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中的数学思想
2008-08-27李寒月曲丽娜
李寒月 曲丽娜
如何学习不等式?怎样更好地掌握不等式及其相关内容呢?从不等式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出发,可以深化我们对不等式的理解和掌握.
一、不等式与等式——辨证统一思想
现实世界中的数量关系有不等和相等两类.与相等关系相比,不等关系在现实世界中更为普遍.不等式就是描述现实世界不等关系的一种重要的数学表示形式.不等与相等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对于两个数a、b,其大小关系只有两种情况:a =b或者a≠b.二者是对立的,不能同时存在.
另一方面,对于不相等的两个数a、b,a>b等价于存在正数c满足a = b+c;反之,如果存在正数c满足a = b+c,那么一定有a>b.
根据这一结论,我们很容易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对于性质1“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设a>b,则a=b+c(c>0),根据等式的基本性质,a+d=b+c+d(c>0),即a+d=(b+d)+c(c>0),所以,a+d>b+d.
请大家利用a>b⇔a=b+c(c>0)的结论,尝试证明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减去一个代数式的情况.
对于性质2“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我们仍然可以利用a>b⇔a=b+c(c>0)的结论给出证明:设a>b,则a=b+c(c>0),根据等式的基本性质,ad=(b+c)d(c>0,d>0),即ad=bd+cd(c>0,d>0),所以,ad>bd.
同理,可以证明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一个正数的情况,请大家试着证明.
看了上面两个性质的证明,对于性质3“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大家可以轻松证明了吧.动手试一试吧!
二、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数形结合思想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是解不等式(组)的重要依据,不等式的每一步变形都是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的.在解不等式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基本性质3,即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时,不等号的方向要改变.
用数轴来表示不等式的解集,这是在“数与代数”领域里,继一次函数以后,又一次地体现了数形结合的思想.通过数轴表示,一方面能够使不等式的解集更加直观形象,一目了然;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数轴的直观形象性,才使得我们能够迅速地确定不等式组的解集.
例1 解不等式组
+3≥x+1,
1-3(x-1)<8-x.并将其解集在数轴上表示出来.
解:解不等式+3≥x+1,得x≤1.
解不等式1-3(x-1) <8-x,得x>-2.
∴ 原不等式组的解集是-2<x≤1.
在数轴上表示为:
三、不等式的应用——数学模型思想
不等式是表示现实世界中不等关系的重要数学模型.与建立方程模型的过程类似,建立不等式模型,同样需要我们将现实问题“数学化”,即找出现实问题中所隐含的数量关系,并用数学符号语言表示出来,从而建立所需的数学模型,然后对所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解释和求解,将所得的结果“翻译”到现实问题中,最后检验其是否具有现实意义.
不等式、方程和函数都是表示事物运动变化规律及其关系的模型.其中,函数刻画的是事物之间的对应变化过程,方程刻画的是事物变化过程中某一个瞬间的数量关系,而不等式则是刻画事物变化过程中同类量之间的大小关系.运用函数图象可以求解方程和不等式,反过来,运用方程和不等式也可以研究函数问题.
例2某商场进了200件货物,该货物进价为每件x元.若年初出售,则每件货物只能按进价的110%出售,但是可以将本利再投资一次,到时又可获利10%.若年末出售,每件货物能按进价的130%出售,但是要支付240元的仓库保管费.设年初出售商场获利为y1元,年末出售商场获利为y2元.
(1)请你分别写出y1、y2的表达式(用 x表示).
(2)分别讨论当进价x取不同值时,哪种出售方案获利更多.
解:根据题意可得:
(1) 年初出售可获得利润y1=200×0.1x+200×1.1x×0.1=42x.
年末出售可获得利润y2=200×0.3x-240=60x-240.
(2) 若年初出售获利更多,则y1>y2,即42x>60x-240,解之得x<.
所以,当0<x<时,年初出售获利更多.
若年末出售获利更多,则y1<y2,即42x<60x-240,解之得x>.
所以,当x>时,年末出售获利更多.
若年初、年末出售获利相同,则y1=y2,即42x=60x-240.
解之,得x=.
所以,当x=时,年初年末出售获利一样多.
评析:本题涉及的是不等式与方程、一次函数的综合运用.在解题过程中,要注意体会不等式与方程、一次函数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类比思想
不等式的许多性质是类比等式给出的.如等式的基本性质“在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等式仍然成立”,这与不等式的性质1十分相似.
当然,不等式有些性质与等式性质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如在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不为0),等式仍然成立,对应于不等式的性质2、性质3,我们就会发现二者的不同:前者的相等关系仍然不变,而后者的不等关系虽然也没有改变,但是当不等式两边同乘以或同除以一个负数时,不等号方向却变成了与原来相反的方向.这是质的变化,学习时我们要特别注意.
另外,解不等式的过程也可与解方程的过程相类比,但也要注意不等号方向的变化.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