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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008-12-29赵更生

中国市场 2008年35期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本文通过对教育公平及和谐社会的论述,阐述了教育公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并针对当今教育公平问题,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教育公平;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
  
  公平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核心价值之一,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教育公平有着建构性的意 义。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和谐不是对物质永恒发展的否定,更不是对矛盾这个事物发展动力的否定,而是对矛盾推动下的物质运动状态的一种描述,体现了人们对物质运动有序、完美状态的一种追求。具体地,和谐是指物质的内外部各种联系在运动、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种状态,一种各种内外部关联因素配合匀称、适当,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于事物发展的一种状态。
  古今中外,社会的平等、安定、和谐是人们永恒的追求。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最早提出了“和谐社会”的概念。16世纪初期莫尔提出了建立“最完美最和谐的社会制度”的乌托邦理想。1803年,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写了《全世界和谐》一书,对“和谐社会”作了进一步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对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倡社会和谐”的主张作了充分肯定,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社会模式。
  
  二、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自古以来,公平就是人类的理想。在我国,儒家将“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在西方,柏拉图首先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强调“公平即和谐”;罗尔斯认为,“正义即公平”,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对经济和社会的安排应使之合理地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既秉承了人类关于社会公平的理想,又使之内化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通过社会主义实践,不断推进了公平的实现。
  所谓教育公平是以公平为原则,配置教育资源,是实现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理想,同时也是一个过程。
  实现教育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是非此无彼、由此及彼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一方面教育若不公平,则社会无法和谐;另一方面,公正、普及、完善的国民教育,是中国通往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一座桥梁”。由此看来,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主要有以下两层关系:
  (1)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民主协商、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 征。
  (2)教育公平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美国著名教育家贺拉斯·曼曾指出:“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文明都要大得多。”有了入学机会的均等、受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享受到与社会其他阶层同等的待遇,社会各阶层才有正常流动的可能,全社会才能稳定团结、安定有序。所以教育公平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 径。
  目前,我国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教育的公平问题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问题,“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摆在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位置上,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明确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坚持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实现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教育作为一个子系统与社会这个大系统紧密联系,主要表现在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起着基础性促进作用,同时,教育通过保持系统内部的和谐以及与社会各子系统的和谐,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05-2006)》显示,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矛盾焦点,增加教育供给、提供广泛而平等的教育机会是当前我国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在总体统计数字呈现良好态势的同时,教育公平仍存在五大问题。
  (1)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除京津沪优势明显外,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教育也有明显的差异,甚至原本教育基础较好的中部地区发展形势堪忧,其教育投入已与西部地区相差无几,某些方面甚至落后于西部地区。
  (2)城乡教育不公平。城市教育水平越来越高,农村教育水平则相对越来越低。不少农村学校,不仅缺乏基本的教学材料,而且缺乏师资、校舍,师资流失严重,稍有能力的教师莫不以脱离农村、奔向城市为目 标。
  (3)入学机会与教育质量形成“剪刀差”。虽然义务教育的入学机会均衡度很高,但教育投入和质量差异较大。“普九”只普及“数量”(入学率都非常高),没有普及“质量”(贫困省区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各省大学教育投入差别不大,但入学机会却很不均衡。
  (4)高等教育机会增多,社会阶层分化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使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提高;同时,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的分布更加倾向于社会经济背景处于优势的阶层。
  我们认为,实现教育公平,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要深刻认识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要加快教育发展和改革,推动我国教育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使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首,是优先发展教育。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切实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机制和制度,努力把我国建成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科学发展观揭示的是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在发展中实现教育与经济、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规模与结构、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实现最大教育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要避免教育发展的滞后或过度超前。进一步加大教育制度改革与创新力度,促进教育公平。以制度创新促成教育公平,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制度创新应该包括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录取制度、收费制度、贷款和还贷制度、评估制度、就业与劳动用人制度,乃至国家政府层面上的制度创新。只有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使教育公平成为现实,构建和谐社会也才能成为现实。确立新的资源配置的理念,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确保教育公平的实现。首先,教育部门要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等教育轻义务教育的思想;强调均衡发展,取消人为设置的重点学校制度,积极支持薄弱学校的改造和发展;其次,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鼓励企业、私人投资教育,以解决目前教育供求紧张的矛盾;最后,引入竞争机制,让教育质量成为争取基础教育资源的唯一标准。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关注弱势群体,在制度上、机制上为城乡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平等竞争的机会。在投入导向方面,教育资源应向处于弱势的地区和人群倾斜,特别是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向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倾斜,向残疾儿童倾斜,保证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的基本的受义务教育权利。通过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采取有效的资助措施,就能够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促成教育公平的实现。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和构建和谐教育,就是要以和谐的理念融合各种教育手段,培养和谐发展的人的教 育。
  所谓和谐教育的理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着眼于人的可持续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不同历史阶段应当理解为人的个性全面、自由发展的逐步实现的过程。素质教育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具体实践。坚持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从而变人力资源大国为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主题,摆在教育工作最核心的位置,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
  作者单位: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