通过内线联系进行营救,桂系军阀熊式辉在位时未将陈乔年、许白昊、郑覆他等“即刻枪毙”。不久,蒋介石将上海地盘从桂系之手完全夺来之后,即命令钱大钧(后任凇沪警备司令)将许白昊、陈乔年、郑覆他于5月24日被枪毙(项英《许白昊同志传略》,这里项英回忆有误,陈、许、郑三人殉难时间应是6月1日),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转漕河泾监狱,即他们在枫林桥监狱中关押竟达3个月。另据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组织局主任罗亦农被捕后,在枫林桥监狱留下《大江遗书》中披露,罗亦农在1928年4月15日在戈登路中央组织局秘密机关被其秘书出卖而被捕。18日,在引渡文件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即被引渡至凇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此时枫林桥监狱的隶属关系已从卫戍司令部变为警备司令部。罗亦农仅在该处关押到第四天。
枫林桥监狱,存在短短一年,主事者虽更迭多次,最终成为凇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之一。1928年5、6月份,在罗亦农、陈乔年、郑覆他、许白昊牺牲后,枫林桥监狱的社会信息渐渐式微。其后功能显然被该部龙华监狱(看守所)替代。由于枫林桥监狱的属性和其功能一直未改,且在地域上两者也相距不太远,而且事实上还有前后存续关系,因此人们很容易将两者混淆为同地同物。这在一些历史见证人观念上,也都如此同称的,如吴玉章有悼念赵世炎诗五首,其中一首是:“龙华授首见丹心,浩气如虹铄古今,千树桃花凝赤血,工人万代仰施英。”施英即赵世炎。吴老在文章中明明写到赵世炎是被“反革命推倒枫林桥畔杀害”(吴玉章《忆赵世炎烈士》,载《人民日报》1962年7月19日),却在诗中说“龙华授首”,就是两者同称的关系。虽然并无大错,但是,我们在研究历史和考察监狱史时,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区别。
作者单位:龙华烈士纪念馆研究室
■ 责任编辑:姜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