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保证机制研究
2008-12-29丁大勇崔刚
中国市场 2008年18期
摘要:财务报告是会计和经济信息的主要载体,并构成资本市场的一个主题,高质量的信息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资本市场有效即信息有效。会计监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等保证机制,同不断完善的会计技术规范一样,对于保证财务报告质量,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发挥重要作用,它们之间的协作互动、综合治理,共同构成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关键词:财务报告;资本市场;质量
财务报告是会计和经济信息的主要载体,是融会计技术、公共合约以及游戏规则于一体的、具有极其复杂关系背景的规范性框架。加强会计监管,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等会计信息质量机制,与我国正在建设中的会计准则一样,也必然现阶段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体系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财务报告质量监管的理论分析
企业是财务信息的垄断供应者,并且财务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单纯依靠市场力量,就不能解决财务信息供应不足的问题,并且不能防止虚假或欺诈性财务信息的产生。再者,如果缺乏高质量的会计和审计标准,公司管理层选择会计政策就会过于弹性,审计师也会偶然产生松懈,从而不能发现企业的舞弊行为,并且不能在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中事先发出企业破产失败的信号,这就需要更多的规范来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以保护公众的利益。对财务报告进行监管,能够降低信息生产成本,因为绝大多数的基本信息都能作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副产品产生;而且,通用的财务信息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防止内幕交易和舞弊的产生,符合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社会目标。斯科托(Scott,2003)认为,市场失灵的根源就在于信息市场以“外部性”和“搭便车”为特征。外部性和搭便车是使管制成为必需的显著原因,因为单纯依靠市场力量显得力不从心,所以管制者试图采取措施,以恢复生产的社会最优数量。即使外部性和搭便车不存在,市场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不能正常运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意味着公司不会为达到资本成本最小化而生产信息。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相互作用,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极易诱导经理人员进行逆向选择,其结果则更进一步助长道德风险,从而导致市场失灵和失败。
综上所述,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失灵,而财务报告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限制市场失灵,以便建立投资者的信心,保证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我们可以将财务报告看成是通过将内部信息可靠地转化为外部信息来控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一种手段。应该看到,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不仅是高质量会计、审计准则的产物,它更依赖一个具有支持作用的基础机制来运作,以保证准则能够被严格地理解和运用。只有从公司内部治理、外部中介审计、政府部门监管等多方面着手,完善财务报告规范体系,建立一套成熟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合理保证最终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使投资者利用这些真实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可见,监管作为信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尽管是在“要不要放松管制”争议中实施的,显然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做出的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努力和尝试,尽管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来自社会各界的多管齐下,正在使这个信息质量保证体制不断走向发展和完善。
二、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有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之分,这里主要指的是内部公司治理,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的、具有一定制衡关系、用来约束和管理经营者的行为的制度安排。内部控制则有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之分,前者在于保护保全企业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后者在于提高经营效率,促使有关人员遵守既定管理方针。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企业目标的实现。站在会计信息质量保证的角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一是规范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也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力之所在。二是规范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赋予独立董事独立的权责有利于提高其独立性。为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意识,应明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权利和发表独立意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并且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履行权利责任的情况。从法律层面上,需要配合《公司法》的精神,修订与完善相应法规,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协调独立董事与监管的权利与责任,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使独立董事在运作过程中有法可依。
2.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成型的体系。随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具体规范的颁布实施和其他的具体规范的陆续出台,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将会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但是,在操作性层次上,尚有相当艰巨的任务。目前许多规范的诸多内容非常原则,现实可操作性相对较差。二是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人员素质控制包括:知人善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建立技术轮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建立员工技术考核和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建立职务轮换制度等。三是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它包括:确认、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随时详细记录经济业务,以便恰当归类、提供会计报告;采用恰当的货币价值计量经济业务;确定经济业务发生时期,并保证在合理会计期间记录经济业务;在财务报告中恰当提示经济业务。
三、对现行财务报告规范体系的几点意见
第一,在会计准则或制度中,《会计法》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的会计工作根本大法,它理所当然处在最高层次,《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注:有被废止迹象)应该是服从《会计法》的法规性文件,并理应受《会计法》的统驭。然而,《会计法》与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还在非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强制力与权威性程度不同,且不说三者之间的统驭与被统驭关系似乎并不明显,而且《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来已远远超出了《会计法》所规范的内容,从其技术特征上也看不出太大的内在逻辑关系。从事会计实务也似乎不用去对准则和制度的区别和联系加以鉴定。
第二,基本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在实践中如何强化依然是现实当中需要克服的问题。一般认为,基本会计准则相当于西方国家的概念体系和概念框架,是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的纲领。在过去十多年来,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很大程度上是对以往既有会计方法的一种简单归纳,是对行业会计制度的一种浓缩。只是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一个“框架结构”,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有关缺陷,但在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方面,似乎还有些犹疑不定,例如双重目标导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实施时有针对性采取策略性的应对方式,并在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选择中打一些擦边球。
第三,会计准则是整个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之核心,会计准则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指南,它奠定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明确了会计信息应当具备的质量要求,它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依据和职业的保障。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对于现行会计实务包括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新的会计事项都具有了一定的兼容性和适用性,体现了现实性和前瞻性的统一,从而保持了准则的相对稳定性,而各具体准则如何在基本会计准则的统一的原则性指导之下,达到相互协调,以及新业务的出现,会不会破坏准则体系的完整性等,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专家解释公告出台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这些协调问题,保持准则体系应由的匹配性。此外,一些会计准则的规定原则性较强,相关配套的应用指南还不够完善,从而使其可操作性受到限制的问题,实际应用时有时难以操作,甚至被上市公司滥用。
第四,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实践经验的总结,规定了所有会计制度的共同要求。从技术角度来分析,现有的尚未废止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看成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化。准则是对会计信息生产与传播的规范,只是一些概括性、原则性和抽象性的规定,而制度则是一些详细的、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从过去从实际运用情况来看,准则对会计实务只起到了一些指导性的作用,真正起规范作用的,还是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讲,只要制度在手,便可从事企业会计实务的操作。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大家所喜闻乐见的会计制度及乎架空了会计准则。由于制度的“惯性”,可能导致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沦为制度的一种形式上的替代,因此如何在准则和制度交接和转轨过程中,克服这种惯性,除了准则制定本身需要警惕之外,执行中的观念扭转也至关重要。否则,就有可能像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近期就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等效发布的咨询稿中指出的那样,中国新会计准则只能在“看似”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一致,至于其充分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滤性因素”还“明显缺乏客观证据”。
总而言之,财务报告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它已发展成为公司制度和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机制。现代社会已经围绕公司财务呈报而形成一系列设计面广、内容复杂的长链条、多环节的制度安排。同时还应该看到,财务报告的质量保障体制,离不开健全的人文道德秩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社会人文道德精神的缺失。在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框架中,如何实现伦理秩序与现行制度安排和技术规则的融合已经成为现阶段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也必然是一个渐进性的社会工程。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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